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产品质量法》调整的范围。
如果是单选,肯定是B 建设工程不属于,但是液槐那些材料属于调整的范畴。
我记不清的是药品是激埋或否属于,不过我记得药品也不属于其调整范围,所以如果是单选绝对的明伍B 如果是多选哪就是B C
A 肯定不是。
B. 产品质量法不包括哪些产品
法律分析:产品质量法不包括初级农产品和建设工程。产品质量法里的产品主要时经过加工厂、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而农产品明显不在这个行列,属于农户自给自足的经营性产品。同时,建筑工程虽然不再产品质量法调整范围内,但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等属于产品质量法调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产品生产、销售活动,必须遵守本法。本法所称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建设工程不适用本法规定;但是,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属于前款规定的产品范围的,适用本法规定。
C. 产品质量法不包括哪些产品
产品质量法不包括的产品有初级农产品和建设工程。产品质量法不所指的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建设工程不包括在内,但是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属于前述规定的产品范围的,适用产品质量法规定。
一、不适用产品质量法规定的产品:
建设工程不适用产品质量法规定。建设工程,包括房屋、公路、桥梁、隧道等工程。由于建设工程的质量问题与一般加工、制作的产品有较大的不同,对建设工程的质量问题,应当适用建筑法等法律的规定。但用于建设工程的各种建筑材料和建筑构配件、设备等,属于本条第二款定义的“产品”范围内的,适用产品质量法规定。
二、产品质量问题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根据“食安法”第96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三、消费者投诉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应及时投诉,并出具所购商品的有效发票,保修卡等物证,我国颁布的《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申明只有在有效“三包”期内并具有有效发票等凭证的商品才能享有“三包”权利。
2、应实事求是的反映所购商品时出现问题的经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审理投宿时曾发现有些消费者因气愤或怀有不正当目的,故意隐瞒、夸大或缩小事实,给解决问题低俩困难。
3、应保持所购商品的原样,不能私自拆卸所购商品。“三包”规定申明:因非保修单位拆卸、损坏的商品不实行“三包”,而经私自拆动的商品较难确定产品质量问题的责任方。
4、不无理取闹,刁难对方,应认真听取行政部门的调节意见,在有关法规,法规的基础是解决问题。
法律依据:
《产品质量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产品生产、销售活动,必须遵守本法。
本法所称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
建设工程不适用本法规定;但是,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属于前款规定的产品范围的,适用本法规定。
D. 产品质量法的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最新的《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其适用的产品范围包括以下几种: 第一、经过加工制作的产品。 第二、用于销售的产品未投入流通的自用的产品、赠予的产品、试用的产品等,都不适用本法。 第三、建设工程使用的产品建设工程产品,如工业、民用建筑物,虽然也是经过加工制作,有些也是用于销售的,但不适用于本法。但建筑工程材料,适用于本法。 军工产品包括武器、弹药及其他军事装备,有特殊性,又不用于销售,也不适用本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产品生产、销售活动,必须遵守本法。 本法所称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 建设工程不适用本法规定;但是,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属于前款规定的产品范围的,适用本法规定。
E.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所称产品不包括
不包括建筑工程,但是,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属于前款规定的产品范围的适用于本法。
【法律分析】
为了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水平,明确产品质量责任,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产品生产、销售活动,必须遵守相关规定。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建设工程不适用相关规定;但是,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属于前款规定的产品范围的,适用本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建立健全内部产品质量管理制度,严格实施岗位质量规范、质量责任以及相应的考核办法。生产者、销售者依照本法规定承担产品质量责任。禁止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禁止伪造产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禁止在生产、销售的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国家鼓励推行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鼓励企业产品质量达到并且超过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对产品质量管理先进和产品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成绩显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提高产品质量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对产品质量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引导、督促生产者、销售者加强产品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组织各有关部门依法采取措施,制止产品生产、销售中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保障本法的施行。
