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什么是静态投资回收期
静态投资回收期计算公式:静态回收期=原始投资额÷每年现金净流量。
如果由建设期,考虑建设期的静态回收期=建设期+静态回收期。
未来每年现金净流量不相等时,静态回收期计算公式:根据累计现金流量来确定回收期(收回前一年年数+差额/当年流量)。
动态回收期是的计算公式:P't =(累计净现金流量现值出现正值的年数-1)+上一年累计净现金流量现值的绝对值/出现正值年份净现金流量的现值。
静态投资回收期:
静态投资回收期是在不考虑资金时间价值的条件下,以项目的净收益回收其全部投资所需要的时间。投资回收期可以自项目建设开始年算起,也可以自项目投产年开始算起,但应予注明。
静态投资回收期可根据现金流量表计算,其具体计算又分以下两种情况:
1、项目建成投产后各年的净收益(即净现金流量)均相同。
2、项目建成投产后各年的净收益不相同,则静态投资回收期可根据累计净现金流量求得,也就是在现金流量表中累计净现金流量由负值转向正值之间的年份。
2. 经济评价中的静态评价指标主要有哪些
主要包括:静态投资回收期、总投资收益率、资本金净利润率、利息备付率、偿债备付率、资产负债率。
动态指标的使用范围:对项目整体效益评价的融资前分析,或对计算期较长以及处在终评阶段的技术方案进行评价。
拓展资料:
1、静态评价指标的适用一些的项目:它适于评价短期投资项目和逐年收益大致相等的项目。另外对方案进行概略评价时也常采用静态评价指标。回收期法又叫返本期法,或叫偿还年限法,是以项目的净收益抵偿全部投资(包括固定资产投资和流动资产投资)所需要时间的一种评价方法。对于投资者来讲,投资回收期越短越好,它是反映工业项目财务上清偿能力的重要指标。投资回收期自建设开始年算起,但也应同时写明自投产开始年算起的投资回收期。
2、静态评价的相关简述:
1、静态评价是指对投资项目进行财务评价的时候,如果若不考虑资金的时间因素,这就称为静态评价方法。
2、静态评价是指不会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主要用于项目可行性研究初始阶段的粗略分析和评价,以及技术方案的初选。这种评价方式能够反映技术方案的经济性和风险性的指标,在建设项目评价中具有独特的地位和作用,被广泛用作建设项目评价的辅助性指标。
3、静态评价首先是要计算投资回收期,其次是计算平均年净收益,最后是从财务现金流量表来计算静态投资的回收期。
4、静态评价的这样方式能够反映方案的盈利能力,与各年的实际收益有关,收益越大,回收效果越好,回收期也越短。这种评价方法计算方法简单易行,并能明确地反映资金的回收速度,在多个方案的选定方面可以提供经济参考。但是其缺点在于没有考虑时间因素,舍弃项目建设期、寿命期等众多经济数据,并且不能及时反映投资带来所承担的风险,若投资时间过长,项目的经济性就会恶化。
3. 什么是动态投资回收期和静态投资回收期
静态投资期有“包括建设期的投资回收期(PP)”和“不包括建设期的投资回收期(PP)”两种形式。其单位通常用“年”表示。投资回收期一般从建设开始年算起,也可以从投资年开始算起,计算时应具体注明。静态投资回收期法则是:使用投资回收期对投资项目进行评价必须借助于基准投资回收期。如果静态投资回收期小于某一给定的基准投资回收期,则项目可以考虑接受,反之,则应予以拒绝。当有多个投资方案共同存在时,则选取其中回收期最短的方案。
动态投资回收期也称现值投资回收期,指按现值计算的投资回收期。动态投资回收期法考虑时间因素对货币价值的影响,使投资指标与利润指标在时间上具有可比性条件下,计算出投资回收期。静态投资回收期没有考虑资金时间价值因素和回收期满后继续发生的现金流量,不能正确反映投资方式不同对项目的影响。只有静态投资回收期指标小于或等于基准投资回收期的投资项目才具有财务可行性。 动态投资回收期要比静态投资回收期长,原因是动态投资回收期的计算考虑了资金的时间价值,但考虑时间价值后计算比较复杂。动态投资回收期例子:投资一万(假如银行的年利率为10%),一年后赚一千,你的总价值还是一万一,不过作为动态投资,你要考虑进去钱的时间价值,既然一年后,把钱存在银行也可以拿到一万一,所以其实你的投资等于没赚钱,白忙活了。所以投资的利润率一定要高于银行利率,这就是动态多考虑的因素。
个人建议:动态回收期需要将投资引起的未来现金净流量进行贴现,是未来现金净流量的现值等于原始投资额现值时所经历的时间。静态回收期指直接用未来现金净流量累计到原始投资数额时所经历的时间。即动态回收期是考虑货币时间价值的,而静态回收期不考虑货币时间价值。
4. 静态投资回收期是什么意思
一、因为在静态投资的回收期状态是比较不稳定的,所以是投资收益率的倒数
二、具体内容分析:
1、这里指的是静态投资回收期:
