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新产品开发有哪些策略
1.独立式开发:这是由本机构独立进行金融新产品开发的全部过程。这种方法主要适用于经济实力与研发实力较雄厚的大型金融机构,中小型金融机构可以通过这种方法进行复杂程度不高的或仿制型、改进型产品的开发。
2.协作式开发:这是由金融机构、高等院校或科研机构协作进行新产品的开发。这种方式被大、中、小型金融机构广泛采用。金融产品涉及各个方面,通过多头协作,可以取长补短,发展群体优势,通常情况下会收到比独立开发更好的效果。如上海春秋旅行社与中国工商银行合作推出免息旅游贷款,中国交通银行天津分行与天津肿瘤医院等多家医院建立业务合作关系,联合推出“康复之光”医疗贷款等,这些都是协作式开发的成功实例。
3.技术引进式开发:这是通过引进国外技术、购买专利来开发新产品。发达国家金融市场经过百余年的发展,金融工具种类繁多,而且大多数经过了市场的检验。通过技术引进方式开发新产品,对我国金融机构迅速达到世界先进水平、进入国际市场将起到重要作用。
4.进攻式开发策略:进攻式开发策略又称为抢占市场策略或先发制人策略。金融机构抢先开发新产品,投放市场,使某种产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领先地位。这样的上市产品才是正宗的产品,具有强烈的占据市场“第一”的意识。具有较强的科技开发能力和雄厚的财力保障的金融机构开发出的新产品不易在短期内被竞争者模仿。
5.防御式开发策略:防御式开发策略又称为模仿式开发策略。它不是被动性防御,而是主动性防御,即金融机构并不投资研制新产品,而是当市场出现成功的新产品后,立即进行仿制并适当改进,消除上市产品的最初缺陷而后来居上。具有高水平的技术情报专家,能迅速掌握其他机构研究动态、动向和成果,具有高效率研制新产品的能力,能不失时机地快速解决消费者关心的问题的金融机构可采用这种开发策略。
6.系列化开发策略:系列化开发策略又称为系列延伸策略。金融机构围绕产品进行全方位的延伸,开发出一系列类似的,但又各不相同的产品,形成不同类型、不同规格、不同档次的产品系列。金融机构针对消费者在使用某一产品时所产生的新的需求,推出特定的系列配套新产品,可以加大产品组合的深度,为新产品开发提供广阔的天地。具有设计、开发系列产品资源,具有加大产品深度组合能力的金融机构可采用这种开发策略。
7.差异化开发策略:差异化开发策略又称为产品创新策略。市场竞争的结果使市场上产品同质化现象非常严重,金融机构要想使产品在市场上受到消费者的青睐,就必须创造出与众不同的、有自己特色的产品,满足不同消费者的个性需求。这就要求金融机构必须进行市场调查,分析市场,追踪市场变化情况,调查市场上需要哪些产品,哪些产品使用现有的技术能够生产,哪些产品使用现有的技术不能生产。对这些技术,金融机构要结合自己拥有的资源条件进行自主开发创新,创新就意味着差异化。具有市场调查细分能力、具有创新产品技术和资源实力的金融机构可采用这种开发策略。
8.超前式开发策略:超前式开发策略又称为潮流式开发策略。众所周知,一般商品的生命周期可以分为导入期、成长期、成熟期和衰退期四个阶段。而消费流行周期和一般商品的生命周期极为相似并有密切的联系,包括风格型产品生命周期、时尚型产品生命周期、热潮型产品生命周期等特殊类型。在消费者日益追求享受、张扬个性的消费经济时代,了解消费流行的周期性特点有利于金融机构超前开发流行新产品,取得超额利润。具有预测消费潮流与趋向能力、具有及时捕捉消费流行心理并能开发出流行产品能力的金融机构可采用这种开发策略。
‘贰’ 对一个不懂销售和业务的人,如何和银行合作用我们的产品,很急!!!
