‘壹’ 高新技术企业搬迁需要注意什么
依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八条中整体迁移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吵岁管理条例》第五章变更登记第二十九条所述情况:公司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公司变更住所跨公司登记机关辖区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向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受理的,由原公司登记机关将公司登记档案移送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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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贰’ 哪里可以办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一
申报时间
依据《工作指引》规定,本市高新技术企业申请认定工作开展时间为:3月1日至9月20日。
二
申报条件
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须同时满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更名的企业可以依据《工作指引》相关要求办理更名手续。
整体搬迁入沪的外省市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依据《工作指引》的相关要求,申请换发有效期内的本市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三
申报程序
1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采取“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http://www.innocom.gov.cn)先行注册,市政府“一网通办”平台(http://zwdt.sh.gov.cn)线上提交材料,受理点形式审查,网上专家评审,认定公示后提交书面材料的方式开展。
1、企业自我评价
企业对照上述认定条件,进行自我评价。
2、注册登记
自我评价后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根据以下不同的情况开展相关工作:
2.1、2008年以来从未注册过的企业应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http://www.innocom.gov.cn)上登录,按要求填写《企业注册登记表》(《工作指引》1),并通过网络系统提交。
2.2、2008年以来已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http://www.innocom.gov.cn)注册过的企业,可直接在市政府“一网通办”平台(http://zwdt.sh.gov.cn)上开展申报工作。如遇有效期内高企名称变更,需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http://www.innocom.gov.cn)上提交高新技术企业更名申请,并由市认定办受理并数据同步后,可参加重新认定(具体程序参见3.2高新技术企业更名申请程序)。
3、线上提交材料
参加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申请企业,统一填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填报方式:进入市政府“一网通办”平台(http://zwdt.sh.gov.cn)中“按部门”->“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立即办理”->“认定”,使用“法人一证通USB Key”(USB Key中信息须保持最新)登录并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并通过网络系统提交如下申请材料:
3.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申请书网上提交,同时打印后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企业公章后彩色扫描上传至—其他证明材料中);
3.2、知识产权相关材料
知识产权证书(已授权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软件着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申报系统可直接识别,企业无须上传证书;新药证书等其他知识产权需上传相关证书或授权通知书及缴费收据)及反映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参与制定标准情况等;
科研项目立项证明(已验收或结题项目需验收或结题报告);
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总体情况与四项指标符合情况的具体说明)等相关材料;
3.3、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的具体说明,相关的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材料;
3.4、经具有资质并符合本《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下同)研究开发费用、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研究开发活动、研究开发费用会计核算及辅助核算账情况的说明材料;
3.5、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注等);
3.6、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主表及表)。
对涉密企业,须将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企业严格按照下列标准(相关信息可以参阅所属行业协会的公开信息),选择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对研究开发费用以及高新技术产品(和服务)收入进行专项审计。
(1)具备独立执业资格,成立三年以上,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
(2)承担认定工作当年的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人数占职工全年月平均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0%,全年月平均在职职工人数在20人以上。
(3)相关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了解国家科技、经济及产业政策,熟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有关要求。
凡符合上述条件并为本市企业出具相关专项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应在提交专项审计报告的同时报送中营业执照(复印件)、执业证书复印件、全年月职工平均人数、注册会计师人数等相关证明材料,并在认定申请书表中填写审计人员证书编号等信息。
4、受理及审核
申请企业在网上正式提交后,即可由各受理点(具体联系方式详见1)受理,经审查确定申请材料完备与真实之后,完成网上收件工作;高企审核机构受理申请材料后,将企业的申请材料按技术领域分类,组织相关专家开展网上评审。
5、认定报备
专家评审结束后,高企审核机构结合专家组评审意见,对申请企业申报材料进行综合审查(可视情况对部分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提出初审核意见。
审核意见由高企审核机构报市认定办备案。对符合认定条件的申报单位,由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指导小组审定认定后公示,并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式备案。
6、公示公告
