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品牌如何选择形象代言人
热衷者认为明星代言可以迅速提升品牌的知名度、美誉度,反对者认为明星代言对于品牌价值的塑造没有长远影响,因为明星经常闹绯闻、爱惹祸,可能因此损害品牌形象和企业利益。产生这种分歧的根本原因在于选择形象代言人是一件很困难和高风险的工作。选对了事半功倍,选错了可能就是一场灾难。动辄几百万甚至千多万元的代言费用,加上广告制作、媒体投放简直就是个无底深渊。在当今的微利时代,确实没有多少企业可以承受可能的失败。
怎样选择品牌形象代言人?这真是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企业人、营销人、广告人已经提出过许多经验和建议,但是代言失败案例的数量几乎和各种专业建议成正比。失败案例越多,人们提出的建议就越多,这些由成功和失败案例得出的经验、建议越多,又会导致更多的代言失败。在变幻的市场上,面对复杂的消费者心智,哪怕一千个案例也很难为你指引出一条明确的道路。经验主义向来是市场营销的大忌,也是品牌研究的大忌。因此,要实现明星代言的价值最大化,要更加准确地选择代言人,就不能以“怎样选择形象代言人”这个问题为思考起点。问“怎样选择”不如问“为什么选择”,回答“怎样选择”不如回答“为什么选择”。
我们知道,大众传播依循两种主要的劝导途径:中心途径和边缘途径。按照理乍得·皮特和约翰·卡西奥波的理论,中心途径是指依赖于那些促使人们思考问题的事实和数据为基础的确凿论据。而边缘途径则完全相反,非但不鼓励人们理性地思考问题,反而提供刺激人们在不经深思熟虑就接受某一论点的暗示。采用明星代言就是这种边缘途径的应用。现在摆在我们面前的问题是:明星是通过什么让观众不加思索地接受广告的劝导?为什么观众明明知道明星是得到了丰厚报酬才为企业兜售产品,却还要相信、依从他(她)的言论和宣传呢?着名的美国心理学家埃利奥特·阿伦森在《社会性动物》中为我们充分阐述了这种现象的存在,却没有明确指明到底原因何在。
“一切宗教和政治信条的创立者所以能够立住脚,皆因为他们成功地激起了群众想入非非的感情,他们使群众在崇拜和服从中,找到了自己的幸福,随时准备为自己的偶像赴汤蹈火,这在任何时代概不例外。”法国着名社会心理学家古斯塔夫?勒庞的这段话为我们勾勒出来了明星代言的心理学基础,为品牌形象代言人的传播威力作了权威注脚。尽管勒庞研究的是宗教、政治偶像和英雄人物对社会群众的影响力,但并不影响这一理论在商业社会、娱乐时代的有效性,反而具有很高的指导意义。因此,我们将结合勒庞的大众心理学理论和阿伦森的实验性社会心理学研究来揭示明星代言品牌的内在心理学基础,从而建立选择品牌代言人的判断依据和原则。
㈡ 怎么选择明星代言人,才能更突出产品的卖点
你好!
