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技术规范和社会规范的区别
技术规范指规定人们支配和使用自然力、劳动工具、劳动对象的行为规则。在当前技术发展极端复杂的情况下,没有技术规范就不可能进行生产,违反技术规范就可能造成严重的后果,如导致生产者残废或死亡,引起爆炸、火灾和其他灾害等。因此,国家往往把遵守技术规范确定为法律义务,从而成为法律规范。对违反技术规范造成的严重危害,要求承担法律责任。社会规范,是指调整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以一定的社会关系为内容,目的是维护一定的社会秩序。包括风俗习惯,宗教规范,道德规范,社团章程,法律规范等。社会规范的产生和发展,都源于人们共同生产、生活的需要,也同时是人们共同生产、生活活动的规律性表现。不同种类的社会规范,反映了人们共同生产、生活的不同方面,对调整社会关系所起的作用各不相同。
⑵ 为达到社会要求水平,需要进行哪些社会化
社会化(socialization)是个人在特定社会环境中,认识社会、融入社会和影响(改造)社会的过程。简略地说,社会化就是个体由一个“自然人”变成“社会人”的过程。
遵守社会规范是社会化的重要内容。
社会规范最基本的有三大类:道德规范、法律规范和技术规范。
1、道德规范在中国已经系统化、精炼化,熟记这些规范,不但有助于应对一些重要的考试(考核),更重要的是有助于我们立身做人。
①个人品德(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②社会公德: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
③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
④家庭美德: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
2、大学毕业生要原原本本地研读和职业相关的法律条文,同时别忘了看看《刑法》,避免坠入违法的误区、走上犯罪的道路。
3、不遵守技术规范,灯泡拧不进灯头里,产品就是废品。不但没有奖金,工资可能一无所有。
另外,在很多领域和行业有正面的“规矩”和反面的“潜规则”。我们都要学会合理(伦理)合法(法律)地应对,须知“法无定法然后知非法法也”。
⑶ 试述法理学法的特征
法有五大特征:①法是社会规范的一种;②法是由国家机关制定或认可的社会规范;③法是具有普遍性的规范;④法是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规范;⑤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为后盾的社会规范。(应该着重掌握每一个特征背后的深层含义)
法是一种社会规范。①所谓规范是指对普遍的人、普遍的事情有约束力的规则,不同于“对每一件事情对每一个人均有约束力”的说法,掌握此点,即可以将法与具体的某个决定、某个判决书等区别开。②法不仅是一种规范,还是一种社会规范。需要将社会规范与技术规范区别开,技术规范调整人和自然、人和工具之间的关系,而社会规范是调整人和人之间的关系。技术规范与法律规范之间是可以转化的,技术法律规范是技术规范转化为法律规范的一种表现。
法是由国家的公共机构制定或认可的。其他的规范如道德、习惯等,均是在社会生活中自发地形成的,还有如现代社会出现的道德规范、纪律规范等。(党章也是一种纪律规范)
法是具有普遍性的社会规范——近几年的教材对于法的普遍性的认识的阐述发生了一些重要的变化,有了更多的提法。以往的观点对“法的普遍性”的理解是指法对一些普遍的人和普遍的事具有约束力。而现代关于“法的普遍性”的理解包含了三层含义:首先,法在其效力范围内,具有普遍的约束力,能够约束广泛的人和广泛的事情;其次,现代的法律规范是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之上形成的;最后,近代以来的法律,虽然还不能完全地反映全体社会成员的要求,但是越来越能够反映出广泛的人民的意见和要求。
法是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社会规范。权利和义务在其他的社会规范中也有规定,但是法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与其他的社会规范所规定的权利与义务有一定的区别,如在道德规范中,其所体现的往往是人民对义务的要求,而法律不仅规定公民的义务,还要规定公民的权利。而且随着社会的发展,法越来越要求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法律是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来保证其施行的。这是一种程序保障,而其他的社会规范不能以国家的强制力为其实施后盾。法律强制是一种国家强制,是以军队、警察、监狱、法庭等暴力机器为后盾的强制,是所有的强制中最具强制力的强制。社会越发展,法律程序性的规范越多,即越来越重视程序法律规范。在所有的社会规范中,法律对程序性的要求也是最明显的。
⑷ 什么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规范
(一) 什么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规范?
