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公司产品责任险怎么投保
。 一、产品责任险的内容有哪些 (一) 产品责任险保险单中只对约定期限内生产的产品所产生的产品责任负责,而约定期限在保单上是以保险期限及追溯期表现的,追溯期一般按保险起期向前延伸一年,最多不超过三年,在保期内提出的索赔必须是追溯期或保险期限内生产并售出的产品引起,不属约定期限的产品责任索赔,保险人不承担责任。 (二) 产品责任险保单中,通常规定两项赔偿限额:累计赔偿限额和每次事故赔偿限额(有的保单还另外分别划分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两类限额)。保险费率根据赔偿限额高低及产品的种类不同分类确定。产品责任险的保险费一般按投保产品的年累计销售额乘以适用费率算得(有的保单以商定的单件产品保费与投保产品数量相乘计算保费)。 (三) 产品责任险条款中对每次责任事故认定有专门规定,即生产、销售的同一批次产品,由于同样原因造成多人的人身伤害、疾病、死亡或多人的财产损失,视为一次事故造成的损失。 (四) 产品责任险对投保的产品要求很严格,投保的产品应经国家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不负责残、次品引起的责任索赔。同时明确了被保险人义务,被保险人应加强质量管理,严格产品检验制度,接受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和保险人对产品的质量检查监督。另外保险人对可能造成他人损害风险巨大并难以把握的产品,如药品、建材等.一般控制不保。 二、产品责任险谁来投保 生产商、出口商、进口商、零售商及修理商等一切有可能对产品事故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人,都可以投保产品责任险。根据具体情况需要,可以由他们中间的任何一个投保,也可以由他们中间的几个人或全体联名投保。 产品责任险的被保险人,除投保人本身外,经投保人申请,保险公司同意后,可将其他有关方也作为被保险人,必要时将增加保险费,并规定对各被保险人之间的责任互不追偿。 三、产品责任保险投保流程: (一) 客户向保险公司询问出口产品责任险初步投保需求; (二) 保险公司业务人员沟通并了解客户具体保险需求,了解客户以下情况: (三) 业务人员协助客户填写投保书 (四) 督促保险公司出具保单及保险凭证保险公司出具保险单及采购商、经销商要求的保险凭证; (五) 采购商确认保险凭证 1、承保公司传真采购商所需的保险凭证给客户; 2、 客户与采购商、经销商沟通确认保险凭证; (六) 缴纳保险费,提供保险凭证 1、 保险凭证认可后客户缴纳保险费; 2、给客户提供国际通行的英文保单、保险凭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 保险法 》 第八十二条 有《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或者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保险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取消任职资格的金融机构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被取消任职资格之日起未逾五年的; (二)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吊销执业资格的 律师 、注册会计师或者资产评估机构、验证机构等机构的专业人员,自被吊销执业资格之日起未逾五年的。 第八十三条 保险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 或者 公司章程 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经过一番详细了解和体会到产品责任险由谁来投保的相关知识,不仅能够减少不必要的消耗和损耗,而且也给相关投保人提高了利益价值。那么,被保险人的切身利益也将收到了保护,相信对此有一定了解的大家也能运用到实际情况中。同时产品责任险怎么投保的过程是很严格的,要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㈡ 财产保险的产品条款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你好,财产保险投保时需要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1、仔细阅读财产保险条款。特别注意条款中有关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义务和特别约定等内容。
2、填写财产保险投保单要如实告知。
3、投保财产保险要带齐有关证件。如投保企业财产险、家财险,保险公司要派人员到投保单位和投保家庭查验,核对有关财务帐册、发票及实物,以便按规定决定是否同意承保。
4、财产保险不能超额投保。保险法规定,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的部分无效
5、仔细核对财产保险投保单内容,索取正式保费发票。
至于财产险具体的投保方式,您可以选择直接去保险公司咨询投保,也可以在相应的网上保险平台进行对比选购。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㈢ 保险产品的基本条款
本保险为您提供身故保障。在本公司规定的范围和时间,您可自主选择投保的基本保险金额,投保后还可申请变更基本保险金额,满足您在不同阶段对保险保障的不同需求。基本保险金额的确定。万能险的保额确定与传统险不同,在投保万能险时首先要选定一个基本保险金额,而基本保险金额则是在一个保额区域内选出。即最高限额与最底限额。它传统险存在两点不同:一是期交保险费对基本保额确定的影响,即保费决定基本保额;二是在投保时基本保额有上下限额;A款:最低限额——年应交期交保险费´5倍A款:最高限额——见标准体最高限额表(查表)平安智富人生终身寿险(万能型,A)条款第五条保险金额和基本保险金额本合同的保险金额是保单价值的105%和基本保险金额之较大者。基本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本公司约定并于保险单上载明。(一)追加保险费后的基本保险金额投保人支付追加保险费的,本公司收到追加保险费后基本保险金额按追加保险费等额增加。(二)部分领取后的基本保险金额投保人部分领取现金价值的,本公司收到部分领取申请书后基本保险金额按领取的现金价值等额减少。减少后的基本保险金额低于本公司规定的最低限额的,本公司有权调整至最低限额。(三)基本保险金额变更本合同有效期内,经本公司同意,投保人可以变更基本保险金额。1.基本保险金额增加本合同生效一年后,投保人可随时向本公司申请增加基本保险金额,但每个保单年度最多申请一次。