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什么是代销
什么是分销?
随着批发概念的落伍,时髦的概念是分销。所谓的分销是分着来销。可见在销售的过程中,已经考虑到了下家的情况,不是盲目销售,而是有计划地销售,商家有服务终端的概念。分销和批发是相对的,是从管理和计划的角度上,对商家的定义。所以“分销商”,一般是企业,用来说有服务终端意识的行商。也就是说一个厂家要找多家的代理商和经销商,这就叫分销。
什么是代销?
所谓代销,就是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家把产品让给批发商或零售商销售,在规定时间或者在批发商、零售商销售该产品后才收取货款的销售方式。它实际上是厂家(代理商)把产品让给商家的“试用”过程,若“试用”成功,商家就会经销该产品。代销是有风险的,弄不好厂家代销出去的产品既收不到贷款也取不回货。
什么是直销?
根据〈直销管理条例〉第三条的规定,直销是指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最终消费者推销产品的经销方式。也就是说,直销的特点在于销售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消费者推销产品,企业与消费者之间,只存在单一的推销员,而不存在多层次的推销员。
什么是代理?
简单的说,代理就是中间商的意思,举例说,A公司生产了一种产品,他们直接卖给顾客,是10元钱一件,但由于各种条件的限制,要自己去开发市场,投资也很大,所以他们就找B公司来帮他们卖自己的产品,B公司呢,手里有很多顾客,他们卖给顾客的价钱就是15元一件,A公司照样拿到10钱每件,而B公司就拿中间的差额,即(15-10)=5元每件。这就是代理的基本概念。
⑵ 什么是拍卖拍卖有哪几种形式
拍卖(auction) 是专门从事拍卖业务的拍卖行接受货主的委托,在规定的时间与场所,按照一定的章程和规则,将要拍卖的货物向买主展示,公开叫价竞购,最后由拍卖人把货物卖给出价最高的买主的一种现货交易方式。
拍卖有以下八种形式:
1、英格兰式
也称“增价拍卖”或“低估价拍卖”。是指在拍卖过程中,拍卖人宣布拍卖标的的起叫价及最低增幅,竞买人以起叫价为起点,由低至高竞相应价,最后以最高竞价者以三次报价无人应价后,响槌成交。但成交价不得低于保留价。
2、荷兰式
也称“降价拍卖”或“高估价拍卖”。是指在拍卖过程中,拍卖人宣布拍卖标的的起拍价及降幅,并依次叫价,第一位应价人响槌成交。但成交价不得低于保留价。
英格兰式与荷兰式相结合的拍卖方式。是指在拍卖过程中,拍卖人宣布起拍价后及最低增幅,由竞买人竞相应价,拍卖人依次升高叫价,以最高应价者竞得。若无人应价则转为拍卖人依次降低叫价及降幅,并依次叫价,以第一位应价者竞得。但成交价不得低于保留价。
3、密封递价式
又称招标式拍卖。由买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密封的报价单(也称标书)递交拍卖人,由拍卖人选择买主。
这种拍卖方式,和上述两种方式相比较,有以下两个特点:一是除价格条件外,还可能有其他交易条件需要考虑:二是可以采取公开开标方式,也可以采取不公开开标方式。拍卖大型设施或数量较大的库存物资或政府罚没物资时,可能采用这种方式。
4、标准增量式
这是一种拍卖标的数量远大于单个竞买人的需求量而采取的一种拍卖方式(此拍卖方式非常适合大宗积压物资的拍卖活动)。卖方为拍卖标的设计一个需求量与成交价格的关系曲线。竞买人提交所需标的的数量之后,如果接受卖方根据他的数量而报出的成交价即可成为买受人。
5、维克瑞式
