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高新技术企业在哪申报年报
园区相关企业:
2021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年报填报工作现已启动,根据工作要求,请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于2022年5月20日前在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网址进行填报,提交审核部门需选择“无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累计两年未填报年度发展情况报表,按规定将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请各企业相关负责人高度重视,及时填报。
2021年度高企年报
填报步骤及注意事项
一、填报须知
1
填报路径
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用户登录-法人登录-火炬中心业务办理平台-科技部火炬统计调查-2021高企发展情况-数据管理-填报
2
账号密码
用申报高企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密码)
3
变化事项
今年高企发展情况报表办理入口有了新变化,由高新技术认定办理入口,转移至火炬中心业务办理平台。
二、填报步骤
1
系统登录
选择法人登录,登录名和密码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注册的账号和密码。如无法登录,说明该公司已在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注册过账号,请用原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的账号登录。
2
实名认证
企业首次登录需要进行实名认证,认证通过后方能在平台办理相关业务。
3
进入火炬中心业务办理平台
在“服务事项”中查找“火炬中心业务办理平台”模块进入办理,如果右侧清单空白,可以尝试在右上角红框处搜索或更换其他浏览器(谷歌浏览器、360极速模式、IE9以上)。
4
进入火炬统计调查系统
点击“科技部火炬统计调查”右侧“我要办理”。
5
企业主页
在“2021年高企发展情况”栏目右下方点击“填报”按钮。
6
数据填报
依次填写第1步至第4步,每步填写完点击“保存数据”按钮进入下一步,全部填写完成后建议先点击 “检查和原因”进行自查,确定没有再需修改的数据后,点击“提交”。
注:
高企发展情况数据提交时(若被打回,需要再次提交),会自动推送至高企系统;若提交时未成功推送至高企系统(由于网络通讯等原因),可以点击本界面右上角的“同步”按钮,进行手动推送。
三、填报注意事项
1、高企发展情况报表只能在火炬统计调查系统中完成填报及修改工作。
2、系统中的“高企发展情况报表”与“火炬统计企业年报”不是同一份报表,请注意不要混淆!
3、企业在填报时应注意符合国家高企的基本门槛,如科技人员占比、高新产品收入占比、研发费等(详见“常见错误”)。
4、企业提交后须登录“高企认定系统”中查看是否通过审核,点击“查询审批进度”,显示“认定机构通过”后才算完成填报工作。
5、登录账号为企业申报国家高企时所设置的账号、密码,若账号、密码丢失,可根据登录页面上的提示找回密码。
四、填报常见错误
1、科技人员数不能为0,一般应超过10%。
2、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比不得低于60%。
3、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减免10%企业所得税数据如实填写。
4、研发费不能为0;在中国境内研发费不能为0;占销售收入比重一般应符合3%、4%、5%要求。
5、“基础研发费用”企业一般不涉及,只需要填“0”。
⑵ 高新技术企业要报哪些报表
每个月需要将研发费用在财务报表上单列,并将研发费用单独建明细账,另外每个季度要上交高新技术企业季报表 具体看当地要求。
1、5月20日之前,先在科技部火炬统计信息调查系统中填写、提交并审核;
2、5月21日开始,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中点击“获取统计系统年报数据”健后,在统计系统中将年报数据导入到高企系统,再点击“提交”。
⑶ 有没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统计报表填写模板
每个企业情况不一样。按填写要求写吧。
表GQ-001指标说明
报表编号:由统计管理部门填写的便于报表收审、查阅和录入的工作编号,可以采用流水号。
企业所在范围:由统计管理部门填写;分:①政策区 ②新建区 ③未进区
政策区:指经原国家科委审核、国务院批准的可以享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策的区域范围,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位于城市建成区的部分。政策区内一般不进行土地集中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经认定后可享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策。
新建区:也称集中新建区,是指经原国家科委审核、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集中连片新建设的部分。高新区管理机构对新建区进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吸引企业进区,进区的企业需经高新区管理机构审批;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可享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策。
未进区: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委认定的区外高新技术企业。
企业(单位)法人代码:采用国家统一规定的企业(单位)法人代码。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全国企业事业和社会团体代码编制规则》(GB11714-89),由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给每个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
经营单位代码:指在海关注册登记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境内法人和其他组织。
法人性质:1.企业法人 2.事业法人 3.社团法人 4.民办非企业法人 5.非独立法人
企业(单位)详细名称:要求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进行法人登记的名称填写,在填写时应使用规范化汉字填写企业(单位)的全称,不得使用简称,即应与企业(单位)公章所使用的名称一致。
上级主管单位:指机构的行政直接主管单位,如果本机构为双重领导,请填写最主要一方。
行业类别:主要反映企业经济活动性质。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国家标准)填写。多种经济活动并存时,请填写最主要的一类。
注册时间:指企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登记,领取法人营业执照的时间。
注意: (1)正在筹建的企业不填;
(2)1949年以前成立的企业填写最早开工年份;
(3)合并或兼并的企业,按合并前主要企业的最早开业时间填写;
(4)分立企业按分立后各自领取法人营业执照的时间填写;
(5)与外方(含港、澳、台)合资的企业,按合资企业新领取营业执照的时间填写。
