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销项税额怎么算
销项税额计算公式为,当期销项税额等于当期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
销项税额的计算销售额中,销售额包括不含税和含税两种,所以分为两种情况,销项税额等于不含税销售额乘以税率,销项税额等于含税销售额除以1加税率后再乘以税率。
一般情况下的销售额的计算,当期销售额包括增值税纳税人当期销售货物、应税劳务从购买方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取自于购买方的全部价款,向购买方收取的各种价外费用。具体包括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支付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和代垫款项等费用,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折扣方式下的销售额是指销货方在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时,因购货方购货数量较大等原因而给予购货方的价格优惠。折扣销售不同于销售折扣,折扣销售仅限于货物价格的折扣。纳税人应当按照当期销售额计算当期销项税额,在向购买方收取货款,劳务收入以外同时收取。
㈡ 商场应按多少计算销项税额
平销行为,即生产企业以商业企业经销价或高于商业企业经销价的价格将货物销售给商业企业,商业企业再以进货成本或低于进货成本的价格进行销售,生产企业则以返还利润等方式弥补商业企业的进销差价损失。
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无论是否有平销行为,因购买货物而从销售方取得的各种形式的返还资金,均应依所购货物的增值税税率计算应冲减的进项税金,并从其取得返还资金当期的进项税金中予以冲减。应冲减的进项税金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应冲减进项税金=当期取得的返还资金×所购货物适用的增值税税率
商场应按实际计税销售额120万元计算销项税额 按20.4-4.8*17%=19.584万元计算进项税额
商场在计算销项税额时是以实际不含税售价计算
请查阅国税发〔1997〕1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