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产品质量标准的主要指标
产品质量标准是产品生产、检验和评定质量的技术依据。产品质量特性一般以定量表示,例如强度、硬度、化学成分等;对于难以直接定量表示的,如舒适度、灵敏度、操作灵活度等,则通过产品和零部件的测试,确定若干技术参数,以间接定量反映产品质量特性。
Ⅱ 产品质量标准有哪些
产品质量标准有: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部颁标准)和企业标准。
1、国际标准,是指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以及其它国际组织所制定的标准。
2、国家标准,是对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订的标准。
3、行业标准,又称为部颁标准,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标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在公布国家标准之后,该项行业标准即行废止。
4、企业标准,主要是针对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而产生的。
(2)测量产品质量的指标有哪些扩展阅读:
1、产品质量(Quality)指的是在商品经济范畴,企业依据特定的标准,对产品进行规划、设计、制造、检测、计量、运输、储存、销售、售后服务、生态回收等全程的必要的信息披露。
2、产品质量是由各种要素所组成的,这些要素亦被称为产品所具有的特征和特性。不同的产品具有不同的特征和特性,其总和便构成了产品质量的内涵。
3、产品质量是产品实现全过程的结果,产品质量有一个从产生、形成和实现的过程,在这一个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都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到产品的质量。这些环节就是前文所说的质量职能。
4、产品的质量标准是根据产品生产的技术要求,将产品的主要的内在质量和外观质量从数量上加以规定,即对一些主要的技术参数所作的统一规定。
Ⅲ 质量指标有哪些
常用的产品本身质量指标有:
(1)产品的使用寿命、效能。
(2)产品平均技术性能或有效成分的含量。
(3)产品的质量等级率。另一类是反映工作质量的指标。这类指标反映工作质量的好坏、管理水平的高低。
数量指标指反映或说明事物的规模和发展水平及其数量特征的各种指标。如建设投资额,基本建设工作量,房屋竣工面积,职工人数等。这种指标是表明社会经济现象的总数量,表明生产与工作的总成果,一般采用总量和增、减绝对量表示。
也可以用其他形式表示,如用结构相对数来表明事物发展的普遍程度或比重大小。一个完整的数量指标,是由指标名称、指标数值和指标单位三部分组成。
(3)测量产品质量的指标有哪些扩展阅读:
如反映生产或工作效率的劳动生产率;反映生产水平的单位面积产量;反映产品质量的产品一等品率;反映工作质量的产品返修率和漏验率;反映原材料利用情况的原料制成率和材料利用率;反映设备利用情况的设备利用率。
反映成本水平的产品单位成本和可比产品成本降低率,以及各种利润率等等。质量指标可以用来分析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成效,它不但有助于发现和推广先进,以利于挖掘企业各部门的潜力,还能发现数量指标所无法表明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法,提高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水平。
Ⅳ 食品质量指标有哪些评价标准是什么
国家食品质量指标标准,一般包括感官指标、理化指标和微生物指标,按食品和农副产品加工行业分为几十个专业,分别制定,以确保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有的营养要求,并具有相应的色、香、味等感官性状。
1.感官指标:食品(包括原料和加工制品)都具有色、香、味、形、性状,食品性状不同,其品质也不同,可以通过感官进行鉴别。
一般食品的性状多是用文字作定性的描述,进行鉴别时,也多是凭经验来评定。但是人的感觉器官由于受到生理、经验和环境等因素的影响,认识和判别能力均可能出现差异,因而必须对某些食品的感官性状,制定出相应的标准。如新鲜水果和蔬菜(主要是果蔬类,如西红柿)的成熟度,以色度作比较;淀粉的白度,以光的反射率来检查;酒的香气,以确定出的成分来鉴别等等。对食品的感官检验,包括检查食品的颜色、气味和组织形态三个方面。
看食品的颜色:食品都具有特定的色泽,如食品颜色异常,非常鲜艳,可能加入了非食用色素或加入了过量的食用色素所致;如食品颜色较正常颜色变淡,可能是掺入了其他物质或者食品本身或原料变质发霉。
闻尝食品的气味或口味:食品都具有各自的气味和口味,如山楂很酸,啤酒辛涩。闻尝食品有无异常气味和口味,可以为食品是否纯正提供依据,如品尝到味精有咸味,可以判定在味精中掺入了食盐。
观察食品的组织状态:食品均有本身的组织形态,有的呈固体、液体或粉末状;有的圆,有的扁,有的有棱有角;有的软,有的硬。如正常的木耳为革质,脆而弹性差,手感不硬,而掺了糖或掺了碱的木耳,手摸发软而不脆。
2.理化指标:食品是否符合食用要求,往往要通过理化分析,才能确认。
食品的内在质量,包括物理性状、有效成分和杂质等。理想的食品应当是无毒、无害而有营养的物品。要避免或减少食品加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有毒、有害物质,一般食品都根据不同的食用要求定出理化指标,根据不同的品类,订出所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
确认食品内在质量的理化分析方法,因采用的手段和人员素质的差别可能会得出不同的结论。为了避免争议,对有关的分析方法,使用的仪器、试剂、操作步骤等,均要作出统一规定。我国食品专业理化指标的测定方法,都是按照卫生部颁发的《食品卫生检验方法(理化部分)》执行。
3..微生物指标:微生物种类很多,对人有利的有酵母菌、乳酸菌等;对人有毒有害的有结核菌、葡萄球菌等。所有微生物的生存和繁殖都需要一定的水、空气、温度和养分,而凡是食品都具备这些条件,因此食品很容易寄生和繁殖各种微生物。食品卫生标准中所规定的微生物指标,一般是指应加以控制或限制的含菌种类和数量,如大肠菌群、致病菌等。
判别微生物的种类和数量需要通过仪器分析检测,我国食品通用的微生物检测方法统一按照卫生部颁发的《食品卫生检验方法(微生物部分)》执行。
食品质量标准适用供再加工或烹调后食用和可直接食用的加工食品,标准规定的质量指标是用以确保食品质量的规范化。有的规定了食品中应含的人体所需营养成分,如小包装生肉类食品、干海参(
刺参)、干贝等海产品中所含水分不得超过的最高限量。有的规定了食品的烹调性,如方便面复水后,应无明显断条、并条;口感不夹生,不粘牙。有的规定了食品中所含杂质的限量,如各类食用油所含杂质不得超过0.05%
等。制定食品质量标准,目的在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身体健康。
Ⅳ 常规产品的检测项目有哪些
一般产品的检验项目包括外观、标识、使用性能和安全性能。必要时,还应具有环境适应性、耐久性(或寿命试验)和可靠性。
一般来说,所有检验验都是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的。在测试基础的标准中,一般规定了相应的技术指标和要求。这些指标只能在一定的测试条件下获得。对于同一产品,不同的测试条件可能会得到不同的结果,完整的测试报告应提供各种性能的判断指标和相应的测试方法。相关项目的试验条件一般包括:温度、湿度、环境噪声、电磁场强度、试验电压或电流、设备操作档位(如拉伸速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