1、先认清自己产品的种类,归银行哪个部门管辖:打印机等归行政;摄像机等归科技部------
2、搞清自己产品是否有集中采购的中标单位或者稳定合作单位。如有,建议与其合作;如果没有,那就有合作的空间。
3、搞清自己面对的银行客户的资金管理性质:有些国有银行实行收支两条线,基层没有采购的权限,一些集中到市一级,大的项目集中到省一级。信用社等单位的资金管理的宽泛一些,一些基层有自主权。
4、先期不要以做生意的态度来接触人,先以朋友的态度认识再说。有了朋友就可以了解内部操作流程进行下一步运作。
5、了解自己的产品性能与质量,先让自己有信心,呵呵。没信心就停吧。质量不行,就是做成了1、2笔买卖也会功败垂成。银行不差钱,负责采购的人员也不差钱,但是大家都怕担责任。
你们是做什么产品的?我们有种国家专利产品:银行柜员操作信息视频叠加系统。业内独有,属非强制集中采购产品。各级行均可以操作。有兴趣可登录参考资料的网址了解。
‘叁’ 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和银行如何合作
一、对商业银行的影响
1.获得融资融券业务存管资格的银行银证业务市场占有率将进一步扩大,形成强者恒强的局面。
2.增加银行的资金存管和清算业务量。
3.资金融通及转融通业务将为银行提供新的业务机会和利润增长点。
4.券商自有资金存款规模可能下降。
5.与资本市场挂钩的投资品种收益会进一步提高。
6.同业拆借市场格局出现变动。
二、银证合作面临新机会
融资融券业务的推出是打通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资金通道的重大突破,特别是将传统的银行信贷职能赋予了证券公司,是监管模式上的重大创新,由此会带来诸多的银证合作机会。
1.信用资金存管合作。
2.优质客户合作。
3.资金融通合作。
4.客户授信与征信合作。
为应对融资融券业务的推出,证券公司、商业银行一直在积极备战,在人力、系统、制度等方面进行了充分的准备,随着业务的试点与扩大,新一轮优质客户资源的争夺、银证竞争格局面临再一次洗牌的机遇。
‘肆’ 与银行可以合作的简单项目有哪些
很多,有押运、清点、商户、贷款、不良资产清收、裕农通服务点、保险,不一而足。银行的业务上千种,要看你喜欢哪种了。 需要竞标,广告、宣传品、印刷、银行机具(点钞机、捆钞机、保险柜之类)、IT设备、办公耗材、装修工程这些东西很多都是省分行或者支行通过竞标的方式来跟那些公司合作。
拓展资料:如果是经营这条线的,最有利的条件就是,了解资金供求双方和市场。从这个思路出发生意合作,自然打开大门。做民间借贷。从银行贷款,现在最多也不到一分,然后放出去,利息三到四分。业务范围可以只做过桥,现在经济不景气,贷款户都需要过桥资金才能偿还贷款。做的时候让银行行长签担保。
很多人都认为银行需要利润,不停的向银行推荐信贷客户,让客户获得高额利差,但发现银行并不买账。还有人认为银行需要业绩,经常性的向银行兜售“时点存款”(在季度末或者年末向银行存入大额资金,通过帮银行完成任务而获得报酬。)其实这些都不是银行最需要的。
存款是立行之本,没有存款也敢办银行的只有互联网银行或民营银行,纯靠资本金运作。无论和银行讨论什么项目,都不妨把这一点考虑进去,你会发现谈判变得很容易。谈贷款项目,可以谈保证金;谈支付业务,可以谈结算存款;谈保险业务,可以谈对公账户开立问题。 这种存款决不能是前面说的时点存款,这种存款不长久,而且是饮鸩止渴,解决不了根本问题。
利润可以不要,业务可以不做,风险一定不能有,这就是银行人的思维。可以这么说,就是一笔贷款不放,光靠吃老本,光靠同业拆借,银行也有的赚。在挑选跟银行合作的项目时,无论如何要把风险放在第一位,帮银行把所有涉及风险的问题都解决掉,不仅谈判会成功,项目后期也会少很多麻烦。
‘伍’ 保险公司与商业银行合作渠道分析
保险公司与商业银行之间的合作目前还存在范围狭窄、产品类同、监管不规范等问题,因此在银保合作的互补效应和协同效应下,今后二者之间还应该加强银保战略联盟,扩大产品创新,完善行业监管,来促进银保合作向金融控股公司模式发展。
关键字: 保险公司;商业银行;银保合作
一、合作历史
