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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如何增税

发布时间:2023-04-08 06:10:52

1. 企业经营农副产品,怎样缴纳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农产品加工生产企业缴纳增值税,一般的农产品收购税率为13%。

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交增值税额 ,销项税额是指销售收入的税额,进项税额是指收购农产品的税额,一般的农产品收购税率为13%。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① 从今年7月1日起,将增值税税率由四档减至17%、11%和6%三档,取消13%这一档税率。

② 将农产品、天然气等增值税税率从13%降至11%。

③ 对农产品深加工企业购入农产品维持原扣除力度不变,避免因进项抵扣减少而增加税负。

销售或进口下列货物税率将从13%降到11%

1、粮食、食用植物油;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1)农产品如何增税扩展阅读:

一、分类

(1)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以下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税率为16%。

(2)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0%:粮食、食用植物油、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图书、报纸、杂志、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农业产品、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3)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4)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税率为16%。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根据财政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应税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31号),总结并加以解释如下:

(一)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6%。

注:本条是对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适用增值税税率的规定。

①有形动产租赁,包括有形动产融资租赁和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

②远洋运输的光租业务和航空运输的干租业务属于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适用税率为增值税基本税率17%。

(二)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税率为9%。

注:本条是对交通运输业服务的适用增值税税率的规定。

对远洋运输企业从事程租、期租业务,以及航空运输企业从事湿租业务取得的收入,按照交通运输业服务征税,适用税率为10%。

(三)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税率为6%。

注:本条是对提供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适用增值税税率的规定。

适用6%税率的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鉴证咨询服务。

(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应税服务,税率为零。

2. 农产品企业如何纳税

一般纳税人农产品加工生产企业缴纳增值税,一般的农产品收购税率为13%。

1、从2019年7月1日起,将增值税税率由四档减至17%、11%和6%三档,取消13%这一档税率。

2、将农产品、天然气等增值税税率从13%降至11%。

3、对农产品深加工企业购入农产品维持原扣除力度不变,避免因进项抵扣减少而增基汪加税负。

4、销售或进口下列货物税率将从13%降到11%

(1)粮判纳食、食用植物油;

(2)自来水、暖气、冷气掘锋没、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3. 农产品进项税额怎么报税申报

申报方法如下:01 核定扣除农产品进项税《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2〕38号印发)规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率为销售货物的适用税率。因此,2019年4月1日以后,如果你公司销售的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3%,则对应的扣除率为13%;如果销售的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为9%,则扣除率为9%。试点纳税人纳税申报时,应将《农产品核定扣除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表(汇总表)》中“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轿吵增值税进项税额”合计数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第6栏的“税额”栏,不填写第6栏“份数”和“金额”数据。
02凭票扣除农产品进项税增值税一般纳税购进农闭高侍产品,可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抵扣进项税念掘额。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业生产者购进农业生产者自产的农产品,可依据收购发票或免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按票面金额*9%计算抵扣进项税;如果购入农产品用于加工适用13%税率的货物的,可以在领用时加计1%计算抵扣进项税。

4. 农产品如何计算增值税的进项和销项税

购进稻谷1000公斤,币1900元,抵扣13税金。=1900*13%=247元。

销售稻谷300公斤,销售收入600元;余下的700公斤稻谷加工为大米后销售,其销售收入为1600元,为初步加工按照13%税率=(600+1600)/(1+13&)*13%=253.10

缴纳税金=253.1-247=6.10元。

(4)农产品如何增税扩展阅读:

购进农产品,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还有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可以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其相关的计算公式如下: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同时,如果属于农产品的货物,分不同情况处理:

(1)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凭专用发票开具的税额抵扣。

(2)进口农产品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凭缴款书开具的税额抵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三款的规定,购进免税农业产品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因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购进免税农业产品计算抵扣进项税额时,无需将收购价格人为地划分为"不含税价格"和"税额"两部分.

再者,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本身不存在已经缴纳的增值税问题,认为地将收购价划分为两个部分,亦没有实际意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5. 农产品增值税

增值税发票税率有17%、11%、6%、3%、0%。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项目,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增值税专用发票只适用于一般纳税人。

1、17%的税率:销售或进出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神猜谨服务适用;

2、13%的税率:粮食,图书,饲料,农产品,资源等国务院其他适用规定;

3、11%的税率: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建筑服务(装饰,修理,安装,工程服务),融资租赁(不动产),租赁服务(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地产销售(建筑物,构筑物))适用;

4、6%的税率:金融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后勤辅助服务,法医咨游基询服务,广播电视服务,生活服务,无形资产销售等;

