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哪些产品需要ce认证
所有产品进入欧盟市场都需要做CE认证,区别旨在于你的指令不一样,比如机械产品做MD,电子产品做EMC LVD,无线产品做RED,一般产品做ROHS,特殊产品有其特殊的要求指令,所以还是要看你的产品的。
㈡ CE认证适用哪些国家
CE认证作为进入欧盟市场的强制性认证,适用欧盟27个成员国:比利时、保加利亚、捷克、丹麦、德国、爱沙尼亚、爱尔兰、希腊、西班牙、法国、克罗地亚、意大利、塞浦路斯, 拉脱维亚、立陶宛、卢森堡、匈牙利、马耳他、荷兰、奥地利、波兰、葡萄牙、罗马尼亚、斯洛文尼亚、斯洛伐克、芬兰和瑞典。
土耳其作为一直致力于加入欧盟成员国的国 家,强制要求所有进入土耳其市场的产品都需要CE认证。且海关抽查率非常高。
因英国脱欧,现出口英国产品需加贴UKCA标识,也就是需要申请UKCA认证。2021年8约24日英国发布官方公告,因疫情原因,CE证书在英国的使用期限延长至2023年1月1日。
上海郜盟提醒:一些中东和非洲国 家,如果产品有CE认证客户是可以直接认可并接受的。
㈢ CE认证范围
很明显属于机械MD指令
1、机械指令(MD)
2、建筑产品指令(CPD)
3、低电压指令(LVD)
4、医疗器械指令(MDD)
5、无线电与通讯(R&TTE)
6、个人防护产品(PPE)
7、娱乐游艇设备(RCD)
8、燃具设备(90/396/EEC)
9、电磁兼容性(EMC)
10、电梯指令(Lift)
11、防爆指令(ATEX)
12、热水锅炉器具(92/42/eec)
㈣ 哪些产品ce认证
产品出口欧洲必须要经过CE认证,试用欧盟所有成员国,产品包括:建筑产品,电气设备,爆炸环境中使用的设备,燃气设备,医疗器械,电梯设备,机械产品,非自动升降设备,人身保护设备,简单压力容器,卫星地面站设备,通信设备,玩具制品。
㈤ 那些产品要做ce认证
CE认证范围如下:
低电压指令(LVD;Lowvoltagedirective;2014/35/EU)
说明:主要针对交流50V—1000V,直流75V—1500V的电子电气产品
2.电磁兼容性指令(EMC;Electromagneticcompatibility;2014/30/EU)
说明:主要针对内有电路板,能产生电磁骚扰的电子电气产品
3.机械指令(MD;MachineryDirective;2006/42/EC)
说明:主要针对装有动力系统的机械产品
4.个人防护设备指令(PPE;Personalprotectiveequipment;89/686/EEC)
说明:主要针对穿在人身上或由人所携带、以防止一种或多种健康和安全危害的装置或器具。
5.建筑产品指令(CPR;Constructionprocts;(EU)305/2011)
说明:主要针对用在建筑施工上的建材产品
6.压力设备指令(PED;PressureequipmentDirectvie;2014/68/EU)
说明:主要针对最大承受压力高于0.5巴的容器、管道、安全部件及压力部等产品
7.普通医疗器械指令(MDD;MedicaldevicesDirective;93/42/EEC)
说明:主要针对普通医疗器械产品
8.玩具指令(TOY;88/378/EEC)
说明:主要针对玩具产品
9.防爆指令(ATEX;94/9/EC)
说明:主要针对在已发生爆炸事故场景下使用的产品
10.游艇指令(RCD;Recreationalcraft;94/25/EC)
说明:主要针对游艇产品
11.电梯指令(LIFTS;95/16/EC)
说明:主要针对电梯产品
12.无线电设备和电信终端设备指令(RTTE;99/5/EC)
说明:主要针对无线电设备和电信终端设备
13.测量仪器指令(MID;MeasuringInstrumentsDirective;2004/22/EC)
说明:主要针对测量仪器
㈥ 哪些产品需做CE认证
做产品认证,除了CCC,是国家强制性的,其他的认证是需要客户要求的。所以你问客户需要提供哪些认证,然后你照着这些做就行了。
