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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出口产品质量怎么测算

发布时间:2023-01-06 08:25:25

㈠ 中国农产品出口贸易壁垒分析

中国农产品贸易壁垒现状

一、中国农产品贸易争端现状

农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基础,是人们的衣食之源、生存之本,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始终是一个关系到我国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全局性、根本性问题。农产品出口对增加农民收入和优化农业产业结构作用显着。农产品出口以一般贸易方式为主,国内产业链较长,创造了大量就业岗位。据商务部测算,每一万美元农产品出口能直接和间接创造20个就业岗位,2008年我国农产品出口402.2亿美元,相当于为农民提供了8000万个就业岗位。但是,随着我国农产品贸易的快速发展,农产品出口面临越来越多的障碍,从反倾销、保障措施、特别保障措施等贸易救济措施,到检验检疫、技术标准、认证程序、进口配额管理制度等贸易壁垒,贸易摩擦涉及的农产品范围日趋扩大。

1980年,美国对我国薄荷醇发起第一起农产品反倾销调查,之后,针对农产品的反倾销呈现增长趋势。截止2008年12月31日,对中国出口的农产品,共有15个国家和地区提起53起反倾销调查,5个国家和地区提起6起保障措施调查,1个国家提起1起337调查,2个国家和地区提起2起反规避调查,1 个国家提起1起反补贴调查。对中国农产品的贸易救济调查达到63起,涉及31种商品。涉及反倾销商品包括鬃刷(6次) 、塑编袋(3次) 、罐头、桃罐头(2次) 、西红柿罐头、花生仁、蘑菇罐头(5次) 、菠萝罐头、大蒜(4次) 、木衣夹(2次) 、复合木地板(3次) 、蜡烛(3次) 、十大类商品(墨西哥) 、烟花(2次) 、松香(2次) 、薄荷醇、香豆素(2次)、蜂蜜、小龙虾、苹果汁、暖水虾、糖水梨、各种刷、羽绒原料、油鞣革、冷冻草莓、干酵母、面粉、木地板、橘子罐头、高强度木地板等31种,涉及保障措施商品包括大蒜、36种商品(厄瓜多爾尔尔) 、橘子罐头、冷冻草莓、松香、烟草等6种,涉及337商品包括复合木地板等1种,涉及反规避商品包括石油蜡蜡烛、香豆素等2种,涉及反补贴商品包括木地板等1种。据不完全统计,涉案产品金额达到193,997万美元。

对我农产品实施反倾销的国别增多,不仅有美国、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也有印度和埃及等发展中国家。反倾销调查是我国农产品遭遇最多的贸易救济措施。我国农产品遭遇国外反倾销主要有两个特点:第一,同一产品多次遭遇反倾销调查,导致我国农产品出口市场不断丢失,给我农产品生产、加工和出口带来巨大经济损失。例如,大蒜曾遭到4次反倾销调查(美国、巴西、韩国、加拿大各1次) ,蘑菇罐头4次(美国2次,巴西、澳大利亚各1次) 、猪鬃毛刷5次(欧盟、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各1次) 。第二,反倾销大要案不断发生。2004年美国对我国暖水虾反倾销案是我国历史上涉案金额最高、影响最大的农产品贸易救济调查案件。该案涉案金额高达2.48亿美元,直接或间接影响163家企业、几百万虾农和专业捕虾渔民的生产和生活。

贸易壁垒已成为限制我国农产品出口的主要障碍,受贸易壁垒限制的产品范围由水产品、禽肉等动物源性产品扩展到蔬菜、水果、花生等植物产品和加工产品,几乎覆盖了我国出口的所有农产品。我国农产品主要出口市场欧盟、美国、日本等国凭借技术优势,设置严格的检验检疫标准。这些标准一方面起到保护环境和国内消费者利益的作用,另一方面提高产品的进口门槛,达到限制进口、保护本国产业与市场的目的,对包括我国在内的广大发展中国家农产品出口形成制约。欧盟、日本等国家(地区) 以我国出口农产品存在疫病(口蹄疫、禽流感、新城疫等) 和农药残留(农药、兽药、环境污染物等) 等卫生安全问题为由,多次对我出口农产品进行封杀,并逐步加强对我国出口农产品的检验检疫,阻碍我国农产品出口。2006年欧盟、日本相继实施新的食品安全法和农残检测标准,大大提高了我国农产品出口的技术门槛。欧盟1月1日实施的《欧盟食品与饲料安全管理法》,禁止含有320种农药残留的农产品在欧盟境内销售。日本从5月29日开始实施的“肯定列表制度”,制订了新的农药残留标准,有4万多个限量标准,涉及833种农、兽药,影响我80亿美元的农产品出口,给出口企业以及日本进口商造成心理压力,使我对日出口持续下降。从整体来看,肉类制品、蔬菜、水果及制品、水产品、食用菌、茶叶、谷物均是日本实施“肯定列表制度”后我国出口风险较高的大类商品。初步测算,受影响最大的茶叶出口涉及就业310万人,蔬菜涉及314万人,烤鳗涉及43万人。此外,一些国家还对我国农产品实行进口配额管理等其他限制措施。例如,日本是全球最大的紫菜消费国,市场规模约1000亿日元。然而,为保护日本国内紫菜产业,日本政府长期对进口紫菜实施封闭市场政策。由于日本长期对我国紫菜产品封锁市场,导致我国产紫菜原料及制品销售价格逐年下滑,产品积压、企业经营艰难,严重影响沿海渔民生计。

二、农产品贸易争端的主要特点

(一) 我国受国外贸易壁垒影响的农产品范围越来越大,持续时间越来越长。从水产品、畜产品、禽肉等动物源性产品,到茶叶、花生、蔬菜、水果、干果等植物产品、加工产品,均面临贸易壁垒的限制,如欧盟限制进口我动物源性产品就长达三年之久。

(二) 从对我国设置贸易壁垒的国别来看,由原来的发达国家扩展到中等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而且一旦某个发达国家对中国设置贸易壁垒,还引起其他一些国家的连锁反应。2002年欧盟限制进口我动物源性产品后,还在东欧、中东和北美等地区引起连锁反应。

(三) 贸易壁垒形式呈现多样性的特点。反倾销等贸易救济措施仍是发达国家常用的贸易保护手段,我国入世后国外针对我国实施过保障措施调查、反补贴调查以及技术壁垒、知识产权保护等多种贸易壁垒。SPS等技术壁垒对我农产品贸易杀伤性最大,大有后来居上之势,且花样不断变换。

(四) 贸易壁垒造成的损害涉及面越来越广,不仅损害生产、出口企业,还损害了成千上万农民的利益。2002年我国蜂蜜出口欧盟受阻,国内企业因此停止收购,造成国内蜂蜜收购价低于白糖价格,许多蜂农由此破产。

(五) 贸易救济措施调查从个案调查向对中国经济体制调查转变。例如,2004年加拿大对中国出口的木地板同时发起了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反补贴调查在相当大程度上涉及到了中国经济体制中一些深层次的问题。

(六) 从一种贸易救济手段向多种贸易救济手段并用转变。如欧委会于2005年7月6日对冷冻草莓进行全球保障措施调查,中国和摩洛哥同为被调查国。2006年2月17日欧委会称由于起诉方——波兰冷冻协会已经撤诉,欧方认为没有必要再继续进行保障措施调查,因此终止对中国冷冻草莓的保障措施调查。实际上,在此之前,欧委会已于2006年1月19日根据波兰冷冻协会的申请对中国的冷冻草莓进行反倾销调查。

