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打假斗士”王海近期受到广泛关注,对于网络直播带货,广电总局怎么做的
随着网络直播的热潮,近期网络主播辛有志被曝光在网络平台上出售三无产品。这件事公开之后,也受到网友的强烈关注,在辛有志急于在网络平台上澄清自己的时候,打假人王海通过自己的鉴定将辛有志的澄清推翻。这个时候王海走进了大家眼前,在网络平台上成为第一打假人。两个人在网络平台上面也是各执一词,被称为打假斗士的王海先是在网络上出具了自己的鉴定报告。用报告证明了网红辛有志欺骗消费者,把糖水当成燕窝进行售卖。对王海的这一说法,辛有志也没有坐以待毙,在网络社交平台上回应称辛有志团队不涉及采购行为,以及辛有志公司不存在任何的质量问题。
网友们议论纷纷,明星网红们也没有正面回应。在这个时候国家广播电视局下达了加强网络直播以及电商管理的通知。央视明确表明了态度,不要让各位带货主播失去了自己的德行,另外表示品德不端的艺人不给他们洗清自己的机会,对于多次出现问题的主播,我们也不会知之不管,将采取处理措施。既然,国家广电总局已经给出了相关的处理方法,我们就应该双手支持,大力维护。
B. 法理学问题(王海案例),高分求回答
中国的部分地区,已经出现了比较严重的生产、销售假冒名牌、伪劣产品等现象,给消费者造成了很大的损失,给社会也带来一定负面影响。政府职能部门已难以防范制止这类情况,为减少管理成本,最大限度利用社会资源,因此制定了该法律。
同时从社会资源的公平角度讲,政府的费用都是纳税人提供的,而用纳税人的钱去制止另一部分商人的不法行为,一方面对于纳税人来讲是不公平的,另一方面对于正当、守信的生产销售企业来讲,他们的成本也会相应提高,同样是不公平的。而对消费者来讲,对商品、商家甚至社会都缺少信用安全感。
根据最高人法院司法解释规定,“一方当事人故意告之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对下列假冒伪劣商品的“欺诈”通常认为可以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一)没有达到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存在危及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的商品;(二)伪造和虚构检验数据或者伪造检验结论的商品;(三)没有合格证或者没有合法单位允许销售证明的商品;(四)没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家的厂名和厂址的商品;(五)限期使用的商品没有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的商品;(六)制造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商品;(七)凡属处理品的(含次品、等外品)而没有在包装的显着部位标明处理品的商品;(八)已经失效、变质的商品。
这里涉及几个问题:消法的立法精神、生活消费的概念、“知假买假”的性质。
首先,从刚才介绍的立法背景中,我们知道消法是为了要消灭制假售假行为,维护消费者、社会的正常生活、经营、管理秩序。从消法49条全文可以看出,它是个全称判断,即凡是制假售假的行为都应予以处罚制裁。
其次,生活消费的概念,对王海现象持否定态度的人,他们认为“知假买假”者不是生活消费者。我个人认为,生活消费的概念是相对于生产使用而言,因为是“知假买假”就推定为生产使用,既不合逻辑也缺乏依据。“生产使用”同样是一个术语,它根据不同内容有相关法律的形式要件,至少是企业法人行为。
因此,“知假买假”仍然是生活消费,如果说这些行为是不正常的,应该消灭的,那么在制假售假这样的违法行为消灭以后,自然就消灭了。我注意到相反观点是:“王海知假买假的目的是为了获取双倍的钱款而不是为了打假”,但没有相应的论证过程,而无法否定获取双倍钱款是动机,“打假是目的”这样的论点。如果打假是目的,获取双倍钱款是动机,那么知假买假的王海现象仍然是消费者的论点就成立;还有一种观点,“王海现象”有违中华民族的传统风尚,其实这是个悖论。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包括制假售假有违中华民族传统道德的现象,难道是王海造成的吗?答案是显而易见的!
