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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化妆品产品如何备案

发布时间:2022-04-27 03:10:00

1. 进口化妆品需要哪些审批手续

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化妆品首次进口需先获得国家食药局行政许可审批,其中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需获得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凭证,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需获得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办理好进口备案凭证后操作流程,提供装箱单、合同、发票、产地证、卫生证、外包装。向进口口岸检验检疫局,出入境海关口岸进行申报。经商检审核,海关查验后,缴税,放行。进入到监管仓库进行样品化验,合格后出检验合格证书,拿到证书后就可以自由销售。

2. 我国进口护肤品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首先,文件方面。国外需要提供正本:原产地证,卫生证,检测报告。扫描件:箱单发票,提单,产品的原标签及翻译件。国内需要提供:正本药监局批文。
第二,企业资质。现在进口化妆品需要代理企业以及实际收货人必须要有化妆品收货人备案,所以如果需要在报关单上体现出收货人,收货人必须办理化妆品收货人备案。国外的发货企业也必须有化妆品备案。我司可代为办理,需要大概5个工作日左右的时间。
第三,申报流程,护肤品的申报过程与食品基本相同。主要流程大概就是:报检,报关、交税、查验、放行、再次查验、抽样、下达检验检疫证明、放行。需要注意的是,部分护肤品,比如:眼霜,是可能会有消费税产生的,在进口之前我司会给产品归类,提前告知客户。
第四,注意事项。化妆品是必须在药监局办理备案的,在备案过程中就针对产品的成分,标签进行了审核。只要有药监局的备案,化验合格的几率是很大的,但是要注意标签部分,海关对中文标签审核很严格,包含字体高度等都有要求,所以在印刷之前最好发给我司审核一下。
最后还要重点提醒,所有进口化妆品首次进口都会抽样化验,必须要等到出示“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才可销售和使用,如果产品化验不合格,可以提出复验,如果复验的结果还是不合格则需要将全部商品退运或者销毁。海关在销毁或者退运出境的时候会清点货物数量,如果发现少货,则要对进口企业进行行政处罚。

3. 化妆品怎么进行产品备案

化妆品进行产品备案的方法:

生产企业应当在产品上市销售前整理、归档下列资料:
1.产品配方(不包括含量,限用物质除外。下同);
2.产品销售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
3.产品生产工艺简述;
4.产品技术要求;
5.产品检验报告;
6.委托生产协议复印件(委托生产的产品)。
第1、2项资料应当按要求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统一的网络平台进行网上申请,其他资料由企业存档备查。
备案资料相关要求
1、产品配方信息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全部原料(详见:关于发布已使用化妆品原料名称目录的通告)应当详细列明标准中文名称、原料序号、限用物质含量、使用目的等内容。
2)复配原料应当以复配形式填报,应当标明各组分的标准中文名称。香精不须列明具体香料组分的种类和含量。
3)除复配原料外,化妆品原料(含复配原料中的各组分)应当按《国际化妆品原料标准中文名称目录》使用标准中文名称。无标准中文名称的,应当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收录的名称、化学名称或植物拉丁学名,不得使用商品名或俗名。
4)着色剂应当提供《化妆品卫生规范》载明的着色剂索引号(简称CI号),无CI号的除外。
5)来源于石油、煤焦油的碳氢化合物(单一组分的除外)的原料,应当标明化学文摘索引号(简称CAS号)。
2、套装、组合包装或配合使用的产品,分别按以下方式报送产品备案信息:
1)套装产品内有两个以上(含两个)独立包装,每个产品分别报备;
2)不可拆分的组合包装,以一个产品名称报备的,分别报送产品配方;
3)两个或两个以上配合使用的产品,按一个产品报备,分别报送产品配方。
3、来源于动物脏器组织及血液制品提取物的原料,应当收集该原料的来源、质量规格和原料生产国允许使用的证明等资料存档备查。
4、使用《化妆品卫生规范》对限用物质有规格要求的原料,应当收集该原料生产商出具的原料质量规格证明存档备查。
5、产品技术要求的编制参照《关于印发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规范的通知》(国食药监许〔2010〕454号)要求执行。
6、产品检验要求参照《关于印发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管理办法的通知》(国食药监许〔2010〕82号)执行。
自治区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化妆品备案检验机构(也可委托内地检验机构):自治区疾病预防中心,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
7、参照《关于印发化妆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风险评估指南的通知》(国食药监许〔2010〕339号)要求进行风险评估。风险评估结果能够充分确认产品安全性的,可免予产品的相关毒理学试验。
8、宣称为儿童或婴儿使用的产品,配方设计原则(含配方整体分析报告)、原料的选择原则和要求、生产工艺、质量控制等内容应当按照《儿童化妆品申报与审评指南》(国食药监保化〔2012〕291号)的要求编制,相关资料应当存档备查。