投保人申请增加基本保险金额时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投保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已支付了当期应交期交保险费;(2)被保险人六十五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前。投保人申请增加基本保险金额时,必须按本公司的规定提供被保险人的健康声明书或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报告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文件。本公司审核同意后,增加的基本保险金额所对应的保险责任自下一个结算日的零时起生效。2.基本保险金额减少本合同生效一年后,投保人可随时向本公司申请减少基本保险金额,但每个保单年度最多申请一次。本公司同意后,减少的基本保险金额所对应的保险责任自下一个结算日的零时起效力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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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保险条款是什么
对于不熟悉保险行业的一普通人来说,的确不了解,但是现在生活条件好了,大家都想给自己买一个保险,万一遇上疾病的时候,自己也不为难,但是在很多情况下并不太了解保险,所以在买保险的时候,很多人都不太注意,因为保险的本子有那么多,说明也没有仔细去看过,有时候就会对自己买保险失误,当你真正需要的时候,才发现自己买保险原来是个骗局,因为现在卖保险的人很多,他们给你介绍的保险并不是针对性,对自己很重要,所以有时候会误导,对于保险小白来说,保险条款确实难以看懂,但买保险时,需要人们提前对保险的各项条款进行了解纯晌,否则后期出现任何问题,导致的损失只能自行承担。
要是您还不清楚保险条款是什么,包括哪些内容,下文将为大家具体介绍。
一、保险条款是什么
保险条款是保险公司与投保人关于保险权利义务的约定,是保险合同的核心内容。
大家都知道买保险买的是保障,大多数人在买保险的时候,更在乎公司的名气,而忽视了真正起到保障作用的保险条款,实际上条款才是投保人需要真正在乎的,因为条款的差异对投保人的影响很大,一旦发生理赔,赔不赔和怎样赔都严格按照条款进行,而如果投保人对条款不熟悉,或者根本无从知晓自己的保单保什么,往往在这时陷入被动。
用户在购买保险产品时,应当仔细阅读保险条款,明确保险公司的保险责任、免责条款、理赔条件和手续等。一旦发生保险事故,应及时获取相关的事故证据并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保险纠纷,如果碰到理赔有疑惑,有权要求保险公司进行解释。
二、保险条款主要包括哪些内容保险条款内容一般包括保障责任、免责条款,四个时间等,用户在看条款的时候祥差应该重点关注这些内容。
1、保障责任
保障责任是合同的中心部分,这部分内容规定了产品的保障范围和内容,规定了在什么情况下,保险公司怎样理赔,赔多少,但不同的险种保障责任不同,通常重疾险保障的疾病责任,除了说明责任外,还会对保障的各个疾病的进行定义;意外险保障的责任就很清楚了,一定要符合“外来的、突发的、非疾病的、非本意的”这几个硬性条件才能理赔;寿险的保障责任也很简单,以人的寿命为保险标。用户在选择保险时,要特别关注保险条款中保险责任对给付时间、给付条件和给付金额的描述。
2、免责条款
一般情况下,保险产品都会有免责条款,它约定的是保险公司不承担的责任,这些通常就是保险公司拒赔的理由。
寿险的免责相对意外险和重疾险来说是比较少,但是产品之间也是有区别的,每款产品都不一样,所以具体产品还得具体分析。
3、四个时间
用户在查阅保险条款时,需重点关注四个时间,分别是犹豫期、等待期、宽限期、中止期。
犹豫期:一般保险的犹豫期都是10-20天,不同产品会有差异,一般都不会超过20天。在这期间,如果想要退保,可以全额退保,最多损失为数不多的工本费,犹豫期之后再要退保,损失就很大了。
等待期:等待期也叫观察期,是指保险合同在生效的指定时期内,即使发生保险事故也无法获得赔偿。一般情况下,重疾险和寿险的等待期为90/180天,医疗险的等待期为30天,而意外险通常没有等待期。
宽限期:当投保人未按时缴纳保费时保险公司给60天时间缓和,这60天就叫做宽限期,法律规定的宽限期就是60天。这60天内没有缴纳保费,保险合同依然有效,这期间出险,保险公司是要承担保险责任的,但是会在赔付金额上扣除欠缴的保费,过了60天后如果仍然没有按照缴费期缴费,保险合同就会中止。保险合同中止后,提出复效后缴纳保费,保单继续有效。
中止期:中止期是指中断缴纳保费的这段时间保险失效的期限,比如买了一个保障到终做宴锋身的产品,需要缴费20年,一年5000块,但是由于某种原因导致没有按时缴费,过了宽限期也还没缴,保险合同还存在,但保险效力失效了,也就是说这段时间出险,保险公司不承担责任。所以当我们要打算去买保险的时候,一定要了解清楚才不会出现像主题这样的问题,关于赔偿的时候就会发生意想不到的结果。
㈤ 一份保险产品有哪些基本条款
有十七八个条款吧??第一条 保险合同的构成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其他书面协议构成。
第二条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满期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时仍生存,本公司按当年度保险金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二、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当年度保险金额的 10%给付“身故保险金”,并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当年度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前述所称“所交保险费”指给付当时基本保险金额的年交保险费。
三、特定妇女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后初次患本合同所附“特定妇女疾病项目表”所列癌症,本公司按当年度保险金额的15%给付“特定妇女疾病保险金”。该项保险金的给付以一次为限。
四、特定手术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后因初次所患疾病,必须接受本合同所附“特定手术项目表”所列手术治疗者,每次手术本公司按当年度保险金额的10%给付“特定手术保险金”。同一次手术或同一手术项目的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