【法律依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决定》 二、 第二条第三款修改为:“建设工程不适用本法规定;但是,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属于前款规定的产品范围的,适用本法规定。
F.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药品管理法之间是什么关系呢
相辅相成
根据我国立法法的规定,应适用药品管理法,因为特别法优于一般法,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法律冲突进的适用规则。对于医药产品的产品质量问题首先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在某一法律行为方面,普通法和特别法都有规定,或者规定稍有差别时,优先运用特别法。
【拓展资料】
例如:某单位冒用别人的驰名商标生产产品并销售,这就是生产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既违反了《产品质量法》,又违反了《商标法》。《商标法》相对于《产品质量法》而言就是特别法,当然要优先适用。总而言之,就是运用特别法会更雹行散加准确一些。舞嘛禽溃 黔,量法的相关法律,是指同产说,产二品蕙是特另。法,它对因产品品质量法的规定有一定关系的法律。
这些法律主要有:食品卫生法、药品管理法、计量法、民法通则、合同法、广告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刑法、反不正当竟争源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仲裁法等。产品质量法与相关法律之间,主要存在以下三种关系:
一、特别法与一般法的关系 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问题来说,食品卫生法、药品管理法、计量法是特别法,它们对食品、药品、计量器具等特殊产品的质量监督问题作了特别规定;产品质量法是一般带碧法,它对所有产品的质量监督管理问题作了一般的规定。对产品质量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问题来质量造成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问题,作了特别规定;民法通则是一般法,’言对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问题作了一般规定。特别法有些规定与一般法的规定不一致,在这种情况下,如何适用法律,习惯上遵循的原则是,特别法优于一般法。也就是说,适用特别法的规定,不适用一般法的规定。的规定,在这种情沉下,如何适用法律,习惯_L遵循后法优于前法的原则,即适用后法的规定,不适用前法的规定。
G. 药物临床试验所用药品是否属于《产品质量法》所指的产品范围造成损害侵权后是否可根据《民法通则》适用
药物临床试验的药品不适用《产品质量法》,在试验中造成伤害的适用双方就可能造成的伤害的约定,一般是保险公司赔偿雀友如;如果保险不足以补偿造成的伤害告配,可以按照民法通则顷启的规定进行赔偿。
H. 产品质量法适用的产品范围
《产品质量法》的主体适用范围
1、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是负责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国家机关。包括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同时也包括与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有关的各级人民政府职能部门。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食品卫生监督管理部门等。
2、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社会组织。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社会组织是产品质量监督的辅助性机构。包括各级消费者协会、用户委员会等。
3、用户。指将产品用于集团性消费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
4、消费者。指将产品用于生活性消费的社会个体成员衫森。
5、受害者。指因产品存在缺陷而遭致人身、财产损害,从而有权要求获得损害赔偿的人。包括自然人、法人与社会组织。
6、产品责任主体。产品责任主体是指产品责任的承担者。
二、《产品质量法》的客体适用
1、产品的含义。我国《产品质量法》第2条第2款规定:“本法所称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同时,又规定:“建设工程不适用本法规定;但是,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物配件和设备,属于前款规定的产品范围的,适用本法。”
由此可见,下列物品不适用《产品质量法》:
(1)天然物品,如煤、油、水等;
(2)农副产品;
(3)初级加工品;
(4)建筑工程;
(5)专门用于军事的物品;
(6)人体的器官及其组织体。
2、产品质量的含义与分类。产品质量指产品应具有的、符合人们需要的各种特性和特征的总和。根据国际标准化组织颁布的《质量术语》对产品质量的界定,“产品特性”指产品必须具备规定的、或潜在需要的性能。也即产品自身应固有的安全性、适用性的一般性能,以及可替换性、可维修性等个别性能。
在我国,产品质量是指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质量标准以及合同规定的对产品适用性、安全性和其他特性的要求。根据“需要”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是否满足用户、消费者的要求,以及符合、满足的程度,产品质量可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大类。
