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销售三无产品的处罚标准
销售三无产品的处罚如下:
1、销售三无产品的处罚是,可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2、情节严重的,还可以吊销销售者的营业执照。
一、遇到三无产品维权的方法如下:
1、在购买产品前,仔细阅读产品介绍、买家须知、退换货流程等内容,向商家详细了解产品情况;
2、在收取快递时,在快递公司人员前当场开箱验货后签收,如发现产品有破损,及时拍照取证并可拒收快递;
3、在收到产品后发现与商家描述不符,可能存在欺诈行为后,及时以截屏等方式固定产品介绍页面,在与商家交涉时用电商自带交流工具如阿里旺旺等,并保存聊天记录;
4、在购买多个同类同批次产品时,当消费者发现其中一个产品外包装、产品标识或是质量不合格时,不要再拆封其他产品,以保留作为证据。五是当消费者与商家协商不成,希望以诉讼解决纷争时,可及时与电商平台联系,要求其提供销售者的真实姓名、住所、联系方式等资料,以备诉讼需要。
二、三无产品认定的标准如下:
1、生产日期会在产品外包装上体现;
2、生产厂家会在产品外包装上体现;
3、许可证号可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查询。
综上所述,三无产品是无生产厂名,二无生产厂址,三无生产卫生许可证编码的产品。对销售三无食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五十条 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㈡ 店铺被投诉三无产品怎么处理
店铺被投诉三无产品的处理办法如下:
1、查看店铺里的商品是否为三无食品,主要查看商品的生产日期、质量合格证以及营业资质。如果是三无产品,再采取措施;
2、和买家进行沟通,请求买家撤掉投诉,向买家认错,让买家知晓自己是第一次经营不知道需要什么手续,并告知买家会下架所有食品直到拥有相关的经营资质;
3、与法律部门进行沟通,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叙述,并向法律部门承诺下架所有没有资质的产品,等到获取相应资质以后继续经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四条
产品标识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责令改正;有包装的产品标识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第五十五条
销售者销售本法第四十九条至第五十三条规定禁止销售的产品,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该产品为禁止销售的产品并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三无产品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1、没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2、没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3、没有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
㈢ 国家对三无产品的处理意见
三无产品的处罚条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其中对于三无产品的处罚主要是责令改正、没收非法生产的产品以及处罚一定的金额,如果三无产品包括药品的话可能会构成生产假药罪。㈣ 三无产品市场监管怎么处理
一、销售三无产品会怎么处罚
1、对销售三无产品的处罚包括以下内容:
(1)责令改正;
(2)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有包装的产品标识不符合规定,情节严重的,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3)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在范围内规定处罚标准,超过的部分无效,如果还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额不足20000元,该处罚是超越法律的行为,是无效的,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认定工商部门的处罚行为违法。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五十二条
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的,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销售产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三条
伪造产品产地的,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二、三无产品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三无产品赔偿标准是根据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所受到的损失,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销售三无产品属于欺诈,可以要求三倍赔偿。
㈤ 工商怎么处理三无产品
对三无产品的处罚依据:第五十一条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的,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 没收违法所得 ;情节严重的, 吊销营业执照 。 第五十二条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的,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销售产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三条伪造产品产地的,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㈥ 三无产品如何处罚
法律分析:销售三无产品的处罚是,可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以吊销销售者的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五十条 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一条 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的,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㈦ 三无产品如何处罚
对于三无产品的处罚是,首先要求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四条
产品标识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责令改正;有包装的产品标识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㈧ 三无产品处罚标准
我国对三无产品的处罚如下:1、责令其停止生产、销售违法产品;并对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进行处罚,罚款金额为非法产品销售金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下。2、如有违法所得,则需没收其违法所得。3、责令其进行整改。4、情节严重的,需要吊销营业执照。5、如构成犯罪,则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四条产品标识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责令改正;有包装的产品标识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㈨ 三无产品怎么处罚
法律分析:我国对三无产品的处罚如下:
1、责令其停止生产、销售违法产品;并对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进行处罚,罚款金额为非法产品销售金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下。
2、如有违法所得,则需没收其违法所得。
3、责令其进行整改。
4、情节严重的,需要吊销营业执照。
5、如构成犯罪,则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二十七条 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
1、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2、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3、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
4、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着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第五十四条 产品标识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责令改正;有包装的产品标识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㈩ 三无产品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
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有包装的产品标识不符合规定,情节严重的,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三无产品一般是指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以及无生产厂家,来路不明的产品。另一种说法是:三无产品是无生产厂名,无生产厂址,无生产卫生许可证编码的产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二十七条 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一)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二)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三)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四)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着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五)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裸装的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加标识的裸装产品,可以不附加产品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