静态投资回收期是指用投资项目经营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抵消原投资总额所需的全部时间。计算的静态投资回收期应与行业或部门的基准投资回收期进行比较。如果小于或等于该行业或部门的基准投资回收期,则认为该项目可接受,否则不可行。静态投资回收期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项目方案的资金回收能力。它便于计算,有助于评估技术更新迅速、资金短缺或未来形势不可预测的项目。
2、投资回报率是指项目投产后达到设计生产能力时,年净收入占正常生产年总投资的比例。投资回收期通常从建设期起每年的净现金流量与总投资的比率开始。还有一个投资回收期,根据投资和生产期计算。投资回收期可从项目建设当年或项目投产当年开始计算,但应予以注明。标准投资回收期是国家根据行业或部门的技术经济特点规定的平均提前投资回收期。额外投资回收期是指额外资金的回报流量,包括额外的利税和固定资产的额外折旧。
3、易于理解和计算,直接反映原总投资的回收期,可直接使用回收期前的净现金流量信息。未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和回收期后的现金流量,不能正确反映不同投资方式对项目的影响。项目财务可行的前提是静态投资回收期指数<=基准投资回收期的投资,项目建成投产后每年净收入相同的,计算静态投资回收期。如果项目建成投产后每年的净收益不同,则静态投资回收期可按累计净现金流量计算,即现金流量表中累计净现金流量由负变正的年份。计算公式为累计净现金流量开始为正减1的年份数,加上一年累计净现金流量的绝对值除以正值出现年份的净现金流量。
二、(4)技术方案静态回收期总投资有哪些扩展阅读:
1、投资回收期(PaybackPeriod)就是使累计的经济效益等于最初的投资费用所需的时间。投资回收期就是指通过资金回流量来回收投资的年限。标准投资回收期是国家根据行业或部门的技术经济特点规定的平均先进的投资回收期。追加投资回收期指用追加资金回流量包括追加利税和追加固定资产折旧两项。
2、内部收益率是一项投资渴望达到的报酬率,该指标越大越好。一般情况下,内部收益率大于等于基准收益率时,该项目是可行的。投资项目各年现金流量的折现值之和为项目的净现值,净现值为零时的折现率就是项目的内部收益率。
5. 静态投资回收期和动态投资回收期的区别
静态投资回收期和动态投资回收期的区别:
一、定义不同
静态投资回收期:静态投资回收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项目方案的资金回收能力,其计算方便,有助于对技术上更新较快,资金短缺或未来情况难以预测的项目进行评价。
但它不能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也没有对投资回收期以后的收益进行分析,从中无法确定项目在整个寿命期的总收益和获利能力。
动态投资回收期法:动态投资回收期是指在考虑货币时间价值的条件下,以投资项目净现金流量的现值抵偿原始投资现值所需要的全部时间。即:动态投资回收期是项目从投资开始起,到累计折现现金流量等于0时所需的时间。
二、优点不同
动态投资回收期的优点:
动态投资回收期法考虑了资金的时间价值,克服了静态投资回收期法的缺陷,因而优于静态投资回收期法。
静态投资回收期的优点:
1、能够直观地反映原始总投资的返本期限
2、便于理解
3、计算也比较简单
4、可以直接利用回收期之前的净现金流量信息。
三、缺点不同
动态投资回收期的缺点:
动态投资回收期仍然具有主观性,同样忽略了回收期以后的净现金流量。当未来年份的净现金流量为负数时,动态投资回收期可能变得无效,甚至做出错误的决策。
静态投资回收期的缺点:
1、未考虑资金时间价值因素
2、未考虑回收期满后继续发生的现金流量
3、不能正确反映投资方式不同对项目的影响。
(5)技术方案静态回收期总投资有哪些扩展阅读:
一、静态投资回收期的计算公式:
静态投资回收期可根据现金流量表计算,其具体计算又分以下两种情况:
1、项目建成投产后各年的净收益(即净现金流量)均相同,则静态投资回收期的计算公式如下:P t =K/A
2、项目建成投产后各年的净收益不相同,则静态投资回收期可根据累计净现金流量求得,也就是在现金流量表中累计净现金流量由负值转向正值之间的年份。其计算公式为:
P t =累计净现金流量开始出现正值的年份数-1+上一年累计净现金流量的绝对值/出现正值年份的净现金流量
二、评价准则
将计算出的静态投资回收期(P t )与所确定的基准投资回收期(Pc)进行比较:
1、若P t ≤Pc ,表明项目投资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收回,则方案可以考虑接受;
