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求教:从事种植业的农业企业按规定应该交纳哪些税
从事种植业的农业企业按规定应该交纳的税:
1)增值税(免征)、企业所得税、印花税;
2)办公用房要缴纳房产税、土地税(免征)。
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
1、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3、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4、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
二、具体减免措施
1、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社员生产和初加工农产品,视同农户自产自销,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用房,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3、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所属,用于进行农产品加工的生产经营用房,按规定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报经地税部门批准,给予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照顾;
4、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收入,免征水利建设专项资金;
5、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暂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三、印花税的相关政策规定:
1、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免纳印花税;2、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
3、对农林作物、牧业畜类保险合同暂不贴花。其他如:资金账簿、营业账簿、购销合同等印花税应申报缴纳。
四、支持农业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
1.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对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国家限制和禁止发展的项目除外)的所得,免征或减征企业所得税。
2.按《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对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项目免征营业税。
3.农业龙头企业、省级农业科技企业、农产品流通企业,如按规定纳税仍有困难的,报经地税部门批准,可相应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或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农村、农场和农民个人将土地使用权转让或将土地承包(出租)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的,免征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4、对农村的为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行业,即乡、村的农技推广站、植保站、水管站、林业站、畜牧兽医产站、水产站、种子站、农机站、气象站以及农民专业技术协会、专业合作社,对其提供的技术培训等技术服务或劳务所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5、对省级骨干农业龙头企业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林产品初加工业取得的所得,可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6、省级骨干农业龙头企业和经县级以上各级政府确认的重点农业龙头企业,以及以社员自产自销为主要经营方式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报经主管地税机关批准,可减免水利建设专项资金。
7、对为农村提供垃圾处理、污水处理、保洁服务取得的劳务收入,免征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水利建设专项资金。
8、对农村、农场和农民个人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或将土地承包(出租)给个人或公司用于农业生产,收取固定承包金(租金),免征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农业生产包括农、林、牧、渔。
9、对农民个人因交通、城市建设等被征用农业用地而取得经济补偿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10、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从农民专业合作社取得的自产自销农产品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五、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中药材的种植;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5、牲畜、家禽的饲养;
6、林产品的采集;
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8、远洋捕捞。
六、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七、减免税收的报送资料:
(1)上年度减免税政策的执行情况;
(2)《备案类减免税登记表》;
(3)减免税申请报告,列明减免税理由、依据、范围、期限、数量、金额等;
(4)主管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⑵ 农业科技开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企业还是小规模纳税人,怎么区分。农业公司地税需缴哪些税,
缴纳增值税的企业才有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之分,商业销售额年达80万元或加工业年销售达50万元以上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否则为小规模纳税人。缴营业税的企业没有这个说法。
后面的问题的太大了,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⑶ 请问农机行业的税收政策有哪些
1、增值税:根据08年修订的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适用13%税率,即农机产品生产环节按13%税率计算销项税,批发零售环节免税。
2、营业税.根据08年修订的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八条: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收入免征营业税。
3、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其中包括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另外还在西部地区符合条件的还可享受西部大开发政策。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
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下列项目免征营业税:
(一)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
(二)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
(三)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四)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劳务,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劳务。
(五)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
(六)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
(七)境内保险机构为出口货物提供的保险产品。
除前款规定外,营业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⑷ 技术开发合同都需要缴纳哪些税,各项税种的税率是多
问题如果详答的话,很复杂,而且还不给分,所以回答的人少。
所有税种,估计中国28个税种房产商都能涉及到,你可以自学税法了。
主要税种:
1.土地增值税,5级超率累进税率,自己查吧。
2.营业税,采用预缴,自己查。(就查xx省房地产营业税管理办法什么的)
3.企业所得税,一样,自己查(xx省房地产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
4.印花税
5.契税
6.房产税
大头主要是上面几个,其余都是不是固定缴纳的,要是详细跟你说的话,估计一篇长篇大论,所以你还是自己看吧。
⑸ 农业开发公司技术服务费税收政策
根据财税〔2016〕36号 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
一、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十)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
农业机耕,是指在农业、林业、牧业中使用农业机械进行耕作(包括耕耘、种植、收割、脱粒、植物保护等)的业务;排灌,是指对农田进行灌溉或者排涝的业务;病虫害防治,是指从事农业、林业、牧业、渔业的病虫害测报和防治的业务;农牧保险,是指为种植业、养殖业、牧业种植和饲养的动植物提供保险的业务;相关技术培训,是指与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业务相关以及为使农民获得农牧保险知识的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业务的免税范围,包括与该项服务有关的提供药品和医疗用具的业务。
⑹ 农业技术研发、推广属于什么行业,应该交什么税
属于服务业,缴增值税,营业税和所得税.