5、0%的税率:出口商品是适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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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购进农产品进项税额怎么计算,如何纳税申报

一般纳税人企业购进农产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销售发票以及农产品收购发票分别如何确认进项税额,以及如何纳税申报呢?
1、从一般纳税人手中采购农产品,取得9%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凭票抵扣,即直接认证抵扣;也可以选择计算抵扣。
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含税金额×扣除态郑圆率
采购农产品用于一般货物的生产或直接销售的,适用的扣除率为9%;采购农产品用于生产或委托加工13%税率的货物,扣除率为10%。
所以,如果纳税人 适用的扣除率为9%,则可以选择直接认证抵扣;如果扣除率为10%,则建议选择计算抵扣。
2、进口农产品,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丛源企业进口农产品,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按照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税额抵扣增值税。
3、取得3%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企业从小规模纳税取得自行开具或代开的3%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直接对外销售农产品,按照发票上的金额(不含税)和9%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如果纳税人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或委托加工13%税率的货物,可以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含税金额×9%(或10%)=含税金额÷(1+3%)×9%(或10%)
需要注意,如果纳税人取得是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采购农产品即用于普通货物生产或直接销售,有用于生产13%税率的货物且未分开核算的,则不得计算抵扣,只能凭发票认证抵扣,按照发票上注明的税额抵扣增值税。
4、取得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产免税农产品的普通发票
纳税人取得的是免税普通发票,具体能够计算抵扣,要看销售方销售的农产品是否为自产农产,如果是销售方企业自产免税农产品,销售方企业虽享受了免税,采购方企业同样可以计算抵扣,按照发票注明的买家和9%的扣除率计算准予抵扣的进项税,如果纳税人采购农产品用于生产或委托加工13%税率的货物,按照10%的抵扣率计算。
即准予抵扣进项税额=买价×9%(10%)
如果销售方销售的农产品属于批发、零售享受免税的(非自产农产品)则不管是否有发票均不得计算抵扣。因为上一环节免税,下一环节可以计算抵扣增值税的,只是针对上一环节的纳税人是自产农产品销售方。
5、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或取得农产品销售发票
帆塌实务中,企业向农户直接采购农产品时,农户可能并不愿意去代开发票,企业作为收购方可以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此时也可以计算抵扣进项税额。不管是农产品收购发票还是农产品销售发票均可以计算抵扣进项税额,但是大前提是销售方销售的是其自产的农产品,不是批发商或零售商。同样如果纳税人采用农产品用于生产或委托加工13%税率的货物,按照10%的抵扣率计算,其他按照9%的抵扣率计算。
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买价×9%(10%)
6、特殊农产品烟叶
如果纳税人采购的是烟叶,取得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不仅包括烟叶收购金额还包括缴纳的烟叶税。
其中烟叶收购金额既包括支付给烟叶销售者的烟叶收购价款也包括价外补贴(价外补贴为烟叶收购价款的10%)。缴纳的烟叶税=收购烟叶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税率(20%)=(烟叶收购价款+价外补贴)×20%=(1+10%)×烟叶收购价款×20%
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收购烟叶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烟叶税应纳税额)×扣除率
扣除率同样遵循一般9%,采购农产品用于生产或委托加工13%税率的货物,扣除率为10%。
纳税申报
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在申报增值税及附加税,填列《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表)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填列。如果纳税人取得的是增值税9个点的专用发票,直接认证抵扣了,则体现在“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项目下,如果取得的是3个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企业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13%税率的货物时,建议不要认证,而选择计算抵扣,因为一旦认证抵扣,就不得再计算抵扣,这样实际少抵扣了增值税。
如果企业取得的是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则填列在“其他扣税凭证”项目下“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对应栏次;如果取得的是农产品销售发票或开具的农产品收购发票或取得的专票选择计算抵扣的,则填列在“农产品收购发票或农产品销售发票”对应栏次,需要注意这里的数据需要自行计算填列,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选择适用9%或10%的扣除率计算出税额。

