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急!}技术管理学中对“技术壁垒”这一概念是怎样定义的
技术壁垒是指科学技术上的关卡,即指国家或地区政府对产品制定的科学技术范畴内的标准,如产品的规格、质量、技术指标等,达不到一定技术标准的不能进口,如汽车废气排放达不到一定标准,不准进口,也就是阻止低技术产品进口(世界贸易组织《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的技术法规、标准中有此含义);或达到某种技术标准的产品不能出口,如运算速度达到每秒多少亿次的计算机不准出口,即限制高科技产品出口(美国等发达国家就是这么做的),从而在技术方面对进出口贸易构成壁垒。
因此可以说,技术壁垒是利用科技手段形成的,包括差异技术壁垒和创新技术壁垒,前者是利用技术上的差异绞尽脑汁设计出来的;后者是由于科技方面的创新,使其在某一领域的技术处于明显的领先优势,拥有独立的知识产权,获得的是垄断竞争优势。技术壁垒是以某种文明方式,实现市场份额最大化和利润最大化,是国际贸易竞争中获取全局优势的战略手段。从这种意义上说,技术壁垒有其合理成分,是不好反对的,而应正视和攀登。
技术独占性(Appropriability):技术独占性是指创新者保护其创新的能力.一项创新的独占性高低由技术的本性和该技术流动所处区域内的知识产权制度保护程度所决定
B. 创业者怎样快速建立自己的技术壁垒
推出与竞争者不同的产品,有自己的特色,形成很强的品牌优势,利用政府政策的优势形成竞争优势,控制关键资源(表现为对资金、专利、专有技术、原材料供应、分销渠道、学习曲线等资源及资源使用方法的积累与控制),实现规模经济,降低成本,提高客户粘性和转换成本。
C. 工厂技术
1.工厂技术,是指在生产产品现场无数点滴的改进和调整。
2.科学研发的实验室技术固然重要,但用于量产的工厂技术不能轻视,甚至应该更重视。
3.工厂技术的壁垒可能比实验室技术的壁垒更高。大量细微的小改进、小窍门甚至无法传承,它是一线员工脑子里的专有技能。这个壁垒是时间的壁垒,别的企业要学习就得花时间。
4.比如液晶生产需要除尘,混入十粒尘埃液晶屏就有十个不发光的黑点,就不合格。怎么除尘?不知道。一点一点改进,一点一点调整,最终把合格率提上去。别的企业想学也很难学,积累起来的小改进已经成为大技术了,ta们只能花时间自己探索。
5.比如得到app的“每天听本书”产品,怎么选书?怎么控制品质?怎么迭代?也是一次次挑毛病,一次次复盘总结规律,一点点改进调整,一条一条把工厂技术固化下来。这种实战中打造出来的经验技巧,才是真正的量产能力。
6.总结,新科技产品诞生很重要,但能让它量化生产的大量不起眼的工厂技术更重要。
D. 什么是技术壁垒
什么是技术壁垒
技术壁垒是非关税壁垒的一类,它以技术为支撑条件,即商品进口国在实施贸易进口管制时,通过颁布法律、法令、条例、规定、建立技术标准、认证制度、卫生检验检疫制度、检验程序以及包装、规格和标签标准等,提高对进口产品的技术要求,增加进口难度,最终达到保障国家安全、保护消费者利益和保持国际收支平衡的目的。
技术壁垒有以下几个主要特点:
--合理性。设立技术法规、标准及检验程序,主要是为了保护国家安全及消费者利益,因而有其合理的一面。WTO的有关技术壁垒协议并不否认各国技术壁垒存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只是要求技术壁垒不应妨碍正常的国际贸易,不得具有歧视性。
--复杂性。技术壁垒因其涉及的技术和适用范围的广泛性,使其比配额、许可证等其他非关税壁垒形式更为复杂,而WTO允许各国根据自身特点如地理及消费习惯等制定与别国不同的技术标准。因此,要证明技术标准是否妨碍正常的国际贸易并不容易。
--隐蔽性。技术标准过高,检验程序过严,都可以影响国际贸易。要区别一项技术标准或检验程序是否合理往往比较困难。技术壁垒因其合理性和复杂性而具有隐蔽性,不容易遭到其他国家的报复。这是各国愿意利用技术壁垒的主要原因。
--灵活性。不断发展的技术和技术壁垒多样化的形式为灵活运用技术壁垒提供了条件,技术壁垒也较其他关税壁垒更容易实施。
E. 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特点及其表现形式
