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运输车辆技术等级分为
4.2 等级划分
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
4.2.1 一级:表1中分级的项目应达到规定的一级技术要求;没分级的项目应为合格。
4.2.2 二级:表1中5.1.2、5.1.9和5.4.2应达到规定的技术要求;5.1.1、5.1.3、5.2.1、5.3.1、5.4.4、5.5.2、5.7和5.10八个项目中至少有三项应达到规定的一级技术要求;没分级的项目应为合格。
4.2.3 三级:表1中分级的项目应达到三级技术要求;没分级的项目应为合格。
5 评定项目和技术要求
5.1
整车装备与外观
5.1.1
整车装备与标识
(1)整车装备应齐全、完好、有效,各连接部件紧固完好,车体应周正;车体外缘左右对称部位(在离地高1.5m以内测量)高度差不大于轴距的1.2/1000
(2)GB 18565-2001的11.1.2和11.1.3
GB 18565-2001的11.1
5.1.2
车架、车身、驾驶室
(1)GB 18565-2001的11.8.1、11.8.2、11.8.4、11.8.5和11.8.7表面无锈迹、无脱掉漆
GB 18565-2001的11.8.1、11.8.2、11.8.4、11.8.5和11.8.7
5.1.3
车门、车窗
(1)GB 18565-2001的11.8.6.1
(2)玻璃应完好无损
(1)GB 18565-2001的11.8.6.1
(2)玻璃不得缺损
5.1.4
驾乘座椅
GB 18565-2001的11.8.3和11.8.10
5.1.5
卧铺
GB 18565-2001的11.8.12
5.1.6
行李架(舱)
GB 18565-2001的11.8.11
5.1.7
安全出口、安全带
GB 18565-2001的11.8.9和11.11.1
5.1.8
车厢、地板、护轮板(挡泥板)
GB 18565-2001的11.8.3和11.8.15
5.1.9
车轮、轮胎
微型车辆胎冠花纹深度不小于3.2mm,其他车辆转向轮的胎冠花纹深度不小于3.5mm,其余轮胎花纹深度不小于2.5mm
GB 18565-2001的11.9.1
5.1.10
悬架装置
GB 18565-2001的11.9.2、11.9.3和11.9.5
5.1.11
传动系、车桥
GB 18565-2001的11.10和11.8.4
5.1.12
转向节及臂,横、直拉杆及球销
GB 18565-2001的7.11
5.1.13
制动装置(行车、应急、驻车)
GB 18565-2001的6.1、6.2、6.9和6.13.2.2
5.1.14
螺栓、螺母紧固
GB 18565-2001的11.9.1.8和11.9.2
5.1.15
灯光数量、光色、位置
GB 18565-2001的8.4—8.13
5.1.16
信号装置与仪表
GB 18565-2001的8.14—8.20
5.1.17
漏气、漏油、漏水、漏电
GB 18565-2001的10.2和8.21
㈡ 车辆技术等级是什么意思
一、车辆技术等级的意思就是车辆技术状况等级,一般都是要达到技术等级的车辆才能从事道路运输经营。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颁布的《汽车运输业车辆技术管理规定》,车辆技术状况的等级按下列条件划分:
①一级,完好车:新车行驶到第一次定额大修间隔里程的三分之二和第二次定额大修间隔里程的三分之二二以前,汽车各主要总成的基础件和主要零部件坚固可靠,技术性能良好;发动机运转稳定,无异响,动力性能良好,燃润料消耗不超过定额指标,废气排放,噪音符合国家标准;各项装备齐全、完好,在运行中无任何保留条件;
②二级,基本完好车:车辆主要技术性能和状况或行驶里程低于完好车的要求,但符合GB7258-2004的规定,能随时参加运输;
③三级,需修车:送大修前最后一次-级维护后的车辆和正在大修或待更新尚在行驶的车辆;
④四级,停驶车:预计在短期内不能修复或无修复价值的车辆。
(2)国道运输车辆的技术等级是多少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车辆基本技术条件:
第七条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车辆应当符合下列技术要求:
(一)车辆的外廓尺寸、轴荷和最大允许总质量应当符合《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的要求;
(二)车辆的技术性能应当符合《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的要求;
(三)车型的燃料消耗量限值应当符合《营运客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JT711)、《营运货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JT719)的要求。
(四)车辆技术等级应当达到二级以上。危货运输车、国际道路运输车辆、从事高速公路客运以及营运线路长度在800公里以上的客车,技术等级应当达到一级。技术等级评定方法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的要求;
㈢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是什么意思
评定的意思是车辆要达到:《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二章车辆基本技术条件
第七条
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车辆应当符合下列技术要求:
(一)车辆的外廓尺寸、轴荷和最大允许总质量应当符合《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
1589)的要求;
(二)车辆的技术性能应当符合《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
18565)的要求;
(三)车型的燃料消耗量限值应当符合《营运客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JT
711)、《营运货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JT
719)的要求。
(四)车辆技术等级应当达到二级以上。危货运输车、国际道路运输车辆、从事高速公路客运以及营运线路长度在800公里以上的客车,技术等级应当达到一级。技术等级评定方法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的要求;
(五)从事高速公路客运、包车客运、国际道路旅客运输,以及营运线路长度在800公里以上客车的类型等级应当达到中级以上。其类型划分和等级评定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的要求;
(六)危货运输车应当符合《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JT
617)的要求。
第八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车辆的管理,对不符合本规定的车辆不得配发道路运输证。
在对挂车配发道路运输证和年度审验时,应当查验挂车是否具有有效行驶证件。
㈣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为加强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保障运输安全,发挥车辆效能,促进节能减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道路运输车辆包括道路旅客运输车辆(以下简称客车)、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车辆(以下简称货车)、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以下简称危货运输车)。