先要把自己的品牌质量做好,然后再找影响力比较好的明星才能更好的突出产品的卖点
如有疑问,请追问。
㈢ 为何很多产品代言人都会不停的换明星他们依据什么来选人的
明星的知名度已经个人形象产品方在选择代言人的时候也会考虑很多因素,比如艺人知名度,只有知名度高的艺人来代言或许才会有可观的效果,艺人知名度越高,大家对产品的信赖度会更高,有很多人都是因为明星代言才会去买,去使用。另外艺人的人物形象也很重要,一定要能带给大家正能量,只有正能量的艺人才会给大家传递好的东西,带来好的影响。如果艺人知名度不好,人物形象也不好,找他去代言产品,肯定不会有人买,既然是代言,肯定都是要找那些各方面都很优秀的艺人。
品牌方在选择代言人的时候会很注重艺人的知名度和形象。
㈣ 企业如何选择形象代言人
首先,你的企业要有一个明确的品牌形象定位,再依据品牌定位去找合适的人选
其次,要注意广告整体风格与品牌形象的统一(特别是细节的地方,包括演员自身的发音是否清楚等)
最后是要注意该代言开同期或近期所代言的产品数量及类型,看有没有相似或不相符的,这都是不理想的。同时在拍摄时一定要注意不要让代言人抢了产品的风头,有许多广告公司往往只注意突出代言人的社会影响力而忽略了其代理品牌和产品才应是广告的主体。
总之一句话,既然是形象代言人就一定要能代表出企业品牌的形象,而这一形象不只是厂家心里想要塑造成什么样,还要注意目前市场对品牌形象的理解与消费大众心理的接受习惯。
注:形象代言人的方式已经过于泛滥,我建议你还是从其他方面多想一想吧,毕竟现在好多广告的创意还是不错的。(本人就绝不会因为XX明星喝了什么奶,我就也跟着去喝的,现在这样的傻人不多了)
如果你真的想找明言代言你的产品,那不如把那几十万或是几百万给我吧,我保证帮你在全国搞得轰轰烈烈的。哈哈,没开玩笑哟
㈤ 明星该如何正确的选择商品的代言呢有哪些建议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和互联网的兴起,催生出了许多新兴行业,商品代言便是其中最重要的一种。目前,几乎所有商品都会进行请明星进行代言。这已经成为提高商品销量的主要方式,无论在任何平台、电视、网络上,都可以看到有商家来请明星对商品进行代言。
所以,在选择代言时还是应该以商品的质量为根本,不应该被代言费冲昏头脑。消费者在选择时也不能只凭某个商品是自己喜欢的明星代言的就盲目购买,要充分了解商品的质量和结合自己真正的需求来选择。这样才可以保护自己的利益不受侵害。
㈥ 如何选择合适的明星代言
明星代言不仅受大企业青睐,中小企业也希望通过明星代言变成“金凤凰”。由此可见,明星代言势不可挡。
明星代言有三大好处。一是,借助明星的知名度迅速提高品牌的知名度;二是提高产品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品牌形象;三是,显示企业实力,鼓舞代理商、合作商以及员工士气,增强企业凝聚力。
明星代言作用毋庸质疑,但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面性,明星代言选择不好也会引火上身。
选择明星的六大注意事项
品牌内涵要与明星公众形象相符。品牌有知名度、美誉度、忠诚度和品牌联想四方面组成,在选择品牌代言人时必须综合考虑这四大因素。品牌在选择代言人时,不能只考虑明星人气,还要让品牌内涵与明星形象相吻合,否则会降低品牌的美誉度和品牌联想。其次,明星的公众形象与本人的实际形象是两码事,它受影视角色、新闻炒作等方面影响较大。E百分学习机选择何炅做形象代言人就是一大败笔。虽然着名娱乐主持何炅是一名大学老师,但这一身份不被百姓了解。哪位家长会选择“天天领着孩子玩的明星”推荐的学习机,这与学习机的功能和家长倡导的勤奋背道而驰。
明星年龄要与目标受众吻合。产品不同,目标市场有所不同,被传播的消费者就不同。明星选择时不能产生代沟,否则会降低广告传播的效果,甚至引起消费者腻烦。喜之郎果冻本来是卖给儿童的,真不明白,为何选择了看上去四十岁的那英做代言人?年轻充满活力的周讯竟然出任乌鸡百凤丸的代言,肯定有中老年妇女会问:“小毛孩子,你懂什么是妇科病吗?”
