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什么是光大银行阳光理财A计划
光大银行阳光理财A计划是光大银行发行的个人外币结构性理财产品,是光大银行结构性理财产品的一种,指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有关规定或国家其他有关制度规定的存款基础上,附加一定的金融工具结构所构成的理财产品。
个人外币结构性理财产品旨在利用国际金融市场的相关工具,特别是衍生工具技术,对符合协定利率标准的外币存款进行结构化组合,从而实现提高存款收益,调整期限结构或降低市场风险等单一或综合的理财效果。
光大银行阳光理财A计划投资币种为美元、欧元、港币,具有风险低,本金安全,收益明确、理财期限丰富、多币种选择等产品特点。
阳光理财“A计划”05133
产品名称:中国光大银行阳光理财“A计划”2005年第13期产品3
产品编号:020051301133
投资币种:港币
理财期限:最长1年(银行有权在2006年5月29日提前终止)
预期税前年收益率:3.65%
利息支付方式:利随本清(计息基础为30/360)
起点金额:详见网点公告,以100港币的整数倍递增
募集期:2005年11月17日至11月27日(含)
起息日:2005年11月29日
最长的到期日:2006年11月29日(逢假期顺延)
到期保本率:100%
税收规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普通存款利息必须交纳利息税,因此,银行负责对本期产品按实际期限所对应的储蓄利率计算出的利息部分的利息税进行代扣代缴,没有对应储蓄利率的期限按低于本期限的前一档利率执行。除银行代扣客户的个人利息税以外,银行不承担代客户扣缴投资收益的相关税费的责任。
风险揭示:
本理财产品可能存在以下风险:
1、流动性风险:除另有约定外,投资者没有提前终止权。
2、投资机会风险:由于市场不断波动,投资本理财产品将有可能丧失其它的投资机会。
3、其它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从而导致理财资产收益降低或损失,甚至影响理财计划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进而影响理财计划的资产收益安全。
4、由于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改变、紧急措施的出台而导致客户承担的风险,银行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