经认定报备的企业名单,在“上海科技”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经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批复后,由市认定指导小组发文公布高新技术企业名单,并向通过企业颁发统一印制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加盖市科委、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印章),认定时间以国家公示时间为准,并在“上海科技网”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通过企业名单。
公示有异议的企业,须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高企审核机构提出复核,由高企审核机构和市市认定办联合组织核实处理工作。
7、线下提交书面材料
通过的企业发文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及相关装订成册(电子文本和书面文本相一致)向受理点提交一份完整的书面申报材料。
8、事中事后监管
市认定办依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按照一定比例会同审核机构对高新技术企业开展随机抽查和专项检查。
2
高新技术企业更名申请程序
企业登陆“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http://www.innocom.gov.cn),提出更名申请,企业仅发生名称变更,不涉及重大变化,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的,由认定办公室在"上海科技网"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认定办公室重新核发认定证书,编号与有效期不变。
3
已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整体搬迁申请程序
1、外省市已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整体搬迁入沪换证申请
异地迁入的高新技术企业在获得本市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后,登陆“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http://www.innocom.gov.cn),提交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及本市工商等登记管理机关核发的完成迁入的相关证明材料,完成整体迁移的,由认定办公室给企业出具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和《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继续有效,编号与有效期不变,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
2、本市已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区间迁移申请
企业在申报系统中(https://kjgl.stcsm.sh.gov.cn/stcsm/userLogin.jsp)提出区间迁移申请,说明申请变更理由,并上传能证明税务已转入该区的PDF文件,由迁入区(园)受理点审核同意后完成迁入作业。不鼓励虚拟注册的单位为获取补贴进行迁移。
‘叁’ 公司办公地点搬迁后需要怎么办
企业办公地点搬迁后,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企业注册地变更。首先在迁入地工商行政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变更手续,再到原注册地办理迁出手续,手续办理结束之后等待领取新的营业执照,30日内办理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程式码证上的地址变更。若税务局不属于原注册地的管理范围,查明无欠税或其他涉税问题后,再办理迁出变更手续。
企业办理变更所需要的材料以当地工商局、税务局所需要的资料为准,一般来说基础资料就是迁移通知书、变更申请书、股东会决议、营业执照原件、经办人和法人身份证影印件、新地址房屋证明材料等。
所需材料:
已更新地址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影印件)
所需表格(官网下载,或直接带公章到现场大厅填写):
《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资讯变更表》
《变更申请》(内容将办理事项写明即可)
可以要求补偿。如果不给补偿 可以去劳动部门申请仲裁。
变更公司办公地点,需要提供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档案以及相关的新住所证明申请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十七条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档案: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档案。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档案。
第二十八条公司变更名称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第二十九条公司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
公司变更住所跨公司登记机关辖区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向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受理的,由原公司登记机关将公司登记档案移送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
一般来说,变换工作地点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即(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此时,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该种情形下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这种情况用“通知”这一文种,是知照性通知,用于告之各有关方面周知的事项等,这种通知传送物件广泛。
这里,文种的选择易和“通告”混淆(看见“群众”就想用“通告”文种),通告发布的是一定公布范围内的物件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这里的重点是“应当遵守或周知”,而“单位搬迁”并不在此列,只是一般告知,因此用“通知”不用“通告”。
如果你的注册地址是代理公司提供的虚拟地址,那么你搬迁的办公室就不需要变更迁移注册地址。如果你注册地址是你办公地址,你更换地址的时候就会牵涉到注册地址迁移问题,建议找代理给你提供注册地址,后期你在更换注册地址,就不用考虑到这块问题了。因为现在国家都鼓励全民自主创业,国家也会给很多政策优惠,所以比你自己提供的办公室地址要更划算。
如果是实地登记的地址,地址一旦迁移就会牵涉到执照、程式码、税务变更,但现在全国很多地方都是三证合一,在变更注册地址的时候可以直接变更成三证合一。
1.因为公司客观情况变更,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支付违约金,公司应给予员工相应的经济补偿金,以员工在该公司的服务年限为准,一年补一个月工资。
2.签有研修合同的,则要依据合同的内容确定。
没有办公地址也可以用住宅地址啊,地址真实有效即可。 第一步、首先深圳公司注册的前期准备: 一、确认注册公司名称的字号; 二、注册公司的经营范围; 三、注册公司的注册资金选择; 四、注册公司的股东人数; 5、注册公司的经营地址; 陆、数字证书或银行U盾; 第二步、注册深圳公司名称核准。 第三步、提交电子版营业执照资讯。 第四步、工商局、程式码局、税务局深圳公司注册。 第五步、公司刻章。 第六步、公司银行账户开户。 注册深圳公司的资料:一.公司名称 二.注册资金 三.注册地址 四.经营范围 5.法人股东及具体股权比例,身份证资讯 陆.U盾 注册深圳公司后所得到的资料:营业执照正副本(三证合一),公章,私章,财务专用章,纳税须知,公司章程
搬家都会,只是东西都搬好,请个人看个日子,放个鞭炮就行了,祝生意兴隆!