(3)进口化妆品产品如何备案扩展阅读:

1、委托方和被委托方怎么去备案?

答:双方都要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系统进行备案。(备注:委托方先备案,取得备案号后,把备案号交给被委托方备案即可)

2.网上备案需要什么资料?

答:网上备案只需两样,一是产品配方,二是销售包装图片的上传。(图片上传分为:平面图、立体图)

3.备案的注册商标可以使用哪些?

答:可以使用R的注册商标,也可以使用TM,纯英文的商标,需提供商标注册证明。

4.我们产品配方中均有香精成分,但是我们不标注在包装上,那么提供给你们检验的话,也不提供这个成分,上传网站也不上传这个成分,是否可以?

答:新政策要求写“产品配方为产品的全成分配方”。

5.产品包装上,一定要写警示语吗?中文产品名称是否一定要标在正面?(法规中说的是标在主视面)

答:产品标准中要求标示警示语的,强制标示,另使用的产品原料在《化妆品卫生规范》中有标示警示语要求的,强制标示,其余情况企业自行标示。警示语标示在产品的可视面上即可。

6.哪些产品必须标注卫生许可证号?沐浴液属于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吗?

答:按照法规要求需要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产品,均需在产品标签上标注卫生许可证号。沐浴液目前不属于产品许可证申证范围,可不用在标签上标注生产许可证号。

7.淡化皱纹,祛除皱纹可以用于产品说明中吗?抗皱、抗衰、基因、细胞这些词语,可以用于产品名称中吗?“**原液”如“CTI针叶樱桃原液”这样的产品名称对吗?

答:产品说明书也属于标签的一部分,需符合我国对标签的规定。不建议使用“抗皱、抗衰”可能有暗示医疗作用的词语,以及“基因、细胞”等消费者不易理解的词语。对于“原液”这样的词语可以体现产品的真实属性,目前暂无公告表明该词语有违规嫌疑。

8.御方、滋养、平衡调理、营养、渗透、收缩毛孔、抚纹、天然这些词可以用吗?

答:只要不使用夸大、绝对、暗示或明示医疗作用等违规词语,其余词语企业可酌情选用。

9.生产日期组合:生产日期、生产批号、保质期,这样可以吗?

答:产品的日期标示中只要含有两组组合日期标示方式中的其中一组即可,如要求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组合,此时若额外标示了生产批号也是可以的。

10.有些产品执行标准,以前用的是行标,现在新出国标,如何标识?

答:若国标为强制国标GB,而不是推荐性国标GB/T,则在强制性国标GB正式实施日期以前,仍可标示行标,但在强制国标GB正式实施以后,就必须按照新标准要求生产和标示产品。

11.精油产品的品名如何书写?薰衣草精油,和肾部保养精油可以吗?

答:可参考GB/T 14455.1《精油命名原则》进行命名。由于可能涉及“暗示医疗作用”,不建议使用人体器官作为精油名称。

12.含有白字的都不能用?如美白、皙白、亮白、焕白、抗氧化?产品说明中,“用后使皮肤润滑嫩白”,这样可否?

答:按照新政策要求,美白产品纳入特殊用途化妆品管理,若产品进行了特殊用途化妆品申报,可以宣传美白等作用,若没有申报,不建议使用任何与美白相近或类似的宣传用语。

13.产品名称或标签中能否含有“即时”和“修复”?

答:除了《化妆品命名指南》和《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中规定不能使用的词语,其余词语企业可酌情选用。

14.标签中能否有这个词“适用人群”?