(七) 发达国家特别是美国通过滥用其自由裁量权,针对中国企业采取许多非常规做法,大大增加中国企业应诉难度和应诉成本。例如在美国对中国暖水虾反倾销一案中,美国商务部通过不断发放补充问卷刁难中国的A卷应诉企业;要求应诉企业提供交易双方价格谈判过程的记录;首次针对中国A卷应诉企业进行实地核查。在同一案件中,美国商务部使用替代国价格也有明显错误:(1) 该价格在调查期以外;(2) 该价格不分虾的大小规格;(3) 该价格是一个海产品平均采购价,其中包含了加工过的无头虾和其他海产品(如龙虾) ;(4) 该价格仅仅来源于一家公司。

(八) 发达国家的技术壁垒逐步从单一法规升级到对系统性法规,对农产品出口的质量标准提出了整体性的要求。其中,原产地标签、质量可追溯体系、食品安全全程控制正在成为发达国家进口市场准入的新标准,大大提高了市场准入的门槛。

三、形成农产品贸易争端的内外原因

廉价丰富的劳动力资源使我国许多劳动密集型农产品的价格低于国际市场价格。我国主要水果价格大都低于国际价格,如苹果、鸭梨的国内市场价格比国际市场价格低四至七成,除禽肉外其他肉类价格均低于国际市场价格,其中猪肉和羊肉价格均比国际市场低50%以上,水产品价格普遍比国外低50%以上,因此我国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有价格优势。对进口国来讲,农产品的大量进口势必会对国内同行业的生存和发展构成威胁。基于这个方面的考虑,进口国就会采取一系列措施,对我国农产品的进入设置障碍,贸易壁垒就是一个主要的手段。

近年来,由于过度开发资源和破坏生态环境所引起的自然灾害给了人类足够多的教训,人们逐渐认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人类共同追求的目标。同时,随着现代医学的发展,出于对健康的考虑,人们对食品的安全和卫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比如对转基因产品、对农产品的化学成分含量要求、对产品加工的技术标准,甚至对动物福利问题都有了新的认识。保护生态环境和保障食品安全成为一些进口国实施技术壁垒的原因,但是在实施过程中却不完全依靠科学的依据和标准。

WTO规则的不完善为实施贸易保护主义提供了借口。如WTO的《反倾销协定》(即《关于实施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6条的协定》) 对确定倾销价格特别是替代国价格的规定不具体、不严谨、伸缩性大,其中第2条第4款规定的比较出口价格和正常价值应尽可能选取在相同时间内(as nearly as possible the same time)销售的产品,对这一条可以做不同的解释。再如WTO的《SPS协定》(即《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 对于实施卫生和植物卫生措施的限制条款不严谨,其中第2条第2款规定,“各成员应保证任何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仅在为保护人类、动物或植物的生命或健康所必需的限度内实施,并根据科学原理,如无充分的科学证据则不再维持”。对这条来讲,限制国与被限制国通常又可有完全不同的解释,从而导致发达国家可以滥用WTO条款实施贸易壁垒,特别是技术壁垒。

我国在《入世议定书》中对我国的市场经济地位问题的相关承诺使一些国家仍视我国为非市场经济国家, 在确定我出口产品的正常价格时均采用替代国的数据。作为替代国的市场经济国家数量众多,同一产品的价格在不同国家又往往大相径庭,因此采用替代国价格确定出口商品成本的做法常使我们处于非常被动的地位,这种做法往往导致我国本来没有倾销的产品被裁定存在倾销,或本来只有轻微倾销的产品被裁定高幅度倾销。这种歧视待遇使我国的应诉方与国外起诉方一开始就处在不平等的位置上,我国企业的胜诉变得十分艰难。甚至有的国家承认我国市场经济地位后,在反倾销调查中仍要求我应诉企业证明我国实行的是市场经济。

农产品出口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仍是薄弱之处。近年来,我国出口农产品的食品安全水平逐年提高,出口企业的质量意识不断增强。但是我国普遍采取分散种养为主的农业生产模式,这种模式难以实现对农产品生产的全程质量控制,食品安全问题在一个相当长时期内将是制约我农产品出口持续增长的一个重要因素。主要表现在: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三大体系——标准体系、认证体系、检验体系不健全,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难以杜绝,国内食品安全事件频发影响出口声誉,疫病和疫情形势严峻。

我国正处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的过渡阶段,农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相对较低,生产企业以中小企业为多,而出口企业更是以中小企业为主,大多数中小企业市场开拓能力、市场营销水平不高,面对国外激烈竞争的市场环境,我国企业往往采用压低出口价格的做法,以期扩大市场份额,从而导致出口价格整体下降,给进口国对我产品提起反倾销调查以口实,从而使我整个出口行业面临困境。

我出口产品过分集中于某一国家或地区,对个别市场依存度过高,难免受制于人。我农产品的出口市场主要集中在日本、香港、韩国和美国,根据中国海关总署的统计,最近11年中国农产品出口的前四大市场没有变化,日本一直是我农产品出口的第一大市场,香港、韩国和美国排在第二至第四位,只不过每年的位次略有变化。我国农产品出口市场格局一方面受制于我国产业水平、产业结构和贸易能力,另一方面受制于国际市场分布、贸易环境和贸易条件。

四、应对农产品贸易争端的对策

农产品贸易摩擦导致我国农产品出口受阻,直接影响农民的生产和生活。商务部高度重视农产品贸易摩擦问题,已经建立并在逐步完善以“商务部—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中介组织—企业”构成的“四体联动”应对机制,政府和企业在该机制下各司其职,加强配合,密切协作,在应对农产品贸易摩擦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农产品反倾销大、要案应对指导成果显着。商务部重视并加强对农产品反倾销大、要案的应对指导工作,从案件预警、参加反倾销实地核查、走访企业调研、参加听证会及法律抗辩与交涉等多方面展开应对指导工作,维护我国企业利益。例如,在美国对我国暖水虾反倾销案调查过程中,商务部对涉案企业进行跟踪指导。在2004年美国对暖水虾反倾销案做出终裁后,经商务部和相关各方积极工作,迫使美国商务部于2005年1月发布公告宣布由于在暖水虾反倾销案中计算倾销幅度时存在“行政错误”,对我国企业的终裁税率做出修改。但修改后的裁决结果仍不公正,在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以下简称食土商会) 的组织下,涉案企业就美商务部的裁决上诉美国际贸易法院。美国国际贸易法院于2006年6月14日就我国暖水虾企业诉美商务部一案做出判决,法院认定美国商务部在反倾销调查中选取替代价格及劳工工资不当,判定其在90天内重新就对华暖水虾反倾销调查做出裁决。

近年来,在政府各部门的支持下,食土商会组织会员企业,成功应对解决了中欧动物源食品,中日大葱、香菇、鳗鱼、肉鸡、冷冻菠菜,中美蜂蜜等一系列贸易争端;并成功组织应对了各种农产品反倾销、反补贴及特保案件。特别是在应对美国苹果汁反倾销案件中,食土商会成功地组织企业向美国国际贸易法院起诉美商务部的不公正终裁,并获得全胜。美国国际贸易法院支持了中国企业提出的六条“辨点”,判定美国商务部重新裁决。美商务部不得不按照美国际法院的裁决撤销了终裁高税率,全部应诉企业获得了零税率。这在美国反倾销史上也是鲜见的。应对国际农产品争端最基本的经验和对策是:坚决依靠政府,同时充分发挥行业组织作用,调动企业应对贸易壁垒的积极性,努力构建“中央政府、地方政府、行业组织、企业”四位一体的应对贸易争端机制。

