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出口退税率为0的货物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出口退税率为零适用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涉及的进项税额需做转出处理,视同内销征税的进项税额不需要做转出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十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
(1)退税为0的产品外贸公司如何开票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十一条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实行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办法,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第十二条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三条小规模纳税人以外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登记。具体登记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登记,不作为小规模纳税人,依照本条例有关规定计算应纳税额。
第十四条纳税人进口货物,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本条例第二条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和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第十五条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二)避孕药品和用具;
(三)古旧图书;
(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六)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七)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第十六条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不得免税、减税。
第十七条纳税人销售额未达到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依照本条例规定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销售劳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第十九条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发生应税销售行为,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二)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第二十条增值税由税务机关征收,进口货物的增值税由海关代征。
个人携带或者邮寄进境自用物品的增值税,连同关税一并计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二十一条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应税销售行为的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的;
(二)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
2.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零税率的货物如何向税务局申报纳税具体步骤,请高手指点
0退税作视同内销处理。 退税部门不需审批或申报,在增值税申报表申报时,按未开票收入报税,另外账务处理如下:
账务处理:
采购商品时: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视同销售时: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视同内销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结转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3. 退税率为0的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退税率为0的产品,就是取消退税的产品;一般情况下是国家不鼓励出口或限制出口的产品.按照规定是要按内销处理的,账务处理就按内销业务,记内销收入,提销项,对应进项票可以抵扣.如果必须出口该种产品的话,只能在和外商报价的时候,不要考虑退税的因素了.出口不退税是指对这些货物出口不退还出口前其所负担的税款,出口退税率为零适用这一政策.出口退税率为零的货物视同内销,计提销项税额.具体操作是:将出口收入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不计算应收的退税款.再根据下列公式计算销项税金:1.一般纳税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出口上述货物计算销项税额公式销项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1+法定增值税税率)×法定增值税税率2.一般纳税人以进料加工出口贸易方式出口上述货物,以及小规模纳税人出口上述货物计算应纳税额公式(都属于进项抵扣应纳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1+征收率)×征收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4. 出口货物如何开票
出口货物开票需遵循一定的规则处理,包括:
1、开具出口货物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1)生产企业:一律使用升级后的增值税系统开具普通发票代替原来的出口发票(普通发票二联、五联均可),今后其他类型出口发票一律不再使用,如有未缴销的尽快缴销。
(2)外贸企业:可以选择“使用升级后的增值税系统开具普通发票”或者“开具企业自制凭证”两种方式。
(3)运保佣冲减可不开具出口发票,申报时录入取得的原始发票号码。
2、需以本位币(人民币)开具。
3、其中在填开时税率为0(选择免税)。
4、购方企业可以外文填写,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银行账号等可不填写,但可在地址电话处填写外商所在国家或地区;如果是出口销售到国内特殊监管区域,购方企业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银行账号需填写。
5、合同号、贸易方式、结算方式、外币金额、汇率等等在备注中填写,如果票面开具的是CIF价则在备注栏注明FOB价。
6、如果“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栏次超过票面栏次(票面可开具8条),可以汇总开具,附清单,加盖发票专用章后附在发票后面;
如开具普票并需要附清单的,按照现有规定,该清单必须通过开票系统进行开具,现有系统内每张清单可最多填列254条;
清单的金额计算和发票票面金额汇总计算的结果,由于四舍五入后,可能产生尾数的差额。系统默认差额允许为6分,超过允许范围会报错。因此,对差额较大的单子,建议分票开具,或者手工先使用Excel表计算好不含税价,这样也可以避免差额产生。
7、发票打印时,税率栏为“*”,税额栏为空。
8、开具自制凭证的发票号码建议录入规则为“申报年月6位+申报序号4位”。
9、发票开票限额不够,申请提高开票限额。提高限额后仍旧不能满足的,可以每条报关单项目对应开一张发票(建议尽量少用)。
10、0退税率的出口货物申报视同内销征税的,发票可以按照17%税率开具。
出口货物的商业发票:
1、发票并无统一格式,但其内容大致相同,主要包括:发票编号、开立日期、有关出口合同号码、信用证号码、收货人名称地址、运输标志以及商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包装方法、单价、总值和装运地、目的地等。
2、发票内容必须符合买卖合同规定,在采用信用证付款方式时,则应与信用证的规定严格相符,绝不能有丝毫差异。
3、发票必须有发货人的正式签字方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