一、技术性贸易壁垒的表现形式
技术性贸易壁垒主要指货物进口国家所制定的那些强制性和非强制性的技术法规、
标准以及检验商品的合格性评定程序所形成的贸易障碍,即通过颁布法律、法令、条例、规定,建立技术标准、认证制度、检验检疫制度等方式,对外国进口商品制定苛刻繁琐的技术、卫生检疫、商品包装和标签等标准,从而提高进口产品要求,增加进口难度,最终达到限制进口的目的。
根据世界贸易组织《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技术性贸易措施可分为三类,即技术法规、
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并把其中符合《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原则和国际标准的技术法规、
标准视为合理的、允许的。这些技术法规和标准的实施,虽然也会对贸易带来一定的影响,
但却并不被视为贸易壁垒,或者称其为合法的技术性贸易壁垒。而把不符合《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原则和国际标准的技术法规、标准视为以技术为名的贸易壁垒,并要求各成员国予以消除,或者称其为非法的技术性贸易壁垒。
(一)合法的技术性贸易壁垒
合法的技术性贸易壁垒也称其为单纯的技术壁垒,是指科学技术上的关卡,即指国家或地区政府对产品制定的科学技术范畴内的技术标准,如产品的规格、质量、技术指标等,达不到一定技术标准的不准进口。如有的国家规定汽车废气排放达不到一定标准,不准进口,以阻止低技术产品的进口;或者为了获得垄断竞争优势,实施市场份额最大化和利润最大化,对达到某技术标准的产品不能出口,如运算速度达到多少亿次的计算机不准出口,即限制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合法的技术性贸易壁垒主要表现在经济技术水平存在差距的国家之间的贸易,
尤其是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贸易中。发达国家科学技术及经济发展水平高,国民的安全、健康、环保意识非常强,因此对商品质量和性能的要求严格,制定的标准、技术法规等往往较苛刻;发展中国家由于受科技及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对商品质量和性能的要求相对较低,因
此大部分产品的技术性水平远不及发达国家。这样在发展中国家合格的产品,到了发达国家成了不合格产品,造成了贸易的障碍。如发达国家实施的各种绿色环境标志制度、卫生检疫制度等。这类高水平、严要求的标准和技术法规都是发达国家根据其国内生产和技术水平制定的,对于发达国家来说,可以做到,但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却很难做到,从而将发展中国家的同类产品排斥在发达国家的市场之外。这种合法的技术性贸易壁垒超过了当前发展中国家的生产力水平,因此无论怎样,从发展中国家的角度出发,也构成实实在在的壁垒。
但是众所周知,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人类历史上的四次科技革命为人类社会创造了极大的物质财富。它对于提高产品质量,促进专业化分工与协作,实现生产和消费的规模经济,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证人类安全健康和保护环境,促进各种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提高生产效率和社会福利水平,促进可持续发展等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是国际贸易顺利进行必不可少的重要保证。因此,这种技术性壁垒不会消除,相反却会永远存在,并将随着各国科技和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而不断提高,发展中国家对这类壁垒只能正视、适应并予以跨越。
(二)非法的技术性贸易壁垒
