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质量技术监督局是做什么工作的它属于政府部门吗
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工作有以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统一管理和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
(二)负责《计量法》、《标准化法》、《产品质量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配套法规、规章的贯彻实施和行政执法。
(三)负责质量工作的宏观指导。贯彻实施国家《质量振兴纲要》,研究制定本市质量发展的战略;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和方法;组织对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组织实施精品名牌战略。
(四)负责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实施省质监局部署的产(商)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省质监局批准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计划,调解和处理质量纠纷。
(五)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宣传贯彻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并实施监督;负责农业标准化的实施及其示范区工作;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六)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保障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组织开展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和量值传递;查处生产和流通领域的计量违法行为,组织计量仲裁检定,调解计量纠纷。
(七)负责宣传贯彻GB/T19000-ISO9000系列标准,积极推进质量认证工作,并按省质监局的部署,对质量认证中介机构的行为和认证标志的使用进行监督。
(八)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和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
(九)负责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督工作,依法查处收购、加工、销售、仓储等环节的违法行为。
(十)负责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工作。依法组织查处产品质量、标准和计量违法行为。受理消费者投诉和举报,受理工商部门移交的在流通领域查出的属于生产环节引起的产品质量问题,并依法组织查处。
(十一)承担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组织实施相关生产许可、强制检验等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组织查处食品及相关产品生产和加工的质量违法行为。
(十二)承办国务院、质检总局或当地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考核工作。
质量技术监督局是国家职能部门之一
质量技术监督是以法律法规为准绳,以标准为依据,以技术检验、计量检测为手段,对产品质量进行规范和监督管理的行政活动。
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是一项重要的、综合性的基础工作,其覆盖范围广泛,涉及到工农业生产、工程建设、科学研究、文化教育、医药卫生、环境保护、核安全、国内外贸易、服务行业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人民生活的各个方面。
质量技术监督的作用:
1. 质量技术监督与经济监督、政纪监督一样,是国家行政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2.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质量技术监督工作将在“提高质量、净化市场、加强技术基础、推进与国际惯例接轨”等方面,发挥“规范市场、扶优治劣、引导消费、服务企业”的重要作用。
㈡ 技术监督局是干什么的
一、职能
质量技术监督综合管理 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
二、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管理质量监督工作;负责食品生产领域的卫生监管;负责市打假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宏观管理和指导全市质量工作;依法管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
(四)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受省局委托管理全市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五)统一管理计量工作;对企业计量检测保证能力进行考核;规范和监督商品量的计量行为。
(六)统一管理和监督认证认可工作;依法对质量检验(含机动车辆检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协助省局对质量技术监督相关的社会中介组织实施资格认可和监督管理。
(七)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和综合管理工作。
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稽查队刚进入的月入2千左右吧,参公待遇,基本没什么灰色收入(头头能强点),比城管强点,工作不算太辛苦,进步空间小,待遇一般,比起公检法,国地税差大了。稽查局长,处级待遇。
组织机构代码证就是他们全权管理的,
㈢ 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性质、主要工作内容是什么
质量技术监督局是主管质量、计量、标准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并行使行政执法监督职能的政府直属机构,对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实行垂直管理!工作就是负责对全国企业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包括进出口产品质量的检验!
㈣ 检测机构归哪个部门管
(一)所属行业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检验检测行业的所属行业为“M74专业技术服务业”中的“M745质检技术服务”,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所属行业为“M74专业技术服务业”。
根据国家发改委《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和国家统计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检验检测服务业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
(二)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监管体制、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
检验检测服务业的行政主管部门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主要职责包括统一管理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工作等。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实施管理。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是国务院决定组建并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国认证认可工作的主管机构,主要职责包括管理相关校准、检测、检验实验室技术能力的评审和资格认定工作。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并授权的国家认可机构是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统一负责对认证机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等相关机构的认可工作,对境内外提出申请的合格评定机构开展能力评价,作出认可决定,并对获得认可的合格评定机构进行认可监督管理。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实施管理,主要职责包括下达国家标准计划,批准发布国家标准,审议并发布标准化政策、管理制度、规划、公告等重要文件等。本行业开展的检验检测服务所使用的国家标准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审议并批准发布。
国防科技工业实验室认可委员会(DILAC)负责对承担国防科技工业任务实验室的能力认证。国防科技工业实验室认可委员会作为国家计量认证国防评审组日常办事机构,在国防科工委计量主管部门和国家计量认证国防评审组领导下开展工作。
检验检测服务业地方行政主管部门是各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各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受国家质监局的领导,负责对辖区内的检验检测企业进行管理和监督。
检测设备制造业的主管部门是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仪器仪表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起草与行业发展和监管相关的法律法规草案,组织拟订并实施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指导行业的质量管理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