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购买小规模纳税人的农产品,进项税额应该怎么抵扣呢
普通纳税人从小规模购买的农产品可分为两种情况:小规模纳税人销售的农产品为自产自销,小规模纳税人可按规定开具自产自售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发票(普通发票)。一般纳税人取得自产自销农产品免税发票后,可按以下公式计算可抵扣进项税:可抵扣进税额=自产自卖农产品销售发票金额×9%,用于深加工的,也可加计扣除1%。小规模纳税人销售的农产品不是自产自销,而是按照税法开具了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农民不为自己从农民手中购买的农产品开具发票,但购买者为购买农产品向农民开具发票。(部分地区不提供此类发票)农民销售自己的农产品时,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一般发票免税。从农场、农业合作社等购买自产农产品,并获得农场、农业合作组织等开具的农产品销售发票。注: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销售自产农产的农业生产者免征增值税,因此,农产品购销发票上只有“购进价”,不含税。向一般纳税人购买农产品时,可以依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如果企业经常向个体农业生产者购买自己的农产品,可以向主管税务局申请购买农副产品的发票,并在购买时自行开具。或者,可以到税务局申请由农业生产者代开免税销售票据。企业开具的农副产品采购发票和税务局开具的免税农产品销售发票均可作为抵扣进项税的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