非法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是指名义是技术性贸易措施,实质上却是以技术为名的贸易壁
垒,其惟一作用就是限制或阻碍商品的进口,并对进出口国家带来负面影响。 根据世界贸易组织《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的相关规定,如果存在以下情况,则可以认为技术法规、标准以及合格评定程序限制了贸易,给贸易国家造成了不必要的障碍,因此是非法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应予以消除。
1.技术法规、标准以及合格评定程序的采用及其实施仅仅是增加了商品的成本。
2.技术法规和标准规定的水平高于达到某一特定的政策目标所需的必要程度,是通过牺牲国内产品利润以减损外国产品的利润,因此可能有贸易保护的目的。
3.技术法规、标准或合格评定程序在适用时或者对国内产品和进口产品发生影响时有所区别,而区别的差额部分构成不必要的保护。
4.所选择和实施的技术法规、标准及合格评定程序不是所有可行的备选方案中对贸易造
成最小障碍的技术法规、标准及合格评定程序。
这种技术性贸易壁垒主要表现在:(1)一些国家精心设计标准,专门用来对某些国家的产品形成贸易障碍。如法国曾禁止含有红霉素的糖果进口,从而有效地阻止了英国糖果的进口,因为英国糖果制造时普遍使用红霉素染料染色。(2)利用各国标准不一致,机动选择对本国有利的标准,甚至制定内外有别的双重标准。如美国在20世纪90年代对进口汽油和国产汽油就制定了两种不同的技术标准,以阻碍外国汽油进入美国市场。(3)通过实施有关商品包装和标签的规定,迫使出口商对商品重新包装或更换标签,从主观上增加进口商品的技术和费用负担。(4)在实施技术标准、法规的过程中对外国产品设置重重障碍,使商品的销售成本大大增加,或在进行合格评定时延迟检测或者主观地收取额外费用,从而降低进口商品的竞争力。如1998年9月11日,美国农业部签署了一项新的法令,要求所有来自中国的木质包装和木质铺垫材料须附有中国出入境检验机关出具的证书,否则不能出口到美国,这增加包装成本将近20%。由于非法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具有明显的歧视性、隐蔽性及不合理性,因而是每个贸易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必须采取措施予以打破的壁垒。
F. 什么是技术性贸易壁垒它包括哪些措施
技术性贸易壁垒是指各国为保证其进出口商品的质量,或保护人类,动物或植物的生命或健康及保护环境或防止欺诈行为而设立的技术法规,技术标准,合格评定程序等等。
技术性贸易壁垒通过国家政府法规制定具有现实意义
内容非常广泛,技术贸易壁垒之所以成为最主要的非关税壁垒之一,正是由于他的表象形式为法律,标准,要求,制度,包括产品的供产销一系列过程。
而且非常复杂,具有很大的模糊性,特别是发达国家一般都占主导地位。毕竟发达国家出口的是技术,
而发展中国家出口的是密集的劳动力产品。当然会造成严重的贸易顺差。这也是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常采取的措施。
至于说提供的措施,真是数不胜数。
1947年成立的关贸总协定就关注这个问题。《关贸总协定》第二十一条:“一般例外”中规定,缔约方为保障人类,动植物和生命健康可采取必要的措施;第二十一条:”安全例外“也规定,缔约方为保护国家几本安全利益可采取必要的措施。
G. 技术壁垒的主要措施
世界各国(主要是发达国家)的技术壁垒,其限制产品进口方面的技术措施主要有以下几种:
技术壁垒
严格、繁杂的技术法规和技术标准
利用技术标准作为贸易壁垒具有非对等性和隐蔽性。在国际贸易中,发达国家常常是国际标准的制定者。他们凭借着在世界贸易中的主导地位和技术优势,率先制定游戏规则,强制推行根据其技术水平定出的技术标准,使广大经济落后国家的出口厂商望尘莫及。而且这些技术标准、技术法规常常变化,有的地方政府还有自己的特殊规定,使发展中国家的厂商要么无从知晓、无所适从,要么为了迎合其标准付出较高的成本,削弱产品的竞争力。
复杂的合格评定程序