明星不能有恶性绯闻。明星离不开绯闻,就象我们离不开饭。没有绯闻的明星少的可怜。但选择明星时,要防止明星的恶性绯闻。一旦公众对明星人品产生怀疑,势必株连所代理品牌。比如,前几年赵薇接连爆发“日本军旗事件”、“踢孕妇事件”等,她所代言的夏新手机销量也迅速下滑。
明星代言品牌数量不宜多。在与明星代言合作时,一定要考察好该明星目前代理的品牌数量。如果一天到晚,各个频道都在播同一个明星的不同品牌广告,那么各个品牌间肯定产生信息干扰,使传播效果打折。中国十佳策划机构——合效策划认为,明星同时热播的品牌广告数量不能超过4个。像李宇春那样同时“一女嫁七夫”(同时代言可乐、电脑、牙膏等七个品牌),不得不导致可口可乐迅速撤掉刚播出的李宇春版广告。
代言费用与广告投放成比例。广告投放费用要与自己的市场网络成正比,要与明星的代言费用成正比,否则资源不匹配,会导致浪费。全国市场才有资格选择一线红星(费用在200万/年以上)。如果只做了几个省,建议选择100-200万的明星。如果单省市场覆盖率较好,可以选择50-100万的明星。只操作几个地级城市,可以选择10万以上的明星。一般代言费用与广告投放费用比例不能高于1:10,也就是说选100万身价的明星,广告投放费用最少要有1000万。如果只是请个明星充当招商门面,目的在于圈钱,那么另当别论。
明星选择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选择明星代言时,除了注意以上选择标准外,在合作的前前后后要注意以下事项:
明星代言决策要防“一言堂”。明星代言一般都是企业的大事,事关企业形象和发展,老板等重要决策人都会介入。经常会出现老板根据自己的喜好定明星代言人的现象。正常的选择程序应当是由市场专业人员先研究,后重点推荐符合条件的明星,经测试符合目标受众消费心理后,由老板定夺。
谈判中不要随意吹嘘明星。与明星或经纪人谈合作价格时,企业不要随意赞美明星,否则只能抬高合作价格。明星也是人,不要把他们抬的太高。如果价格一时降不下来就“冷却处理”,效果会更好。
创意拍摄不能过分迁就明星。明星一般个性十足,大牌明星更牛,有时会随意更改创意和拍摄镜头。不要过分迁就明星,否则企业花了大钱请来个爷,最后把精心策划的创意改的面目全非,影响了你的销量他可不负责。
播放后要随时跟踪明星动态。广告片播出后要随时关注明星的商业活动、影视新作和健康状况,以便企业及时采取相应对策。着名笑星高秀敏的去世,她代言的隆力奇广告选择了在第一时间撤下该广告。此外,一旦明星出现恶性事件影响到品牌形象,企业应当及时作出广告投放调整。
㈦ 怎么选明星代言适合自己的产品
我觉得要先了解自己的肤质,然后再选择产品,即使明星代言的再好但是不适合你的肤质的话那么我觉得也是没有太大作用的。
㈧ 品牌方通过什么方面来评判自己的代言人或大使等
他们的社会影响力,找人代言就是希望能够带动销售,使产品销售额增加。
㈨ 形象代言人的选择
现代企业聘请品牌代言人已经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聘请品牌代言人已经成为一种为企业广为接受的品牌传播手段,近几年来,国内家电业也掀起一股品牌代言人热潮。美的选择韩国女星全智贤、创维签约女子十二乐坊、华凌选择香港Twins组合,LG空调选择金喜善、超人选择胡军、帅康选择杨丽萍、康佳选择张曼玉、东菱选择徐静,亿家能选择陶虹,皇明选择杨扬……,品牌代言人与企业越来越强烈的相互影响力,使企业愈来愈热衷于聘请品牌形象代言人,希望借助品牌代言人的力量来带动企业市场竞争力的提升,将品牌代言人的实力、影响力的大小直接转嫁到企业身上。
中国国内只要拥有一定实力和优势的厂家,都会选择一些社会大众明星作为品牌的代言人。各家电厂商、经销商都想利用代言人传播品牌的企业形象,从而实现以小博大的目的,同时也是为了给品牌贴金。众多企业对代言人的期待似乎太重了一些,其实企业与代言人之间到底谁是谁的载体还不一定呢,现实中又有几个品牌因为形象代言人而让消费者记住和品牌提升了,真正达到了以小博大的目的!企业所倚重的代言人的知名度究竟能对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带来多大的提升?代言人真正的意义和价值又在哪里?这些问题的答案好坏取决于一开始的代言人选择,也就是说选择的形象代言人是否合适就决定了后来代言的结果。没有良好的开端不可能有美好的未来。 那么什么是选择代言人的开始?就是明确自己想要什么、自己能否承受,这就是选择工作的开始。
选择代言人需要考量的因素有很多,如:男星、女星;代言人的知名度、风格;代言人的口碑、年龄;代言人的知名区域、领域;企业的规模、产品;市场规模、区域;品牌定位和知名度;企业广告投入规模;品牌的目标对象和产品消费对象。这么多的因素可以排列组合许许多多的方案,经常让企业无从选择,这人行,那个也好,另外一个也不错,最后往往可能还是凭决策者的主观喜好决定,不可能产生一个让消费者喜爱的形象代言人而提升品牌现象和产品的畅销。部分企业过多强调什么企业的风格和代言人的人格一致啊等等理论原则,缺乏考量企业实际的情况,理论的选择方式大多是策划人的自我感觉和说词,特别是对发展中的中小企业和品牌而言,是不利于选择到合适的代言人选。我认为选择代言人一定要认识到不同的品牌阶段应该有不同选择原则和对象,明确了这点就方便的进行合理和谐的配对,去成就企业以小博大的目的,提升品牌的影响。合适的就是对的,目标消费者喜欢的就是好的!