五、结婚津贴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后至满3年前结婚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8%给付“结婚津贴保险金”;被保险人于保单年度满3年时生存且未曾领取“结婚津贴保险金”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8%给付“结婚津贴保险金”。结婚津贴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
六、子女养育津贴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日起2年后至满5年前生育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8%给付“子女养育津贴保险金”;被保险人于保单年度满5年时生存且未曾领取“子女养育津贴保险金”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
8%给付”子女养育津贴保险金”。子女养育津贴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
第三条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故意自伤;
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照驾驶及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六、被保险人患爱滋病(AIDS)或感染爱滋病毒(HIV呈阳性)期间;
七、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四款情形,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对投保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本合同终止,如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未交足2年保险费的,本公司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第四条 保险期间
本保险的保险期间分10年、15年和20年3种,投保人投保时可选择其中1种。
本公司所承担的保险责任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开始,至本合同约定终止时止。
第五条 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本公司约定并于保险单上载明,以基本保险金额为基准,按以下公式确定各保单年度的当年度保险金额。
当年度保险金额=基本保险金额×(1+0.05×保单年度数);
投保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向本公司支付保险费。分期支付保险费的,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应当按约定的交费日期支付其余各期的保险费。
第六条 如实告知
订立本合同时,本公司应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本合同的条款内容,特别是责任免除条款,并可以就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书面询问,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被保险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如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第七条 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
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保险金受益人,受益人为数人时,应确定受益人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份额的,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但需书面通知本公司,由本公司在保险单上批注。
投保人在指定和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
医疗、结婚津贴及子女养育津贴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本公司不受理指定或变更。
第八条 保险事故通知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5日内通知本公司。否则,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承担由于通知迟延致使本公司增加的勘查、检验等项费用。但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迟延除外。
第九条 保险金的申请
一、满期生存保险金的申请
由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资料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
1.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2.最近一期交费收据;
3.受益人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
4.被保险人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
二、身故保险金的申请
由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资料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
1.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2.最近一期交费收据;
3.受益人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
4.公安部门或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
5.如被保险人为宣告死亡,受益人须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
6.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