在贸易自由化渐成潮流的形势下,质量认证和合格评定对于出口竞争能力的提高和进口市场的保护作用愈益突出。目前,世界上广泛采用的质量认定标准是ISO9000系列标准。此外,美、日、欧盟等还有各自的技术标准体系。
严格的包装、标签规则
为防止包装及其废弃物可能对生态环境、人类及动植物的安全构成威胁,许多国家颁布了一系列包装和标签方面的法律和法规,以保护消费者权益和生态环境。从保护环境和节约能源来看,包装制度确有积极作用,但它增加了出口商的成本,且技术要求各国不一、变化无常,往往迫使外国出口商不断变换包装,失去不少贸易机会。
H. 如何采用技术壁垒策略打败竞争对手打下的基础
[经典回顾]
在这个高速发展的时代,各种技术也在飞速的发展,作为一个现代化的公司,就应该不断地提升自己的技术,及时跟上社会的脚步,才不会被这个社会所淘汰。
我们国家很多企业都遭遇过技术壁垒,大多数企业都是在把产品运向其他国家时候才发现,由于企业没有先进的技术,造成了产品的质量不过关,其他国家就拒绝接受这样的产品。
2002年就发生过这样的现象,我国的蜂蜜在出口欧盟的时候,欧盟要求从蜂蜜中所提出的氯霉素不得超过0.1PPM,也就是说10吨蜂蜜中只能含有1克的氯霉素。由于蜂蜜大大地超标,在货发到欧洲以后,对方就把货直接退了回来,单单是运费就花了很大的一笔钱。
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现象,最关键的因素就是没有那么高的技术水平,再者就是消息不灵通,才使其造成这么严重的后果。
从这次教训,我们可以从中看出技术的重要性。如果自己的技术非常的落后,就算没有竞争对手,最后也会自己败下阵来。相反,如果你有强硬的技术做铺垫,就算有再多的竞争对手,你最终都会脱颖而出。
在同行中竞争,关键就是技术,当你拥有非常先进的技术时,就能解决好他人所不能解决的问题,在这个时候,就算你不去参加竞争,客户也会亲自上门来找你。
打败竞争对手最好的方法不是使用什么样的计谋,而是自己的实力不断地变强,当你上升到一个特定的高度时,就算你拥有再多的对手,最后他们也会不击自败。
[案例分析]
晓民是一个某某软件的销售员,他最近在跟进一个大客户,盯着这个大客户的还有一个非常强劲的竞争对手,他所在的是一个跨国企业,这个大公司有着非常雄厚的实力,想要把这个对手拿下,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正在晓民为了此事发愁的时候,正好碰到对手的软件出了一点故障,导致他的客户公司不能正常地运行。虽然对手所在的公司是跨国际的大公司,但是公司核心力量都在国外,国内的技术人员根本就无法解决这样的技术故障。如果等着国外的技术人员来维修,最少会耽误十几天的进程,这对一个正在运行的公司,造成的损失是非常的巨大的。
晓民觉得这是一个机会,这时他就主动向公司申请出动公司的顶尖技术力量,帮助对手去解决这个问题。
公司觉得晓民的提议很好,就立即触动公司的核心力量,无偿的帮助对手解决这个技术故障,在这个技术故障得到解决的时候,对手的客户都对他刮目相看。
晓民和对手正在竞争的这个大客户,也看到的晓民公司的技术力量。虽然对手的公司也有这样的技术力量,但是毕竟远水救不了近火,如果再次发生这样的事情,对手依然还是除了等候以外,没有任何的办法。
经过各方面的斟酌,这个大客户最终还是选择和晓民合作,而他的对手,在没有谈判之前,就被淘汰出局了。
经过这件事情,这个大客户对晓民的看法又高了一层,在谈判中客户的态度非常好,合作进行的也非常的顺利。
这是一个技术决定成败的社会,没有先进的技术作为铺垫,早晚都会被这个社会所淘汰。
在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到,晓民面对那么强大的竞争对手,他被打败的几率是非常大的,但是因为一件突发事件,最终改变了结局。
从表面看起来,他好像是在帮助对手,但是实际上,他是在借助这个机会展示自己的实力。以这种方法做广告,所起到的作用很更好,眼前的事实比什么都更有说服力。
这次虽然是无偿帮忙,但是比有偿的获得的更多。除了对手的客户对他刮目相看之外,还有很多的客户看上了他的技术。
只要有了先进的技术,就不怕找不到客户,这个大客户能够顺利地与他合作,也是考虑到了这个问题,这个客户也是聪明人,当然不会把这么好的技术而让给其他人。
[巧手点金]
说了这么多,怎样才能利用技术壁垒打败竞争对手呢?
