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厂家赠送的商品如何做账
第一种方式:外购商品免费赠送给客户的,不确认收入,但是由于税法规定视同销售,还是要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成本方面还是按成本价结转成本,按售价计算销项税额。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样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第二种:对商品买多少赠多少的,属于捆绑销售。这种方式属有偿赠送,实质上是销售折扣。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产品—赠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结转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产品—赠品
第三种:直接赠送低值的物品吸引消费者,如钥匙扣、玻璃杯等,随商品的售出而赠送。在购进该赠品时:
借:库存商品—赠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无偿赠送促销赠品:
借:销售费用
贷:库存商品—赠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
如企业收到赠送的商品没有任何发票,则按公允价值:
借:库存商品
贷:待转资产价值--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接受捐赠时,捐赠收入先计入“待转资产价值”科目。在交纳所得税后,再将已交纳税款部分的待转资产价值转出。
同时,收到实物销售返利方冲减有关存货成本,并要计缴增值税。需分两种情况处理:
(1)若供货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则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主营业务成本
(2)若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借:库存商品
贷:主营业务成本
借:长期待摊费用/合同取得成本(代理期限超过一年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说明:(1)如果代理期间在一年及以内,可以直接在支付当期计入损益;(2)收取代理费的供应商属于“销售无形资产”,在收取费用时应开具增值税发票;(3)“合同取得成本”,为执行新收入准则后使用的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