用“神”方式解读这个问题,选择企业形象代言人最重要的原则是明确企业发展的阶段、品牌目标以及能够承受的费用,找到合适、合理、合拍的品牌形象代言人。 选择企业形象代言人的策略就是新奇制胜,匹配为上!
对于处在发展扩张阶段中小企业,品牌知名度不高和经济实力不够强大,选择代言人的首要因素就是代言人的人气和价格,以及粉丝群的多少和出境率的高低,而不是追求所谓明星的大众知名度,因为企业没有足够的投入去支撑大知名度代言人(一线明星)的费用和宣传推广费用,你不顾企业发展阶段和承受能力,企业片面强调代言人的知名度,最后就偏离了本来的目的,非但没有能有效的提升品牌形象,反而因为投入太高使企业损失了支撑企业发展的命脉而走下坡。如果我们考虑到企业的现状和品牌的发展目标,改去选择阶段性、区间人群认知度高的“非一线”明星,企业和代言人相得益彰,互补互利就可能产生以小博大的效果,因为这类代言人的费用低,同时有比较高的出镜率和忠实的粉丝,可以弥补企业广告投入的不足:同时他广泛的粉丝群可以带动产品的销售,所谓一举两得。
如迪比特选择郑秀文做形象代言人,由于代言人的成熟形象和新品牌的体质不尽符合,没有产生应该的提升效率,结果没有使企业发展壮大。
许多发展中的中小企业选择周润发、梁朝伟等大牌一线明星做代言人,没有一定的费用去支撑宣传费用,消费者能看到的就几个平面的大头形象,一般不会产生很好的品牌联想,也就无法达到快速提升品牌的初始目的,因为小头戴大帽大反而被大明星的气势所掩盖,没有引起消费者从形象代言人到品牌的联想,记住了明星而没有记住品牌,可能巨额代言费用就打了水漂了。
超人集团的SID超人剃须刀形象代言人——胡军,从形象气质和硬朗男人来看,可以充分体现出超人剃须刀的品牌特征,也可以很好的传递提升SID超人品牌形象,但由于胡军的在目标消费者的知名度以及他的出镜率不够高,加上发展中企业的广告投入也没有达到应该的水平,其代言人的品牌提升效果就不够高。超人选择胡军的重点放在了形象气质和品牌特质的吻合上,缺乏的是代言人出镜频率对代言品牌的自然提升,也许是超人的品牌广告宣传提升了代言人的曝光率。假如当时选择超女做形象代言人,超人超女的名字联想协调,超女的高人气和高出镜率,加上用女人代言男用产品的非常规逻辑创意,完全可能吸引各占50%的目标男女两类消费者,更快更好的带来产品的畅销和品牌知名度的提升。这就是所谓的“新奇制胜,匹配为上”原则!