企业登记注册类型:企业应根据国家统计局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制定的《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按本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类型填写。代码如下。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单位)登记注册的类型分为以下几种:
110 国有企业:指企业全部资产归国家所有,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非公司制的经济组织。不包托有限责任公司中的国有独资公司。
120 集体企业:指企业资产归集体所有,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经济组织。
130 股份合作企业:以合作制为基础,由企业职工共同出资入股,吸收一定比例的社会资产投资组建,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共同劳动,民主管理,按劳分配与按股分红相结合的一种集体经济组织。
140 联营企业:指两个及两个以上相同或不同所有制性质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按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共同投资组成的经济组织称为联营企业。联营企业包括国有联营企业、集体联营企业、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和其他联营企业。
141国有联营企业:指所有联营单位均为国有。
142集体联营企业:指所有联营单位均为集体。
143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指联营单位既有国有也有集体。
149其他联营企业:指上述三种联营企业之外的其他联营形式的企业。
150 有限责任公司: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称为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分为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151国有独资公司:指国家授权的投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159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指国有独资公司以外的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160 股份有限公司: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其全部注册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并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
170 私营企业:指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称为私营企业。包括按照《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以及《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登记注册的私营独资企业、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私营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
171私营独资企业:指按《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规定,由一名自然人投资经营,以雇佣劳动为基础,投资者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
172私营合伙企业:指按《合伙企业法》或《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规定,由两个以上自然人按照协议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以雇佣劳动为基础,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
173私营有限责任公司:指按《公司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规定,由两个以上自然人投资或由单个自然人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
174私营股份有限公司:指按《公司法》的规定,由五个以上自然人投资,或由单个自然人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
175个人独资企业:指按《个人独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个人独资企业填表时归入私营独资企业。
190 其他内资企业:指上述101至170之外的其他内资经济组织。
210 与港澳台商合资经营企业:指港澳台地区投资者与内地的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按合同规定的比例投资设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的企业。
220 与港澳台商合作经营企业:指港澳台地区投资者与内地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依照合作合同的约定进行投资或提供条件设立、分配利润、分担风险和亏损的企业。
230 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在内地设立的由港澳台地区投资者在内地全额投资设立的企业。
240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商务部(原外经贸部)批准设立,并且其中港、澳、台商的股本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达25%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凡其中港、澳、台、商的股本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小于25%的,属于内资中的股份有限公司。
310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指外国企业或外国人与中国内地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按合同规定的比例投资设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的企业。
320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指外国企业或外国人与中国内地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依照合作合同的约定进行投资或提供条件设立,分配利润、分担风险和亏损的企业。
330 外资企业: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内地设立的由外国投资者全额投资设立的企业。