‘肆’ 想问公司跨区搬迁怎么办理
一、办理营业执照
1、 到新地址所在地工商部门办理“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办理时需要带与新企业新办理所提供的资料一样,资料齐全当时就可取到“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及《关于迁址变更登记的通知》。
2、 凭“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到原来工商登记部门办理工商资料转出手续,旧地址工商部门接受“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后出具“企业迁出核准通知书”给企业。
3、 手续办理后等待新地址工商部门接到企业工商资料后给企业电话通知,带上“企业迁出核准通知书”到新工商部门办理具体的地址变更事宜,手续办理完七日后带上《关于迁址变更登记的通知》到领证窗口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二、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1、 到原来旧地址的技术监督局办理注销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所需资料:新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并出俱“组织机构代码证注销证明”。
2、 带上“组织机构代码证注销证明”原件、新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填写一份“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的表格”及30元钱,技术监督局出具30元的收据,3个工作日后凭30元的收据领取新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办理地税
1、 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近三年纳税情况统计表(按年度、按税种)及带上公章填写其他相关资料。
2、 办理完毕上述手续后等待专管员的通知,接到通知后带上企业近三年所有帐务让专管员核查,核查完毕后再等待核查结果。
3、 核查通过后地税通知带上公章再去办理相关手续并给企业出具“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纳税人迁移通知书”。
4、带上“市地方税务局纳税人迁移通知书”及新企业报到所需要的其他相关资料、公章到新地址所属的地税局办理报到事宜并交纳40元钱打印新的地税正、副本。
5、 新的地税局出具“新企业报到证明单”到新地址所属的街道税收服务站办理相关事项。包括办理地税网上报税、领取税单、办理办税人员联系卡及住所证明、完税凭证、个人所得税第一次网上申报成功界面打印件等。
五、办理国税
1、 带上新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会决议、申请书、地税结算证明、国税正副本原件、公章到旧的国税局办税窗口办理相关手续。
2、 办理完上述手续后等待专管员的通知,接到通知后带上企业近三年所有帐务让专管员核查,核查完毕后再等待核查结果。
3、 核查通过后国税通知带上公章再去办理相关手续并给企业出具“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同时专管员让企业拿上企业档案资料到税务征管科办理相关转出手续。
4、 企业带上档案资料到新国税局征管科办理登记手续,办理完后再到办税窗口办理具体税务登记手续(需要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并交纳10元钱打印国税正副本。
(4)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搬迁怎么办手续扩展阅读:
公司跨区迁址手续所需材料:
一、税务变更需要提交的资料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2、已变更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承若书》:说明现任法人代表承若承担前任法人代表所有的税务责任。(由现法人代表亲笔签名、盖单位公章,复印件无效)。
5、国税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负责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印在二张A4纸上)。
3、企业公章。
4、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伍’ 公司迁移地址需要什么手续
公司迁移地址需要的手续如下:
1、企业迁移,申请人应向迁入的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办理迁入手续。企业迁入登记应提交材料:企业拟迁移至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申请报告,《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迁入申请的内容应注明迁移原因、原地址、迁往地址、原所在管辖等;
2、申请人凭《企业迁入登记通知书》,到原登记主管机关办理企业迁出登记;
3、原登记主管机关办理企业迁出登记,核发《企业迁出登记通知书》,并出具迁档函;
4、申请人凭《企业迁出登记通知书》及迁档函到迁入登记主管机关办理企业迁入登记;
5、迁入登记主管机关派人至企业原登记主管机关领取企业档案,并出具接收档案回执。
企业迁入登记应提交材料如下: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股东会决议;
3、章程修正案;
4、《企业变更场地调查表》;
5、场地证明,租赁的出具租赁合同 及产权证明,自有的房产出具产权证明;
6、《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7、《企业迁移登记通知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十七条 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陆’ 企业搬迁如何办理申请手续
公司地址迁移的办理流程:
1、企业迁移(跨原登记主管机关管辖地),申请人应向迁入的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办理迁入手续。
企业迁入登记应提交材料:
(1)企业拟迁移至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申请报告;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注:企业迁入申请的内容应注明迁移原因、原地址、迁往地址、原所在管辖等。
2、申请人凭《企业迁入登记通知书》,到原登记主管机关办理企业迁出登记。
3、原登记主管机关办理企业迁出登记,核发《企业迁出登记通知书》,并出具迁档函。
4、申请人凭《企业迁出登记通知书》及迁档函到迁入登记主管机关办理企业迁入登记。
企业迁入登记应提交材料:
(1)《公司(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股东会决议
(3)章程修正案
(4)《企业变更场地调查表》
(5)场地证明(租赁的出具租赁合同及产权证明/自有的房产出具产权证明)
(6)《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7)《企业迁移登记通知书》
5、迁入登记主管机关派人至企业原登记主管机关领取企业档案,并出具接收档案回执。
6,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
申报材料:
1、代码变更申请表;
2、法人身份证明;
3、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各部门批复复印件;
4、原代码证书正本、副本,代码证IC卡。
办理时限:换证3个工作日。