对于大型成熟的大企业大品牌来说,此时企业具有足够实力进行广告推广宣传,已经有知名度的品牌需要的是美誉度的提升和知名度的维持,无需依靠代言人人气和出镜率来协助宣传,他最需要的是打造代言人品格和品牌形象的完美和谐。选择形象代言人时对于代言人的气质特征、大众知名度、甚至是品格修养就成为主要考量的第一因素,
如实力品牌联合利华一贯选择国际明星代言,她的广告宣传甚至可以打造出国际明星,只要代言人的形象气质能够吸引消费者。康佳产品和戛纳影后张曼玉首度签约康佳后,她的优雅、从容与时尚不但成功跨越了东西方的文化和审美差异,也与康佳诉求的品牌路线配合得相得益彰。与此同时,康佳授予张曼玉“国际形象大使”的称号,显示了康佳要走向国际的决心。许戈辉与海信牵手,疑许戈辉只是在南方比较有名,而在北方却知名度不高。这次给名企海信担当代言人,说不定还会在北方火一把,有人开玩笑说到底是海信付费给许戈辉还是凤凰卫视付费给海信还真不好说呢,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许戈辉的形象气质会给海信带来品牌魅力的提升,海信的实力也可能会在北方造就一个国际明星许戈辉。
古今中外,确有凭借其品牌代言人一炮走红的,也有受代言人的牵连而从此萎靡不振的,更有只记住了代言人的明星相,却忘记了核心品牌的尴尬事。为此企业在选择形象代言人的过程中必须考虑重点的企业体质因素,不要因为他知名度高,不顾自己的实力,盲目高攀。花上千万巨资请明星做广告而忘记了企业产品发展的投入,也许一时的巨大投入可能在短期内会使知名度上升、销量上升,但短时间的销量上升并不意味着可以长期占领市场,往往是使产品品牌昙花一现。同时大明星所具有的魅力和影响力反而会掩盖住小品牌本身所具有的“魅力”,在大明星光鲜亮丽的外表形象下却凸显出一个空泛的品牌理念,企业家应该注意在选择代言人时避免小头戴大帽子,因为这样品牌非但不能装大反而可能被压垮。这种明星广告战略更注重的是提高品牌的知名度和促销产品,企业需要同时提高产品的质量来配合品牌现象的提升并举,做一个成功的百年品牌。
企业形象代言人的选择必须是考量自己的品牌体质,再寻求合适的目标,就像我们找对象一样,合适、彼此能够共同进步才是根本,不要有附龙攀凤一步登天的妄想。企业和形象代言人的关系就像老板和职业经理人的关系,只能够相互依存,携手共进。
形象代言人多为演艺界体育界明星,过去多为名人专有。而在形象代言越来越日常化的情况下,很多广告商把形象代言瞄向了百姓人群。超女选秀就是一个案例,环球小姐,形象大使,越来越使形象代言的形式多样化起来。
㈩ 如何用好明星代言人
□厦门大学博士黄合水 使用明星代言人会带来许多好处,但条件是必须正确、科学、合理地使用,否则轻者是有投入没产出,花在明星身上的钱犹如石沉大海无声无息,没有发挥明星应有的作用;重者甚至产生负作用,损害了品牌的形象。 要用好明星代言人,应该注意以下问题: 第一,要有适当的广告预算。 在实践中,我们知道有些企业规模小、资金不足,当他们聘请明星之后,已经无力进行媒体宣传。但是为了引起中间商的兴趣,他们还是将有限的资金投入在明星身上,实际上这种做法最多只能说服中间商,却无法说服消费者。因而也就无法充分发挥明星的作用。合理的做法是,在聘请明星作为代言人的同时,还必须有大于明星费用的媒体投入。因为只有这样,明星与品牌的密切联系才能在消费者的心中建立起来,明星定位品牌才可能实现。太太口服液曾经聘请当时正红的大歌星毛阿敏当代言人,广告也拍得很艺术化,但是由于该广告很少播出,很多消费者都不知道二者之间的关系,毛阿敏的影响力也就未能发挥出来。 第二,与媒体配合,借用媒体之力。 聘请明星充当品牌代言人,通常可以看做是一个娱乐新闻事件。但媒体对这类事件是否感兴趣,是否作出相应报道,是否将它作为焦点新闻,一方面要看明星是否有炒作价值,媒体是否可以通过有关明星的报道吸引受众阅读报纸杂志、收看电视、收听广播,提高阅听率。另一方面要看企业针对媒体的公关工作做得如何。即使不是大牌明星,如果公关工作做得好,媒体仍有可能加强报道力度。相反如果公关工作没做好,那么即使是大牌明星,其作用也会大大削弱。