首先,暗下功夫,争取在技术上有所突破。没有强硬的实力,一切都是空谈,当务之急,就是提升自己公司的实力,当自己在技术上占有领导性的地位时,自然就会成为客户的合作对象,众多竞争对手就会不攻自破。
其次,要时刻掌握信息。掌握足够的信息资源,就能正确把握好的技术运用的时间,这样才能一举打败竞争对手。
我们试想一下,如果晓民没有掌握市场上的信息,就无从得知竞争对手的软件出了故障。这时,也就失去了这次绝好的机会。就算你有这方面的先进技术 ,客户也无从得知,客户最终还是会选择竞争对手 ,因为对手的公司基本上有这样的核心技术,虽然在国外,但是不管怎么说,如果遇到这类事情,最起码还有被解决的可能性。
另外,永远不要小看竞争对手。千万不要以为只有自己的技术才是最先进的,这样会让你产生轻视对方的心态,在这种情况下,反而会让对方有机可趁。
放正你的心态,正面地来看待客户,在从容中多一点细心,这样才能战无不胜,攻无不克。
I. 企业如何构建专利壁垒:专利壁垒的构建路径!
构建专利壁垒的常见路径如下:
如果在一个产品或者技术处于早期,此时市场上的参与者寥寥,企业有机会针对该产品或者技术的底层基础点和关键点抢先形成专利,从而打造有效的专利壁垒。 影响专利壁垒有效性的核心是形成专利的技术是否为该产品或者技术的基础性或者关键性技术,这些技术对于产品或者技术的实现起到决定性作用,属于在做这个产品或者实现该技术时必须采用的专利。
典型的例子就是朗科的U盘专利。U盘是基于USB接口、以闪存芯片为存储介质的存储设备,无需驱动器,体积小巧,适合随身携带,通过它可以随时随地交换资料数据,是移动办公及数据存储交换的理想产品,其以更大的容量、更快的传输速度和更稳定的运行,取代了早年的软驱,并形成了一个很大的移动存储市场。
朗科于1999年11月14日就申请了名为“用于数据处理系统的快闪电子式外储存方法及其装置”的专利,2002年获得了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专利号为ZL99117225.6。2004年美国国家专利局也通过了朗科的专利申请,专利号为US6,829,672。2013年,该专利获得了第十五届中国专利金奖。
由于朗科在发起的专利诉讼中屡战屡胜,各家U盘厂商不得不主动向朗科缴纳专利使用费,朗科因此走向了专利许可之路,并依赖特有的专利许可模式于2010年1月正式在科创版上市。
上市九年多来,朗科科技累计实现净利润2.95亿元,平均每年的净利润在3300万元左右,其中来自U盘专利授权许可的利润占比超过了一半。根据朗科年报批露,2018年朗科的营收9.67亿元,同比增长4.1%;净利润6,450万元,同比增长14.78%。其中,来自专利授权许可的收入利润就有3,629万元,占总利润的56.3%。
美国的高通公司即深谙此道,成为专利许可领域的超级玩家,其依靠“芯片销售+专利许可模式”纵横全球通信市场,获取了不菲的收益。
高通公司成立于1985年,其凭借CDMA技术成为全球无线通信市场的领导者,当初高通利用各大巨头争夺GSM标准的时机,申请了大量的CDMA技术专利,并将其CDMA技术提交到美国标准组织TIA和世界标准组织ITU,成功被确立为世界移动通信标准,由此奠定了高通在CDMA生态圈中的霸主地位。