答:标签相关法规标准中未对此作出限定,企业可根据情况自行标示。

15.如果我们工厂的委托方是国外的,委托方的信息是否一定要翻译成中文?

答:标准规定进口产品可不表示生产者名称和地址,若不是进口产品,则强制标示生产者名称和地址,而且需用规范汉字标示。

16.产品命名中不能用字母,那BB霜和CC霜的命名是否符合国家命名要求?如不符合,该怎样调整?

答:BB霜、CC霜属于通俗名称。

17.抗皱属于非特,还是特殊用途化妆品?

答:特殊用途化妆品共分为9大类:育发、染发、烫发、脱毛、美乳、健美、祛斑、防晒和除臭,这9大类之外的化妆品均属于非特殊用途化妆品。

18.限用日期用英文标示可以吗?如:EXP2017.06.11 ,说明:保质期三年。

答:请参照GB。

19.目前的执行标准用国标GB,还是轻工业标准QB?

答:产品的执行标准是什么标准,就在标签上标示什么标准。若同一种产品新发布了国家强制标准GB,则相应的行业标准自行作废。

20.产品已经办理了防晒的特证,或者祛斑的特证,但产品名称中也有用到美白相关的字词,这样还能正常销售吗?是否合规?

答:新政策要求美白产品纳入祛斑类的特殊用途化妆品管理,若产品已经具有祛斑的特证,则可以按照特殊用途化妆品的要求宣传美白作用。

21.基因亮颜无痕,这个产品名称是否可以?

答:“基因”有可能涉及“消费者不易理解的词意”,请谨慎使用,而“无痕”可能涉及“暗示医疗作用”,请谨慎使用。

22.医疗用语或医学名人,也不能用于特殊类化妆品的宣传中吗?

答:医疗用语和医学名人等词语,不能用于所有化妆品的命名和宣传词语中。

23.如果产品配方是合格的,但产品名称命名不符,怎么办?用不符的名称做的检测报告,还能用吗?一个产品名称是否对应一个配方?

答:若产品名称命名明显不符合现行法规标准的要求,备案可能无法通过,备案检验也不会受理。

24.备案资料提交,和备案检验,哪个先做?如果先送检了,备案资料提交时发现配方不符,此检验报告还能用吗?(检验机构能否帮忙确认此配方是否可以通过?)

答:备案检验不对企业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无法为企业核实配方是否能够顺利通过备案。建议企业在提交产品配方时详细了解网上备案的产品配方提交要求,真实全面的提供产品的配方成分,申请备案检验时提交的产品配方需与网上备案的资料保持一致。

25.配方表中,复配原料需要逐个列出,如果不知道每个原料成分是什么,怎么办?

答:法规要求产品配方中的复配原料需标示所有的原始配料。

26.如果包装上标示的一些成分与实际提交到食药监网站上的有些不同,怎么办?

答:企业应保证产品包装上的成分与提交到食药监网站上的成分基本一致,但特殊情况除外,如复配原料在产品包装上可直接标注复配原料名称,但在网上备案时则需要列明全部的原始配料。

27.哪些产品的包装上必须有QS标志,哪些不需要?

答:依照现行的工业生产许可证申报产品类型,需要取得QS证的产品均需在产品标签上标示QS标志,而不再QS申请范围内的产品,则不需在产品标签上标示QS标志。

28.如果产品包装上英文大于中文,上传包装做非特备案,是否可以通过?

答:依照现行的标签法规和标准要求,产品包装上相对应的中英文,英文字号不得大于中文字号。

29.2011年10月1日前备案过的产品,是否需要重新做备案检验报告?它的办理程序是否可以理解为重新备案一次?

答:2011年10月1日前备案过的产品需要重新做备案检验报告,可以说是重新备案。

30.已摆在货架上的商品,销售周期有3年,也可能2015年还在货架上销售,那些标签也有不正确的地方,那被抽查到了,会不会处罚?客户旧的不正确的包装印了很多,最迟可以用到什么时候?