我对这个判决有不同观点,理由前面已涉及到,以“营利为目的”通常对应的都是企业法人的生产经营行为。我没看到法院是如何论证阎先生的知假买假行为不是以打假为目的,而是以营利为目的,“获赔”而“有利”又为什么不是阎先生的动机,我们从立法背景、立法原则、形式逻辑、道德风尚四个方面都得不出知假买假不是消费者,不应依法支持的结论。我注意到确实有相当一部分学者持主持人提出的这种观点,这些学者游离于社会管理者之外,他们是纯法学者,他们以法学研究为目的,独立于现实社会生活之外,不以社会现象为法学研究对象,而我们政府某些部门也在不断制造这样的矛盾现象,一方面社会大众的违法现象层出不穷,尤如每年有数万的违章交通事故死亡者,数十万的机动车违章交通行为,数百万的非机动车违章交通行为,数千万的行人违章交通行为;另一方面又培养出了观点“最先进”的法学工作者。
我们不难发现在有些城市地区交通堵塞严重却缺乏有效管理手段,其重要原因在于法律价值判断错误。在上海,汽车牌照拍卖一定意义上有效地缓解了交通拥堵现象,有些学者就认为牌照拍卖是个违法行为,这里又产生了悖论,放任牌照领取是合法性行为却造成交通堵塞,拍卖牌照是“违法行为”但保持了交通相对畅通。我们认为公路交通是公共资源,应该大家享用,但公共交通资源的取得又并非是人人贡献,相对而言,纳税的多少与汽车拥有和汽车拥有好坏成正比,交通公路建设主要是纳税人的贡献,公路交通的建设也是基于这样的价值取向,而不是为行人、非机动车设计,全世界都一样。当然,国家根据环保要求调整汽车产业政策,这是个兼顾的原则而非例外。
首先,制造、销售者在告知消费者缺陷和瑕疵时,根据专业判断其产品缺陷是否足以给消费者造成人身、财产安全,如可能给消费者造成人身、财产安全,这是法律禁止的行为,即便消费者知道有瑕疵,仍不能免除制造、销售者的责任。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明知是假冒伪劣商品,仍执意购买,就以其行为方式同意了要承担一定的不利法律后果。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C. 王海再次打假疯狂小杨哥,对于大主播的直播带货是否也应谨慎
职业打假人王海再次打假疯狂小杨哥,对于大主播直播带货确实应该谨慎。有一些主播工作比较忙碌,选品虽然很谨慎,但也会有一些漏网之鱼,有很多主播都会售卖一些不合格产品,大家对于王海的行为并不反感,认为他保障了消费者权益。正是有职业打假人的存在,才能让消费者买得更加放心,之后相关品牌方也做出了回应,说王海是故意混淆视觉,两方各执一词,那么让我们来具体了解一下吧!
总之,希望每个网红都对自己的产品负责任,不要为了佣金而埋没良心,要多进行核对。看该产品确是不是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再进行推荐,才是对粉丝的一种负责任。
D. “职业打假人”王海的人物经历如何
王海,男,汉族,1973年出生于山东省青岛市,现任和谐社区发展中心理事、王海热线消费者权益保护项目负责人、北京大海商务顾问有限公司总经理,着有《我是刁民》《王海忠告》《当头棒喝》《物业维权一日通》等书。
1995年,王海先生成为中国保护消费基金会设立的“消费者打假奖”的获得者;
1996年,王海先生被媒体评为中国的新闻人物,并应邀参加中央电视台《实话实说》第一期节目;
1997年,《南方周末》称王海先生是“脚踏实地的爱国者”;
1998年,克林顿夫妇访华,在上海举行的“构筑21世纪的中国”座谈会上,王海先生与克林顿夫妇对话,克林顿称王海为“中国消费者的保护者”;
1999年,王海先生以真实面目出现在中央电视台二套节目“经济半小时”的“3.15”板块节目中,并担任央视经济频道“一周风云”栏目的嘉宾主持;
2000年,王海先生领导的大海商务顾问有限公司入选《新周刊》新锐企业排行榜。创办“王海热线”消费者权益保护项目(非营利)。
王海打假18年资产过千万元。
(4)王海怎么买到产品的扩展阅读:
王海打假事例
2011年9月上旬,王海爆猛料,他发文直指所购买的耐克篮球鞋品质与宣传不一:不仅价格高出国外500多元,且在国外销售的双气垫到国内变成了单气垫。耐克体育(中国)有限公司昨天回复本报称,耐克已启动调查流程,正在调查事件的确切情况。
王海表示,他在北京西单大悦城耐克专卖店购买了一双NIKE ZOOM HYPERDUNK 2011篮球运动鞋,发现该款篮球鞋在产品质量上与国外有别,在美国销售的同款鞋有两个ZOOM气垫,而在中国销售的却只有一个ZOOM气垫,而耐克对于该款鞋的对外宣传一直都是足跟和前掌双气垫。
此外,王海表示,同款产品在国内和国外的售价也差距很大,国内的统一销售价为1299元人民币,而耐克美国官网同款产品的售价却是125美元(约合人民币780元左右),比国内低500多元。
王海认为,耐克此举涉嫌欺诈,他已向北京市工商局西城分局举报,在工商局查处后,会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耐克给所有消费者退货和双倍赔偿。
9月7日,记者登录耐克中文官网,在该款篮球鞋页面看到了六项介绍,不过没有任何一项内容是针对气垫的说明。
王海称,耐克在昨天上午紧急更新了页面,删掉了“足跟和前掌ZOOM AIR为双脚带来柔软、高响应的缓震保护”的描述。“耐克的做法,实际上已经承认了虚假宣传欺诈中国消费者的事实。但很遗憾,耐克没有道歉,也没有召回此鞋告诉消费者可以要求双倍赔偿”王海说。
E. 王海靠打假25年赚了上千万,他如今过着什么样的生活
王海靠打假25年赚了上千万,他如今过着什么样的生活?
