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出口退税指什么举个例子,不要复制
出口退税是指国家运用税收杠杆奖励出口的一种措施。一般分为两种: 一是退还进口税,即出口产品企业用进口原料或半成品,加工制成产品出口时,退还其已纳的进口税;
二是退还已纳的国内税款,即企业在商品报关出口时,退还其生产该商品已纳的国内税金。出口退税,有利于增强本国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为世界各国所采用。
例如:A外贸公司出口了10万个塑料桶,假设0.9美金一个,含税进价 6元。出口了以后,外汇收进来了。大约20-30天,运输代理把之前提交的收汇核销单和报关单退税联和核销联退回给外贸公司。
外贸公司会计拿了这些和供货商开的增值税发票去国税局办理退税。这就是出口退税。
出口退税的条件:
(1)必须是增值税、消费税征收范围内的货物。增值税、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包括除直接向农业生产者收购的免税农产品以外的所有增值税应税货物,以及烟、酒、化妆品等11类列举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
之所以必须具备这一条件,是因为出口货物退(免)税只能对已经征收过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退还或免征其已纳税额和应纳税额。未征收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包括国家规定免税的货物)不能退税,以充分体现"未征不退"的原则。
(2)必须是报关离境出口的货物。所谓出口,即输出关口,它包括自营出口和委托代理出口两种形式。区别货物是否报关离境出口,是确定货物是否属于退(免)税范围的主要标准之一。
凡在国内销售、不报关离境的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不论出口企业是以外汇还是以人民币结算,也不论出口企业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视为出口货物予以退税。
对在境内销售收取外汇的货物,如宾馆、饭店等收取外汇的货物等等,因其不符合离境出口条件,均不能给予退(免)税。
(3)必须是在财务上作出口销售处理的货物。出口货物只有在财务上作出口销售处理后,才能办理退(免)税。也就是说,出口退(免)税的规定只适用于贸易性的出口货物,
而对非贸易性的出口货物,如捐赠的礼品、在国内个人购买并自带出境的货物、样品、展品、邮寄品等等,因其一般在财务上不作销售处理,故按照现行规定不能退税。
(4)必须是已收汇并经核销的货物。按照现行规定,出口企业申请办理退(免)税的出口货物,必须是已收外汇并经外汇管理部门核销的货物。
国家规定外贸企业出口的货物必须要同时具备以上4个条件。生产企业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时必须增加一个条件,即申请退(免)税的货物必须是生产企业的自产货物或视同自产货物才能办理退(免)税。
❷ <农产品出口退税>是什么税,什么情况下产生
这叫出口退税(海关税),也就是说国家为了扶持国内的农业,而给的出口退税,一般出口产品上交关税,有的不能享受出口退税的产品,就要交关税(也就是说这种产品不能享受出口退税),一般是产品出品时报关税(享受退税的产品不用交),出口后交的关脱退回给你,
如你出口的产品要交五万关税,由于你是出口退税产品不用交这五万,出口后海关再退回五万给你(这五万是国家为了扶持企业而给的),现在也有人用这个来骗税.
❸ 出口退税范围都有哪些
(一)下列企业出口属于增值税、消费税征收范围货物可办理出口退(免)税,除另有规定外,给予免税并退税:
l、有出口经营权的内(外)资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
2、有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收购后直接出口或委托其他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货物;
3、生产企业(无进出口权)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
4、保税区内企业从区外有进出口权的企业购进直接出口或加工后再出口的货物;
5、下列特定企业(不限于是否有出口经营权)出口的货物;
(1)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运出境外用于对外承包项目的货物;
(2)对外承接修理修配业务的企业用于对外修理修配的货物;
(3)外轮供应公司、远洋运输供应公司销售给外轮、远洋国轮而收取外汇的货物;
(4)企业在国内采购并运往境外作为在国外投资的货物;
(5)援外企业利用中国政府的援外优惠贷款和合资合作项目基金方式下出口的货物;
(6)外商投资企业特定投资项目采购的部分国产设备;
(7)利用国际金融组织或国外政府贷款,采用国际招标方式,由国内企业中标销售的机电产品;
(8)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业务企业的出境设备、原材料及散件;
(9)外国驻华使(领)馆及其外交人员、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官员购买的中国产物品。
以上“出口”是指报关离境,退(免)税是指退(免)增值税、消费税,对无进出口权的商贸公司,借权、挂靠企业不予退(免)税。上述“除另有规定外”是指出口的货物属于税法列举规定的免税货物或限制、禁止出口的货物。
(二)一般退免税货物应具备的条件
1、必须是属于增值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货物;
2、必须报关离境,对出口到出口加工区货物也视同报关离境;
3、必须在财务上做销售;
4、必须收汇并已核销。
(三)下列出口货物,免征增值税、消费税
1、来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即原材料进口免税,加工自制的货物出口不退税;
2、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内销免税,出口也免税;
3、出口卷烟:有出口卷烟,在生产环节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出口环节不办理退税。其他非计划内出口的卷烟照章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出口一律不退税;