7. 关于农产品增值税政策的汇总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农业尘野消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财税字〔1995〕52 号)规定的自产农业产品。
农业产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派知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农产品的征税范围包括:
1.植物类
植物类包括人工种植和天然生长的各种植物的初级产品。具体征税范围为:
(1)粮食
粮食是指各种主食食科植物果实的总称。本货物的征税范围包括小麦、稻谷、玉米、高粱、谷子和其他杂粮(如:大麦、燕麦等),以及经碾磨、脱壳等工艺加工后的粮食(如:面粉,米,玉米面、渣等)。
切面、饺子皮、馄饨皮、面皮、米粉等粮食复制脊悉品,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以粮食为原料加工的速冻食品、方便面、副食品和各种熟食品,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2)蔬菜
蔬菜是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的总称。本货物的征税范围包括各种蔬菜、菌类植物和少数可作副食的木本植物。
经晾晒、冷藏、冷冻、包装、脱水等工序加工的蔬菜,腌菜、咸菜、酱菜和盐渍蔬菜等,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各种蔬菜罐头(罐头是指以金属罐、玻璃瓶和其他材料包装,经排气密封的各种食品。下同)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3)烟叶
烟叶是指各种烟草的叶片和经过简单加工的叶片。本货物的征税范围包括晒烟叶、晾烟叶和初烤烟叶。
1晒烟叶。是指利用太阳能露天晒制的烟叶。
2晾烟叶。是指在晾房内自然干燥的烟叶。
3初烤烟叶。是指烟草种植者直接烤制的烟叶。不包括专业复烤厂烤制的复烤烟叶。
(4)茶叶
茶叶是指从茶树上采摘下来的鲜叶和嫩芽(即茶青),以及经吹干、揉拌、发酵、烘干等工序初制的茶。本货物的征税范围包括各种毛茶(如红毛茶、绿毛茶、乌龙毛茶、白毛茶、黑毛茶等)。
精制茶、边销茶及掺对各种药物的茶和茶饮料,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5)园艺植物
园艺植物是指可供食用的果实,如水果、果干(如荔枝干、桂圆干、葡萄干等)、干果、果仁、果用瓜(如甜瓜、西瓜、哈密瓜等),以及胡椒、花椒、大料、咖啡豆等。
经冷冻、冷藏、包装等工序加工的园艺植物,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各种水果罐头,果脯,蜜饯,炒制的果仁、坚果,碾磨后的园艺植物(如胡椒粉、花椒粉等),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6)药用植物
药用植物是指用作中药原药的各种植物的根、茎、皮、叶、花、果实等。
利用上述药用植物加工制成的片、丝、块、段等中药饮片,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中成药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7)油料植物
油料植物是指主要用作榨取油脂的各种植物的根、茎、叶、果实、花或者胚芽组织等初级产品,如菜子(包括芥菜子)、花生、大豆、葵花子、蓖麻子、芝麻子、胡麻子、茶子、桐子、橄榄仁、棕榈仁、棉籽等。
提取芳香油的芳香油料植物,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8)纤维植物
纤维植物是指利用其纤维作纺织、造纸原料或者绳索的植物,如棉(包括籽棉、皮棉、絮棉)、大麻、黄麻、槿麻、苎麻、苘麻、亚麻、罗布麻、蕉麻、剑麻等。
棉短绒和麻纤维经脱胶后的精干(洗)麻,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9)糖料植物
糖料植物是指主要用作制糖的各种植物,如甘蔗、甜菜等。
(10)林业产品
林业产品是指乔木、灌木和竹类植物,以及天然树脂、天然橡胶。林业产品的征税范围包括:
1原木。是指将砍伐倒的乔木去其枝芽、梢头或者皮的乔木、灌木,以及锯成一定长度的木段。
锯材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2原竹。是指将砍倒的竹去其枝、梢或者叶的竹类植物,以及锯成一定长度的竹段。
3天然树脂。是指木科植物的分泌物,包括生漆、树脂和树胶,如松脂、桃胶、樱胶、阿拉伯胶、古巴胶和天然橡胶(包括乳胶和干胶)等。
4其他林业产品。是指除上述列举林业产品以外的其他各种林业产品,如竹笋、笋干、棕竹、棕榈衣、树枝、树叶、树皮、藤条等。
盐水竹笋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竹笋罐头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11)其他植物
其他植物是指除上述列举植物以外的其他各种人工种植和野生的植物,如树苗、花卉、植物种子、植物叶子、草、麦秸、豆类、薯类、藻类植物等。
干花、干草、薯干、干制的藻类植物,农业产品的下脚料等,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2.动物类
动物类包括人工养殖和天然生长的各种动物的初级产品。具体征税范围为:
(1)水产品
水产品是指人工放养和人工捕捞的鱼、虾、蟹、鳖、贝类、棘皮类、软体类、腔肠类、海兽类动物。本货物的征税范围包括鱼、虾、蟹、鳖、贝类、棘皮类、软体类、腔肠类、海兽类、鱼苗(卵)、虾苗、蟹苗、贝苗(秧),以及经冷冻、冷藏、盐渍等防腐处理和包装的水产品。
干制的鱼、虾、蟹、贝类、棘皮类、软体类、腔肠类,如干鱼、干虾、干虾仁、干贝等,以及未加工成工艺品的贝壳、珍珠,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熟制的水产品和各类水产品的罐头,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2)畜牧产品
畜牧产品是指人工饲养、繁殖取得和捕获的各种畜禽。本货物的征税范围包括:
1兽类、禽类和爬行类动物,如牛、马、猪、羊、鸡、鸭等。
2兽类、禽类和爬行类动物的肉产品,包括整块或者分割的鲜肉、冷藏或者冷冻肉、盐渍肉,兽类、禽类和爬行类动物的内脏、头、尾、蹄等组织。
各种兽类、禽类和爬行类动物的肉类生制品,如腊肉、腌肉、熏肉等,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各种肉类罐头、肉类熟制品,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3蛋类产品、是指各种禽类动物和爬行类动物的卵,包括鲜蛋、冷藏蛋。
经加工的咸蛋、松花蛋、腌制的蛋等,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各种蛋类的罐头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4鲜奶、是指各种哺乳类动物的乳汁和经净化、杀菌等加工工序生产的乳汁。
用鲜奶加工的各种奶制品,如酸奶、奶酪、奶油等,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3)动物皮张
动物皮张是指从各种动物(兽类、禽类和爬行类动物)身上直接剥取的,未经鞣制的生皮、生皮张。
将生皮、生皮张用清水、盐水或者防腐药水浸泡、刮里、脱毛、晒干或者熏干,未经鞣制的,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4)动物毛绒
动物毛绒是指未经洗净的各种动物的毛发、绒发和羽毛。
洗净毛、洗净绒等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5)其他动物组织
其他动物组织是指上述列举以外的兽类、禽类、爬行类动物的其他组织,以及昆虫类动物。
1蚕茧。包括鲜茧和干茧,以及蚕蛹。
2天然蜂蜜。是指采集的未经加工的天然蜂蜜、鲜蜂王浆等。
3动物树脂,如虫胶等。