(一) 要坚决依靠政府的指导与支持

食土商会在应对国外贸易壁垒工作中坚持依靠商务部、质检总局、农业部,并建立了紧密的沟通合作及互动机制,紧密配合。在反倾销的应对工作中,食土商会及时取得商务部的支持与指导,商务部公平贸易局在关键时刻总是给予具体的指导;在应对各国的技术壁垒解决贸易争端工作中,与商务部、质检总局、农业部保持着密切的联系,向他们反映企业的建议和要求,并与政府协同作战,分别在政府、民间层面做工作。

(二) 要充分发挥行业组织作用,配合政府开展民间外交,组织企业积极应对

1、努力开展民间外交,协同政府拓展“立体外交”,促进争端解决

食土商会与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400多个农产品协会、商会建立了沟通与合作关系,这是商会乃至政府应对贸易争端的很重要的一支力量,发挥商会的对外合作优势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如在解决中欧动物源产品贸易争端中,食土商会与欧盟及其各成员国的农产品商会、协会联手作战,密切配合。在争端初期,商会两次组团赴欧盟各国进行游说,与欧盟商、协会联合在布鲁塞尔组织召开了进口商集会,共同研究对策,并发动舆论反对欧盟限制中国产品。欧盟15个协会分别致函欧盟委员会反对以氯霉素零标准限制中国产品。欧盟的协会向食土商会提供了欧盟实行氯霉素标准属于技术壁垒的各种证据,食土商会及时提供给同期在欧谈判的政府代表团。

2、组织企业形成合力,应对“两反两保”案件

农产品出口以中小企业为主,努力把分散的企业组织起来共同应对贸易壁垒是一个重要经验。1998年9月,美国苹果协会酝酿对我国苹果汁提起反倾销调查,起诉税率92%,72名国会议员写信向美国商务部施加压力,对我国企业裁定高税率。在此情况下,商会把出口生产企业组织起来成立了苹果汁分会共同应诉,并形成行业决议共同提高对美出口价格,为以后的胜诉打下基础。在美国商务部27%终裁税率出来后,我们仍认为是不公平裁决,商会与企业共同分析研究是否要起诉,企业表示即使起诉胜不了,也要表示中国企业维持自己权益的态度,一致同意起诉美国商务部。中方经过精心分析从七个方面指控商务部不公正,结果美国国际法院采纳了中方的六个起诉要点,裁定中方胜诉,要求商务部重新裁决。2004年1月,美国商务部对中国应诉企业全部裁定适用零税率。这是我国目前唯一的上诉美国商务部获胜案例。苹果汁反倾销案由于组织应诉有力、出口有序,在前后长达5年的反倾销应诉期间,我国苹果汁出口不但没有受到影响,反而从反倾销立案前出口8万吨增长到2004年的42万吨,年出口创汇从5600万美元增长到2.54亿美元。

3、迎难而进,积极应对国外技术壁垒

日本于2006年5月29日实施“肯定列表制度”,对700多种农业化学品实行新的苛刻的检测标准,并对未列入肯定列表的农业化学品实行不得检出的一律标准。2006年6-12月,我国有14种输日商品先后被日方实施命令检查,其中适用“一律标准”的共11项,涉及的商品主要为鳗鱼、食用菌、蔬菜、茶叶、花生和荞麦;日本厚生省对我实施监控检查的食品共43种,其中列明违反日本“肯定列表制度”的监控检查项目,涉及12种农产品,15种农药残留标准。这些商品均为过去屡次遭受日本各种贸易壁垒的商品,一时间造成出口企业不敢接单、进口商不敢订货的严重局面。

在商务部和国家质监总局的领导下,商会投入了大量的人力、财力,组织专家和企业成立了“日本肯定列表应对小组”,翻译了“日本肯定列表制度”,并召开业界及专家研讨会对日本肯定列表及对我农产品出口的影响进行评估,提出行业评议意见。在对日谈判过程中,食土商会发挥了与日本行业组织有着广泛合作关系的优势,多次召开蜂蜜、大葱、蔬菜、鳗鱼等商品 “中日业界技术交流会”,对日本肯定列表中各项商品的检测项目、检测标准进行分析,并对照中国业界使用农药的情况进行逐一分析、排查,还以中日行业名义向日本厚生省提出针对某一商品减少检测项目的要求。经过民间交涉,日本厚生省对蜂蜜检测项目由18种减少到8种。经过政府、企业、行业组织的共同努力,对日农产品出口在2006年5、6月短时间内大幅度下降后,逐渐恢复性增长,2007年1-4月,对日农产品出口额同比增长5.1%,基本保持正常。

4、做好行业自律,促进争端解决

许多贸易争端是由于我国农产品产大于销,出口数量剧增,价格剧跌和食品安全体系不完备造成的。发挥行业组织作用,做好行业自律是解决贸易争端的一个重要途径。蜂产品由于氯霉素超标被欧盟封关长达两年之久,由于出口受阻,许多企业破产,蜂蜜收购价比白糖还低,许多蜂农破产。蜂产品分会做了几件大事,一是邀请国外专家对全行业企业进行培训并组织制定了蜂产品加工安全生产操作规范,二是邀请了国际着名养蜂技术专家组织了对蜂农的科学养蜂培训,印制了数万册蜂病防治、科学用药手册,免费向蜂农发放,三是进口无氯霉素蜂药免费向蜂农发放。由于行业措施得力,很快解决蜂蜜药残问题。欧盟专家考察后对蜂产品分会工作十分满意,在所有动物源产品中,第一个解除了蜂蜜进口禁令。2004年出口蜂蜜同比增长了33%,达到1亿美元。

5、建立贸易争端预警机制,将贸易争端化解在萌芽阶段

在商务部的指导下,食土商会与国外同行业组织、商会会员企业及主产地政府合作建立了贸易争端预警机制。国外的商(协) 会将得到的可能引发贸易争端的信息及时通知商会,商会也随时监控分析大宗商品出口,特别是出口剧增可能引发贸易争端的商品动态,及时向会员企业发布预警信息,并实行行业自律,同时向地方政府通报、引导农民按市场需求安排种植加工,

五、关于提高应对农产品贸易壁垒能力的几点建议

(一) 加快农产品出口商品结构与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转变农产品出口增长方式。农产品出口应加速实现四个增长方式的转变:由“数量扩张型出口”向“质量扩张型出口”转变;由“以原料性产品出口为主”向“深加工产品出口”转变;由“应对国外的绿色壁垒”向“大力发展出口绿色有机食品”转变;由“以挂牌出口为主”向“品牌出口为主”转变。

(二) 大力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加快建立与国际接轨的检验体系和认证体系,提高应对技术壁垒的能力。在三大体系建设中政府要重视发挥行业组织的力量。

(三) 当前WTO反倾销协议及SPS协议还不完善,不能很好维护发展中国家在多边贸易体制内权利,建议政府联合其他发展中国家,推动改进WTO反倾销协议及SPS协议,从而利用多边贸易机制来解决双边贸易争端。