首先讲到王海我们首先想到的就是他最出名的打假辛巴事件了。辛巴也是有名的带货博主,当年王海支出由辛巴带货的一款燕窝只是糖水,并没与真的燕窝,王海通过调查甩出石锤证据,反驳辛巴,辛巴团队道歉赔付后,王海还不买账,继续指出卖假广告等情况。彻底击垮辛巴团队。
F. 王海称打假辛巴罗永浩能赚1千万,打假究竟是如何赚钱的
王海出生于1973年的山东省青岛市,现任和谐社区发展中心理事、王海热线消费者权益保护项目负责人、北京大海商务顾问有限公司总经理,着有《我是刁民》、《王海忠告》、《当头棒喝》、《物业维权一日通》等书。1995年,王海先生成为中国保护消费基金会设立的“消费者打假奖”的获得者。2000年王海创办了非营利组织“王海热线”消费者权益保护项目。王海称打假辛巴罗永浩能赚1千万,大家赚钱的主要途径是投诉后获得赔偿,还有一个途径是和商家私下和解。投诉后获得赔偿的方法会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的数额来赔偿,比如退一赔三,退一赔十等规定。和商家私下和解的钱数就不好说了,有多有少全靠谈。接下来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打假赚钱的方式。
打假赚钱的方式是一个比较不稳定的事情,毕竟社会在发展,很多依靠假冒伪劣产品发家的企业也都会改邪归正,并且长时间的依靠这种方式谋生会引来不少非议。在商家们都不售假的情况下,在销售平台严格把控产品质量和来源途径的情况下,在市场管理部门严格把控之下,职业打假人的生存空间就会越来越小,直至消灭。不过,我个人认为职业打假人的存在是非常必要的,毕竟在赚钱的时候,做的是好事。
G. 王海打假罗永浩带货产品,事情的背后有何内幕
内幕无从得知王海打假罗永浩带货产品。事情背后有什么样的内幕,作为普通人是无法得知的,他也不会公开表态。因为他的打假想要继续下去,那么内幕就永远不会跟大家说出来。
罗永浩在这起事故中是否真的无辜并不好说,因为代言的东西多了,或多或少都会存在问题。而只要被别人抓住把柄,想要挣脱出来就难了。另外罗永浩所代言的这款漱口水,即便存在虚假宣传的情况,究竟是罗永浩的责任还是公司的责任,这还有待考究。
H. “疯狂小杨哥”被王海打假,结果对消费者来说有何影响
直播带货的热度是很高的,随着网络红人的逐渐增多,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带货的群体中。其实对于消费者来说,通过观看直播的方式去买东西对于我们而言是划算的,毕竟同样的东西能够花更少的价钱买到,能节省掉一部分的开支;对于带货主播来说,他们通过卖货来获得提成,卖的东西越多自己的收入越高,对他们而言也是有利的;同样的对于商家来说,直播带货增加了产品的销量,虽然价格低一些但是薄利多销。所以说直播带货的出现可以说对所有人都是有益的。
其次,对他的信任大打折扣。当然对消费者而言还有一大影响就是不再信任他们了,你这里存在着欺骗消费者的行为,我作为消费者肯定不愿意再在你的直播间购买产品,生怕再次被骗。再加上现在带货的主播并不在少数,大家还有其他的选择。
I. 职业打假人王海说网红带货多涉假,他的打假数据是怎么得来的
随着现在互联网的发展,网络直播成为了一个重要的带货平台。特别是因为今天新款已经的影响,大家都没有办法出门,所以导致了直播带货成为了一个重要的购物渠道。很多人都在直播平台上选择自己满意的商品,但是在这繁盛的市场背后,却有着一个令人唾弃的产业链,那就是很多网红在带货的时候,对于自己的产品质量根本就不负责。职业打假人王海就直接评价道,现在很多网红带货都涉嫌到了假货。那么他的打假数据到底是怎么来的?今天就跟大家分享一下我的看法。
第三,如何看待他的行为?
如果说在此前我对他的行为可能会不屑一顾,但是在这一次的事情之后,我开始注视到这个群体,他们不仅仅是来打假,同时也是在维护自己的权益。很多人对于消费者权益的保护程度远远不足。不仅仅是因为我们现在的消费者意识还不够强烈,同时也是在维权的道路上,我们缺少很多有力的武器,而像这样的职业打假人,可以给他们提供证据,就能够帮助我们进行打假可以规范市场的运行情况。在我看来,这样的群体是非常有存在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