说到保险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不得不提到一个“银行保险”,银行保险指的是银行、邮政、基金组织以及其他金融机构与保险公司的合作,通过共同的销售渠道向它们的客户提供其产品和服务。虽然银行保险合作最近一段时间内被广大关注,但其已经拥有了非常悠久的历史,具体可以追溯到上上个世纪,而真正出现银行保险业务是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的。在欧洲金融、税收、立法产生巨大变化的背景下,西方国家金融领域出现一个新单词bancassurance,即银行保险,这项业务从此诞生。
通过银行的网点销售保险产品的模式始于法国,1973年法国有两家保险机构开始在保险营销的方式上进行创新,开始运用自己的银行的网店销售保险产品。而我国的银行保险业务起步相对滞后,但发展速度相当快,跟国外严格意义上的银行保险相比,国内银行保险的发展尚处于初级阶段,根据其业务发展状况,具体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1.萌芽阶段(1996年以前)
我国的银行保险兴起于1995年,当时通过银行柜台销售的主要是一部分养老金和定期寿险产品。从1996年开始银行保险产品的销售出现下滑态势。
2.起步阶段(1996-2001年)
1996年以后,由于我国保险市场主体增多,竞争激烈,许多保险公司纷纷与银行合作并签订协议,开始尝试联手开拓银行保险市场,迈出了我国发展银行保险业务的第一步。几大国有保险公司与股份制保险公司都与商业银行建立了合作关系,合作内容从简单的代收保费、代支保险金、柜台代理销售保险产品等业务,而是伸展到了融资业务、资金汇划网络结算、电子商务、联合发行信用卡、保单质押贷款、客户信息共享等广泛领域。
3.发展阶段(2002年以来)
2002年以来,我国银行和保险之间加强了合作,逐步建立了银行保险战略联盟。通过战略联盟,有利于双方在代理业务、产品开发、培训、综合资讯服务、电脑联网等多方面开展深入细致的合作,为今后银行保险走上成熟提供了经验和制度保证。
二、合作的必然性
1.互补效应
银行保险战略联盟合作模式的构建还能够带来互补效应。互补效应是参加联盟的企业之间由于资源上的互相补充而产生的效应。参加联盟的各方在资源和经济活动中都存在着互补性,战略联盟机制使得这些分散的优势组合起来,形成综合优势,并使合作双方通过信息的相互传递、技术的相互分享和市场的相互配合获得资源的优势互补,分享各自的优势环节,克服彼此的薄弱环节,使合作企业实现了既定规模条件下,对更大范围内资源的获取和支配,给联盟带来了互补的技术、能力与市场,也使这些资源和经济活动在联盟中能够得到新的组合、延伸和共享,充分发挥了资源的潜在能量和互补优势,从而实现了合作双方收益的增加和核心竞争能力的增强。从资源互补的角度看,保险公司和银行在营销渠道、管理能力、人才储备、设计开发、信息资源等方面各有优劣。银行拥有遍及各地的分支机构,广泛的客户资源,良好的声誉,保险公司可以有效地利用银行机构网点、客户群体、结算手段、服务方式、资金账户等巨大的业务资源。相对而言,保险公司拥有对保险产品开发、精算、核保、理赔等专业技术的能力,是银行所欠缺的。因此,保险公司和商业银行双方具有互补性的资源。
2.协同效应
银行保险战略联盟合作模式的构建还能够带来协同效应。协同效应来源于规模经济型和范围经济性。小企业因为远未达到规模经济,与大企业相比,其生产成本就会高些。这些未达到规模经济的小企业通过联盟合作,扩大规模,就能产生协同效应,提高企业的效率,降低成本,增加赢利。战略联盟强调合作双方之间的全面相容性,重视相互之间某种经营资源的共同运用,实现了资源和优势的共享,克服了合作企业的内、外部限制条件,扩大了企业的外延,有利于企业的`成长和扩张,同时减少了重复投资,降低了各业务单位的成本,避免了规模扩张的风险,有效实现了范围经济性。
保险公司与银行结成联盟关系之后将有助于减少雷同环节和结构,使合作双方组织设计和营销流程得到进一步优化,从而使各自的资源得到更合理的配置,节约了交易费用,使成本更低廉,效率也更高。在银行保险的战略联盟中,银行拥有遍布各地的分支营业网点,保险公司可不花费太多成本,利用其分支机构、银行员工和客户资源作为销售保险产品的最佳通道,银行的信用卡中心和客户消费记录等资料也成为保险公司的最佳营销数据库,从而充分利用银行的剩余产能,实现了从银行渠道销售多种金融产品的成本低于为每个金融产品开辟销售渠道的成本,进而形成了规模经济效益和范围经济效益。