(四) 在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世界动物卫生组织等国际组织中,积极争取制定对发展中国家合理和有利的国际标准,保障我国权益。

(五) 建议政府部门在设立反倾销应诉基金的同时,设立“反国外技术性壁垒基金”,鼓励和帮助行业企业做好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工作。

(六) 进一步完善 “四位一体”的应对机制,特别是要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作用,把行业组织推到前台,在政策上、资金上支持行业组织发挥更大作用。

(七) 对待农产品技术贸易壁垒及引发的贸易争端,不要单纯从技术角度去对待和对外交涉,要从维持我国农民利益出发,从政治高度加大对外交涉力度。亚洲禽流感爆发后日本对泰国肉鸡设限,泰国副总理亲自带队赴日本交涉,结果泰国先于中国两个月被日本解禁,先行占领日本市场。

来源:《中国农产品出口分析报告2009》
作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㈡ 如何看待中国出口产品的质量问题(转载)

今日偶见此文,顿感亲切。其论据、论理无不精譬入理。加以转载,实为共勉。其文如下: 今年下半年开始,中国产品的质量问题在美国被炒得沸沸扬扬,许多不明底细的人甚至不敢买中国制造的产品了。引起社会对中国制造产品关注的导火索主要是MATTEL 玩具公司先后召回中国进口的1820万件问题玩具和美国政府发现从中国进口的牙膏含致癌物质二甘醇,要求有关的商店停止出售这些牙膏,以及南方几个州发现从中国进口的水产含残存农药超标。中国政府对此也相当配合,日昨已派出代表团与美方商讨产品的质量和规范问题。 社会关注进口产品的质量对消费者来说,是一件天大的好事,但是,如果不是就事论事,特别是被一些与此有利益关联的本地厂商的利用,对所有的中国制造产品都心存疑虑,到头来受到伤害的还是消费者,同样的产品,他们要付出更高的代价。 美国从中国进口的玩具,以及其他日用产品,一般有两个类别,一种是品牌产品,另一种是非品牌产品。以玩具为例,进入美国的,80%以上都是品牌玩具,这些玩具从设计到选料都有自己的规定。中国的厂家只是代为加工。一个设计出来了,首先交给工厂打样,样品出来了,经进口商认可,批准,才能正式生产。而且,这些大进口公司很多都不是用信用证立即付款的,一般要两到三个月才付款。如果加工厂不按要求生产,质量出了问题,很有可能收不到钱。大进口商的订单都很大,一批货收不到钱,就有可能导致加工厂商破产。所以,加工厂商对进口商的订单都会非常小心,不敢犯错。 从这次MATTEL公司召回的玩具来看,其实与中国制造没有什么必然的关系。该公司的进口的玩具都是品牌产品,家入户晓的FISH PRICE,就是这家公司的品牌。有问题的产品,一款是磁铁可能脱落,另一款是油漆含铅超标。磁铁脱落,应是设计的问题,而油漆含铅过高,既有可能是进口商指定油漆时对含铅量有所疏忽,也有可能是美国政府对油漆的含铅量又有了新的规定。加工的厂家,在没收到钱的情况下,绝不敢私自更换用于玩具的油漆,自找风险。 后一种问题,在美国经常发生,例如,欧美许多国家,用铅铝混合制造流行手饰有很长的历史了,这些东西,过去在美国本土生产,后来从意大利,台湾等地进口,带在手上,耳上,又不入肚,从来都没人认为手饰含铅有害,。近十几年,这些产品几乎全转到中国生产,去年加州突然立法规定,首饰的含铅量,卖给成人的不能超过0.6%,卖给儿童的不能超过0.2%。因而导致一批进口商的存货买不出去,过去批发给店里的,不是收不到钱,就是要付罚款。这次召回的品牌玩具,如果是类似这种情况,无论在哪国生产,都会出现同样问题。 中国品牌的牙膏进入美国得十分有限,因为美国民众,甚至南美移民,都不认得中国的牌子。这次二甘醇超标的牙膏,是在美国的廉价店(DISCOUT STORE)售的品牌牙膏COLGATE, 在中国出售时,叫高露洁。这些牙膏有中国产的,也有在其他国家产的,或者是在中国生产,销往其他国家,再转销美国的。同是高露洁牙膏,为什么在中国生产,由高露洁公司自己批发到美国的大型连锁店就没有二甘醇超标的问题,而在廉价小商店出售的,就有这个问题呢?据美国新闻周刊的说法是,这些有问题的牙膏也是按高露洁公司的要求生产的,但是这些产品原本不是销美国的,而是销中国,俄国和其他发展中国家的。原因在于,这些国家整体消费水平低于美国,卖得比美国便宜,而且这些国家对二甘醇等有害化学添加剂,还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我在中国用高露洁牙膏,挤出来汤汤水水,质量明显不如在美国买的,当时还犯疑,现在才真相大白。由于这些产品在发展中国家卖得便宜,中间商从中看到了利润,他们在不同的国家廉价收购了这些牙膏卖到美国的廉价商店,赚中间的差价。所谓牙膏质量的问题,其实,是美国公司原配方的问题,与中国制造扯不上关系。 那么,中国产品到底有没有问题呢?如果非品牌产品发现了问题,那才是真正中国产品的问题。在美国的中小进口商,到中国进货,一般很少自己设计,或指定原材料,而是从工厂提供的样品中挑选符合自己的款式,质量和价钱的产品。这些非主流的进口商品,在美国的总进口额中只有20%-30%。但现在,也许是还没引起注意,反而没有发现大的问题。但是,决不是没问题,中国政府和美国的进口商有必要关注这部分商品的生产和出口,防患于未然,不要等到发现问题后来扯皮打架。到头来,损失最大的还是生产商。出口的商品出了问题,不是被退货,就是拿不到货款。 水产残存农药的问题原因很复杂,可能是水产养殖业者的问题,也可能是环境污染引起的,而且不是每批货都有问题。事实上,从其它国家进口的水产也出过这样的问题。我们在美国市场上买的当地养殖的游水鱼,同样吃出过汽油,福尔马林等味道,不得不倒掉。这类问题要解决,除了中国政府要加强对水产养殖业者的教育和管理,以及对出口水产的检测之外,各国都要注意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并用心去治理已被污染的环境才是根本之道。(完)

㈢ 如何看待目前我国出口产品的质量问题

应该保证产品的质量,提高我国出口产品质量在国际社会的口碑。

1、商品的国内货源情况

如生产地、主销地、主要消费地;商品的特点、品质、规格、包装、价格、产量、库存情况。

2、国外市场情况

如市场容量、生产、消费、贸易的基本情况,主要进出口国家的交易情况,今后可能发展变化的趋势,对商品品质、规格、包装、性能、价格等各方面的要求,国外市场经营该商品的基本做法和销售渠道。

3、确定出口地区和客户

在第一步行情研究、信息分析的基础上,选择最有利的出口地区和合作伙伴。

贸易双方就报价达成意向后,买方企业正式订货并就一些相关事项与卖方企业进行协商,双方协商认可后,需要签订《购货合同》。在签订《购货合同》过程中,主要对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格、包装、产地、装运期、付一级boss是集团的boss,二级是各省的款条件、结算方式。