随着CDMA得到越来越多的电信运营商的认可,高通依靠专利许可模式获得了巨大的收益。高通的业务主要分为QCT(Qualcomm CDMA Technologies)、QTL(Qualcomm Technology Licensing)、QWI(Qualcomm Wireless & Internet)和QSI(Qualcomm Strategic Initiatives)四大块,其中通技术授权部门(QTL)创造授权费用收入占总收入的23%,其利润占到总利润的54%。因此,专利许可收入不仅是高通的重要收入来源,更是其利润的主要贡献者。
全球大概有300多家公司与高通签订了专利许可协议,每年为高通贡献几十亿美元的收入。据不完全统计,高通拥有的专利超过13,000项,主要集中分布在3G和4G的核心领域,其中大约3,900多项是CDMA的专利,在5G领域,高通超过8%的全球5G标准必要专利。
当企业的产中缺少基础性技术专利或者难以形成技术标准时,可以采用群狼战术达到建立专利壁垒的目的。
采用群狼战术建立专利壁垒的核心原则是: 企业尽可能保证竞争对手抄袭产品时必须采用所申请的专利,因此不能仅从自身的角度出发来申请专利,更多的要从竞争对手的角度出发,采用地雷式布局策略,将产品中竞争对手可能抄袭的点作为专利,而不只是考虑将自己创新的点申请为专利。
采用群狼战术的典型例子就是上面讲的戴森公司,其所布局的专利遍布于无叶风扇的各个层面。在其申请的专利中,从一级分类上看,56%的专利集中在出风圈上,基座和风机上的专利分别为22%。从二级分类上看,喷嘴方面的专利占比为38%,电机和叶轮的专利分别占15%,外罩的专利占比为11%,中央开口的专利占比为10%,在扩散器、消音器上还分别有3%和2%的专利。
如果您有更好的见解,可以在下方留言,我会及时与您一起探讨交流!也可添加: laojia0755 一起交流!
J. 技术性贸易壁垒有哪些主要表现形式
(一)技术法规
WTO/TBT协定对技术法规的定义是:“规定强制执行的产品特性或与其相关工艺和生产方法、包括适用的管理规定在内的文件。该文件还可包括或专门关于适用于产品、工艺或生产方法的专门术语、符号、包装、标志或标签要求”。
该定义表明,技术法规是指一些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文件。它不仅涉及产品本身的特性,而且涉及产品的加工过程、产品的生产方法和工艺,以及与产品特性、加工过程、生产方法和工(农)艺有关的术语、符号、包装、标志或标签要求。WTO/TBT协定要求各成员按照产品性能而不是按照其设计或描述特征来制定技术法规。
(二)标准
WTO/TBT协定对标准的定义是:“经公认机构批准的、规定非强制执行的、供通用或重复使用的产品或相关工艺和生产方法的规则、指南或特征的文件。该文件还可包括或专门关于适用于产品、工艺或生产方法的专门术语、符号、包装、标志或标签要求”。
(三)合格评定程序
WTO/TBT协定对合格评定程序的定义是:“任何直接或间接用以确定是否满足技术法规或标准中相关要求的程序。”同时给出解释性说明:“合格评定程序特别包括:抽样、测试和检验;评价、验证和合格保证;注册、任何和批准以及各项的组合。”
技术性贸易壁垒的主要表现形式概括起来有以下五种:
(1) 颁布各种强制性的技术法规。
(2) 制定苛刻的技术标准。
(3) 推行严格的合格评定程序。
(4) 利用工业产权、知识产权形成技术保护。
(5) 其它形式的技术壁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