三、合作渠道分析
1.目前我国银行保险业务模式主要特点
(1)混业融合的趋势
我国银行与保险公司之间这种建立在客户服务和业务发展基础上的全面合作是简单和松散的,另外,由于我国现阶段实行的是金融分业经营的管理体制,银行和保险公司以股权形式进入对方领域为法律所禁止,但近年来也有所突破。银行和保险公司之间的收购兼并活动为我国银行业与保险业以股权方式进行融合进而推动银行保险由低阶段向高阶段发展开创了先河。
(2)产品类同
寿险公司、财险公司开发的银行保险产品很类似,寿险公司之间、财险公司之间竞争激烈,并没有形成相互融合、相互补充的态势。于是,银行对保险产品的销售力度往往取决于其收取代理手续费的高低。另外,银行这一销售方式,还有可能导致投保人所购买的保险产品并非自己所需,这极易导致消费者的“信任危机”。这一危机不仅会危及保险公司,也使银行信誉和利益受到损害。这样一来,银行保险合作出现裂痕。
(3)合作关系不对称
简单的代理销售模式,银行和保险公司没有建立长期的共同利益机制,合作关系不稳定。在银保合作关系中,银行处于主导地位,体现在销售网点的划分和代理费用的提高上面。银保合作协现在一般三年签订一次,银行根据保险公司产品的适销情况决定代销网点资源的分配,一个代销网点可以销售多家保险公司产品,另外银保产品代理费也出现节节攀升的现状。
(4)合作范围狭窄
银保合作主要在五个方面:第一,银行代理销售保险产品;第二,保险公司为银行产品提供保险服务;第三,以保单作为银行贷款的有效质押;第四,银行为保险公司提供资金结算服务;第五,保险公司投资银行金融债券,银行与保险公司之间进行拆借、债券回购、国债买卖等资金融通活动。
2.合作渠道选择
(1)大力发展银保战略联盟
当前,银保合作应该继续大力发展银行保险战略联盟的合作模式,进行网点销售、资源共享、合作开发新产品、融资合作、建立统一操作平台等,使得银行与保险公司实现深层合作,有利于双方在代理业务、产品开发、人员培训、综合资讯、资源共享等方面展开合作,为今后银行保险走向金融控股公司模式奠定基础。
(2)加强金融业立法规范
自从上世纪90年底至今,我国政府关于银行保险业务的管理文件本来就不多,而这些管理文件又多以“通知”、“办法”等形式出现,并没有真正落到立法层面。这就导致这些规定或办法只具短期效用,对我国银行保险业务发展过程中的乱象不能根治。因此,加强我国金融业的立法规范是当务之急,这有利于促进银行保险业务的更好发展,也会影响我国金融业未来可持续发展的步伐。我国金融管理体制一直是坚持分业经营,银行监管部门和保监监管部门各司其职。2000年,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保监会、中国证�换峤�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了三大监管部门的协调,向综合金融监会迈出了第一步。但从长远来看,应设立负责综合金融监管的专门机构,统筹规划,全盘布局,统一制定我国金融业的相关法律法规,集中监管信息,协调监管政策和监管标准,监测和评估金融行业的整体风险。
(3)推进金融控股公司模式发展
目前,以中国银行、中国平安等为代表的金融控股集团已成功试水“金融控股公司”模式。推动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首先必须建立有序的内部治理结构,提高金融控股公司系统治理的整体性;其次,还要完善金融控股公司外部监管机制,优化金融监管工作协调机制。
(4)进行产品创新,扩大合作范围
银行与保险机构合作产品间关系主要表现为替代型和互补型。今后保险公司与商业银行之间应该开展具有保障功能的投资性银行保险产品创新,与银行对公业务对接开展更广泛领域的产品协同创新,比如针对银行的房地产金融、汽车金融、电信金融、航空金融等对公业务领域开展银行保险产品协同创新,为不同行业单位量身定做包含保障功能的组合金融服务方案,扩大银行和保险公司的合作范围。银保只有紧密合作,才能更好地应对市场变化,把握发展机遇,提升合作价值、实现合作共赢。
参考文献:
[1] 李隆海.我国银行保险合作模式研究[D].广州:暨南大学,2008.