维克瑞拍卖,也称为第二价格密封拍卖。这种拍卖方式与首价密封拍卖基本相同,区别仅在于胜出者需要支付的价格是第二高的报价,而不是他自己的报价。这与易趣网所使用的代理人竞价系统相似,在这个系统中,胜出者需要支付第二高的报价,再加上一个报价的增额(如10%)。
6、速胜式
这是增价式拍卖的一种变体。拍卖标的物的竞价也是按照竞价阶梯由低到高、依次递增,不同的是,当某个竞买人的出价达到(大于或等于)保留价时,拍卖结束,此竞买人成为买受人。
7、反向拍卖
反向拍卖也叫拍买,常用于政府采购、工程采购等。由采购方提供希望得到的产品的信息、需要服务的要求和可以承受的价格定位,由卖家之间以竞争方式决定最终产品提供商和服务供应商,从而使采购方以最优的性能价格比实现购买。
8、定向拍卖
这是一种为特定的拍卖标的物而设计的拍卖方式,有意竞买者必须符合卖家所提出的相关条件,才可成为竞买人参与竞价。
拍卖发展史:
经历了2009年宏观经济的触底回升和2010年的稳健回归,2011年以来,我国政府已推出一系列政策推动消费增长,高储蓄、低消费模式正迎来改变。
而在世界经济复苏乏力、货币政策转向稳健、消费刺激政策逐步淡出等综合因素影响下,2011年我国国民经济增长速度将有所放缓,GDP全年增长速度为9.2%,增速比2010年回落1.2个百分点。
2011年,中国拍卖行业经营呈现“稳中趋缓”的特点,全年成交总额为6260.7亿元,与2010年的6648.2亿元基本持平,同比小幅下降5.8%。在完全同步于当期GDP增长的同时,拍卖行业也呈现出增长率明显放大GDP变化的特点,拍卖业已经进入业务规模及结构的同步调整阶段。
2011年拍卖行业平均佣金率为1.88%,文物艺术品拍卖业务全年成交576.2亿,仅占总成交额的9.2%,但佣金总额为67.8亿元,占全行业佣金收入的57.5%,以11.8%的佣金率高居行业之首。
而土地使用权拍卖业务成交2844.8亿元,佣金仅为11.1亿元,佣金率不足0.4%。“赚数字,不赚佣金”的现象已非常明显。
数据监测显示,受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相关政策的影响,拍卖行业细分领域成交规模也在较大程度上受到影响:
2011年房地产调控力度的持续加强,土地使用权和房地产拍卖业务的下滑带动全行业成交总额下行。
2011年土地使用权拍卖成交2844.8亿元,较2010年的历史最高点减少100亿;而以商业房产为主的房地产拍卖所受的影响尤为强烈,较2010年劲减513.7亿,成交额为1811.9亿元,降幅达22.1%。两项成交额所占比重从2010年80.3%下降到74.4%,减少5.9个百分点。
法院委托拍卖业务则相应受到政策环境的影响。多年来成交额一直稳定占据行业成交额15%左右的法院委托拍卖业务在2011年所占比重下降为13.2%,成交额较2010年下降41亿。以司法委托拍卖为主要业务来源的部分拍卖企业面临严峻的生存考验。
较为乐观的是2011年全国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在调整中保持稳步增长。全年成交576.2亿,较2010年的397亿元增长45.2%,成交额在业内的比重首次从历年来5%左右的水平上升到9.2%,创文物艺术品拍卖板块在业内比重的历史新高,但45.2%的增幅较之于2010年的74%已出现了明显回落。
拍卖的三个基本特点(或基本条件):
1、拍卖必须有两个以上的买主:即凡拍卖表现为只有一个卖主(通常由拍卖机构充任)而有许多可能的买主,从而得以具备使后者相互之间能就其欲购的拍卖物品展开价格竞争的条件。
2、拍卖必须有不断变动的价格:即凡拍卖皆非卖主对拍卖物品固定标价待售或买卖双方就拍卖物品讨价还价成交,而是由买主以卖主当场公布的起始价为基准另行应报价,直至最后确定最高价金为止。