7.受益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三、特定妇女疾病保险金的申请
由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资料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
1.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2.最近一期交费收据;
3.受益人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
4.本公司认可的医院出具的附有病理组织检查报告的疾病诊断证明书;
5.受益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四、特定手术保险金的申请
由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资料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
1.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2.最近一期交费收据;
3.受益人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
4.本公司认可的医院出具的手术证明;
5.受益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五、结婚津贴保险金的申请
由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资料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
1.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2.最近一期交费收据;
3.受益人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
4.保单生效日起1年后至满3年前结婚者,须提供结婚证明。
六、子女养育津贴保险金的申请
由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资料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
1.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2.最近一期交费收据;
3.受益人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
4.保单生效日起2年后至满5年前生育者,须提供准生证明和出生证明。
七、本公司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上述有关证明和资料后,对确定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申请人达成有关给付保险金数额的协议后10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责任。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向申请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
八、本公司自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上述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60日内,对属于保险责任而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按可以确定的最低数额先予以支付,本公司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给付相应的差额。
九、如被保险人在宣告死亡后生还,保险金领取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30日内退还本公司已支付的保险金。
十、受益人对本公司请求给付身故及生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或自约定的领取保险金时起五年不行使而消灭;其他保险金的请求权,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2年不行使而消灭。
第十条 欠交保险费或未还款项的扣除
本公司给付各项保险金、退还保险单现金价值或返还保险费时,如投保人有欠交保险费或其他款项未还清者,本公司先扣除上述欠款及应付利息后给付。
第十一条 首期后分期保险费的支付、宽限期
首期后分期保险费应按保险单所载明的方法及日期交付,如到期未交付时,自保险单所载明的交付日期的次日起60日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发生保险事故的,本公司仍负保险责任。
第十二条 合同效力中止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逾宽限期仍未交付保险费的,则本合同自宽限期满的次日零时起中止效力。
第十三条 减额交清
首期后的分期保险费逾宽限期仍未交纳的,而本合同已持续有效达1年以上并具有现金价值的情况下,如投保人在投保时进行约定或宽限期满前书面同意,本公司将以宽限期开始前一日所具有的“保险单现金价值净额”作为一次交付全部保险费,以相同的合同条件减少保险金额。
办理减额交清后,第二条“结婚津贴保险金”及“子女教育津贴保险金”给付责任即行终止。
前项所称“保险单现金价值净额”是指保险单现金价值扣除欠交保险费及其他欠款本息后的净额。
第十四条 合同效力恢复
本合同效力中止后2年内,投保人申请恢复合同效力的,应填写复效申请书,并按本公司规定提供被保险人健康声明书或本公司指定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报告书,经本公司审核同意,双方达成复效协议,自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及利息(按计算保险费的预定利率计算)的次日零时起,合同效?
指础?
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2年双方未达成协议的,本公司有权解除合同。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投保人未交足2年保险费的,本公司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第十五条 保单利差的计算及给付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且于每一保单年度末,若该保单年度“银行2年期定期储蓄存款利率”大于计算保险费的预定利率,本公司以二者之差乘以“期中保单价值准备金”,计算保单利差。