仲裁等内容进行商谈,并将商谈后达成的协议写入《购货合同》。这标志着出口业务的正式开始。通常情况下,签订购货合同一式两份由双方盖本公司公章生效,双方各保存一份。

㈣ 应如何看待目前我国出口产品的质量问题

商业是靠利润运作的质量只是条件就看卖家的观念和技术水平了卖家要是觉得质量差的时候更赚钱 或者提高技术的资金成本和时间成本太大当然就出口很多质量不好的产品楼质量问题不只是中国有嘛不过管得不严也有一点的

㈤ 目前我国出口工艺品,服装,轻工业品等时常用来表示品质的方法是什么

表示商品品质的方法
1.以实物表示商品的品质
以作为交易对象的商品的实际品质或以代表商品品质的样品来表示商品的品质,包括:
(1)看货成交
又称凭现货买卖,即根据现有商品的实际品质买卖。具体做法:在货物存放地卖方向买方展示货物,买方或其代理人逐一检视,对满意的货物即与卖方达成交易。这种做法,多见于寄售、拍卖、展卖等贸易业务中。
(2)凭样品买卖
指交易双方规定以样品表示商品的品质并以之作为卖方交货品质的依据。在国际贸易实务中,有些商品难以用文字来说明其品质,代之以实物样品来表示。
根据样品提供者的不同,凭样品买卖可分为:
①凭卖方样品买卖
②凭买方样品买卖
③凭对等样品买卖

2.用文字说明表示商品的品质
即以文字、图表、相片等方式来说明商品的品质,包括:
(1)凭规格买卖。
指用反映商品品质的指标,如成分、含量、性能等来确定商品品质的交易。如:“统一”鲜橙多鲜橙汁饮料,鲜橙原汁含量10%。
(2)凭等级买卖。
指同类商品因规格不同,而用文字、数码或符号进行分类,以此来确定商品品质的交易。如2002中国绿茶,特珍一级。
(3)凭标准买卖。
指以政府机关或工商团体统一制定的标准来确定商品品质的交易。如美国的UL 是其电器电子产品的国家检验标准。
在买卖农副产品时,还有两种常见的标准:FAQ“良好平均品质”(Fair average quality)和GMQ“良好可销品质”(Good merchantable quality)。
(4)凭说明书和图样买卖。
对于某些工业制成品,如电器、仪表等,很难用几个简单的指标来反映其品质,而需要凭说明书、照片或图样来具体地描述其内部构造及性能,按此方式交易,称为凭说明书和图样买卖。
(5)凭商标或牌号买卖。
指对某些质量稳定且在市场上有着良好声誉的商品,买卖双方在磋商和签订合同时,直接采用这些商品的商标或牌号来作为商品的品质表示,按此方式交易,称为凭商标或牌号买卖。如“张小泉”剪刀、“海尔”家用 电器、“Software”软件等。
(6)凭产地名称买卖。
有些商品,尤其是农副土特产品,其品质因产地而异,交易中仅凭产地就可说明商品的品质好坏,即凭产地名称买卖。如四川涪陵榨菜、浙江金华火腿、山东龙口粉丝等。

㈥ 进出口商品计算重量的方法有哪些

出口货物流程主要包括:报价、订货、付款方式、备货、包装、通关手续、装船、运输保险、提单、结汇。

㈦ 进出口货物品质检验怎么做

进出口货物品质检验亦称质量检验,是指运用各种检验手段,包括感官检验、化学检验、仪器分析、物理测试、微生物学检验等,对进出口商品的品质、规格、等级等进行检验,确定其是否符合进出口贸易合同(包括成交样品)、标准等规定。品质检验的范围很广,大体上包括外观质量检验与内在质量检验两个方面:外观质量检验主要是对商品的外形、 结构、花样、色泽、气味、触感、疵点、表面加工质量、表面缺陷等的检验;内在质量检验一般指有效成分的种类含量、有害物质的限量、商品的化学成分、物理性能、机械性能、工艺质量、使用效果等的检验。同一种商品根据不同的外形、尺寸、大小、造型、式样、定量、密度、包装类型等而有各种不同的规格。 1.商检:简单说来就是商品检验。一般用于进出口贸易。当然有时候内贸异地交易也有可能用到,不过少一点。由商检机构出单证明你的货物经检验符合怎样的品质和数量。买家凭借你出具的商检单可以了解到货物的品质是否与其需求的一致。有时会列为议付单据之一。 2.实行商检的机构: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是我国国内最权威、最大的检验机构。一般中国产品出口都由此处进行商品检验。国际上最公立的商检机构是瑞士的SGS,在中国主要城市也设有办事处。 3.费用:根据申报商检的货物价值来收取费用。一般在货值的千分之二左右。定价依据是用于出口报关的发票上显示的货值。 4.需要商检的货物:可以分为几类: 1)客户需要商检的。客户为保证自己受到的货和合同订立的一致,会要求你办理商检并出具商检单。 2)中国需要法检货物。出口货物有些国家规定必须在出口前作商检。 3)进口国需要法检的货物。进口国可能对某些中国出口的货物规定必须检验。检验可能可以在中国进行,也可能要在进口地进行。 法检即法定检验。就是指报关单上面的监管条件是A(进口)或B(出口)的货物,在报关的时候必须向海关提供商检局的通关单。 如果没有A或B,就不算是法定检验货物。报关时候不需要提供通关单。 商检,正确意思是商品检验的简写,是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工作内容的一部分。但平时业内人士对所有进出口货物检验检疫都会称呼其为商检,其实此处商检的含义应为:动植检疫,商品检验,卫生检疫即三检。 任何进出口境货物都必须做商检。但是并不一定是法检。 这点很重要,也是很多人混淆商检,法检的概念的原因。 只有满足以下条件的货物才需要做法检(法定检验) 1。目录内规定要求做法检的货物 2。美,日,韩及欧盟的货物 3。特定减免税证明的货物 4。其他需要法检的货物 注:仅列出常用到的几种。 商检的流程: 进口商检施行"先放行通关,后检验检疫"原则。 首先判定是否是法检(法定检验)的货物。(即看报关单是否有A) 若不是,报关的时候不需要出入境通关单。就是说该货不是法检(法定检验)货物。 倘若是,那么需要先提供资料到商检局去做商检,商检人员对所提供的书面材料进行审核,根据书面资料对货物描述,来判定是否需要对货物进行场地查验。场地查验的项目通常为动植检疫,商品检验,卫生检疫等,就是所谓的三检(也有人叫动卫检)。并出具入境通关单,凭此通关单向海关报关。 如果商检人员对货物开出"场地商检"的话,那么在海关放行之后,还需要将货物托运到商检局指定的场地做场地商检,即三检(动卫检)。之后货物才被允许运到目的地。

㈧ 国际贸易中出口总成本计算公式是什么

出口总成本(退税后)= 商品本身的成本 + 国内总费用 - 出口退税收入

上式中的各项说明如下:

1、商品本身的成本

货物本身的成本包括生产成本、加工成本和采购成本三种类型。

国内总费用

国内总费用是指货物出口时所发生的除货物购进价(或生产成本)和国外费用(国际货物运费及其保险费等)之外的所有费用。

国内总费用通常包括:

1)货物附加费用

如包装费用(未包括在货价中的);预计损耗(耗损、短损、漏损、破损、变质等);加工整体费用等。

2)国内储运费用

国内运输费用(卡车运输费、内河运输费、路桥费、过境费及装卸费、港区杂费);保管费等。

3)办证费

出口商办证出口许可、配额、产地证明及其他证明和手续所支付的费用,如商检费、公证费、领事签证费、产地证费、许可证费、报关单费、核销费用等。

4)税金

国家对出口商品征收、代收的有关税费,通常有出口关税、增值税等。

5)利息和银行费用

包括垫款利息、远期收款利息和银行费用等。

6)业务费用

出口商在经营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通讯费、交通费、交际费、广告费等。

2、出口退税收入 = [ 出口商品购进价(含增值税) /(1 + 增值税率)] * 退税率

(8)中国出口产品质量怎么测算扩展阅读:

出口换汇成本=出口商品总成本(人民币)/FOB出口外汇净收入(美元)

说明:

1.出口商品总成本(退税后)=出口商品购进价格(含增值税)+定额费用-出口退税收入

2.定额费用:出口商品购进价格×费用定额率(5%-10%不等,由各外贸公司按不同的出口商品实际经验情况自行核定。

定额费用一般包括银行利息、工资支出、邮电通讯费用、交通费用、仓储费用、码头费用以及其他的管理费用)

3.退税收入=出口商品购进价(含增值税)÷(1+增值税率)×退税率

出口盈亏额=(FOB出口外汇净收入×银行外汇买入价)-出口商品总成本(退税后)

㈨ 中国产品质量合格率怎么界定

合格数÷ 验交数*100%=合格率

求合格率不需要知道没有合格的产品,只需要知道产品总数和合格总数即可。

例:某 工厂验交产品100件,有48件合格品,则合格率为:
48÷100×100%=48%,
合格率一般用百分数表示,也可以用分数表示。

(9)中国出口产品质量怎么测算扩展阅读:

产品合格的标准:

1.国家标准

国家标准是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由国家标准总局审批和公布, 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的标准。国家标准的代号为“GB”(强制性标准)或“GB/T”后由两组数字组成,第一组数字表示标准的顺序编号,第二组数字表示标准批准或重新修订的年代。