人类社会生活必须按一定标准和准则进行 , 否则,社会生活将杂乱无章。制约人们社会生活行为的标准和准则叫规范。
行为规范就是人们的活动、行为应当遵守的规则。人们的活动、行为可分为两大类,即技术劳动社会生产活动、社会生产行为和其他社会活动、社会行为。因此,行为规范也分为技术规范和社会规范两大类。
社会规范是调整人们社会关系的行为规则。一般所说的行为规范就是指社会行为规范。社会行为规范又包括政治规范、法律规范、道德规范以及其它规范等 。其中制约力最强的是政治法律规范,其次是纪律规范,再次是道德规范。
所谓职业道德规范,是指从事某种职业的人们在职业生活中所要遵守的标准和准则。具体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从事某种职业的人在职业活动中处理各种关系、矛盾的行为准则;另一方面也是评价从事某种职业的人职业行为好坏的标准。从事各行各业的人们,只有明确自己的职业道德规范,才能在职业活动中把职业道德的要求变成实际行动,以保证出色地完成各项工作和任务。
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含义是指社会主义社会各行各业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必须共同遵守的基本行为准则。它是判断人们职业行为优劣的具体标准,也是社会主义道德在职业生活中的反映。
由于社会主义事业是一个有机的统一整体,因此各行各业具有共同的职业道德规范。社会主义职业道德规范既是人们对各种职业道德关系和道德行为要求的概括和总结,也是所有从事社会主义事业的劳动者都应遵守的共同行为准则。
(二) 社会主义职业道德规范制定的依据
由于社会主义职业道德规范建立在公有制经济基础之上,与以往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不同,其制定的依据也不一样。
第一,社会主义职业道德规范同人们职业生活实践密切相关,它是具有社会主义制度下职业活动特征的道德准则和规范。正是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从事各种职业活动的人们有着不同的劳动方式,经受着相同的劳动训练,从而形成共同的职业兴趣、习惯与心理传统,人们在从事各种职业实践活动中没有根本的利害冲突。尽管都有自己的特殊利益和要求,但其根本利益都存在于共同的利益之中。因此,各行各业都把维护各行各业共同利益和尊重他人利益,把义利观念和互助精神作为职业道德的规范。
第二,社会主义职业道德规范是以当代人类最先进的指导思想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其理论基础的。社会主义职业道德以社会主义的集体主义为基本原则,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为集体、为社会利益为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精神,各行各业生产和工作的目的是为了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的需要。使社会主义职业道德成为人类社会发展至今的崭新的道德形态。
虽然社会主义社会也继承了以往社会职业道德的许多具体的行为准则,由于理论基础发生了变化,其性质和灵魂也发生的变化。
如:“ 货真价实 ”、童叟无欺 ”,无论是私有制,还是社会主义公有制都奉行这一商业道德,但在以往的社会实行这一行为规范的目的是使老板的生意长久兴隆发达,以便多盈利,其他没有更多的道德价值。而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实行这一行为规范,虽然也有使企业广开新产品销路,使企业多盈利,不断提高企业信誉,树立美好企业形象的目的。但是从根本的目的来看,则是为了更好地为顾客服务,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
(三) 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规范体系:
以往社会的职业道德没有相对独立的规范体系:
由于在私有制下,整个社会没有统一的利益,国家权力机构对各行各业的职业道德并不关心,只有社会公众,民间团体舆论机构以及经营者关心职业道德,而社会公众、民间团体、舆论机构关心的是公众利益,而企业经营者则关心自己的利益,两种利益不统一,因此,在私有制下,全社会无法形成统一的职业道德,各行各业的职业道德处于无序和散乱状态,不可能形成职业道德规范体系。
社会主义职业道德有相对独立的规范体系。
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主义社会,人们拥有共同的利益,党和政府、企业以及全社会的每一成员都非常关心职业道德,全社会都迫切要求提高社会的职业道德水平。在这种情况下,全社会共同的职业道德规范就形成了。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若干问题的决议》规定了我们今天各行各业都应共同遵守的职业道德的五项基本规范,即 “ 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 ” 。而为人民服务就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核心规范,它是贯穿于全社会共同的职业规范之中的基本精神。
全社会共同的职业道德规范与职业道德核心规范的形成,使社会主义职业道德有了相对独立的道德体系。其主体部分包括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各行各业具体的职业道德要求;第二层次是各行各业共同遵守的五项基本规范;最高层次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核心规范。