[2] 吴轶.我国银行保险的合作模式研究-以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例[D].上海:华东师范大学,2013.
[3] 贺磊.基于系统视角的银行业与保险业协同发展研究[D].长沙:中南大学,2014.
[4] 娄秋弟.构建我国银行保险的战略联盟合作模式:找准价值创造点[J].保险研究,2
‘陆’ 金融产品创新有哪些方法
1.借鉴产业政策,做好风险防范:目前,不同政策部门和不同专家、学者对金融产品创新的监管思路和发展问题上有不同的意见。其中,一种观点认为,在发展新的金融产品时,必须要先建立规则,充分借鉴国际经验。这种说法有一定的道理,但在实践中存在一些问题。首先,国际范围内的经验和教训并不相同,不同国家之间存在显着差异。另外,在缺乏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建立规则往往需要花费很长时间,甚至规则始终不得出台,建好的规则的可操作性和健全性也有待进一步观察。从方法论上看,一切必须先建规则才能实践,有悖于人类通过实践提高认识的客观规律。因此,在现阶段的金融产品创新过程中,可以更多地借鉴产业政策的有关做法,通过设立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的方法加以规范和解决。对于那些国际范围内较为成熟的产品,具有较强风险控制能力的金融机构在开展创新业务时可采取负面清单的做法,也就是说“未经法律明确禁止的业务品种,均可以开发”。而对于那些不是十分成熟、有可能带来系统性风险的金融产品,则采取正面清单的方式加以规范。
2.细分市场,寻找利基点:利基市场是指被竞争对手所忽视而又能带来利润的细分市场。在做好大众化产品的开发和营销的同时,区分细分市场,寻找特殊小群体客户的需求,已成为开拓新产品的一条有效途径。尤其是在个人金融市场的产品创新中,客户在区域、年龄、职业、教育、收入等方面存在差异,因此会产生不同的需求。如国内一些银行按客户群体不同的年龄段开发了“学生投资理财计划”“婚礼储蓄”等。
3.金融机构之间互相合作:互相合作开发新产品的趋势在国外已遍及各类金融机构,如商业银行与证券公司、商业银行与保险公司、信托银行与证券公司、国内银行与国外银行之间都可以开发出组合式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方式。
4.明确金融产品的定位:在金融创新产品的过程中,要合理明确金融产品的定位,主要区分面向机构投资者和面向个人的产品。鉴于机构投资者一般拥有机构优势,有较强的分析判断和抗风险能力,因此面向机构投资者的产品在许可证上更为宽松,面向个人的金融产品在准入方面应更为谨慎,在信息披露和监管方面应更为严格。其中,针对高端客户的金融创新产品和普遍服务的金融创新产品应有所区别。此外,对于一些包括衍生品在内的定价策略和风险控制更为复杂,面向复杂的金融机构的金融创新产品也需要在监管上加以区别对待。
5.满足客户需求,实现“利益最大化”:金融产品创新的一个重要原则是从客户的需求和利益出发,使产品尽可能满足客户“利益最大化”的投资目标,在方便客户、使客户满意的同时,为自身带来良好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