340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商务部(原外经贸部)批准设立,并且其中外资的股本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达25%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凡其中外资股本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小于25%的,属于内资中的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情况:以企业法人为分类对象,根据企业实收资本中某种经济成分的出资人的实际投资情况,或出资人对企业资产的实际控制、支配程度进行分类。具体分为国有控股、集体控股、私人控股、港澳台商控股、外商控股五类。本项限全部企业法人填写。
(1)国有控股:是指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国有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企业全部实收资本(股本)的比例大于50%的国有绝对控股。
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国有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虽未大于50%,但相对大于其他任何一方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所占比例的国有相对控股;或者虽不大于其他经济成分,但根据协议规定拥有企业实际控制权的国有协议控股。投资双方各占50%,且未明确由谁绝对控股的企业,若其中一方为国有经济成分的,一律按国有控股处理。
(2)集体控股:是指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集体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企业全部实收资本(股本)的比例大于50%的集体绝对控股。
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集体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虽未大于50%,但相对大于其他任何一方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所占比例的集体相对控股;或者虽不大于其他经济成分,但根据协议规定拥有企业实际控制权的集体协议控股。
(3)私人控股:是指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私人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企业全部实收资本(股本)的比例大于50%的私人绝对控股。
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私人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虽未大于50%,但相对大于其他任何一方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所占比例的私人相对控股;或者虽不大于其他经济成分,但根据协议规定拥有企业实际控制权的私人协议控股。
(4)港澳台商控股:是指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港澳台商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企业全部实收资本(股本)的比例大于50%的港澳台商绝对控股。
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港澳台商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虽未大于50%,但相对大于其他任何一方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所占比例的港澳台商相对控股;或者虽不大于其他经济成分,但根据协议规定拥有企业实际控制权的港澳台商协议控股。
(5)外商控股:是指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外商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企业全部实收资本(股本)的比例大于50%的外商绝对控股。
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外商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虽未大于50%,但相对大于其他任何一方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所占比例的外商相对控股;或者虽不大于其他经济成分,但根据协议规定拥有企业实际控制权的外商协议控股。
经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认定并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企业。
企业所属领域:此项指标是为了了解企业所属领域情况,请按企业主营产品为主。(所填领域代码按主要产品概况表中技术领域的小类代码填报)
企业组织机构:企业若为集团企业的成员,请填写本企业在集团中的位置。其中:
①企业集团的管理机构:指企业集团的职能机构,对企业集团直属的核心企业统一核算和管理,对紧密层企业委派经理人员按照统一决策实施经营管理,对半紧密层、松散层企业采取控股、参股或参与其经营决策等方式进行管理,是企业集团的决策、指挥、协调、监督和利润中心。
本项仅要求有单独一套管理机构,并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集团的管理机构填报,如果企业集团的管理机构与核心企业为一体的,则随该企业集团的核心企业作为一个独立核算单位,不填报该项。
②企业集团的核心企业:指企业集团中实力强大、具有投资中心功能的大中型企业或控股公司。与其他成员企业之间,通过资产和生产经营的纽带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
③企业集团的紧密层成员企业:指由集团核心企业控股、长期承包、长期租赁、或经批准将国有企业划归核心企业管理的及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授权,将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交由核心企业经营的成员企业。
上市情况:在国内上市的企业指企业经国家证监会批准后,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何地交易市场挂牌交易的情况。在国外和境外上市的企业,同样也是指股票在何地交易市场挂牌交易的情况。
⑷ 高新技术企业日常财务管理工作需要填哪些报表
1.每个季度开始的20日之前在江苏省科技统计数据处理系统中完成上一季度高企季报的填写;
2.每年3月底在火炬中心业务办理平台完成火炬统计高企年报的填写;
3.每年5月底前在火炬中心业务办理平台完成高企年度发展情况报表填写;
4.每年汇算清缴时,填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相关报表;
5.主管部门通知时,配合完成高企自查自纠报表。
⑸ 2022年高企季报在哪里填写
填报地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
经常有高新技术企业被取消高企资格的新闻传出.资格被取消的原因很多,其中年报填报就是很重要的一个影响因素.。
高新年报填写的路径为: 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用户登录-法人登录-服务事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企业发展情况报表(年报)-添加。
⑹ 高新技术企业月报填写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需要填报的财务报表⑺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统计报表上代码怎么填,