4、军品以及军队系统企业出口军需工厂生产或军需部门调拨的货物免税。
5、国家现行税收优惠政策中享受免税的货物,如饲料、农药等货物出口不予退税。
6、一般物资援助项下实行实报实销结算的援外出口货物;
(四)下列企业出口的货物,除另有规定外,给予免税,但不予退税
1、属于生产企业的小规模纳税人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
2、外贸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并持管通发票的货物出口,免税但不予退税。但对下列出口货物考虑其占出口比重较大及其生产、采购的特殊因素,特准退税:
抽纱、工艺品、香料油、山货、草柳竹藤制品、渔网渔具、松香、五倍子、生漆、鬃尾、山羊板皮、纸制品。
3、外贸企业直接购进国家规定的免税货物(包括免税农产品)出口的,免税但不予退税。
4、外贸企业自非生产企业、非市县外贸企业、非农业产品收购单位、非基层供销社和非成机电设备供应公司收购出口的货物。
(五)除经批准属于进料加工复出口贸易以外,下列出口货物不免税也不退税:
1、一般物资援助项下实行承包结算制的援外出口货物;
2、国家禁止出口的货物,包括天然包括天然牛黄、麝香、铜及铜基合金(电解铜除外)白金等;
3、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的非自产货物。
国家规定不予退税的出口货物,应按照出口货物取得的销售收入征收增值税。
(六)贸易方式与出口退(免)税
出口企业出口货物的贸易方式主要有一般贸易、进料加工、易货贸易、来料加工(来件装配、来样加工)补偿贸易(现已取消),对一般贸易、进料加工、易货贸易、补偿贸易可以按规定办理退(免)税,易货贸易与补偿贸易与一般贸易计算方式一致;来料加工免税。
❹ 农产品出口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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❺ 农产品出口退税问题
2004年1月1日起实行的出口退税政策对出口退税率进行了结构性调整,对农产品及其相关产品的出口退税率的调整分成三类:
①原有出口退税率为5%和13%的农产品,以及原有出口退税率为13%的以农产品为原料加工生产的工业品,维持原有出口退税率不变;
②食用粉类和分割肉类的出口退税率由5%调高到13%;
③对山羊绒、原木及其相关制品以及鳗鱼苗等资源性农产品取消出口退税政策。调整后的平均退税率比调整前略有提高。
❻ 出口退税政策
法律分析:出口退税政策是适用17%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7%的出口货物,出口退税率调整至16%。原适用11%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1%的出口货物、跨境应税行为,出口退税率调整至10%;外贸企业2018年7月31日前出口的第四条所涉货物、销售的第四条所涉跨境应税行为,购进时已按调整前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调整前的出口退税率;购进时已按调整后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调整后的出口退税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
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6%。
(四)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
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❼ 农产品出口退税的问题
你都说了从事农产品粗加工出口,那就是说收购后加工再出口,是属于自产产品是可以享受出口退税的。“出口企业直接收购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出口退税环节是不能退税”这句话的意思是直接收购的农产品没有经过加工出口不属于自产产品是不能退税的
❽ 农产品出口退税具体步骤
1. 提交的单据:购进出口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和出口货物销售明细帐,以及盖有海关验讫章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出口收汇汇单证。
2. 领取核销单,报关单,以及凭收汇凭证单,银行对外收汇申报单,到银行换取收汇水单。
3. 在电子口岸网上申报核销。
4. 核销后,将相关核销数据向国税局申报,将数据输入国税的电子申报盘片,制作软盘,等待国税局通知。
5. 带书面单据:报关单,外销发票(自己制作),核销单,缴款专用书,增值税发票,现场办理。
(8)哪些农产品出口有退税扩展阅读:
农产品出口退税存在的风险点
一是虚增用于出口退税的进项税额。
农产品出口企业税收风险有其特殊性,企业可自己开具收购发票计算进项税额,收购金额开多开少事实上由企业操控,多开收购进项税就可多抵税、多退税。在税务管理不到位的情况下,存在骗取出口退税的潜在风险。
有的企业购买的农产品商品原材料,没有取得销售方开具的专用发票来计算进项税额,而是通过自己开具收购发票的办法获取进项税额,这一操作手法让销售方逃了税款,购买方以优惠价购买,进项税额没少抵扣,买卖双方实现了所谓“双赢”。
这类出口产品中企业并没有全部负担所含的进项税额,可是国家却把全部进项税额退给了企业,骗税风险极大。
二是虚增出口销售单价获取超额出口退税款。
虚增出口数量或者出口单价,都能虚增出口销售额,相应地虚增出口退税。
三是将收购的非自产产品按自产产品申报出口退税。
出口退税政策规定,出口企业收购的非视同自产产品出口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和退税。
四是出口销售额与企业产能不匹配。
企业产能是评估出口退税风险的一个重要指标,产销不匹配,极有可能存在出口销售数量以少报多,或者收购非自产产品出口的问题。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农产品出口指南》
❾ 国际农产品出口税收减免标准
税收减免标准如下:
①原有出口 退税率为5%和13%的农产品,以及原有出口退税率为13%的以农 产品为原料加工生产的工业品,维持原有出口退税率不变。
②食用 粉类和分割肉类的出口退税率由5%调高到13%。
③对山羊绒、原 木及其相关制品以及鳗鱼苗等资源性农产品取消出口退税政策。调整后的平均退税率比调整前略有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