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在不破坏原生态的情况下,怎样把农村的美景推广出去呢
1、健全机构,明确责任,合理规划,形成合力
一是建立健全县乡(镇)两级农村环境保护机构,落实编制、人员和工作经费,并将农村环保工作纳入绩效文明考核范围,明确乡镇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改变当前农村环保“四无”状态。同时发挥村民自治作用,村级设立农村环保员,建立村规民约,禁止乱扔乱倒垃圾,禁止畜禽粪便直排,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实行门前“三包”,定时清运垃圾,妥善处理垃圾,把农村环境保护转变为村民的自觉行动。二是合理规划乡村建设,按照资源有效配置的理念,统筹考虑农村民居布局,将环保基础设施和饮用水建设等优先配置到民居规划区。
一是建立政府引导资金,县财政将农村环保投入纳入财政预算,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农村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和环保人员的工作经费,按照“村收集、乡镇中转、县集中处置”的运行机制,加强农村生产、生活垃圾的收集和处理。二是争取各级各部门的项目支持,努力推进农村改水改厕、沼气池建设、生物质能气化炉推广、人饮工程、退耕还林、水土保持、农综开发等项目,促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达到农村环境保护的目的。三是从土地出让金、城镇排污费中划出一定比例资金用于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垃圾中转站、垃圾焚烧炉、生态公厕,配置垃圾箱、垃圾清运车等。
6、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控制上污染源
一是完善高毒高残留农药、塑料制品使用法律法规,禁止使用玻璃包装,塑料制品要采用易降解的原料,并要注明产品成分和使用后的处置办法等,从源头上控制和减轻农村环境污染。二是出台对工业“三废”的处置办法,三是完善动植物检疫法规,防止重大疫情的发生和外来有害生物的入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