2、若P t >Pc,则方案是不可行的。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静态投资回收期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动态投资回收期
6. 静态投资由哪些部分组成
静态投资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和工器具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基本预备费,以及因工程量误差而引起的工程造价的增减等。
在建设工程项目总投资中,建设投资可以分为静态投资和动态投资两部分。静态投资系指编制预期造价时以某一基准年、月的建设要素单位价为依据所计算出的造价时值。包括了因工程量误差而可能引起的造价增加。
不包括以后年月因价格上涨等风险因素而增加的投资,以及因时间迁移而发生的投资利息支出。
静态投资计算注意事项
静态投资是有一定时间性的,应统一按某一确定的时间即估算基准期来计算,特别是遇到估算时间距开工时间较远的项目,一定要以开工前一年为基准年,按照近年的价格指数将编制的静态投资进行适当地调整,否则就会失去基准作用,影响投资估算的准确性。
在工程经济分析中,把不考虑资金时间价值的经济效益评价指标称为静态评价指标。此类指标的特点是简单易算,主要包括静态投资回收期和投资收益率。
采用静态评价指标对投资方案进行评价时由于没有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因此它主要适用于对方案的粗略评价,如应用于投资方案的机会鉴别和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以及用于某些时间较短,投资规模与收益规模均比较小的投资项目的经济评价等。
7. 静态投资回收期计算公式
静态投资回收期计算公式:
不包括建设期的投资回收期(PP‘)=原始投资合计/投产后前若干年每年相等的净现金流量。
包括建设期的投资回收期(PP )=不包括建设期的投资回收期+建设期。
静态投资回收期可根据现金流量表计算,其具体计算又分以下两种情况:
1、项目建成投产后各年的净收益(即净现金流量)均相同,则静态投资回收期的计算公式如下:P t=K/A。
2、项目建成投产后各年的净收益不相同,则静态投资回收期可根据累计净现金流量求得,也就是在现金流量表中累计净现金流量由负值转向正值之间的年份。其计算公式为:Pt=累计净现金流量开始出现正值的年份数-1+上一年累计净现金流量的绝对值/出现正值年份的净现金流量。
静态投资回收期用处
静态投资回收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项目方案的资金回收能力,其计算方便,有助于对技术上更新较快,资金短缺或未来情况难以预测的项目进行评价。但它不能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也没有对投资回收期以后的收益进行分析,从中无法确定项目在整个寿命期的总收益和获利能力。
它有“包括建设期的投资回收期(PP)”和“不包括建设期的投资回收期(PP)”两种形式。其单位通常用“年”表示。投资回收期一般从建设开始年算起,也可以从投资年开始算起,计算时应具体注明。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静态投资回收期
8. 什么是静态投资回收期
投资回收期是指用投资方案所产生的净收益补偿初始投资所需要的时间,其单位通常用“年”表示。投资回收期一般从建设开始年算起,也可以从投资年开始算起,计算时应具体注明。
静态投资回收期是不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时收回初始投资所需要的时间,应满足下式:
前t项之和(CI-CO)的第t项=0
式中:CI—现金流入,CO—现金流出; —第t年的净收益,t=1,2,···Pt;Pt—静态投资回收期。
计算出的静态投资回收期应与行业或部门的基准投资回收期进行比较,若小于或等于行业或部门的基准投资回收期,则认为项目是可以考虑接受的,否则不可行。
静态投资回收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项目方案的资金回收能力,其计算方便,有助于对技术上更新较快的项目进行评价。但它不能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也没有对投资回收期以后的收益进行分析,从中无法确定项目在整个寿命期的总收益和获利能力。
目录·什么是静态投资回收期?