2.企业标准

企业标准由企业制订发布,在该企业范围内统一使用的标准。其代号由“Q”加斜线再加上企业代号组成。 我国产品质量认证标志有质量合格标志和进出口商品检验标志。

质量合格标志由方圆标志、长城标志和PRC标志。方圆标志又可分为合格认证标志和安全认证标志。 进出口商品检验标志分为“安全标志”、“卫生标志”和“质量标志”。

㈩ 出口贸易的一般流程

一般流程交易
准备 报价
内容 磋商
签约 组织
货源 合同
履行 付款
方式 备货
包装 通关
运输 结汇
方式 核算
效益 这一阶段内要完成的主要工作是:行情调研和制订方案。
(一)行情调研
行情调研为了获得与贸易有关的各种信息。通过对信息的分析,得出国际市场行情特点,判定贸易的可行性并进而据以制定贸易计划。
行情调研范围和内容包括:经济调研;市场调研;客户调研。
1、经济调研
经济调研的目的在于了解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总体经济状况、生产力发展水平、产业结构特点、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货币制度、经济法律和条约、消费水平和基本特点等。总之,是对经济大环境有一个总体的了解,预估可能的风险和效益情况。对外贸易总是要尽量与总体环境好的国家和地区间开展。
2、市场调研
市场调研主要是针对某一具体选定的商品,调查其市场供需状况、国内生产能力、生产的技术水平和成本、产品性能、特点、消费阶层和高潮消费期、产品在生命周期中所处的阶段、该产品市场的竞争和垄断程度等内容。目的在于确定该商品贸易是否具有可行性、获益性。
3、客户调研
客户调研在于了解欲与之建立贸易关系的国外厂商的基本情况。包括它的历史、资金规模、经营范围、组织情况、信誉等级等其自身总体状况,还包括它与世界各地其他客户和与中国客户开展对外经济贸易关系的历史和现状。只有对国外厂商有了一定的了解,才可以与之建立外贸联系。中国对外贸易实际工作中,常有因对对方情况不清,匆忙与之进行外贸交易活动而造成重大损失的事件发生。因此在交易磋商之前,一定要对国外客户的资金和信誉状况有十足的把握,不可急于求成。
调研信息的主要来源有:(1)一般性资料,如一国官方公布的国民经济总括性数据和资料,内容包括国民生产总值、国际收支状况、对外贸易总量、通货膨胀率和失业率等。(2)国内外综合刊物。(3)委托国外咨询公司进行行情调查。(4)通过中国外贸公司驻外分支公司和商务参赞处,在国外进行资料收集。(5)利用交易会、各种洽谈会和客户来华做生意的机会了解有关信息。(6)派遣专门的出口代表团、推销小组等进行直接的国际市场调研,获得第一手资料。
(二)制定方案
制定方案,是指有关进出口公司根据国家的政策、法令,对其所经营的出口商品作出一种业务计划安排。它是交易有计划、有目的地顺利进行的前提。出口商品经营方案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商品的国内货源情况
如生产地、主销地、主要消费地;商品的特点、品质、规格、包装、价格、产量、库存情况。
2、国外市场情况
如市场容量、生产、消费、贸易的基本情况,主要进出口国家的交易情况,今后可能发展变化的趋势,对商品品质、规格、包装、性能、价格等各方面的要求,国外市场经营该商品的基本做法和销售渠道。
3、确定出口地区和客户
在第一步行情研究、信息分析的基础上,选择最有利的出口地区和合作伙伴。
4、经营历史情况
如中国出口商品到2011年为止,在国际市场上所占地位、主要销售地区及销售情况、主要竞争对手、经营该种商品的主要经验和教训等。
5、经营计划安排和措施落实
如销售数量和金额,增长速度,采用的贸易方式,支付手段、结算办法,销售渠道,运输方式等。 在国际贸易中一般是由产品的询价、报价作为贸易的开始。其中,对于出口产品的报价主要包括:产品的质量等级、产品的规格型号、产品是否有特殊包装要求、所购产品量的多少、交货期的要求、产品的运输方式、产品的材质等内容。
比较常用的报价有: FOB船上交货、CNF成本加运费、CIF成本、保险费加运费等形式。 (一)广告宣传
广告宣传的方式有:在报刊杂志上刊登商业广告;通过广播、电视等传播信息;举办专门的展销会;采用赠送样品的方式使消费者直接迅速了解其产品;派专门的推销小组到国内进行直接的宣传活动。广告宣传要依据不同商品特点和不同市场习惯,采用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
广告宣传既要做到新颖,有针对性,有吸引性,能够刺激起潜在消费者的购买冲动,又要特别注意广告的真实性。不能通过虚假广告欺骗消费者,那只能说是一种短视行为,得不偿失。同时,进行广告宣传还要注意节约,应巧妙选择宣传方式,认真设计广告内容,以最少的投入获得最广泛的宣传效果。
做好出口商品的对外广告宣传,是使商品顺利进入市场、扩大销售的重要手段。
(二)交易磋商
交易磋商的主要过程是:建立业务关系;询盘;发盘;还盘和接受。
1、.建立业务关系
2、询盘又称询价,是指交易的一方为购买或出售某种商品,向对方口头或书面发出的探询交易条件的过程。其内容可繁可简,可只询问价格,也可询问其他有关的交易条件。
询盘对买卖双方均无约束力,接受询盘的一方可给予答复,亦可不做回答。但作为交易磋商的起点,商业习惯上,收到询盘的一方应迅速作出答复。
(1)买方询盘
是买方主动发出的向国外厂商询购所需货物的函电。在实际业务中,询盘一般多由买方向卖方发出。买方询盘如:
买方询盘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是:
①对多数大路货商品,应同时向不同地区、国家和厂商分别询盘,以了解国际市场行情,争取最佳贸易条件
②对规格复杂或项目繁多的商品,不仅要询问价格,而且要求对方告之详细规格、数量等,以免往返磋商、浪费时间。
③询盘对发出人虽无法律约束力,但要尽量避免询盘而无购买诚意的做法,否则容易丧失信誉。
④对垄断性较强的商品,应提出较多品种,要求对方一一报价,以防对方趁机抬价。
(2)卖方询盘
是卖方向买方发出的征询其购买意见的函电。
卖方对国外客户发出询盘大多是在市场处于动荡变化及供求关系反常的情况下,探听市场虚实、选择成交时机,主动寻找有利的交易条件。
3、发盘
发盘又称发价,是指交易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一定交易条件,并表示愿意按照提出的交易条件达成买卖该项货物的交易并签订合同的一种口头或书面的表示。
发盘人可以是买方,也可以是卖方。发盘有实盘和虚盘之分,前者有约束力,后者无约束力,有关的详细内容将在第四章第一节中再做介绍。
4、还盘
还盘又称还价,是受盘人不同意或不完全同意发盘中的内容或条件而提出自己的修改意见或条件的表示。还盘中的任何一点改动,都意味着对原发盘的拒绝。
还盘只能由受盘人在原发盘的有效期内做出,其他任何人无还盘权力。发盘人对于受盘人的还盘,要仔细分析,弄清实质性变动和对方的真实意图,并做出相应答复。
若原发盘人对还盘内容和条件又作出新的修改,则成为再还盘,有时又构成新的发盘。一笔交易的成立,往往要经过多次还盘和再还盘的过程。
5、接受
接受是指受盘人在发盘有效期内无条件全部同意发盘的全部内容,并愿意签订合同的一种口头或书面的表示。
接受可由买方表示,也可由卖方做出,但必须是合法的受盘人,而且接受表示须在发盘有效期内送达发盘人。接受的表示必须明确。
(三)订货(签约)
订立合同是对以往磋差过程中双方达成的协议、共同接受的交易条件的最终书面确认。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一经订立,以后的贸易活动都应与合同条款一致。
实盘虽然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但仍应通过合同的方式加以确认。中国涉外经济合同法中规定:当事人就合同条款以书面形式达成协议并签字,即为合同成立。通过信件、电报、电传达成协议,一方当事人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方为合同成立。
贸易双方就报价达成意向后,买方企业正式订货并就一些相关事项与卖方企业进行协商,双方协商认可后,需要签订《购货合同》。在签订《购货合同》过程中,主要对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格、包装、产地、装运期、付款条件、结算方式、索赔、仲裁等内容进行商谈,并将商谈后达成的协议写入《购货合同》。这标志着出口业务的正式开始。通常情况下,签订购货合同一式两份由双方盖本公司公章生效,双方各保存一份。 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依合同中规定的交易商品和交易条件,组织生产或收购调拨调运、仓储保管。
(一)生产或收购
对于自营出口商,订立合同后,应立即组织好生产。要求产品的品质、性能、包装、规格、外型等都与合同条款保持一致。要保证原辅料、中间产品的及时供应,确保按时交货。
对于代营出口业务,出口商订立合同后,应做好国内的收购、调拨。收购途径有商业供货和外贸直接供货两种。
(二)调运
是将组织好的出口货物运往选定的出口地。如港口、车站、机场。调运过程中要合理安排流向,选择从产地到出口地的最便利、最省时的运输路径。
(三)仓储保管
货物运到出口地不能马上出运时,应妥善保管。仓储时间要尽量缩短,因为仓储货物的价值不能马上实现,是一种资金的占用,同时还要支付仓储费,这是一种双重的损失。为此,应及时与外运公司取得联系,使货物尽快装运出口。 (一)履行合同
履约的主要内容可用货、证、船、款概括。
1、货
指按合同要求备齐货物待运,这在组织货源阶段已基本完成。
2、证
国际贸易结算的主要方式是:托收、电汇和信用证。以信用证最为普遍,到2011年,前两者方式已很少再使用。这里所说的证,即指信用证。与信用证有关的活动包括:
(1)催证:指卖方督促买方尽快将信用证开出,通过开证行、议讨行送抵卖方。对外贸易中不履约事件经常发生,只有拿到了信用证,交易才有了基本成功的可能性,卖方才有可能收到货款。
(2)审证:信用证的有关内容必须与合同条款完全一致,即所谓证同一致。因为银行在议付时,只按信用证内容付款,而不管合同条款如何。卖方应确保证同一致,防止买方通过信用证改变合同中规定的交易条件而蒙受损失。
(3)改证:当发现信用证与合同不符时,卖方应及时要求买方按合同规定修改信用证。
(4)展证:展证要求是由买方在修改信用证时提出的。以避免出现延期违约行为。
3、船
国际贸易运输方式有海运、陆运、空运等。以海运为主。船指的是货物的运输、报关过程。
首先是租船和定舱,然后是出运,最后是到达目的地并报关。
国际贸易运输路途远,时间长,风险大,因而必须投保。
4、款
指制单结汇过程。国际贸易凭单结汇,主要单据有:以发票为中心的货物单据,以提单为中心的运输单据和以保险单为中心的保险单据。各套单据之间的内容应相符,即单单一致,且都要与信用证内容相同,即单证一致。银行在结汇时,只要审查为单单一致,单证一致即付款,而不管货物实际情况如何(这是信用证结算的主要特点之一)。
(二)处理争议
争议的解决办法一般有三种:
1、友好协商
2、仲裁
仲裁结果是任何人再无权改动,必须执行的。合同中一般都有关于仲裁地点、方式等内容的条款。
3、司法诉讼
司法诉讼主要用于办理无仲裁的案件。因为外贸争议诉讼时间过长(一般均在两年以上),且诉讼期间该产品不得进入该国市场,所以一般的外贸争议都不通过此种方式解决,而普遍采用仲裁法。 比较常用的国际付款方式有三种,即信用证付款方式、TT付款方式和直接付款方式。
1、信用证付款方式
信用证分为光票信用证和跟单信用证两类。跟单信用证是指附有指定单据的信用证,不附任何单据的信用证称光票信用证。简单地说,信用证是保证出口商收回货款的保证文件。请注意,出口货物的装运期限应在信用证的有效期限内进行,信用证交单期限必须不迟于信用证的有效日期内提交。
国际贸易中以信用证为付款方式的居多,信用证的开证日期应当明确、清楚、完整。中国的几家国有商业银行,如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等,都能够对外开立信用证(这几家主要银行的开证手续费都是开证金额的1.5‰)。
2、TT付款方式
TT付款方式是以外汇现金方式结算,由您的客户将款项汇至贵公司指定的外汇银行账号内,可以要求货到后一定期限内汇款。
3、直接付款方式
是指买卖双方直接交货付款。 备货:
备货在整个贸易流程中,起到举足轻重的重要地位,须按照合同逐一落实。备货的主要核对内容如下:
1、货物品质、规格,应按合同的要求核实。
2、货物数量:保证满足合同或信用证对数量的要求。
3、备货时间:应根据信用证规定,结合船期安排,以利于船货衔接。
包装:
您可以根据货物的不同,来选择包装形式(如:纸箱、木箱、编织袋等)。不同的包装形式其包装要求也有所不同。
1、一般出口包装标准:根据贸易出口通用的标准进行包装。
2、特殊出口包装标准:根据客户的特殊要求进行出口货物包装。
3、货物的包装和唛头(运输标志):应进行认真检查核实,使之符合信用证的规定。 通关手续:
通关手续极为烦琐又极其重要,如不能顺利通关则无法完成交易。
1、属法定检验的出口商品须办出口商品检验证书。
2005年时,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主要有四个环节:
(1)接受报验:报验是指对外贸易关系人向商检机构报请检验。
(2)抽样:商检机构接受报验之后,及时派员赴货物堆存地点进行现场检验、鉴定。
(3)检验:商检机构接受报验之后,认真研究申报的检验项目,确定检验内容。并仔细审核合同(信用证)对品质、规格、包装的规定,弄清检验的依据,确定检验标准、方法。(检验方法有抽样检验,仪器分析检验;物理检验;感官检验;微生物检验等)
(4)签发证书:在出口方面,凡列入〖种类表〗内的出口商品,经商检机构检验合格后,签发放行单(或在出口货物报关单上加盖放行章,以代替放行单)。
2、须由专业持有报关证人员,持箱单、发票、报关委托书、出口结汇核销单、出口货物合同副本、出口商品检验证书等文本去海关办理通关手续。
(1)箱单是由出口商提供的出口产品装箱明细。
(2)发票是由出口商提供的出口产品证明。
(3)报关委托书是没有报关能力的单位或个人委托报关代理行来报关的证明书。
(4)出口核销单由出口单位到外汇局申领,指有出口能力的单位取得出口退税的一种单据。
(5)商检证书是经过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或其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而得到的,是各种进出口商品检验证书、鉴定证书和其他证明书的统称。是对外贸易有关各方履行契约义务、处理索赔争、议和仲裁、诉讼举证,具有法律依据的有效证件,同时也是海关验放、征收关税和优惠减免关税的必要证明。
装船:
在货物装船过程中,您可以根据货物的多少来决定装船方式,并根据《购货合同》所定的险种来进行投保。可选择:
1、整装集装箱
集装箱(又称货柜)的种类:
(1)按规格尺寸分:到2009年,国际上通常使用的干货柜(DRY CONTAINER)有:
外尺寸为20英尺X8英尺X8英尺6吋,简称20尺货柜;40英尺X8英尺X8英尺6吋,简称40尺货柜; 及2009年较多使用的40英尺X8英尺X9英尺6吋,简称40尺高柜。
20尺柜:内容积为5.69米X2.13米X2.18米,配货毛重一般为17.5吨,体积为24-26立方米
40尺柜:内容积为11.8米X2.13米X2.18米,配货毛重一般为22吨,体积为54立方米
40尺高柜:内容积为11.8米X2.13米X2.72米,配货毛重一般为22吨,体积为68立方米
45尺高柜:内容积为:13.58米X2.34米X2.71米,配货毛重一般为29吨,体积为86立方米
20尺开顶柜:内容积为5.89米X2.32米X2.31米,配货毛重20吨,体积31.5立方米
40尺开顶柜:内容积为12.01米X2.33米X2.15米,配货毛重30.4吨,体积65立方米
20尺平底货柜:内容积5.85米X2.23米X2.15米,配货毛重23吨,体积28立方米
40尺平底货柜:内容积12.05米X2.12米X1.96米,配货毛重36吨,体积50立方米
(2)按制箱材料分:有铝合金集装箱,钢板集装箱,纤维板集装箱,玻璃钢集装箱。
(3)按用途分:有干集装箱、冷冻集装箱(REEFER CONTAINER)、挂衣集装箱(DRESS HANGER CONTAINER)、开顶集装箱(OPEN TOP CONTAINER)、框架集装箱(FLAT RACK CONTAINER)、罐式集装箱(TANK CONTAINER)。
2、拼装集装箱
拼装集装箱,一般按出口货物的体积货重量计算运费。
运输保险:
通常双方在签定《购货合同》中已事先约定运输保险的相关事项。常见的保险有海洋货物运输保险、陆空邮货运输保险等。其中,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所承保的险别,分为基本险别和附加险别两类:
(1)基本险别有平安险(Free from Particular Average-F.P.A)、水渍险(With Average or With Particular Average-W.A or W.P.A)和一切险(All Risk-A.R.)三种。平安险的责任范围包括:由于海上自然灾害引起的货物全损;货物在装卸和转船过程中的整体灭失;由于共同海损引起的牺牲、分担和救助费用;由于运输船只触礁、搁浅、沉没、碰撞、水灾、爆炸引起的货物全损和部分损失。水渍险是海洋运输保险的基本险之一。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保险条款,其责任范围除了承担平安险所列各项风险外,还承担恶劣气候、雷电、海啸、洪水等自然灾害的风险。一切险的承报保责任范围相当于水渍险和一般附加险的总和。
(2)附加险别。附加险别有一般附加险和特别附加险两种类型。一般附加险有偷窃提货不着险、淡水雨淋险、抽窃短量险、渗漏险、破损破碎险、钩损险、混杂沾污险、包装破裂险、霉变险、受潮受热险、串味险等。特别附加险有战争险、罢工险等。
提单:
提单是出口商办理完出口通关手续、海关放行后,由外运公司签出、供进口商提货、结汇所用单据。
所签提单根据信用证所提要求份数签发,一般是三份。出口商留二份,办理退税等业务,一份寄给进口商用来办理提货等手续。
进行海运货物时,进口商必须持正本提单、箱单、发票来提取货物。(须由出口商将正本提单、箱单、发票寄给进口商。)
若是空运货物,则可直接用提单、箱单、发票的传真件来提取货物。 出口货物装出之后,进出口公司即应按照信用证的规定,正确缮制(箱单、发票、提单、出口产地证明、出口结汇)等单据。在信用证规定的交单有效期内,递交银行办理议付结汇手续。
除采用信用证结汇外,其它付款的汇款方式一般有电汇(TELEGRAPHIC TRANSFER(T/T))、票汇(DEMAND DRAFT(D/D))、信汇(MAIL TRANSFER(M/T))等方式,由于电子化的高速发展,到2009年,汇款主要使用电汇方式。(在中国,企业出口享有出口退税优惠政策) 此阶段往往被外贸企业所忽视,而它恰恰是求得外贸持续稳定发展的重要因素。
核算效益是指衡量投入与产出之间的比例。投入是出口商品的成本和与贸易有关的直接费用之和;产出指出口外汇收入。核算效益的主要指标有投入产出之比;出口商品盈亏;换汇成本、创汇率等。出口贸易不仅要追求出口数量,金额的绝对量的增加,而且要努力提高经济效益,这样的出口发展才有积极意义。亏损型的出口贸易对经济发展并无裨益。
总结得失应包括对整个贸易过程各个阶段的经验总结,以便在以后的贸易中更熟练,更有把握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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