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现有技术与公知常识的区别
关于公知常识的认定,多数专家认为,公知常识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8条第1项规定的“众所周知的事实”,法庭可以直接认定,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但将公知常识作为一种众所周知的事实来认定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所谓众所周知的事实必须为特定时空范围内的某一领域的一般社会成员所公知,不一定是社会上每一个人都知道的事实,即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专利申请日之前所公知的一般技术常识。
第二,众所周知的事实属于证据学上司法认知的内容。法庭可以在诉讼中的任何程序或者阶段主动或者应当事人的请求采取司法认知认定案件所涉众所周知的事实,不受举证时限限制。
第三,当事人一方对对方主张的或者专利复审委员会认定的公知常识提出异议的,对方当事人或者专利复审委员会有责任提供有关资料和作出充分说明。当事人可以对法庭采取的司法认知提出异议,法庭应当告知当事人司法认知的理由和过程。
第四,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司法认知所认定的事实的,主张该事实的当事人仍需举证。
第五,法院认定众所周知的事实不受司法审查案卷外证据排除规则的限制,行政机关在行政程序中未记入案卷的众所周知的事实,在诉讼中仍可以予以认定。
对于公知常识的举证,有专家认为,公知常识要依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的认识来判断,要求对所有的公知常识进行举证是不可能的。生活常识无须举证,对技术常识只有当当事人证明专利复审委员会的认定有错误时,专利复审委员会才负有举证责任。还有专家认为,公知常识不都是众所周知的事实,其中属于众所周知的事实的公知常识无须举证,只有在行政认知与司法认知的范围出现不同时,专利复审委员会才应当负责举证证明。
有专家认为,对公知常识的认定涉及是否引入了新的无效审查理由的问题,在无效审查程序中已经涉及到,不应允许在诉讼阶段再引入公知常识。如果是无效请求人主张,必须在无效审查阶段提出来,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据并经过听证。如果是专利复审委员会依职权引入,当事人在起诉时未提出异议的就视为其认可;起诉时提出异议的,专利复审委员会仍应当举证,这不属于提交新证据,当事人也可以在诉讼中举出新证据反驳专利复审委员会的认定及其举证,但有关证据最迟应在一审庭审结束前提出。
现有技术(2009-10-1以前执行2001年的《专利法》称为“已有的技术”)必须具有三性:1、公知性,公开方式包括出版物公开、使用公开和以其他方式公开三种;2、时效性:公开时间必须在被审申请的包括在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 以前;3、实用性:“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和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公开时间在被审申请的申请日以前,没有实用性的公知方案,不是现有技术。如“嫦娥奔月”这类科幻小说、神话中公开的方案。因为吃仙药不能让人从地球奔到月球上去,所以是没有实用性的公知方案。”嫦娥奔月“就不是现有技术。所以不能说:中国的嫦娥在远古时期就到月球上去了,可见世界登月第一人,不是美国人尼尔·阿姆斯特朗,而是中国的嫦娥!
② 专利申请在提交前应当对现有技术进行检索和分析,以下关于现有技术的描述哪一项是正确的:(单选题)
显然是D,现有技术包括国内外公开的技术
③ 关于专利现有技术与新颖性的问题!!
您自己把自己绕进去了哦!专利文献属于公开出版物,这是正确的。专利法二十二条二款也没有规定专利文献不是公开出版物哦!
专利发第二十二条第二款是关于发明专利新颖性的规定,在判断专利的新颖性的时候,可以引用公开出版物,但是,对所述公开出版物的公开日是有严格要求的,即:在被判定新颖性的专利的申请日之前公开。普通的公开出版物只有一个出版日期,而专利文献是一种特殊的公开出版物,因为专利文献有两个时间,一个是“申请日”、另一个是“公开日”。
专利发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原文是: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即:在判断新颖性的过程中,专利文献的两个日期都要使用到:专利文献的申请日在被判断新颖性专利的申请日之前,并且该专利文献的公开日在被判断新颖性的专利的申请日之后。,这种情况般称之为“抵触申请”,关于抵触申请,在指南中第二部分第三章也有明确的说明,您可以看一下。
④ 关于科学和技术说法不正确的是哪一个
C.科学活动以发明为核心,技术活动以发现为核心。
关于科学和技术,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科学是如实反映客观事物及其运动变化规律的系统知识
B.技术的目标是利用自然规律来改造和利用自然
C.科学活动以发明为核心技术活动以发现为核心
D.科学与技术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差异
正确答案:科学活动以发明为核心,技术活动以发现为核心
⑤ 以下关于现有技术的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是这道题么?