答:化妆品的标签标准GB 5296.3是于2009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化妆品命名指南》也是于2010年2月开始实施的。即从法规标准实施之日起生产的产品标签就应该符合法规标准要求,不符合法规标准要求的会被处罚。若有旧的不正确的标签,为了节省成本,除了日期标示,建议对不正确的部分使用加贴或者补印的方法更改。

31.风险评估报告是加工厂自己做,并且留档被查吗?是否需要上传到食药监网站?

答:风险评估报告由企业自己制作,留档备查,无需上传到备案平台。

32.假如一个产品有两种类型(比如滋润型和清爽型,但配方有一点不一样),使用同一包装,然后再贴个标签区分属于滋润型,这样可以吗?(这就涉及一个问题,成分可否不写出全部?

答:配方不同的单独销售的产品需要分别备案。产品备案时需要列明产品全部成分。

33.只在国内分装的产品,在国内国外都有销售,标签中要不要标示原产国?

答:标准规定进口产品(有备进字号)需要标示“原产国”5296.3的要求,限期使用日期需采用“请在标注日期前使用”或“限期使用日期见包装”等引导语。

34.备案政策以产品的生产日期为界限吗?生产日期超过2014年12月30日的就不能用,还是现在就不能用?

答:新的备案政策要求补充备案工作在2014年12月30日前完成,与产品生产日期无关。在2014年12月30日前未完成补充备案的产品,现市场上已有的产品可销售至保质期结束,但不得再进行生产。

资料来源:国家药监局

4. 化妆品备案如何办理

一般可以自己办理,也可以找代办
第一次进口护肤品是需要做化妆品SFDA(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的,备案周期在4--6个月左右
1. 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申请表
2. 产品配方
3. 功效成份、使用依据及功效成份的检验方法(特殊用途化妆品)
4. 生产工艺及简图 5. 产品质量标准(企业标准)
6. 卫生部认定的化妆品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7. 产品包装(含产品标签)
8. 产品说明书
9. 受委托申报单位应提交委托申报的委托书
10. 产品在生产国(地区)允许生产销售的证明文件
11. 可能有助于产品审评的其它资料 另附未启封的完整产品样品小包装3件;
护肤品进口必须注意事项:
1:必须要签订进口代理合同
2:在没有出具的卫生证书之前,货物应一直存放于(监管)仓库,不得销售。若使用我司抬头与客户双抬头申报,并先放货给到客户,我司应收取保证金,并让客户书面承诺不得销售相关货物。若货物检测不合格,而客户擅自销售该批货物,则由此产生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客户方全部承担。

5. 牙膏能进口吗需要做化妆品备案吗清关流程是怎么样的

牙膏可以进口,很多大型的超市都有进口的牙膏卖,进口需要做备案的,流程和一般物品相差不多,主要是资料的问题

6. 如何办理化妆品备案凭证和批件呢

首先,选择产品,并取好规范的中文名;其次,样品送检,食药监局进行备案;最后,提交申报材料,获取证件。要不你找创诺技术代劳也是可以的!

7. 进口化妆品需要备案吗

当然需要备案了,下面是具体的备案规定!仅供参考!
我国政府在2013年颁布了《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办法》,规定自2014年6月1日起,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上市前应按照《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信息备案规定》的要求,进行产品信息网上备案,备案信息经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确认,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政务网统一公布。
简单来说,如果一款化妆品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食药监局)上完成了备案,就表明它就有了“身份”,可以上市销售了。反过来说,没有经过备案就上市销售的化妆品,一经查出则产品停售、责令整改,甚至会受到处罚。
不过,以上提到的“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是什么?化妆品备案中又有哪些问题值得关注呢?下面我们就来说一说。
一、化妆品备案规范
首先从分类上说,化妆品可分为特殊用途的化妆品和非特殊用途的化妆品。
特殊用途的化妆品包括育发、染发、烫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祛斑和防晒9种,除了这些以外的化妆品都叫做非特殊用途化妆品(以下简称非特化妆品),也就是普通化妆品。
一般情况下,普通化妆品只要有药监局备案就可以上市销售,而特殊用途化妆品则需要严格审批。也就是说,特殊用途的化妆品上市前需要获得行政许可批件,并在网上备案;非特化妆品上市的两个月内,在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备案即可(备案信息经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确认,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政务网统一公布)。
值得注意的是,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跟进口化妆品(包括特殊和非特两类)属于一个系统,可以直接在食药监局网站上的化妆品栏目查询。
而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信息需要在国产非特类化妆品备案服务平台查询。