3、拍卖必须有公开竞争的行为:即凡拍卖都是不同的买主在公开场合针对同一拍卖物品竞相出价,争购以图,而倘若所有买主对任何拍卖物品均无意思表示,没有任何竞争行为发生,拍卖就将失去任何意义。
拍卖技巧:
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仔细看样,定好心理价位。
看样是竞买活动顺利进行的的第一个步骤,顾客在观看拍卖样品过程中,应对物品的真伪、成色、规格等细细观察。如果发现与拍品目录不符或有未注明的瑕疵,可即时向拍卖行提出询问,然后决定是否参与竞买。
拍品上标有参考价,顾客如果不懂行,可到相关商店或市场去了解一下同类档次的价格,将几个价格相比较后,确定自己竞买的最高出价、即“心理价格”。心理价格是根据顾客对某件物品的喜好程度、该物品的市场价格和增值潜力等几方面组成的,这些因素和心理价格成正比关系。
2、熟悉拍卖规则。
拍卖有许多基本规则,不同的拍卖会又有一些特殊的规定,竞买人参加拍卖会,应仔细阅读拍卖的规则规定。
竞价时,应按照拍卖师宣布的竞价方式出价;每次加价不得低于加价幅度,否则叫价无效;每件拍品成交后,买主应当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在限定的时间内付清价款和取回拍品等待。
3、运用竞价技巧。
拍卖场上,竞买者应冷静观察场上的竞价情况,稳定自己的竞价心态,守住心理价格。竞价时,一般可按加价幅度轮番出价,但价格接近心理价位时应谨慎,避免受拍卖场上竞价气氛的影响,盲目超出心理价位的界限。
如果拍卖场上气氛平淡,竞买人可不急于出价,稍后,可出其不意地跳过加价幅度,一下子提高出价,摆出一幅志在必得的架势。
几轮出价后,常会吓退一些经验不足的竞买人,使竞价获得成功。还有一种比较省力的竞价方式是,在竞价低潮时,竞买人直接报出心理价格数,使他人一下子被出价气势所迷惑,在犹豫不决时成交。
网络-拍卖 (公开竞价的买卖方式)
⑶ 经销批发和零售分别是什么意思
经销批发是指经销商或批发商。
零售是指包括所有向最终消费者直接销售商品和服务,以供其作个人及非商业性用途的活动。许多机构,诸如生产商、批发商和零售商都从事零售业务。而大部分零售业务是由零售商从事的。
零售贸易是指将商品或劳务直接出售给最终消费者的交易活动。在贸易运行中,零售直接面对最终消费者。通过零售经营,商品离开贸易领域进入消费领域,真正成为消费对象,从而完成社会再生产过程。从这个意义上讲,零售是贸易过程的终点,处于生产与消费之间中介地位的终端。
零售处于贸易运行的终点,具体体现着贸易运行的目标。零售贸易的特点,决定了它有下列功能:
1.实现商品最终销售,满足消费者需要功能。 产品在生产者手中或批发业者手中,只是一种观念上的使用价值,而不是可能被消费的现实的使用价值。产品只有进入消费领域才能成为现实的使用价值,在多数情况下,这需要通过零售贸易来实现。
2.服务消费,促进销售功能。 消费者对商品需求和服务需求是广泛的、多样的、复杂的,满足这些需求,零售贸易不仅要提供丰富的商品以供选择,还需要围绕着商品销售提供各种服务,如信息服务、信用服务、售货服务和售后服务等,并以此为手段,扩大商品销售。在发达的市场经济条件下,零售的服务功能更为重要。
3.反馈信息,促进生产功能。零售贸易直接面向消费者,能够及时、真实反映消费的意见及市场商品供求价格变化情况,向生产者和批发业者提供市场信息,协助批发业者调整经营结构,促进生产者生产更多更好适销对路商品,满足消费者需要。
⑷ 分销 是什么意思
分销的含义是建立销售渠道的意思。分散到代理商或销售点销售。即产品通过一定渠道销售给消费者。亦即分销是产品由生产地点向销售地点运动的过程,产品必须通过某一种分销方式才能到达消费者手中。