4其他动物组织,如动物骨、壳、兽角、动物血液、动物分泌物、蚕种等。
二、外购农产品直接销售或外购农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增值税政策
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外购的农业产品(除蔬菜和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外),以及单位和个人外购农业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的仍然属于《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所列农业产品,不属于免税的范围,应当按照规定税率征收增值税。
三、种子种苗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
自2001年8月1日起,批发和零售种子、种苗免征增值税。
四、蔬菜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
自2012年1月1日起,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
蔬菜是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包括各种蔬菜、菌类植物和少数可作副食的木本植物,主要品种参照财税〔2011〕137号文件附件《蔬菜主要品种目录》执行,包括根菜类、薯芋类、葱蒜类、白菜类、芥菜类、甘蓝类、叶菜类、瓜类、茄果类、豆类、水生蔬菜、多年生及杂类蔬菜、食用菌、芽苗菜。
经挑选、清洗、切分、晾晒、包装、脱水、冷藏、冷冻等工序加工的蔬菜,属于免税蔬菜的范围。
各种蔬菜罐头不属于免税蔬菜的范围。蔬菜罐头是指蔬菜经处理、装罐、密封、杀菌或无菌包装而制成的食品。
五、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政策
自2012年10月1日起,对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
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肉产品,是指猪、牛、羊、鸡、鸭、鹅及其整块或者分割的鲜肉、冷藏或者冷冻肉,内脏、头、尾、骨、蹄、翅、爪等组织。
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蛋产品,是指鸡蛋、鸭蛋、鹅蛋,包括鲜蛋、冷藏蛋以及对其进行破壳分离的蛋液、蛋黄和蛋壳。
六、农民专业合作社免征增值税政策
自2008年7月1日起,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七、“公司+农户”经营模式免征增值税政策
自2013年4月1日起,纳税人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畜禽饲养,即公司与农户签订委托养殖合同,向农户提供畜禽苗、饲料、兽药及疫苗等(所有权属于公司),农户饲养畜禽苗至成品后交付公司回收,公司将回收的成品畜禽用于销售。在上述经营模式下,纳税人回收再销售畜禽,属于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免征增值税。
八、制种行业免征增值税政策
自2010年12月1日起,制种企业在下列生产经营模式下生产销售种子,属于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免征增值税。
1.制种企业利用自有土地或承租土地,雇佣农户或雇工进行种子繁育,再经烘干、脱粒、风筛等深加工后销售种子。
2.制种企业提供亲本种子委托农户繁育并从农户手中收回,再经烘干、脱粒、风筛等深加工后销售种子。
九、粮食购销业务免征增值税政策
1.自1999年8月1日起,以下粮食购销业务免征增值税:
(1)对承担粮食收储任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的粮食免征增值税。
(2)其他粮食企业经营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1军队用粮:指凭军用粮票和军粮供应证按军供价供应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粮食;2救灾救济粮:指经县(含)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凭救灾救济粮票(证)按规定的销售价格向需救助的灾民供应的粮食;3水库移民口粮:指经县(含)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凭水库移民口粮票(证)按规定的销售价格供应给水库移民的粮食。
2.对粮食部门经营的退耕还林还草补助粮,凡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比照“救灾救济粮”免征增值税。
十、动物胚胎行业免征增值税政策
人工合成牛胚胎属于《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财税字〔1995〕52号)第二条第(五)款规定的动物类“其他动物组织”,人工合成牛胚胎的生产过程属于农业生产,纳税人销售自产人工合成牛胚胎应免征增值税。
十一、农业产品增值税适用税率和征收率
2017年7月1日前:增值税适用税率13%
2017年7月1日—2018年4月30日:增值税适用税率11%
2018年5月1日—2019年3月31日:增值税适用税率10%
2019年4月1日后:增值税适用税率9%
征收率:3%
十二、农产品抵扣率
自2017年起连续三年,农产品适用税率实现三连降,从13%税率下调至9%,每次税率下调,农产品扣除率也相应进行了调整。和以前一样,此次财税39号公告也明确了两方面内容:一是普遍性规定,伴随税率调整,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扣除率同步从10%调整为9%。二是特殊规定,考虑到农产品深加工行业的特殊性,对于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允许其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现就10%扣除率相关问题作几点说明:
1.关于10%扣除率的适用范围问题
按照规定,10%扣除率仅限于纳税人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所购进的农产品。另外,按照核定扣除管理办法规定,适用核定扣除政策的纳税人购进的农产品,扣除率为销售货物的适用税率。
2.纳税人按照10%扣除需要取得什么凭证
可以享受农产品加计扣除政策的票据有三种类型:
一是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且必须是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适用免税政策开具的普通发票;
二是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三是从按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处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说明的是,取得批发零售环节纳税人销售免税农产品开具的免税发票,以及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均不得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3.纳税人在什么时间加计农产品的进项税额
纳税人在购进农产品时,应按照农产品抵扣的一般规定,按照9%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在领用农产品环节,如果农产品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则再加计1%进项税额。比如,5月份购进一批农产品,购进时按照9%计算抵扣进项税额;6月份领用时,确定用于生产13%税率货物,则在6月份再加计1%进项税额。

