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发现超市有过期商品应该怎么办
发现超市有过期商品应该:
1、食品安全法,是不允许贩卖过期食品的。
2、打电话315质量监督局 货工商局
超市实施的措施有:
1、厂家回收,这个在进货时就约定好。
2、马上进行打折处理,降低损失。
3、过期扔掉。
大部分超市都有办法将这种损失减小到最低。超市里大部分部门,尤其是那些货物保质期短的部门都会在货物差不多卖光的时候才进下一批货。所以有时候去超市,会发现新鲜野生大马哈。
相关内容介绍:
1、超市负责人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组织食品经营活动。
2、食品经营人员应当符合卫生要求,不符合法律规定卫生要求的人员不得参加直接接触进口食品的工作。
3、购买的食品包装标签应当进行检验验证,禁止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超过保质期、无标签或者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4、按照卫生管理制度,定期检查食品经营场所的卫生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并做好记录。
B. 塑料原料过期
塑料原料一般只要不是在阳光下暴晒,潮湿的环境下存放容易发霉,一般3-5年没有问题,如果再长,会导致原料长时间的放置自然氧化,原档派料各方面的性能如韧性,抗拉性能,硬度等各方面都会有孝亩一定程度的下降,这样做出来的产品行慎贺也会受到影响,如果是关键核心的部件,可能还会失效。
C. 买了喝水的塑料杯子过期了应该怎么办
最好查看一羡携下详细的说首派迅明书以及保质期,通常情况下杯子的保质期是非常长的,一般不会有过期的问题,有疑者此问可以看下说明书和杯子上的标签。
D. 塑料瓶过期了会怎么样
塑料制品在外包装上标识珍珠棉保质期EPE,目前国家对此还没有明确的规定;使用塑料产品最关键的是温度条件,一般而言,只要在产品标注的温度环境内使用,该产品不会分解出有毒物质;塑料制品的使瞎世用年限一般为3到5年,
过期后可能会出现老化、易脆的现象
,影响产品的性能,但陵神皮不一定会让人尺差中毒。
E. 过期食品怎么销毁最好
过期食品或者不合格食物首先按照干湿进行分离,能够腐烂的是湿垃圾,外包装塑料不能腐烂的是干垃圾。比如上海湿垃圾一般都是集中运输到湿垃圾发电厂进行发电,干垃圾大部分运输到焚烧厂进行焚烧发电,还有一些不能处理的都进行安全填埋。如果批量很大,就需要专业的销毁公司帮您处理,有疑问可以联系我。
F. 过期产品怎么处理
过期产品的处理如下:
1、消费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
(1)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2)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2、如果商家拒不赔偿,可以去工商局维护个人权益:
(1)消费者投诉的早樱时候需要购买商品的日期与经营者交涉的情况及投诉人的要求嫌明,并且所购商品要注意保持原样,以便申诉时查验,申诉时要实事求是;
(2)如怀疑某商品有质量问题时,应先对商品进行技术专业鉴定,以鉴定结果来判断商品质量,不能凭主观感觉来判断商品质量问题。
法律依据:《芹睁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G. 库房有一批过期食品该怎么销毁处理
过期食品或者不合格食物首先按照干湿进行分离,能够腐烂的是湿垃圾,外包装塑料不能腐烂的是干垃圾。湿垃圾一般都是集中运输到湿垃圾发电厂进行发电,干垃圾大部分运输到焚烧厂进行焚烧发电,还有一些不能处理的都进行安全填埋。如果批量很大,就需要专业的销毁公司帮您处理的。
一般销毁业务的公司可以上门取货,集中在一起,进行干湿分离,然后干垃圾去焚烧厂,湿垃圾进入生物发电厂,全程接受监督。销毁后为您提供视频、图片、销毁报告和服务增值税专用发票,节约您的时间、成本、仓储压力,还可以抵扣进项税。专业从事销毁业务的公司也可以做食品销毁,饮料销毁,牛奶销毁,奶粉销毁,销毁公司,服装销毁,过期食品销毁,化妆品销毁,文件销毁,工业废弃物销毁等。
焚烧厂
H. 检查到过期商品如何处理
法律分析:检查到过期商品处理如下:
1、生产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尚不构成犯罪的,漏改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2、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3、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生产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构成犯罪的,依犯罪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一)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二)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经营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剂;
(三)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四)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六)生产经营未按规定注册的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未按注册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
(七)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同一企业以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
(八)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生产食返型判品添加剂新品种,未通过安全性评估;
(九)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后,仍拒不召回或者停止经营。除前款和本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生产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罚租桐。生产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未通过安全性评估,或者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相关产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照第一款规定给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