·确定静态投资回收期指标的方法
·静态投资回收期的优缺点
什么是静态投资回收期?
静态投资回收期(简称回收期),是指以投资项目经营净现金流量抵偿原始总投资所需要的全部时间。它有“包括建设期的投资回收期(PP ) ”和“不包括建设期的投资回收期(PP) ”两种形式。
确定静态投资回收期指标的方法
1、公式法
如果某一项目的投资均集中发生在建设期内,投产后一定期间内每年经营净现金流量相等,且其合计大于或等于原始投资额,可按以下简化公式直接求出不包括建设期的投资回收期:
不包括建设期的投资回收期(PP‘)=原始投资合计/投产后前若干年每年相等的净现金流量
包括建设期的投资回收期(PP )=不包括建设期的投资回收期+建设期
2、列表法
所谓列表法,是指通过列表计算“累计净现金流量”的方式,来确定包括建设期的投资回收期,进而再推算出不包括建设期的投资回收期的方法。因为不论在什么情况下,都可以通过这种方法来确定静态投资回收期,所以此法又称为一般方法。
该法的原理是:按照回收期的定义,包括建设期的投资回收期满足以下关系式,即:
这表明在财务现金流量表的“累计净现金流量”一栏中,包括建设期的投资回收期恰好是累计净现金流量为零的年限。
无法在“累计净现金流量”栏上找到零,必须按下式计算包括建设期的投资回收期:
包括建设期的投资回收期(PP)=最后一项为负值的累计净现金流量对应的年数+最后一项为负值的累计净现金流量绝对值÷下年净现金流量
或:=累计净现金流量第一次出现正值的年份-1+该年初尚未回收的投资÷该年净现金流量
静态投资回收期的优缺点
静态投资回收期的优点是能够直观地反映原始总投资的返本期限,便于理解,计算也比较简单,可以直接利用回收期之前的净现金流量信息。缺点是没有考虑资金时间价值因素和回收期满后继续发生的现金流量,不能正确反映投资方式不同对项目的影响。只有静态投资回收期指标小于或等于基准投资回收期的投资项目才具有财务可行性。
9. 静态投资回收期的方法
如果某一项目的投资均集中发生在建设期内,投产后一定期间内每年经营净现金流量相等,且其合计大于或等于原始投资额,可按以下简化公式直接求出不包括建设期的投资回收期:
不包括建设期的投资回收期(PP‘)=原始投资合计/投产后前若干年每年相等的净现金流量
包括建设期的投资回收期(PP )=不包括建设期的投资回收期+建设期 所谓列表法,是指通过列表计算“累计净现金流量”的方式,来确定包括建设期的投资回收期,进而再推算出不包括建设期的投资回收期的方法。因为不论在什么情况下,都可以通过这种方法来确定静态投资回收期,所以此法又称为一般方法。
该法的原理是:按照回收期的定义,包括建设期的投资回收期满足以下关系式,即:
这表明在财务现金流量表的“累计净现金流量”一栏中,包括建设期的投资回收期恰好是累计净现金流量为零的年限。
无法在“累计净现金流量”栏上找到零,必须按下式计算包括建设期的投资回收期:
包括建设期的投资回收期(PP)=最后一项为负值的累计净现金流量对应的年数+最后一项为负值的累计净现金流量绝对值÷下年净现金流量
或:=累计净现金流量第一次出现正值的年份-1+该年初尚未回收的投资÷该年净现金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