咨询当地统计局工作人员或者看统计报表制度的解释
⑻ 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申请表怎么填写
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申请表填写说明:
一、企业基本信息表
主营产品(服务)所属领域:
1、必须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尽量不要选择“其他领域”。
2、如果主营产品所属领域判断不清晰,则可以根据与主营产品相关的技术(经营)活动来判别,同时结合企业拥有的知识产权所属的技术领域。
近3年内获得的自主知识产权数:
1、申报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获得自主知识产权。
2、专利以获得授权证书为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
3、享有五年以上的全球范围内独占许可权利(高新技术企业的有效期应在五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期内),并在中国法律的有效保护期内。
4、“其他”栏可填写企业的技术诀窍等核心技术,但需在附件中提供有力的证明文件使专家认可。
人力资源情况:
1、“职工总数”主要统计企业的全时工作人员,可以通过企业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来鉴别。对于兼职或临时聘用人员,全年须在企业累计工作183天以上。填写2014年度数据。
2、“大专以上的科技人员数”指在企业从事研发活动和其他技术活动的,累计实际工作时间在183天以上的,具有大专学历的人员。包括:直接科技人员及科技辅助人员。大专以上的科技人员数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才符合复审条件。
3、“从事研究开发人员数”主要包括研究人员、技术人员和辅助人员三类。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才符合复审条件。
近3年每年销售收入、近3年每年总资产:
1、第1年:指2013年;第2年:指2014年;第3年:指2015年。
2、填写时必须与审计报告中的数据一致。用于计算成长性指标,各占指标中的10分。
近1年(2014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
1、指企业2014年通过技术创新、开展研发活动,形成符合《重点领域》要求的产品(服务)收入与技术性收入的总和。
2、技术性收入包括技术转让收入、技术承包收入、技术服务收入、接受委托科研收入。
3、此项数据需提供专项审计报告,填写时必须与审计报告中的数据一致;
4、必须达到企业2014年总收入的60%才符合复审条件。
近3年(2013-2015年)研究开发费用总额:
1、此项数据需提供专项审计报告,填写是应和审计报告中数据一致。
2、根据2014年的销售收入来确定近3年的研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需达到3%、4%或6%。
3、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用是以各个研发项目为基本单位分别进行测度并加总计算的。
4、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才符合复审条件。
管理与研究开发人员情况(限400字):
1、人员总体情况:总数,按学历来分,各类人员的比例,大专以上学历科技人员数量,占职工总数的比例,各类研究与试验开发人员人数,占职工总数的比例;按技术职称来分,各类职称的人数。是否具有博士生、留学生。
2、管理团队情况包括人员结构、教育背景、知识结构、管理水平,工作业绩等;研发团队情况包括结构、能力、技术特长、专业技术水平、工作业绩等。
科技成果转化及研究开发管理情况(限400字):
1、科技成果转化:对企业的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进行综合概述,主要侧重介绍企业有多少成果转化了?转化成什么了?产生了什么效益?在国内或者行业中达到什么水平等等(主要内容在附表3中表达)。
2、研究开发管理情况:侧重体现制定了研究开发项目立项报告、建立了研发投入核算体系、开展了产学研合作的研发活动、设有研发机构并具备相应的设施和设备、建立了研发人员的绩效考核奖励制度等五个方面进行概述(详细内容在附表2中阐述)。
二、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近3年执行的项目,按单一项目填报)
注: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是指2012-2014年三年内执行的项目,研发费用必须与研发费用专项审计费用相一致,项目没有数量要求。
1、研究开发项目是指“不重复的,具有独立时间、财务安排和人员配置的研究开发活动”。
2、项目编号为RD01、RD02、RD03……,尽量将级别高的项目列在前面。
3、项目起止时间只要含有2012年至2014年即可,可以是2012年之前开始的,也可以是在2014年之后结束的。
4、项目的技术领域尽量符合《重点领域》;
5、“技术来源”是指:企业自有技术、其他企业技术、中央属科研院所、地方属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引进技术本企业消化创新、国外技术。
6、“立项目的及组织实施方式”:
立项目的:即为什么要立项,该项目要解决什么问题,有什么意义等方面叙述。
组织实施方式:该项目采用何种方式进行研究,如独立研究、合作研究、部分委托研究、产学研结合等,研发组织架构、人员、资金、设施等。
以上均要求文字简练、突出要点,并分段分点叙述。
7、“核心技术及创新点”:
核心技术:说明该项目采用了哪些核心技术,着重从工艺、方法、过程等技术方面叙述。
创新点:着重描述该项目有哪些创新之处,不能写得太多,需要准确、突出。
8、“取得的阶段性成果”:逐项列示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包括核心自主知识产权;转化成新产品(服务)、样品、样机;成果鉴定、标准、获奖情况、论文等。
三、上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情况(按单一产品(服务)填报)
1、只填写2014年度的产品(服务),没有数量要求;
2、产品必须符合《重点领域》,编号为PS01、PS02、PS03……
3、“技术来源”是指:企业自有技术、其他企业技术、中央属科研院所、地方属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引进技术本企业消化创新、国外技术。
4、“关键技术及主要技术指标”:
关键技术:类似核心技术,着重从技术方面描写;
主要技术指标:应尽量量化,应突出能充分体现技术先进性的指标。
5、“与同类产品(服务)的竞争优势”:与市场同类产品相比,本产品具有的技术优势、技术性能指标的先进性、成本、价格优势等;
6、“产品(服务)获得知识产权情况”:逐项列示获得的产权情况,包括:获得知识产权的时间、通过何种方式获得、拥有何种自主知识产权、授权号等。(只要是与该产品有关的产权情况均可填写,不限于三年之内)
四、近3年内获得的自主知识产权汇总表
1、“知识产权类别”是指:已授权的专利(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软件着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
2、“知识产权获得方式”是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或拥有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