前项所称“银行2年期定期储蓄存款利率”是指该保单年度每月第一个营业日人民银行2年期居民定期储蓄存款利率之简单算术平均值。
前述保单利差,本公司以投保人投保时所选择的下列两种方式之一给付:
一、抵交保险费,但交费期满后以储存生息方式办理。
二、储存生息:以各保单年度“银行2年期定期储蓄存款利率”依复利方式计息,累积至本合同终止或投保人申请时给付。投保人如于投保时未选择保单利差的给付方式,以储存生息方式办理。
投保人可于合同有效期内,以书面通知本公司变更前项给付方式。
本公司应每年将保单利差的有关资料以书面通知投保人。
第十六条 年龄确定与错误处理
一、被保险人的年龄以周岁计算。
二、投保人在申请投保时,应将被保险人的真实年龄在投保单上填明,如果发生错误应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本合同约定年龄限制的,本公司可以解除合同,并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但是自合同成立之日起逾2年的除外。
2.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的实交保险费少于应交保险费的,本公司有权更正并要求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及利息(按本公司规定利率计算),或在给付保险金时按实交保险费和应交保险费的比例给付。
3.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实交保险费多于应交保险费的,本公司应将多收的保险费退还投保人。
第十七条 地址变更
投保人住所或通讯地址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投保人未以书面形式通知的,本公司将按本合同注明最后住所或通讯地址发送有关通知。
第十八条 合同内容变更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投保人和本公司协商,可以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变更本合同的,应当由本公司在原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者由投保人和本公司订立变更的书面协议。
第十九条 投保人解除合同的处理
投保人于本合同成立后,可以书面通知要求解除本合同。
一、投保人于签收保险单后10日内,要求解除合同的,本公司退还已收全部保险费。如经本公司体检则扣除体检费。
二、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时,应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2.最近一期保险费收据;
3.解除合同申请书;
4.投保人身份证明。
三、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本合同自本公司接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保险责任终止。除第一项规定外,本公司于收到上述证明和资料之日起30日内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但未交足2年保险费的,本公司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第二十条 争议处理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未达成协议的,按()项办法解决:(1)通过仲裁解决;(2)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二十一条 释义
【本公司】:指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基本保险金额】:指投保人和本公司约定并于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
【意外伤害】:指非由疾病引起的、外来的、突然的、被保险人无法预料和不可抗拒的,使被保险人身体受到剧烈伤害的客观事件。
【癌症(癌)】:指以不可控制的恶性细胞生长和扩散以及组织浸润为特征,经病理检验确定符合国家卫生部公布的“疾病和死因分类”标准归属于恶性肿瘤之疾病,但不包括恶性细胞原位无浸润的恶性肿瘤(原位无浸润即指恶性肿瘤细胞未穿透基底膜进入基底膜以下组织)以及皮肤癌(?
裥院谏亓?。
【爱滋病】:指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综合症 ;
【爱滋病病毒】:指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综合症病毒。
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综合症的定义应按世界卫生组织制定的定义为准,如在血液样本中发现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综合症病毒或其抗体,则可认定为感染爱滋病或爱滋病病毒。
【期中保单价值准备金】:指上一保单年度末保单价值准备金与本保单年度末保单价值准备金的简单算术平均值。
【周岁】:以法定身份证明文件中记载的出生日期为准。
【计算保险费的预定利率】:年复利5.0%。
【本公司规定利率】:按“同期人民银行每月第一个营业日颁布的二年期居民定期储蓄存款利率与计算保险费的预定利率之较大者”+2.0%计算。
【手续费】:指每张保险单平均承担的本公司营业费用、佣金以及本公司对该保险单所承担的保险责任所收取的费用三项之和。
㈥ 产品质量保证保险条款
什么是产品责任保险
产品责任保险就是承担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因其缺陷肆慎尺而造成用户、消费者或公众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依法应当由产品供给方(包括制造者、销售者、修理者等)承担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的保险。
什么是产品质量保证保险裂高
产品质量保证保险就是承保制造商、销售商或修理商因制造、销售或修理的产品本身的质量问题而造成的致使使用者遭受的如修理、重新购置等经济损失赔偿责任的保险。
两险种的区别有哪些
区别一:产品责任保险的保险标的是产品责任,而产品质量保证保险的保险标的是产品质量违约责任。
区别二:产品责任保险是保险公司针对产品责任提供的替代责任方承担因产品事故造成对受害方的经济赔偿责任的责任保险,产品质量保证保险是保险公司针对产品质量违约责任而提供的带有担保性质的保证保险。