本规定所称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是指对道路运输车辆在保证符合规定的技术条件和按要求进行维护、修理、综合性能检测方面所做的技术性管理。第三条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应当坚持分类管理、预防为主、安全高效、节能环保的原则。第四条道路运输经营者是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对道路运输车辆实行择优选配、正确使用、周期维护、视情修理、定期检测和适时更新,保证投入道路运输经营的车辆符合技术要求。第五条鼓励道路运输经营者使用安全、节能、环保型车辆,促进标准化车型推广运用,加强科技应用,不断提高车辆的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第六条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监督。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具体实施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监督工作。第二章车辆基本技术条件第七条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车辆应当符合下列技术要求:
(一)车辆的外廓尺寸、轴荷和最大允许总质量应当符合《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 1589)的要求;
(二)车辆的技术性能应当符合《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 18565)的要求;
(三)车型的燃料消耗量限值应当符合《营运客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JT 711)、《营运货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JT 719)的要求。
(四)车辆技术等级应当达到二级以上。危货运输车、国际道路运输车辆、从事高速公路客运以及营运线路长度在800公里以上的客车,技术等级应当达到一级。技术等级评定方法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的要求;
(五)从事高速公路客运、包车客运、国际道路旅客运输,以及营运线路长度在800公里以上客车的类型等级应当达到中级以上。其类型划分和等级评定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的要求;
(六)危货运输车应当符合《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JT 617)的要求。第八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车辆的管理,对不符合本规定的车辆不得配发道路运输证。
在对挂车配发道路运输证和年度审验时,应当查验挂车是否具有有效行驶证件。第九条禁止使用报废、擅自改装、拼装、检测不合格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第三章技术管理的一般要求第十条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认真履行车辆技术管理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车辆技术管理。第十一条鼓励道路运输经营者设置相应的部门负责车辆技术管理工作,并根据车辆数量和经营类别配备车辆技术管理人员,对车辆实施有效的技术管理。第十二条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加强车辆维护、使用、安全和节能等方面的业务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能,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第十三条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根据有关道路运输企业车辆技术管理标准,结合车辆技术状况和运行条件,正确使用车辆。
鼓励道路运输经营者依据相关标准要求,制定车辆使用技术管理规范,科学设置车辆经济、技术定额指标并定期考核,提升车辆技术管理水平。第十四条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建立车辆技术档案制度,实行一车一档。档案内容应当主要包括:车辆基本信息,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客车类型等级评定或者年度类型等级评定复核、车辆维护和修理(含《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车辆主要零部件更换、车辆变更、行驶里程、对车辆造成损伤的交通事故等记录。档案内容应当准确、详实。
车辆所有权转移、转籍时,车辆技术档案应当随车移交。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运用信息化技术做好道路运输车辆技术档案管理工作。
㈤ 公路技术等级
一般按照公路所适应的年平均昼夜交通量及其使用任务和性质,将公路分为五个技术等级:
高速公路,能适应年平均昼夜汽车交通量 25000辆以上。具有特别重要的政治、经济意义,专供汽车分道高速、连续行驶,全部设置立体交叉和控制出入,并以长途运输为主的公路。时速一般是120公里,可以100公里。
一级公路,能够适应年平均昼夜汽车交通量5000~25000辆,连接重要政治、经济中心,通往重要工矿区、可供汽车分道快速行驶、部分控制出入和部分设置立体交叉的公路。时速100-80公里。
二级公路,能适应按各种车辆折算成中型载重汽车的年平均昼夜交通量2000~5000辆,连接政治、经济中心或大型工矿区以及运输繁重的城郊公路。时速80-60公里。
三级公路,能适应按各种车辆折算成中型载重汽车的年平均昼夜交通量2000辆以下,沟通县与县或县与城市的一般干线公路。时速60-40公里。
四级公路,能适应按各种车辆折算成中型载重汽车的年平均昼夜交通量200辆以下,沟通县与乡、镇之间的支线公路。时速40-20公里,有的更低。
㈥ 公路按技术等级分为哪几个等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工程技术标准》根据公路使用任务、 功能和适应的交通量,将公路分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 三级公路、四级公路五个等级。
㈦ 车辆技术等级是什么
车辆技术等级的意思是:车辆技术状况等级,一般都是要达到技术等级的车辆才能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根据《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七条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车辆应当符合下列技术要求:危货运输车、国际道路运输车辆、从事高速公路客运以及营运线路长度在800公里以上的客车,技术等级应当达到一级。技术等级评定方法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的要求。
㈧ 车辆技术等级是什么
车辆技术等级是指:车辆的技术等级,一般来说,达到技术等级的车辆才可以从事道路运输作业。根据《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从事道路运输作业的车辆应当符合下列技术要求: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国际道路运输车辆、从事高速公路的客车和运营线路长度超过800公里的客车,技术等级应当达到一级,技术等级评定方法应当符合国家对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