以下关于专有承载的描述,哪些是正确的?(AB )
A.专用承载激活的目的是在UE和EPC之间建立特殊QoS(Quality of Service)和TFT(Traffic Flow Template)的承载 ,以满足某种业务(如、语音、实时工业控制)需求
B.专有承载激活可能由UE触发,也可能由网络侧发起
C.专有承载激活只能由网络侧发起
D.当所有专有承载被去活时,对应的PDN连接也会被去活
⑥ 实用新型 和现有技术的区别技术特征仅在于材料的替换
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根本区别 发明 专利法所称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1)发明是一项新的技术方案 技术方案是指运用自然规律解决人类生产、生活中某一特定技术问题的具体构思,是利用自然规律、自然力使之产生一定效果的方案。技术方案一般由若干技术特征组成。例如产品技术方案的技术特征可以是零件、部件、材料、器具、设备、装置的形状、结构、成分、尺寸等等;方法技术方案的技术特征可以是工艺、步骤、过程,所涉及的时间、温度、压力以及所采用的设备和工具等等。各个技术特征之间的相互关系也是技术特征。
(2)发明分为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两大类型 产品发明包括所有由人创造出来的物品做出的发明。 方法发明包括所有利用自然规律的方法,又可以分为制造方法和操作使用方法两种类型,例如对加工方法、制造方法、测试方法或产品使用方法等所做出的发明。 专利法保护的发明也可以是对现有产品或方法的改进。绝大多数发明都是对 现有技术的改进,例如对某些技术特征进行新的组合,对某些技
术特征进行新的选择等,只要这些组合或选择产生了新的技术效果,就是可以获得专利保护的发明。 实用新型 专利法所称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与发明的相同之处在于,实用新型也必须是一种技术方案,而不能 是抽象的概念或者理论表述。实用新型与发明的不同之处在于,第一,实用新型只限于具有一定形状的产品,不能是一种方法,例如生产方法、试验方法、处理方法和应用方法等,也不能是没有固定形状的产品,如品、化学物质、水泥等;
第二,对实用新型的创造性要求不太高,而实用性较强。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专利法所称的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它是指通过发明人的构思,利用自然规律创造出的针对各种技术问题的新的解决方案。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还规定:“专利法所称的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也就是说,实用新型专利是对机器、设备、装置、用具或器件的形状、构造或其结合提出新的方案,并且该新的方案能够在工业上制造出具有实用价值或实际用途的产品。 实用新型专利同发明专利相比,
一是实用新型与形状有关,保护范围窄;
二是发明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着的进步”的条件,而实用新型只需“实质性特点和显着的进步”的条件。实用新型的创造性水平要求比发明低,因此,有人把实用新型专利称为“小发明”专利,把取得专利的实用新型称为“小专利”。《专利法》对实用新型的专利申请规定了比发明专利简化的审批程序。在收费方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应缴纳的各种费用比申请发明专利应缴纳的各种费用低,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限比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短。
⑦ 什么是专利法中的现有技术
在你的专利申请日之前,已经公开的技术方案,就是现有技术。
⑧ 现有技术的和专利法的区别
这和专利法中所称的“已有的技术”是同一概念,也包含说明书所指的技术背景。现有技术,不再具有新颖性,因而不能申请专利。对于2009-10-1以后提交的专利申请(包括当日)依照修改后专利法的定义,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⑨ 背景技术:即现有技术,尤其是对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说明,要客观地指出背景技术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以便
您要问什么?这是专利申请文件中说明书的撰写要求,如果您是专利代理人,请去学习“专利审查指南(2010)。如果是发明人,最好委托专利代理机构来写,您不用按照这个来写。您只要清楚的阐述您要申请专利的技术方案,并结合原理说明效果既可以。如果您知道有技术效果不去您的同类方案,就大概描述该同类方案不如您的地方(就是背景技术)。其余事情交由代理机构处理。
⑩ 关于专利法中的现有技术
当然都包括了,很简单,公知技术是没有专利权的,但是也属于现有技术了,甚至极端一点,都不必考虑公众是不是已经知道了该技术,只要该技术处于公众想获得就能获得的状态(没有障碍)就算是现有技术了,至于你说的那道题目,到底是什么内容,可以在这里写出来,大家讨论一下,没有题目不好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