区别三:产品责任保险承担的是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用户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依法应负的经济赔偿责任,对产品本身的损失不予赔偿,而产品质量保证保险承担投保人因其制造或销售的产品质量有缺陷而产生的对产品本身的赔偿责任,也就是承保因产品质量问题所应负责的修理、更换产品的赔偿孝册责任。
由于产品质量保证保险和产品责任保险的赔偿责任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所以一般企业会产品质量保证保险与产品责任保险同时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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㈦ 如何投保产品质量保险
投保产品质量保险,需要关注保障期限、保险条款以及保险理赔方面。
1、保障期限
保险期限因产品的性能、用途不同而异,一般是以产品质量认证机构所确认的质量保证期来确定。例如,电视机的质量保证期通常为3年。工程质量保证保险的保险期限一般为工程发包人和承包人合同约定的工程缺陷责任陪唯期,或保险单载明的保险终期岩指之日止(二者以先到者为准)。
2、保险条款
投保质量保证保险时,要注意保险产品条款内容,尤其是保险责任和免责条款,并且要注意,被保险人出险属于免责条款范畴,则保险公司不予进行理芦枣培赔,因此投保前要对条款内容作详细的说明。
3、保险理赔
产品质量保证保险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保险理赔。工程质量保证保险普遍实行绝对免赔,每次事故免赔额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这意味着,在保险人赔付之前,被保险人需自担一定的损失金额,保险人仅对超过绝对免赔额的部分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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㈧ 一份保险产品有哪些基本条款
基本保险金额是保单上明确标注的金额,保险金额是能拿到的保险赔付金额,有些保险条款的基本保险金额和保险金额是一致的,有些条款的保险金额是以基本保险金额为单位计算的。
基本风险是指影响社会总体或者部分人群的、任何人无法控制(哪怕是部分控制)的风险。
保险产品的分类很多最基本的三种类型:寿险、重疾险、意外险,因为这是一个家庭的基本保障所需要的最基本保险产品。其他的两全保险、分红返还型或者新型的万能和投连都是在其基础上发展演化而来的。
基本保险金额和保险金额的区别:
基本保险金额是一个计算的数值,保险金额是一个理赔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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㈨ 合同保险条款怎么写
某保险公司专家答:其实,在看保险合同条款时,主要看以下几方面内容,一般就能把握住保单的要点:首先,必须核实保险合同上可填写的内容。如合同中的投保人、被保人和受益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是否有误;有无保险公司的合同专用章及总经理签字;合同中的保险品种与保险金额、每期保费是否与你的要求相一致;投保单上是否是自己的亲笔签名。第三,阅读除外责任条款。该条款列举了保险公司不理赔的几种事故状况,消费者购买保险后要小心回避这些状况的出现。第四,看合同中的名词注释。此项内容是保险专用名称的正式的、统一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解释。主要是为了帮助投保人更清晰地理解保险合同条款,是合同中所必须含有的内容。第五,看合同解除或终止情况的规定或列举。这一条讲投保人或保险公司在何种情况下可行使合同解除权。保险公司除合同条款中列明的情况外,不能解除或终止正在履行的合同,而投保人则可随时提出解除或终止。从目前情况来看,消费者往往对此条款最不满意。如在医疗险中,有些保险公司一旦发生赔付,即依据该条款开出“除外责任书”。在整个合同履行期间,若发生纠纷或对合同产生异议,可要求保险公司对异议作出解释。《合同法》四十一条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保险法》也规定:对于保险合同的条款,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争议时,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应当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人民币升值对外汇理财有何影响某银行理财师答:已购买产品若与美元/人民币汇率挂钩的,人民币升值后,产品收益会降低;已购买产品为固定收益的,其收益不受人民币升值的影响。已购买其他不与美元/人民币汇率挂钩的理财产品,其产品收益不受人民币升值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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㈩ 买保险时该如何研究条款
以前买保险的时候我也没有这样的习惯,看保险条款感觉太多的调侃,看一遍头都大了,但是买保险看条款是非常重要的,我们买保险的时候如何做呢?
第一步,看保险责任。
保险责任主要是描述保险的保障范围和内容,即保险公司在哪些情况下须理赔或如何给付保险金,就是解决合同“保什么”的问题。
如:重疾险一般会说明保障的疾病类型和种类,是否分组赔付,赔付多少次,每次赔付金额。这部分内容是投保人在购买保险产品前需要了解清楚的,这是关系到自身的核心利益,所以千万不要偷懒。
第二步,看责任免除。
责任免除就是保险公司不会承担或少承担理赔责任的条款。如果被保险人出现了责任免除的行为,通常保险公司一分钱也不会赔,而很多因被拒赔所引起的理赔纠纷大多都是源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不熟悉免责条款所致,所以我们在看条款时,顷圆责任免除是不可忽略的部分。
一般情况下,寿险、意外险的免责条款会比医疗险、重疾险的免责条款要少。
若以上两个部分的内容看清楚了,那一份保险合同的条款就基本看懂90%,因为条款中最重要的是要搞清楚保险公司保什么,不保什么,这是整个保险合同的灵魂。
第三步,看价格。
价格就是购买保险产品要交的保费,它体现在费率表上,这需要根据保险公司的产品查询保额相对应的保费(一般年龄的大小、交款期限的长短等因素也会影响每年需要交纳保费的多少)。
在保险条款中,保险责任,责任免除,价格就说明了保险在什么情况下发挥什么作用,需要花多少钱购买。这没指是保险合同中三个核心要素,但是保险条款远不止这三条,需要结合枯乎配每份合同的条款详细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