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怎么办理产品企业标准备案
法律分析:企业产品标准备案是企业依法将批准发布的企业产品标准告知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并由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存档备查的行为。备案后的企业产品标准可以依法作为监督检查的依据。
办理条件:
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应当制定相应的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该企业标准应办理备案。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与各市(县)直属局分工如下轿桐:
1、在国家或省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登记注册企业和省属企业的产品标准在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处备案。
2、市(县)属企业和在市(县)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注册企业的产品标准在各市(县)质量技术监督直属局备案。
办理材料毁帆帆:
1、企业产品标准备案表(一式三份)2、企业产品标准文本(一式五份)3、企业产品标准编制说明(一份)4、企业产品标准必要的试验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属于食品类企业标准的,应进行技术纤雹审查,并附《食品企业标准技术审查纪要》一式两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第六条 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企业的产品标准须报当地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标准化法实施条例》 第十七条 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应当制定相应的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企业标准由企业组织制定(农业企业标准制定办法另定),并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备案。
2. 产品标准备案去哪里办理
法律分析:在国家或省市场监督部门核准登记注册的企业和省属企业的产品标准在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处备案。在市(县)属企业和在市(县)市场监督部门登记注册企业的产品标准在各市(县)质量技术监督直属局备案。企业产品标准备案是企业依法将批准发布的企业产品标准告知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并由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存档备查的行为。备案后的企业产品标准可以依法作为监督检查的依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第五条 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全国标准化工作。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分工管理本部门、本行业的标准化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标准化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分工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本部门、本行业的标准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