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免税农产品为什么还要交进项税
1·应该这样理解农产品是免税的,免税的就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一般纳税人如果购进的生产原料或货物为农民自产的,那么就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就不能抵扣销项税,这样一般纳税人就要吃亏了。
2·于是就出台了“购进免税农产品可以按照买价和规定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这个政策。
❷ 购进免税农产品的进项税额=买价*13%,成本=买价/(1-13%)对吗为什么
”购进免税农产品的进项税额=买价*13%,成本=买价/(1-13%)“这句话是是不对的。
农产品进项税的转出公式:进项转出=账面成本÷(1-13%)×13%
如果是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海关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农产品,改变用途,其进项税额转出的计算:
进项转出=账面成本×13%
具体推导如下:
购进的农产品,其进项税额=实际采购金额×13%
农产品的入账成本=实际采购金额×(1-13%)
故实际采购金额=账面成本÷(1-13%)
进项税额转出=实际采购金额×13%=账面成本÷(1-13%)×13%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进项税额=(外购原料、燃料、动力)*税率。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❸ 进项转出时,账面成本还原的问题
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的货物,农产品进价-农产品进价*13%=账面成本换算后:农产品进价=账面成本/(1-13%)。
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货物,不含税价(账面价)*适用税率=进项税额,所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货物转出进项税,直接用:不含税价(即账面价)*适用税率(17%或13%)。
综上所述,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的,进项转出时,需要用账面成本除以(1-13%)进行还原,而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进项税转出时,直接用账面价乘以适用税率(17%或13%)。
1、正常的购进材料:
借:材料采购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帐款
2、由于发票过期,不能抵扣,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借:材料采购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企业进项税额转出除了要正确计算外,还要顾及如何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6号)规定,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文件所称设备、器具,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所称购进,包括以货币形式购进或自行建造,其中以货币形式购进的固定资产包括购进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货币形式购进的固定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来确定单位价值。
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以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来确定单位价值。因此,符合规定,购进设备金额及改变用途后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可以选择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但E设备因为接受投资取得,不符合税法规定,不能享受该政策。
❹ 购买免税农产品的实际成本和账面成本是怎么回事,两者有什么关系,求详解
实际成本*(1-13%)=账面成本
免税农产品不需要缴纳增值税,但是可以抵扣进项税,所以实际成本与账面成本不同。
普通的商品增值税都属于价外税,但是免税农产品增值税属于价内税,购买免税农产品, 价款×13%可以抵扣进项税,价款×87%计入采购成本。
账面成本是指在账面登记的成本,它包括账面记录的产品生产的实际成本,也指一项资产账面上反映的获取成本。
资产的账面成本一般是其账面价值,如各项存货的账面成本和各类固定资产的账面成本等。如有备抵账户的,其账面成本应以扣除其备抵后的净值来反映。如固定资产账面原始成本减去累计折旧后的余额、称为账面净值,或账面净成本等 。
存货的账面价值=账面成本—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
例如,对于一般纳税人购进免税农产品时,购进企业购入农产品的账面成本应该等于其实际成本,也即购买价格减去其可以用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所以,购入免税农产品的实际成本(账面成本)小于其购买价格。
固定资产的账面余额=固定资产的账面原价=初始入账价值
固定资产的账面净值=固定资产的账面余额-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固定资产的账面余额-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账面成本是指在账面登记的成本,它包括账面记录的产品生产的实际成本,也指一项资产账面上反映的获取成本。例如,对于一般纳税人购进免税农产品时,购进企业购入农产品的账面成本应该等于其实际成本,也即购买价格减去其可以用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所以,购入免税农产品的实际成本(账面成本)小于其购买价格。
❺ 当月因管理不善将上月从农民手中购入的一批免税农产品丢失,账面成本4000为什么它的进项税额转出是
你好,账面成本4000,说明之前购进农产品含税是 4000/89%,而进项就是 4000/89%*11%
因为农产品进项是这样计算的,比如购进100,可以按11%抵扣,那么进项是11,不含税成本89,那么转出就是按89/(1-11%)*11%计算
❻ 关于进项税额转出计算的疑问
1、你好。其实,从你的提问中,我认为你其实是知道正确的求法的。也就是说,计算进项税额是以不含税的“价”乘以“税率”来得出“税”,对吧?
2、你上面所举的两个例子,不知道是从哪本书上看来的。确实如你所言,让人看了会有疑问的。同样是账面成本,一题是认为是含税价,一题是认为不含税价。我想,这本书的出版者肯定不是权威部门出版的。按我的理解,账面成本应该是不含税的。另外,这两题中的运费,都是按不含税来处理的。所以,我的理解是出题者不权威导致的。关键是你自己要知道,进项的正确的求法,从而自然就知道进项转出的正确求法就行了。在国家的正规考试的出题中,会告诉你是含税还是不含税,或者,按正常情况下的,账面成本就是不含税的来处理就行了。
❼ 购进免税农产品为什么进项税还可以抵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根据《关于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75号)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所列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扣除的进项税额的第(三)项所称的“销售发票”,是指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农产品依照3%征收率按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而自行开具或委托税务机关代开的普通发票。批发、零售纳税人享受免税政策后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得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因此,购买农产品凭收购发票或者农产品销售发票作为进项抵扣凭证。
(7)为什么农产品账面成本还原进项税扩展阅读:
进项税额是指当期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缴纳的增值税税额。在企业计算时,销项税额扣减进项税额后的数字,才是应缴纳的增值税。因此进项税额的大小直接关系到纳税额的多少。一般在财务报表计算过程中采用以下的公式进行计算:
进项税额=(外购原料、燃料、动力)*税率
进项税额是已经支付的钱,在编制会计账户的时候记在借方。
准予抵扣
根据税法规定,准予从销项税额当中抵扣的进项税额限于下列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税款和按规定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1、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从销货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上注明的增值税税款。
2、纳税人购进免税农产品所支付给农业生产者或小规模纳税人的价款,取得经税务机关批准使用的收购凭证上注明的价款按10%抵扣进项税额。
3、购进中国粮食购销企业的免税粮食,可以按取得的普通发票金额按10%抵扣进项税额。
4、纳税人外购货物和销售货物所支付的运费(不包括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按运费结算单据(普通发票)所列运费和基金金额按7%抵扣进项税额。
5、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购入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的免税废旧物资,可按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开具的有税务机关监制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按10%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6、企业购置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通用设备,可凭借购货所取得的专用发票所注明的税额从增值税销项税额中抵扣。
注意事项:
1、抵扣进项税额的原始凭证是否真实、合法、合理;是否符合相应的使用范围;专用发票的开具是否符合要求;票面的逻辑关系是否正确;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经过认证;认证或是否及时申报。
2、有无将外购固定资产以低值易耗品、修利用备件的名义入账,巧立名目,多抵扣进项税额;有无将外购固定资产支付的运费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3、有无将外购货物改变用途后(如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等)仍然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4、有无发生非正常损失的外购货物、在产品、产成品以正常损失报批,不结转进项税额转出。
5、企业兼营非应税劳务,分别申报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的,有无按外购货物全额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外商投资企业兼营出口与内销,有无按购买国内原材料的全额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6、有无发生进货退出或折让并收回价款和增值税款时,不相应减少当期进项税额,造成进项税额虚增。
7、有无将从购买方取得的平销返利转做账外小金库,不冲减进项税额;或将取得的实物返利以接受捐赠的名义入账,不冲减进项税额;有无将从购买方取得的平销返利不冲减进项税额而错转销项税额。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