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注册农产品公司,经营范围怎么写
您好!注册农产品公司,经营什么写什么。比如:瓜果蔬菜,茶叶苎麻等等。谢谢阅读!
⑵ 食用农产品的应如何界定,经营范围如何规范
答:食用农产品是指通过种植、养殖、采集、捕捞形成的,未经加工或者经初级加工,可供人类食用的产品,包括粮食、蔬菜、豆制品、瓜果、茶叶、食用菌、牛奶、畜禽、水产等动植物、微生物及其产品。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所以,食用农产品的销售不需要取得工商部门的食品流通许可,由登记机构直接发放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可核定为“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 或根据企业的申请,结合《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类别进行登记。 目前,关于食用农产品范围还没有权威的界定,各地在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过程中,各地工商部门是结合已经下发的《流通领域食品经营类别》明确的20大类并参照1995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注释的范围执行(其中由于乳制品质量安全国务院有专门的监管条例,所以乳制品的范围界定按食品经营类别明确的20大类执行)。
⑶ 本人想开农产品公司。经营范围要怎么填写比较好
农产品,副食品,农品加工
⑷ 农副产品销售,配送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怎么写
摘要 粮食加工品生产与销售;粮油机械的生产、销售;农副产品的收购、包装、储运及销售;农产品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农产品的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公司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⑸ 经营农产品的电子商务公司经营范围怎么写
主营:苹果,草莓等水果;萝卜,香菜等蔬菜以及虾、鱼等海鲜产品。最好把具体种类都写一下,越具体越好。
⑹ 注册一个农副产品经营公司,营范围应该怎样填写
经营范围参考:农产品的种植及销售,农业科技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非实物方式,预包装食品。
⑺ 农产品批发的经营范围怎么写
注册一个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公司,需要设定从事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业务的经营范围。各地工商部门,对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公司的经营范围都有不同要求。经营范围网,基于工商大数据,读取最新工商注册审核通过的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公司经营范围,供用户做填写参考,帮助用户顺利的注册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公司,办理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营业执照。
散装食品、预包装食品的批发、零售;畜牧产品、食用农产品零售、批发;信息咨询;商品仓储;房屋租赁;人工搬运装卸;机动车停车服务(社会车辆);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需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销售食品;普通货物运输;承办北京八里桥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上市商品:日用品、化妆品及卫生用品、鞋帽、服装、首饰、玩具、游艺用品、室内游艺器材、乐器、针纺织品、五金交电、金属材料、机械电器设备、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家具、花卉、观赏鱼、日用杂货、文化用品、工艺品(不含文物)、摄影器材、体育用品(不含弩)、制冷专用设备、家用电器、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汽车摩托车配件、电子产品、电子原器件、通讯设备、钢材、照明设备、木制品、不锈钢制品、仪器仪表、新鲜蔬菜、新鲜水果;经济贸易咨询(不含中介服务);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物业管理。(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食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区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农副产品批发、配送;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仓储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市场物业管理,市场场地、设施租赁,停、存车场,服装、鞋帽、百货、日杂、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化肥销售,供热,食品、农产品、水产品收购及销售服务,普通货物仓储。蔬菜、干鲜菜、农副土特产品、百货、干鲜果销售;房屋出租、摊位出租,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市场经营、管理、服务;房屋租赁。
任何一个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公司,都要设定一个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经营范围。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经营范围设置不当,有可能通不过工商部门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公司注册的审核,也有可能造成后期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公司经营内容超出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经营范围,涉嫌违规经营。由于地区差异性,不同地方的工商部门,对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经营范围要求是不一样的;同时填写方式也不一样,如深圳和北京的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经营范围填写方式差别很大。
⑻ 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要填写食用农产品的销售
食品预包装就是己经封口包装好的,有品名、规格、重量、生产日期等内容印在外包装上的。你们公司销售必须要办的。
办理预包装食品流通许可证指南
一、根据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以下食品安全要求。
二、选址:25米内无明显污染源,有给排水条件,有自来水或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水源;同时符合规划、环保和消防的有关要求。
三、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二)成分或者配料表;(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四)保质期;(五)产品标准代号;(六)贮存条件;(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八)生产许可证编号;(九)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四、采购人员采购食品时,必须确认供货单位持有效食品、生产、餐饮流通许可证;应当向供货商按照产品生产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者由供货商签字或者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建立食品采购索证、进货验收和进货台账制度。
五、应设置存放食品原料的多层存放架和地台板。不得与有害有毒物品同库存放。配置排风通风及完善的“三防”设施。存放食品时食品与墙壁保持30厘米距离,与地面保持20厘米距离离地离墙存放。
六、卫生制度和卫生组织: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职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依法做好对所生产经营食品的检验工作,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食品经营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七、定期对销售场所、专用工具、工具容器等进行有效的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