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的政策全文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通过规范处理活动,旨在促进资源循环利用、环境保护和人体健康。条例覆盖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定义、回收处理范围、管理部门职责、资格许可制度、多渠道回收和集中处理、税收优惠、相关方责任、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多个方面。以下是条例主要内容的概述:
1. 根据相关法律,条例明确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处理定义,包括拆解、提取资源和减少环境危害,但不包括产品维修和再销售。
2. 国务院各相关部门负责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的政策制定、监督管理及管理工作。
3. 国家实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多渠道回收和集中处理,以及资格许可制度,对处理企业进行审批。
4. 处理基金制度确保了回收处理费用的补贴,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需履行基金缴纳义务。
5. 鼓励科研和技术发展,禁止使用淘汰技术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要求企业进行环境监测和数据报告。
6. 销售者和维修机构需提供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提示,确保产品设计环保、材料可回收。
7. 回收经营者需提供便捷服务,未获资格的需交由有资格的企业处理,并对修复后销售的产品进行标识。
8. 企业需遵守环保和劳动安全要求,个人和单位在处理过程中需遵守相关规定。
条例还规定了法律责任,对未按规定进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的行为进行处罚,同时强调了公众监督举报的权利。该条例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