㈦ CE认证的范围是什么
产品出口欧洲就需要做CE认证,而不同产品就需要做不同的指令,CE认证的认证范围就是根据指令划分的,大体有机械,医疗器械,压力容器,玩具,建材,一般消费品,电子电器,食品,锅炉,燃气,个人防护等等。
详细的您可以搜索网络
CE认证进行查询。
㈧ CE认证包括哪些产品
CE认证包含电磁兼容和低电压指令等,具体的要看您是什么产品判断用什么指令的。
㈨ 在CE认证中适用于LVD的产品都有哪些
低电压指令(Low Voltage Directive)
73/23/EEC指令是由当时的欧共体委员会于1973年2月19日采纳的,作为帮助协调各成员国关于在特定电压范围内设计的电气设备之间的法律关系。
1993年这个指令修改成93/68/EEC指令,该指令也称做为“CE标志指令”,具有相对独立的合格标志和各个评审程序。(随后CE标志被推广至其它指令)。修改的目的是统一有关合格评审和电气设备CE标志的条款。由此,该指令也被称为新方法指令。
“低电压”指令是一个“导则性”的协调指令。在某种意义上它取代了现存的关于在这个领域中的国家法规。电气设备仅在符合指令要求后才能投放市场。在另一方面,已符合要求的电气设备欧盟各成员国不得阻碍它的自由流通。
适用范围:
低电压指令适用于交流50V到1000V,直流75V到1500V范围内使用的全部电气设备。该电压范围是指设备的输入或输出电压,而不涉及设备内部可能出现的电压。 以下产品不适用低电压指令:
a) 用于易爆炸环境内的电气设备;
b) 为放射学及医疗为目的使用的电器产品、货物和人员升降机的电气零件;
c) 电表;
d) 家用插头及插座;
e) 电网控制器;
f) 无线电-电气干扰;
g) 符合由成员国参与的国际组织所制定的安全法规的船舶、航空器或铁路使用特殊电气设备。
低电压指令的基本要求
1.一般规定
(a)确保该电气产品会被安全地在其设计的用途之内使用的基本特性、识别及应遵守的注意事项等,都必须标示在设备上或不可能在设备上标示时,将其标示在随附于产品的说明书上;
(b)制造商的名称、牌号或商业标志清楚地印在该电气设备上,或不可能印在设备上时,将其印在包装上;
(c)电气设备及其零组件的制造应确保可以被安全地和适当地组合和连接;
(d)电气设备的设计及制造,应使之在按其设计用途使用并适当地维修的情况下,必须确保符合免受本附录第2、第3点所述危险的防护要求。
2.免受电气设备本身危险的防护要求
技术性的处置方式应按第1点规定加以标示,以便确保:
(a)人身、家畜被适当保护,以免受因电气直接或间接的接触引起肉体或其他伤害的危险;
(b)不会产生可能引起危险的温度、电弧或辐射;
(c)人身、家畜及财产被适当地保护以免受经验上可由该电气设备引起的非电气性危险。
(d)绝缘必须适合于各种可预知的情况。
3.免受由外在因素影响电气设备所产生的危险的防护要求
技术性处置方法应根据第1点规定以确保:
(a)该电气产品达到预期的机械要求使人身、家畜及财产免受危险;
(b)该电气产品在预期的环境条件下可抵抗非机械性影响因素,使人身、家畜及财产免受危险;
(c)该电气产品在可预知的超负荷情况下不致危及人身、家畜及财产的安全。
CE合格标志及EC合格声明书
1. CE合格标志
CE合格标志应由首字母缩略词“CE”按下图式样组成:
——如需缩小或放大CE标志时,应遵守上面的刻度图所给出的比例;
——CE标志的各个构成单元的字母,必须具有实质上相同的高度,不得低于5mm;
2. EC合格声明书
《EC合格声明书》必须包含下列要素:
—— 制造商或其设在欧共体内的授权代表的名称和地址;
—— 一份电气设备的描述;
—— 参考的协调标准的号码;
—— 合适的话,声明合格所参考的规范的号码;
——被制造商或设在欧共体内的授权代表授权以其名义签署声明书的签字人的资格(姓名和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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