当生产商执行这些功能时,生产商的成本增加,其产品价格也必然上升;当中间商执行这些功能时,生产商的费用和价格下降了,但中间商必须增加开支,来承担这部分费用。
(4)把产品卖给商家这叫什么扩展阅读:
一、奢侈品的品牌授权有两种方式:
1、区域品牌授权,即被授权者在特定区域内自行培育品牌形象、维护品牌知名度,延伸品牌寿命,同时也负责区域部分或者全部产品的设计,生产与营销,多数还设有最低广告和营销费用。
2、品牌授权进行周边商品及新的商品种类开发。而其共同之处在与被授权者必须有达到奢侈品品牌水准和要求的设计或者制造能力。
二、常用的分销模式变革推进方法一般包括以下五个步骤:
1、进行营销审计,找出自己的优势、弱势、机会和威胁。
2、根据分析结果找出应加以改变的关键因素并制定变革方案。
3、对人员进行培训和对现有分销系统及成员进行效能评估。
4、推进分销系统变革,对变革效果进行评估。
5、进入下一循环,继续不断发展和完善自己的分销模式。
⑸ 贸易商和经销商区别
一、拿货方式的区别:
1、经销商是指,拿着钱,从企业进货,他们买货不是自己用,而是转手卖出去,对于他们只是经过手,再销售而已,他们关注的利差,而不是实际的价格。
2、贸易商,指从厂商那所购的产品的到消费者手里,赚取其中的差额,例如某商品从厂商买是10块钱;然后通过贸易商,以12块卖给消费者,其中的两块钱就是差额
二、运作方式的区别:
1、贸易商是做贸易的,包括国际贸易和国内贸易,又包括进口贸易和出口贸易,并且一般贸易商都是以从事进出口行业为多。比如从工厂从了个10块的杯子,15元卖到国外,这多是贸易商干的事情。
2、经销商一般是从事加盟某个企业和品牌的商家,比如路边的很多专卖店,形象统一,他们从厂家提货,自己开店卖,按照厂家的品牌风格要求装修,受厂家的指导管理。经销商自己不生产,也就是开店替工厂卖东西。
三、从属的区别:
1、经销商的“经销”是指,拿着钱,从企业进货,他们买货不是自己用,而是转手卖出去,对于他们只是经过手再销售而已,他们关注的利差,而不是实际的价格
2、贸易商商,是指受企业委托负责帮企业寻找市场甚至帮企业销售产品的企业和私人机构,其明显特征是不具有产品的所有权,只收取相应的佣金。经销商则大不相同。
两者之间也都有大小之分,而且还是同行,很难说谁从属于谁。
经销商:
经销商是指,拿着钱,从企业进货,他们买货不是自己用,而是转手卖出去,对于他们只是经过手,再销售而已,他们关注的利差,而不是实际的价格。企业对他们不是赊销,而是收到了钱的。这个商是指商人,也就是一个商业单位。所以“经销商”,一般是指那些从企业拿钱进货的商业单位。
贸易商:
贸易商,是指从厂商把所购的产品卖到消费者手里,赚取其中的差额的人。
贸易商,指从厂商把所购的产品卖到消费者手里,赚取其中的差额的人,例如某商品从厂商买是10块钱;然后通过贸易商,以12块卖给消费者,其中的两块钱就是差额。
(5)把产品卖给商家这叫什么扩展阅读:
贸易商,是指从厂商把所购的产品卖到消费者手里,赚取其中的差额的人。
贸易商,指从厂商把所购的产品卖到消费者手里,赚取其中的差额的人,例如某商品从厂商买是10块钱;然后通过贸易商,以12块卖给消费者,其中的两块钱就是差额。
经销商的调查虽然在调查内容中单独分为一个部分,但是经销商作为从企业一直到终端零售商的销售渠道链里的一个重要的环节,在市场中的作用是十分巨大的。
而且经销商可以获得的市场信息也是最多的。因此,对经销商的调查几乎可以涉及到所有调查内容,也正是这样,对经销商的调查就显得异常重要。
经销商这个在中国市场上既传统又中坚的渠道力量,正在遭遇渠道扁平化浪潮和新生渠道力量的考验,在重重压力下经销商或被动或主动地在业务发展战略上作出了适应性调整:
一是部分经销商开始向生产商贴牌甚至自行投资建厂生产自有品牌产品,使渠道资源效益发挥最大化;
二是部分经销商开始进入零售领域,向渠道下游延伸,稳定并巩固自身在市场中的地位;
三是最大化获取优势产品资源,以产品分担经营成本和经营风险,追求企业经营的品类规模。遗憾的是,更多的经销商正在成为生产商的附庸,完全被生产商“套牢”,更在终端零售商与生产商的双重“挤压”下困难重重,更为可怕的是经销商中的弱势群体正在不断地被淘汰出局。
关系
1、代理商可以是代理单一品牌或多个品牌,一般为单一品牌;分销商一定是代理众多品牌,比如世平分销,龙临分销;经销商是个比较笼统的称谓,经销商包括代理商、分销商还有单纯的贸易商(可以从生产厂家也可以从其他地方获取货源)。
2、代理商是分销商也是经销商,但是分销商和经销商不一定是代理商。分销商和经销商没什么区别。
3、分销是一个销售方式概念.分销商是一个中转站,一个制造企业将产品委托中转站销售.代理商是受制造企业授权在一定区域时间终端等进行销售.经销商类似于贸易商,自由贸易。
4、分销商广义上包括代理商经销商;代理商与经销商存在是否获得授权.当然,代理商也有分较多性质代理.。
5、主要从产品所有权上区分:经销商对产品有所有权;代理商一般没有所有权,只收取品牌代销佣金。分销商一般只做渠道不做终端。
6、分销商:得到原厂授权,销售全线产品,代表厂家处理业务。经销商:能够在原厂拿到货的贸易商,没有得到原厂授权,原厂也不会返利。代理商:得到原厂授权,销售部分产品,原厂会返利之类。
代理商在国外有的也叫分销商。代理商的支持者是原厂(对于单个品牌存在唯一),我们一般理解的分销商和经销商是整合市场资源,为客户服务,多个点的支持!
7、经销商分为普通经销商和特约经销商。前者无限制就和外面的普通日用品一样没有限制,而后者则和大的代理商或厂家有某些在销售额,产品价格等方面的特别约定。
分销商介于代理商和经销商之间。代理商是指某产品在销售过程中由生产厂家授权在某一区域有资格销售该产品的商家。它分为地区级、国家级、省市县级等,又分为独家代理,总代理,分级代理,所有代理商家都有相应的特权,代理级别低的原则上由高一级的代理商管理。
⑹ 网店代理和网店代销有什么区别
简单的说,网店代理就是中间商的意思,举例说,A公司生产了一种产品,他们直接卖给顾客,是10元钱一件,但由于各种条件的限制,要自己去开发市场,投资也很大,所以他们就找B公司来帮他们卖自己的产品,B公司呢,手里有很多顾客,他们卖给顾客的价钱就是15元一件,A公司照样拿到10钱每件,而B公司就拿中间的差额,即(15-10)=5元每件。这就是代理的基本概念。
所谓代销,就是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家把产品让给批发商或零售商销售,在规定时间或者在批发商、零售商销售该产品后才收取货款的销售方式。它实际上是厂家(代理商)把产品让给商家的“试用”过程,若“试用”成功,商家就会经销该产品。代销是有风险的,弄不好厂家代销出去的产品既收不到贷款也取不回货。
网店代销,是指厂商委托中间商,以中间商的名义销售货物,盈亏由厂家自行负责,中间商只取佣金报酬,若销售不出产品,仍可将产品退还给委托人。代销商与销售代理商一样,也不拥有对产品的所有权,只有代表委托人销售商品的权力,因此也只能领取佣金。代理与代销的区别较为明显:
1
从理论上讲,销售代理是直接代理,而代销是间接代理。
2
从实务上讲,代销商是以自己的名义代销产品;销售代理中,代理商以委托方的名义售卖产品。
3
销售代理关系一般较为持久,大多有明确细致的代理合同,代销关系较为短暂,代销合同甚为粗略。
4
销售代理商一般是批发商,而代销商一般是零售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