合格又分为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符合部级质量标准、符合行业质量标准和符合企业自订质量标准四类。《产品质量法》的主体适用范围
1、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是负责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国纤型家机关。包括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同时也包括与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有关的各级人民政府职能部门。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食品卫生监督管理部门等。
2、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社会组织。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社会组织是产品质量监督的辅助性机构。包括各级消费者协会、用户委员会等。
3、用户。指将产品用于集团性消费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
4、消费者。指将产品用于生活性消费的社会个体成员。
5、受害者。指因产品存在缺陷而遭致人身、财产损害,从而有权要求获得损害赔偿的人。包括自然人、法人与社会组织。
6、产品责任主体。产品责任主体是指产品责任的承担者。
二、《产品质量法》的客体适用
1、产品的含义。我国《产品质量法》第2条第2款规定:“本法所称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同时,又规定:“建设工程不适用本法规定;但是,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物配件和设备,属于前款规定的产品范围的,适用本法。”
由此可见,下列物品不适用《产品质量法》:
(1)天然物品,如煤、油、水等;
(2)农副产品;
(3)初级加工品;
(4)建筑工程;
(5)专门用于军事的物品;
(6)人体的器官及其组织体。
2、产品质量的含义与分类。产品质量指产品应具有的、符合人们需要的各种特性和特征的总和。根据国际标准化组织颁布的《质量术语》对产品质量的界定,“产品特性”指产品必须具备规定的、或潜在需要或竖亩的性能。也即产品自身应固有的安全性、适用性的一般性能,以及可替换性、可维修性等个别性能。
在我国,产品质量是指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质量标准以及合同规定的对产品适用性、安全性和其他特性的要求。根据“需要”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是否满足用户、消费者的要求,以及符合、满足的程度,产品质量可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大类。
合格又分为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符合部级质量标准、符合行业质量标准和符合企业自订质量标准四类。
不合格产品包括:
(1)瑕疵。瑕疵是指产品质量不符合用户、消费者所需的某些要求,但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或者未丧失原有的使用价值。产品瑕疵可分为表面瑕疵和隐蔽瑕疵两种。
(2)缺陷。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包括设计上的缺陷、制造上的缺陷和未预先通知的缺陷。
(3)劣质。劣质是指其标明的成份的含量与法律规定的标准不符,或已超过有效使用期限的产品。
(4)假冒。假冒是指该产品根本未含法律规定的标准的内容,以及非法生产、已经变质的而根本不能作为某产品使用的产品。
产品质量法的的适用范围很广,总共分为主题适用范围和客体适用范围,其中主体适用范围包括监管组织、消协、用户等参与消费以及与消费有关的部门及组织。而客体适用范围则是生产出来的各种产品,因此天然物品;农副产品;初级加工品;建筑工程;专门用于军事的物品;人体的器官及其组织体是不能适用于产品质量法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产品生产、销售活动,必须遵守本法。 本法所称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 建设工程不适用本法规定;但是,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属于前款规定的产品范围的,适用本法规定。
I. 产品质量法全文,《产品质量法》调整的范围是什么呢求解
产品质量法案例分析,销售者未按照第一款规定给予修理、更换、退货或者赔偿损失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那个参考资料中的是产品质量唤信法的法条,你可以
问个关于产品质量法的问题!!!!!,依照本法规定进行监督抽查的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由实施监督抽查的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责令其生产者、销售者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产品质量监督
产品质量法案例分析,下列产品()属于《产品质量法》调整和梁轮的范围。 A、楼房 B、水泥楼板 C、药品 如果是单选,肯定是B 建设工程不属于,渣银但是那些材料属于调整的范畴。 我
《产品质量法》调整的范围。,相关法条:《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一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以下简称他人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生产者能够证明有
J. 三无产品的法律规定
三无产品的处罚条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其中对于三无产品的处罚主要是责令改正、没收非法生产的产品以及处罚一定的金额,如果三无产品包括药品的话可能会构成生产假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