8. 免税农产品如何申报增值 这里有超全的增报攻略快来查收

农产品免税产品按照以下的操作申报增值税:

1、第1栏“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录入应税货物及劳务、应税服务的不含税。销售额,不包括销售使用过的应税固定资产和销售旧货的不含税销售额、免税销售额、出口免税销售额、查补销售额。应税服务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应税服务列的。该栏录入扣除后的不含税销售额,并与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迹察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第8栏数据一致。

2、第2栏“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绝州饥发票不含税销售额”:录入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合计。

3、第3栏“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录入税控器具开具的应税货物及劳务、应税服务的普通发票注明的金额换算的不含税销售额。

4、第4栏“销售使用过的应税固定资产不含税销售额”:录入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应税固定资产和销售旧货的不含税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5、第5栏“并返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录入税控器具开具的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应税固定资产和销售旧货的普通发票金额换算的不含税销售额。

6、第6栏“免税销售额”:自动计算得出销售免征增值税的应税货物及劳务、应税服务的销售额,等于第7+8+9栏。

9. 农产品的增值税如何计算

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单位购进农产品,取得农产品内容的发票,可以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购买价款*9%。

一般纳税人单位购进农产品拆弯,取得农产品内容的发票,账务处理是,

借:原材料,

应交棚闹税费—应旅和闷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科目。

10. 农产品销售税收优惠政策

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注意上述允许抵扣的进项都不是票据上的税额,而是根据下列公式计算出来的数据: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①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②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对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征增值税。
③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包括自有和承租,下同)专门用于经营农产品的房产,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同时经营其他产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使用的房产,按其他产品与农产品交易场地面积的比例确定征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④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免纳印花税。
在进项税额抵扣方面也有计算扣除的规定:
①从小规模纳税人处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②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法律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二条规定
对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征增值税。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肉产品,是指猪、牛、羊、鸡、鸭、鹅及其整块或者分割的鲜肉、冷藏或者冷冻肉,内脏、头、尾、骨、蹄、翅、爪等组织。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蛋产品,是指鸡蛋、鸭蛋、鹅蛋,包括鲜蛋,冷藏蛋以及对其进行破壳分离的蛋液、蛋黄和蛋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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