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购入农产品的免税发票销售出去怎么开给客户
根据规定,销售免税农产品,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选免税。如果购货方是企业的话,还需要填写购货方纳税人的信息。
2. 蔬菜免税发票怎么开
纳税人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普通发票时,应当在税率或者征收率栏次填写“免税”字样。
免税蔬菜的范围主要参照相关规定,销售经挑选、清洗、切分、晾晒、包装、脱水、冷藏、冷冻等工序加工的蔬菜,也可以免征。
注意事项:各种蔬菜罐头不属于本优惠所述蔬菜的范围。
一、免税鲜活肉蛋产品的范围
免税鲜活肉蛋产品的范围包括猪、牛、羊、鸡、鸭、鹅及其整块或者分割的鲜肉、冷藏或者冷冻肉,内脏、头、尾、骨、蹄、翅、爪等组织。
注意事项:上述产品中不包括法律所规定的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鲜活肉类、蛋类产品。
综上所述,蔬菜和鲜活肉蛋可在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这里说的流通,指的是采购回来再销售,这个环节也能享受免税政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十五条
规定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二)避孕药品和用具;
(三)古旧图书;
(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六)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七)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3. 农产品发票怎么开具
农产品收购发票是指收购单位向农业生产者个人 (不包括从事农产品收购的个体经营者)收购自产农业免税产品时,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的发票。 1.增加需要收购的农产品商品编码。 农户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企业在开具收购发票的时候也是免税开具。 2.在“发票管理-发票填开”处选择“收购发票填开”。 如果此处没有“收购发票填开”项目,则需要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申请。
4. 免税发票怎么开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免税产品,一律不得开具专用发票(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免税粮食除外)。
2、如违反规定开具专用发票的,则对其开具的销售额依照增值税适用税率全额征收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的货物,由先征后返或即征即退改为免征增值税后,如果其销售的货物全部为免征增值税的,税务机关应收缴其结存的专用发票,并不得再对其发售专用发票。
免税商品: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可以免交增值税的货物。这类货物不交增值税,也就不能开增值税发票。
企业购买免税商品,可以按照购买金额的10%做进项税抵扣。通常可在机场的免税店,消费物品免费的国家和地区,以及优待外国观光客在购买消费品时可免税的国家,购买到免税商品。
5. 农产品收购发票怎么开具
农产品收购开票流程;
1、增加需要收购的农产品商品编码。
农户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企业在开具收购发票的时候也是免税开具。
2、在“发票管理-发票填开”处选择“收购发票填开”。
如果此处没有“收购发票填开”项目,则需要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申请。
3、其中购买方为开具收购发票的企业,销售方为销售农产品的农户。
销售方信息处,名称填写农户身份证上的姓名,纳税识别号填写身份证号码,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如实填写。
收购发票打印出来之后,在盖章处加盖开具收购发票的企业的发票专用章。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农产品收购发票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凡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向农业生产者收购自产农产品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农产品收购发票》。
第二十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必须是直接向农业生产者收购农产品开具的《农产品收购发票》,才能计算进项税额进行抵扣。
第二十一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小规模纳税人销售的农产品,可凭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计算进项税额进行抵扣。
6. 农产品代开免税发票要提交什么资料
对非增值税纳税人,转让、出售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房屋等不动产除外)代开发票的,应提供购入该固定资产的原始发票复印件(或中介机构评估报告等其它证明所有权属的资料),属于单位的还应提供已提折旧或其他证明已使用过的证明材料。
申请代开免税农产品的,应另提供村民委员会出具的农产品自产证明。单笔业务或年累计代开金额在50000元(含)以上的,还需提供《土地承包(或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代开苗木产品单笔业务或年累计金额在10万元(含)以上的,还需出示相关建设项目的绿化合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7. 代开免税农产品发票需要什么资料
《代开发票申请表》。
个人申请代开的,需提供合法身份证件;已办税务登记证的纳税人申请代开的,应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经办人的身份证;依法不需办税务登记证的单位申请代开的,应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经办人的身份证;属于第一次代开的,均须提供上述身份证明复印件存档。
代开申请人应提供购销、劳务合同或付款方对所购物品品名(或接受劳务项目)、单价、金额等出具的加盖了公章的书面确认证明。对代开金额在5000元以下的小额申请代开发票,可不需提供此类证明。
对属于下列情形的,代开申请人还应按要求提供其他资料:
--对企业或个人,让售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房屋等不动产除外)代开发票的,应另提供购入该固定资产的原始发票复印件,属于单位的还应提供已提折旧或其他已使用过的证明材料。
8. 农产品收购发票怎样开
法律分析:销售自产的农产品,给对方开票的程序有:
1、有收购企业出具证明收购到你的农产品证明。
2、根据收购证明,到你所在的村开具所销农产品的自产证明。
3、根据村证明,到所在镇(乡)政府再次证明所销产品为自产农产品。
4、根据以上各证明,到所在国税局开具免税发票。
5、将发票交收购企事业收款。
农产品收购发票是指收购单位向农业生产者个人(不包括从事农产品收购的个体经营者)收购自产农业免税产品时,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的发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二十条 出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票据并将其交付给收款人的票据行为。
9. 农产品免税发票怎样开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及《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第十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免税农产品,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意味着其只能开具普通发票。其次,纳入增值税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的一般纳税人,销售免税农产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由于免除了销项税额,故只能填写金额栏,不能填写税额栏,也就是必须按买价填写金额栏。不然的话,会误导购买方直接按增值税普通发票上注明的税额抵扣进项税额,即按农产品不含税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而不是按农产品含税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从而少抵扣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