8. 化妆品怎么备案

备案流程如下:

根据《进出口化妆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的第八条,进口化妆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相关规定报检,同时提供收货人备案号。其中首次进口的化妆品应当提供以下文件:

(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要求,正常使用不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的声明;

(二)产品配方;

(三)国家实施卫生许可或者备案的化妆品,应当提交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或者备案凭证;

(四)国家没有实施卫生许可或者备案的化妆品,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可能存在安全性风险物质的有关安全性评估资料;

2、在生产国家(地区)允许生产、销售的证明文件或者原产地证明。

(五)销售包装化妆品成品除前四项外,还应当提交中文标签样张和外文标签及翻译件。

(六)非销售包装的化妆品成品还应当提供包括产品的名称、数/重量、规格、产地、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加施包装的目的地名称、加施包装的工厂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七)国家质检总局要求的其他文件。

9. 进口化妆品收货人备案有哪些流程吗

进口化妆品收货人备案指南
01 备案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二)《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三)《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

(四)《质检总局关于发布<进口化妆品境内收货人备案、进口记录和销售记录管理规定>的公告》(原质检总局2016年第77号公告)

(五)《进出口化妆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原质检总局令第143号公布,海关总署令第243号修改)

02 备案条件

取得营业执照,且营业范围包含所经营化妆品。

化妆品,是指以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的方法,散布于人体表面任何部位(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以达到清洁、消除不良气味、护肤、美容和修饰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

03 申请材料

(一)《收货人备案申请表》(海关总署官网下载);

(二)与化妆品安全相关的组织机构设置、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

(三)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四)拟经营的化妆品种类、存放地点;

(五)2年内曾从事化妆品进口、加工和销售的,应当提供相关说明(化妆品品种、数量)。

04 备案流程
特别提醒

若为无卡用户,企业需要注册新用户。

(一)系统录入

方式一:登录“互联网+海关”平台—企业管理和稽查—进口食品化妆品进口商备案。

方式二:登录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企业资质—进口食品化妆品进出口商备案。

(二)进口商通过备案系统填写信息,同时向所在海关提交完整的纸质申请资料,并对所提供备案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三)进口商提交备案信息后,系统生成申请号与查询编号,凭申请号和查询编号查询备案进程或者修改备案信息。

(四)主管海关进行审核,核实进口商提供的信息和资料。信息、资料真实完整的,提交直属海关发布;审核不通过的,通过备案系统告知备案不通过原因,并退回备案申请。

(五)直属海关审核。审核通过后,通过备案系统发布备案号。

(六)信息变更。已获得备案的进口商备案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主管海关提交变更申请。办理流程可参照备案申请。

10. 进口化妆品需要怎么做标签备案呢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进口化妆品需要做标签备案,需要准备的资料

1、出口化妆品标签审核资料目录;

2、申请单位保证书;

3、化妆品功效成分及相关证明材料、检验方法;

4、产品配方;

5、产企业质量标准;

6、产品在生产国(地区)允许生产及销售的证明文件;

进口产品提供原产国政府部门颁发的允许销售文件

7、如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批准文号、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许可证批准文号、相关检测报告的,需提供复印件;

8、进口化妆品经销商、进口商、代理商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证明文件;

9、申请出口化妆品标签审核时,提供销往国(地区)对化妆品标签的有关规定或其它相关证明;

10、出口化妆品生产商需提供卫生许可证及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10)进口化妆品产品如何备案扩展阅读:

进口化妆品上面的标签跟说明什么的,全是英文或其他国家的文字,但其实,真正在实体店销售时,所有的进口化妆品都要贴上中文标签,卡俪缇丝为此还特意去查询了一些规定,主要有两条:

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27条: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在显着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失效日期;

其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第20条 经营者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

那么,如果不贴中文标签,会有什么后果?记者从z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日前,该局稽查支队对一家违规销售无中文标签进口化妆品的商家进行了二度处罚。执法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进口化妆品时,应到证照齐全的正规商家购买,并关注外包装上是否有中文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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