⑺ 农业科技公司税收优惠政策
农业企业现在可以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有: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增值税。
2、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3、对从事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工作所取得的收入,免增值税。
4、对单位或个人将土地、水面等发包(出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从事农业生产所收取的承包金(租金),免征增值税。
5、人工用材林是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的,可免征增值税。
农业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可以提现以下六方面:
( 一)增值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2、其中,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附件规定: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注释所列的自产农业产品。 农业产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
( 二)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其中就包括 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三)个人所得税:
1、关于青苗补偿费暂免征收的规定乡镇企业的职工和农民取得的青苗补偿费,属种植业的收益范围,同时,也属经济损失的补偿性收入,因此,对他们取得的青苗补偿费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个体工商户或个人专营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其经营项目属于农业税(包括农业特产税,下同)、牧业税征税范围并已征收了农业税、牧业税的,不再征收个人所得税。不属于农业税、牧业税征税范围的,应对其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兼营上述四业并四业的所得单独核算的,比照上述原则办理,对于属于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应与其他行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合并计征个人所得税;对于四业的所得不能单独核算的,应就其全部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3、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地区停止征收农业特产税,改为征收农业税后,对个体户或个人取得的农业特产所得,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不再征收个人所得税。
4、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期间,取消农业特产税、减征或免征农业税后,对个人或个体户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且经营项目属于农业税(包括农业特产税)、牧业税征税范围的,其取得的“四业”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四)车船使用税:
1、拖拉机专门用于农业生产的,免征车船使用税,主要从事运输业务的应征税,具体界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2、载重量不超过1吨(1吨或1吨以下)的渔船,可以免征车船使用税。超过1吨而在1.5吨以下的渔船,可按照非机动船1吨税额计算征收车船使用税。为了避免与1吨免税渔船混淆,可在税票上注明实际载重量,以备查考。
(五)印花税: 代购、代销“国务院市场调节粮”协议书免征印花税。
( 六)城镇土地使用税: 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免缴土地使用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 第三十五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农业生产者采用节水、节肥、节药、节能等先进的种植养殖技术,推动种养结合、农业资源综合开发,优先发展生态循环农业。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进农业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引导全社会形成节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产生活和消费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二)避孕药品和用具;
(三)古旧图书;
(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六)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七)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⑻ 农业企业交哪些税
1.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17%(农产品大部分13%),但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小规模纳税人3%
国税
如果是自产销售的农产品,大部分免增值税。
2.城建,教育附加
增值税*(6%-10%),市区10%,县城和镇8%,其他地区6%。
地税
3.印花税
合同金额*万分之五+账本数*5+实收资本*十万分之五
地税
4.企业所得税=收入-成本=利润*25%
国税
5.个人所得税
一般适用工资薪金9级超额累进税率
地税
6.报表拿到你按上面的项目填写即可,如果有不会的,可打电话分别咨询你的主管国地税。
7.主要税种即以上部分。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⑼ 农业企业地税的税种有哪些
一、地税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契税、屠宰税、筵席税、农业税、牧业税。
二、国税与地税共享征收:
1、增值税:国税75%,地税25%;
2、营业税: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部分归国税,其余部分归地税;
3、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及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部分归国税,其余部分国税与地税按60%与40%比例共享。
4、个人所得税:除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外,其余部分的分享比例与企业所得税相同。
5、资源税: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部分归国税,其余归地税。
6、城市维护建设税: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部分归国税,其余部分归地税。
7、印花税:证券交易印花税收入的94%归国税,其余6%和其他印花税收入归地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