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什么法规规定食堂食品留样要求
中华人胡启誉民共和国裤段食品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利用新的食品原料从事食品生产或者从事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生产,未经过安全性评估。
(1)什么地方每餐的食品产品应留样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1、学校食堂为师生提供的每餐、每样食品都必需由专人负责留样。
2、充分凉透进行留样:食品未充分凉透,突然进入低温环境中,食物中心容易发生质变。食物带入的热气引起水蒸气凝集,冰箱里温度会生高,能促使霉菌生长。
3、学校每餐、每样食品的留样必须按要求超过125g,分别盛放在己消毒的餐具中,部分食品还要带些汤汁。
4、留样食品取样后,旁碧必须立即放入完好的食品罩内,以免被污染。
5、等留样食品冷却后,用保鲜膜密封好(或加盖),并在外面标明品名、留样时间(具体到分)、品名、留样人。
❷ 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留样是指
餐饮服务拦薯单位的食品留样是指对加工完成后的成品留样,不得特殊制作。
食品留样制度的标准具体如下:
1、重要接待活动和大型餐饮聚餐超过100人供应的食品成品实行留样,并由专人负责。
2、每餐、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g,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
3、留样食品取样不得被污染,贴好食品标签,待留样食品冷却后,放入0-10摄氏度专用冰箱内,并标明留样时间、餐次,并做好留样记录,包括留样日期、时间、品名、餐次、留样人。
4、留样食品按期限要求保留食品样源,进餐者如有异常,立即封存,亮困送食品安全检测部门查验。简键者
5、食品留样冰箱内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物品。
6、重要接待活动留样冰箱要上锁。
❸ 食品留样的要求有哪些
依据《深圳市餐饮单位量化检查表》制定,食品留样的要求:
设有专用留样容器、冷藏设施,每批次、每品种食品成品均要留样,每种不少于100g密封于消毒后的容器内,冷藏48小时。
❹ 哪些情形需要食品留样
1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医疗机构食堂、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建筑工地食堂(供餐人数超过100人)和餐饮服务提供者(集体聚餐人数超过100人或为重大活动供餐),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应留样。其他餐饮服务提供者宜根据供餐对象、供餐人数、食品品种、食品安全控制能力和有关规定,进行食品成品留样。
2应将留样食品按照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专用密闭容器内,在专用冷藏设备中冷藏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的留样量应能满足检验档槐检测需要,且不少于125g。
3在盛放留样食品的容器上应标注留样食品名称、留样时间(月、日、时),或者标注拦局与留样记录相对应的标识。
4应由专人管理留样简蠢让食品、记录留样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留样食品名称、留样时间(月、日、时)、留样人员等。
❺ 餐饮留样相关规定
根据国家的《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和《食品卫生规范》的相关法规、为保证食品卫生安全,预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及时查明食物中毒事故原因,采取有效的救治 措施 ,实行食品留样制度。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餐旅闹纳饮留样相关规定。欢迎阅读!
餐饮留样相关规定
凡属下列情况时,应对食品进行留样。
(一)党和国家领导人的视察活动;
(二)外国政府代表团的访问活动;
(三)市级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大型会议;
(四)配送的集体用餐;
(五)经贸洽谈会、糖酒会、博览会、运动会等大型活动;
(六)婚丧嫁娶及各类集体聚餐等宴会,超过100人者。
对餐饮、厨房、食堂等行业食品留样制度要求:
1、大型宴会、重要接待,厨房每样食品都必需由专人负责留样;
2、每餐、每样食品必须按要求留足100g,分别盛放在己消毒的餐具中;
3、留样食品取样后,必须立即放入完好的食品罩内,以免被污染;
4、留样食品冷却后,必须用保鲜膜密封好(或加盖),并在外面标明留样时期、品名、餐次、留样人;
5、食品留样必须立即密封好、贴好标签后,必须立即存入专用留样冰箱内;
6、每餐必须作好留样记录:留样时期、食品名称,便于检查;
7、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时间到满后方可倒掉;
8、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留样冰箱内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
9、留样的采集和保管必须有专人负责,配备经消毒的专用取样工用具和样品存放的专用冷藏箱。
10、留样的食品样品应采集在操作过程中或加工终止时的样品。不得特殊制作。对于餐饮单位,不同食品品种分别用不同容器盛装留样.防止样品之间污染;留样容器应专用并经消毒确保清洁、样品应密闭保存在留样容器里。对于配餐企业,可以直接在配送好的集体用餐盘(份)中采集,以保证样品的代表性,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g,最好达到250g。
11、专用留样冰箱:留样样品,采集完成后拆没应及时存放在5℃左右的冷藏条件下,保存48小时以上.不得冷冻保存。
12、原则上留样食品应包括所有加工制作的食品成品,并做好留样记录和样品标记,每份样品必须标注品名、加工时问、加工人员、留样时问(xx月xx日xx时)。 其它 情况则可根据需要可由卫生监督机构或餐饮单位自行决定留样品种。
13、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提供留样样品,配合卫生监督机构进行调查处理工作,不得有留样样品而不提供或提供不真实的留样样品.影响或干扰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食品留样要求
根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第三十六条,规定食品留样要求如下:
(1)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食堂)、超过100人的建筑工地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重大活动餐饮服务和超过100人的一次性聚餐、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应留样。
(2)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并放置在专用的冷藏设施中,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不少于100g,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审核人员等。
注意事项:
1、最佳冷藏温度为0-5℃,最佳留样量为100-200g;
2、每餐次的所有食品成品品种必须留样,包括粥、米饭、水果;
3、每个留样容器必须贴上标签,标签的内容为:留样食品名称、留样时间。标签弯培不能重复使用,不能更改;
4、设专用留样记录册子,详细记录每餐次的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审核人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