3、“所属项目编号”:即对应申请表中“二、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的项目编号(RD01、RD02、RD03……),或者“三、上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情况”的编号(PS01、PS02、PS03……)。
五、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按近3年每年分别填报):略
六、附件1: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创新情况补充表
1、主管部门选择依据:企业税收由区县税务局征管的请选择所属区县,注册在高新区内的企业请选择高新区所属分园;
2、税务征管单位是指企业所在区、县税务局税务所;
3、表内数据除知识产权基本情况是指企业历年来的知识产权数据,其他部分全部填写2014年的数据。
七、附件2: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情况
1、制定了研究开发项目立项报告是指:企业关于科研项目立项的管理制度;
2、建立了研发投入核算体系是指:企业关于研发投入核算财务管理制度,如研发投入投资管理办法等;
3、开展了产学研合作的研发活动是指:开展产学研活动材料证明:如产学研合作协议、与高校院所共建研发中心、共同申报项目协议等合作文件;
4、设有研发机构并具备相应的设施和设备是指:研究开发机构如各级工程中心、研发中心、研发部门等,可以用各级政府关于建立研究开发机构的批文,或企业建立相关部门的文件等。研究开发设施和设备可以包含中试车间、设备等,列出清单或附照片等;
5、建立了研发人员的绩效考核奖励制度是指:研发部门绩效考评制度、企业内部科技激励制度、科研奖励发放文件等。
八、附件3:近三年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情况汇总表
1、科技成果可以不在近三年,但转化一定要在近三年。
2、科技成果是指:专利、版权、技术使用许可证、注册的软件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在国内外的申请只记为一项;购入或出售技术成果的正式技术合同;技术诀窍可以计入,但价值较小的不算在内。必须从产品或工艺的改进表现来评价技术诀窍等的价值大小。
3、科技成果转化结果是指:以技术成果形成产品、服务、样品、样机等。
4、转化时间是指:2012年至2014年期间。
5、科技成果转化证明材料是指:
■ 科技成果形成的产品可提供的材料:如新产品证书、新产品检测报告、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验收证书、新产品查新报告、新产品销售证明、生产登记批准书等;
■ 科技成果形成服务可提供的材料:如销售合同、发票、用户意见、收入证明等;
■ 科技成果形成样品、样机可提供的材料:如检测报告、实物照片等。
九、证明材料清单(供参考)
第一部分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
1.1 营业执照副本
1.2 税务登记证
第二部分 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由符合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
2.1 经审计的2012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
2.2 经审计的2013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
2.3 经审计的2014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
2.4 2012、2013、2014年度研发开发费用审计报告及2013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审计报告
注:如企业已完成审计的2012、2013、2014三个年度财务报表,可不必重新审计。
第三部分 人员情况说明材料
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以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的比例说明材料。
第四部分 科研立项证明材料
注意与《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申请书》中二、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中对应,可以提供以下材料(不需提供项目计划、实施等方面具体内容):
4.1 市级以上科技项目立项批文及合同
4.2企业科研立项报告证明材料
4.3 横向科研合同
注:本表中 “近3年”是指:申报当年以前的连续3年(不含申报当年),即2013年、2014年、2015年。
⑼ 因为申请高新调整了管理费用,填写统计报表如何说明
1、首先将统计报表进行打印出来。
2、其次准备好0.5mm的碳素笔,并将因为申请高新调整了管理费用的全部资料整理完整。
3、最后使用碳素笔将该整理完毕的资料进行填写说明即可。
⑽ 高新火炬年报怎么填
国家高新区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核算法人资格的六类企业:高技术企业、工业企业、建筑业、服务业、文化企业、上市企业。
企业“企业统计年报”填报日期:2022年1月1日—2022年3月31日;
企业“高企发展年报”填报日期:2022年1月1日—2022年5月31日。
一、财务会计报表报送期限:
1、纳税人按季度报送财务会计报表的,报表报送时间为每季度终了后15日内。期限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顺延。
2、纳税人按年度报送财务会计报表的,报表报送时间为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
3、纳税人申请延期申报,经税务机关核准的,可以同时延期报送财务会计报表。
二、企业年报逾期后果:
1、企业未按时进行工商年报的,将被工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若满3年企业还未移出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后,企业将不能贷款,投资,出入境,参与招投标,政府采购等,严重影响个人发展;
3、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后,企业法人等在进行注册新公司,经营,从业任职资格等将被限制;
4、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后,在企业与他人合作时信用将会遭到质疑,严重影响公司的长远发展。
法律依据:《企业年度检验办法》 第十五条 企业登记机关对合伙企业的年检材料主要审查下列内容:
(一)企业是否按照规定使用企业名称,改变名称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二)企业改变经营场所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三)企业变更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四)经营范围中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的经营项目的许可证件、批准文件是否被撤销、吊销或者有效期届满;企业经营活动是否在登记的经营范围之内;
(五)企业的经营方式是否在登记的经营方式之内;
(六)合伙人的姓名及住所改变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七)合伙人的出资额及出资方式改变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八)设立、撤销分支机构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