所以说,能否借用媒体之力,对聘请明星的企业来说至关重要。 第三,别忘了告诉你的经销商。 对于资金雄厚的企业来说,聘请明星作为代言人之后,经过大量的广告宣传和媒体的新闻报道,中间商一般都会知道企业花重金聘请明星作代言人。但是为了及时提高中间商的积极性,企业在明星广告开始发布之前应该通过新闻发布会、中间商会议等形式,让中间商明了聘请明星所意味的营销力度。对于资金有限的企业来说,由于广告投入有限,所以让中间商和潜在的加盟商通过聘请明星事件了解企业强有力的营销、广告支持,是企业说服中间商积极加盟的最有效手段之一。 第四,努力建立明星与品牌的密切关系。 明星代言人的作用有赖于明星与品牌密切关系的建立。举个例子来说,如果消费者没有看到李宁、李小双等运动明星代言的健力宝广告,如果消费者见到健力宝时,无法想起李宁、李小双等体育明星,那么,健力宝的运动饮料定位就是空的,健力宝对消费者的吸引力就会大大下降。 第五,明星与产品是否相适合。 国内的明星广告、明星代言品牌现象普遍存在,但不考虑明星与产品是否相适合的现象也普遍存在。好像真理就是,只要聘请了明星特别是大牌明星就行,不管明星是谁,个性特点如何、经常扮演什么角色。厦门曾有一个品牌在当地知名度很高的啤酒生产企业,聘请着名电影明星葛优作为品牌代言人,有一段时间其广告在厦门媒体上频频亮相,但现在该品牌已经见不到了。一个品牌的崛起和失败,固然有许多原因,但仅就葛优是否适合推荐啤酒品牌,本身就值得打一个大问号。要是聘请尤勇、傅彪也许更合适一点。 第六,明星的知名度、影响力。 目前我国各种各样的明星成千上万,但同样叫做明星,有的也许就演过一部戏,唱过一首歌,获得一个冠军;有的仅着名影视剧就演过许多部,如刘晓庆、巩俐;有的唱红的歌曲就有许多首,如毛阿敏、宋祖英;有的获得多个世界冠军,如李宁、邓亚萍。因此,不同的明星,知名度、影响力相差甚远。 明星的影响力与他们的可信度、人格魅力有关。有的明星行为举止不检点,做出一些有损国格、人格的事情,这样的明星,尽管知名度很高,但影响力比较弱,使用他或她甚至可能损害品牌形象。有的明星胸襟坦荡、高风亮节,堪称楷模,其影响力则倍增。选择明星时,千万不可盲目,不要逮住明星就好。其实,国外许多企业在选择明星作为品牌代言人时是十分慎重的,通常是在确认若干人选之后,通过针对目标消费者的调查来确定最终人选。 第七,明星代言品牌的数量。 对于数量庞大的中国企业来说,明星的数量还是有限的。因此,有些明星就同时(或先后)成为多个品牌的代言人。例如因扮演“还珠格格”而出名的影视演员赵薇,所代言的不同品牌的产品就有钙奶、果冻、矿泉水、打印机、粒粒果、方便面等。一个人同时与多种产品、多个品牌联系起来,很容易产生认知上的混淆,先代言的产品会对后代言的产品产生干扰作用,影响代言人与后来品牌或产品关系的建立。不仅如此,一个明星同时(或先后)介绍多个品牌或产品,还会降低明星的可信度,减少广告的说服力。 第八,明星与品牌关系的真实性。 现在国内大量的明星广告都缺乏明星与品牌或产品关系真实性的塑造。如前面所讲的葛优推荐厦门的啤酒一例。葛优是外地人,而广告中的啤酒主要在厦门本地销售,除非葛优是品酒专家,否则,他与广告中啤酒的关系就很勉强。相反,如果让厦门籍的明星如郭跃华来推荐厦门的啤酒,尽管他出名的时间早一些,但会让人觉得较为真实可靠。耐克鞋行销全世界,不能不说与代言人乔丹在运动场上都穿着耐克鞋比赛有密切关系。 如果缺乏二者之间的真实性,消费者就会认为明星是广告主用钱买来说话的,广告主要求他们说什么他们就说什么,其言不可靠,其行不可效。 第九,避免明星喧宾夺主。 明星代言品牌一般要通过广告告知消费者、说服消费者。在广告中,要注意明星与品牌的主次关系,避免主次颠倒,将品牌广告做成明星广告。这样的话,受众就可能因过分注意明星而忽视其他广告信息。例如欧格威创作的着名名人广告———好运道人造奶油广告,广告播出之后,在广告名人罗斯福总统夫人所收到的观众来信中,一部分说为罗斯福总统夫人自损形象而感到可惜;另一部分则说为她自损形象而感到高兴,但没有说他们记得该广告的品牌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