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怎样填写产品的质量要求条款
产品质量划分为国家标准(简称国标)、行业标准(简称部标)、企业标准(简称企标)三种。合同双方当事人在采用产品质量标准时,如果有国标或部标的,按照国标或部标;没有国标或部标的按企标签订。如果合同双方还有特殊要求的,可以协商签订。
签订质量条款还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写明供方在什么条件和多长时间内对产品质量负责。
.对成套产品质量要求,不仅要写明主件的质量要求,而且要写明附件的质量要求。
.对一些需要安装运转后才能知道其质量缺陷的产品,在合同中必须写明产品在安装运行后,在什么条件下和多长时间内,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可以向供方要求承担责任,如果过了期限后提出,供方则不负责任。
.质量按照样品的,必须对样品的质量标准作出明确的说明。最好把样品封存保管。
B. 怎样填写产品验收方法条款
对产品的验收主要是对产品数量的清点和对质量的查验。产品的验收条款必须写清:
.验收标准。如果质量标准有国家标准、行业(部)标准、企业标准的,那么就分别按国家标准、行业(部)标准、企业标准验收;如果质量标准是供需方约定的,按约定的标准验收。供方必须对产品的质基和包装质量负责,提供据以验收的必要的技术资料或实样;如果质量标准是按样品的,双方要共同封存样品,分别保管,按封存的样品进行验收。其他项目的验收标准,则以合同为准。
.验收方式。要写明是全面验收还是抽样验收;是感官验收,还是理化验收、安装运行后验收、破坏性验收等。如果是抽样验收,还要明确押样的比例(如百分之几、千分之几、万分之几)和时间。
.验收期限。验收一定要有时间限制,如果不及时验收一旦发生质量缺陷,就难以区分责任。认定责任的一般原则为:在验收期限内发生货物质量、数量等问题,就由供方或承运方负责;验收期限过后发现问题,则由需方自负。某些产品主管部门有验收期限的,按规定执行。一般产品,如果是需方自提的则在提货时当面点清,即时验收;如果是供方送货或代运,则到货后10天内验收完毕。当然,也可以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验收时间。有些产品需要安装运行后才能发现质量缺陷的,则要确定安装运行后多长时间作为验收期限。此外,验收期限不要笼统写“货到验货”,必须写清具体日期。
.验收地点。必须在合同中写明是在供方所在地。还是在需方的所在地或其他地方验收。一般供方送货,以需方所在地为验收地;需方自提,则以供方所在地为验收地。
此外,在必要时,还要写明产品由谁检验和复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