7,变更税务登记证
申报材料:
1、原税务登记证件原件(正、副本);
2、加盖公章的《变更税务登记申请表》;
3、营业执照/注册证/登记证/其他核准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件);
5、注册地/经营地的房屋产权证/使用权证明(门牌号有变更的须提供公安局新编门牌号证明)、租赁合同(涉及转租的需提供转租协议)原件。
6、《房屋、土地、车船情况登记表》(1式3份)。
备注:
企业迁移同时增加注册资本(金)的,按注册资本(金)增加额缴纳增资费,注册资本(金)一千万元以内的,按增加注册资本(金)总额的0.8‰缴纳;注册资本(金)超过一千万元的,超过部分按0.4‰缴纳;;册资本(金)超过一亿元的,超过部分不再缴纳,不另收变更费。申请增发副本的,应缴纳工本费每份10元。
‘柒’ 2022北京高新技术企业为什么不能迁移到外省市
是可以外迁的。
高企跨省搬迁相对省内搬迁,比较麻烦,需要搬迁两地之间配合密切,才能完成整体的变更和迁址。
1、到当时工商局办理准迁函。2、在迁出地办理档案迁移。3、在迁出地办理过地税迁出,类似于注销。4、办理迁出地工商迁出,迁入地收到材料,办理迁入即可。5、关于税务问题,公司迁出之后,北京这边不会再有信息,但是原有信息都会保留,不会影响您公司跨省外迁之后的上市问题。
‘捌’ 高新技术企业搬迁需要注意什么
高新技术企业异地搬迁
高新技术企业管理施行的是属地管理原则。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负责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同本级财政、税务部门组成本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以下称“认定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
有关异地搬迁是否要重新认定的问题,《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给出了规定。《认定办法》第十八条,跨认定机构管理区域整体迁移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完成迁移的,其资格继续有效;跨认定机构管理区域部分搬迁的,由迁入地认定机构按照本办法重新认定。
《认定办法》第十八条中整体迁移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所述情况:
公司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公司变更住所跨公司登记机关辖区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向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受理的,由原公司登记机关将公司登记档案移送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
高新技术企业跨认定机构管理区域搬迁,像深圳市高企整体迁移到江苏,按规定由迁入地认定机构确认属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中规定的“整体搬迁”情况的,其高企资格才继续有效。
如何办理高新技术企业异地搬迁
对于如何办理异地搬迁,《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用户手册》(以下简称“《手册》”)给出了一个总的处理办法。
《手册》对搬迁对象分为非高企和高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里的“异地搬迁”指的是非高新技术企业的异地搬迁,非高企在异地搬迁认定成为高企之后,该项消失。如果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异地搬迁,则需要联系认定机构,由认定机构进行操作。
以下是“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异地搬迁操作和搬迁流程图。
高企异地搬迁转入地申报流程
有个别省份,比如河北,对迁入的高企有认定时间的安排;企业需要向转入地认定机构询问具体的认定时间,同时提交和重新认定有关的资料。
(一)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跨认定机构管理区域整体迁移的高新技术企业须向迁入地认定机构提交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及迁入地工商等登记管理机关核发的完成迁入的相关证明材料。将编制的纸质申报材料按迁入所在地科技局、国家级高新区要求上报归口管理部门。
申报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1.高新技术企业整体迁移后的资质认定申请报告;
2.原认定机构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3.关于企业整体迁移的企业股东会决议复印件;
4.企业迁移登记调档通知函复印件;
5.企业迁出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6.迁入后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7.迁出地区税局出具的清税资料复印件;
8.企业整体搬迁的其他证明材料。
申报材料结构包括封面、目录、正文材料和封底。封面大小为A4纸版式,标明“XXX公司整体迁移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认定的申报材料”。
(二)各归口管理部门汇总上报
由各归口管理部门对企业整体迁移情况、申报材料等进行严格初审,并梳理、汇总报省高企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完成网上重新注册
省高企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通过后,企业可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http://www.innocom.gov.cn/),向转入地份省高企认定管理机构提交重新注册申请。
注册成功登陆后进行信息完善,如企业名称、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3个重要信息与搬迁前系统内记录的信息一致,则可成功调取搬迁前企业的历史填报记录。
不少省份,像江苏、浙江等地,高企认定施行的是国网(http://www.innocom.gov.cn/)、省网双注册,企业在国网注册成功的,还需要向所在地省份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申请账户。
转入地认定机构认定评审
由省高企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召开评审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1.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相关情况上报科技部火炬中心,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并重新核发认定证书,编号与有效期不变。
2.经审核,确认企业不属于整体迁移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通知企业。企业可按照《认定办法》要求,重新编制申报材料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完成整体迁移的,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和《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继续有效,编号与有效期不变。由迁入地认定机构给企业出具证明材料,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