第一层次所强调的具体职业规范的特点比较明显,并且带有强烈的可操作性和历史继承性。它只适用于本行业或本企业、本部门内部。这一层次的具体规范十分庞杂,只能由各行各业自己去制定。第二层次提出的五项基本规范虽然不具有具体职业的特点,但它是介于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核心规范与具体行业道德规范之间的职业行为准则。它既概括了各行各业职业道德的共同特点,同时也是对各行各业提出的共同的要求。它所反映的是社会的公共利益,而不是各行各业从业人员的自身利益,它们是为人民服务核心规范的具体化。因此只有按照这些基本规范去做,其职业行为才能符合人民群众的意愿。最高层次的为人民服务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核心规范,是从业人员在进行具体职业活动中遵守的最根本的准则,是进行职业活动的根本指导思想。它既是每一职业活动的出发点,也是每一职业活动的落脚点。社会主义职业道德规范体系的形成为人们深刻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职业道德,提供了思想路标。
⑸ 如何理解法的特征
1、法律是一种概括、普遍、严谨的行为规范
法律首先是指一种行为规范,所以规范性就是它的首要特性。规范性是指法律为人们的行为提供模式、标准、样式和方向。法律同时还具有概括性,它是人们从大量实际、具体的行为中高度抽象出来的一种行为模式,它的对象是一般的人,是反复适用多次的。
2、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
这是法律来源上的一个重要特征。所谓国家制定和认可是指法律产生的两种方式。国家制定形成的是成文法,国家认可形成的通常是习惯法。
3、法律是国家确认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
法律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不同于其他社会规范的权利和义务,它是由国家确认或认可和保障的一种关系,这是法律的一个重要特征。
4、法律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行为规范
由于法律是一种国家意志,它的实施就由国家强制力来保障。法律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是由专门的国家机关以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国家的强力部门包括军队、警察、法庭、监狱等有组织的国家暴力。
5、法律是调整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
因为社会是指以物质生产为基础而结成的人们的总体,法律的调整是指向人们的行为,是对人们行为所设立的标准,即调整一定的社会关系。
(5)技术规范怎么转化为社会规范扩展阅读:
法律的作用:
一、明示作用
法律的明示作用主要是以法律条文的形式明确告知人们,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可以做的,哪些行为是合法的,哪些行为是非法的。违法者将要受到怎样的制裁等。这一作用主要是通过立法和普法工作来实现的。
二、矫正作用
这一作用主要是通过法律的强制执行力来机械地校正社会行为中所出现的一些偏离了法律轨道的不法行为,使之回归到正常的法律轨道。像法律所对的一些触犯了法律的违法犯罪分子所进行的强制性的法律改造,使之违法行为得到了强制性的矫正。
三、预防作用
对于法律的预防作用主要是通过法律的明示作用和执法的效力以及对违法行为进行惩治力度的大小来实现的。法律的明示作用可以使人们知晓法律而明辨是非,即在人们的日常行为中,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绝对禁止的,触犯了法律应受到的法律制裁是什么,违法后能不能变通,变通的可能性有多少等等。
四、最终作用
1、法律的最终作用:就是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社会群众的人身安全与利益。
2、法的指引功能(作用)是指法律作为一种行为规范,为人们提供某种行为模式,指引人们可以这样行为、必须这样行为或不得这样行为,从而对行为者本人的行为产生的影响,也就是说,法的指引功能(作用)是通过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来实现的,它涉及的对象主要是指本人的行为。
3、法的评价功能(作用)是指法律对人们的行为是否合法或违法及其程度,具有判断、衡量的作用,也就是说,法的评价作用涉及的是法的律他作用,即对他人的行为的评价,这是区别指引作用(涉本人的行为)和评价作用(涉他人的行为)的关键所在。
⑹ 什么叫法律技术性规范技术性规范和技术规范是什么区别
法的技术性规范指规定包括法的解释权、法的生效时间、法的修正程序、法公布的文字形式等内容的条文。技术性规范和技术规范是一样的,没有区别。
延伸:法律规范,是指通过国家的立法机关制定的或者认可的,用以指导,约束人们行为的行为规范的一种。它是法学研究和法律实践的基础,可以说它是连接理论法学和实践法学的桥梁。法学家对于法律规范的理性分析和思考,其本质并非仅仅是用以指导实践,而更重要的要是通过这种研究来加强法律人在法律实践中的论证,推理能力。规范一般可分为技术规范和社会规范两大类。
⑺ 法条构成要件分析
法律条文的构成要件是一个犯罪行为要想构成的话,必须要具备的要素。所以提醒大家注意的就是,每一个犯罪条文都是有相对的犯罪构成要件的规定,如果没有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话,是不能够认定构成该犯罪。⑻ 法通过对技术规范的规定发挥其社会作用,如环保法,交通规则等,这些规定对统治阶级有利,对被统治阶级也
这么说吧,统治阶级要维护自己的统治,必须考虑到全体社会成员的意志,因为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⑼ 名词解释与概念比较: 法律规范与社会规范 ,技术规范.
法律规范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为准则。在我国一般以成文形式表现出来。比如法律、法规和规章,从其范畴来说是属于社会规范的,而技术规范是其部分的表现形式,或者说两者在内容上有交叉,比如劳动法规上规定的生产条件安全措施同时也是技术规范;但是一个公司车间制定的设备操作条例则不属于法律规范。社会规范则是指,人类在社会活动中建立起来的社会行为准则。它具有时空性,是一定时期内一定社会生产关系下的反映现象,属于社会意识。具体来讲可以是社会道德,风俗习惯亦可是法律规范。而技术规范是有关生产前导程序,执行过程以及结果输出的各个环节中的内部标准或者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