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法院普通程序与简易程序的区别
法院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区别:
1、简易程序适用于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当事人之间可以约定适用。但是普通程序只能由法院规定适用。
2、简易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就可以了。普通程序由合议庭审。
3、简易程序的案件是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是6个月审结。普通程序可以转为简易程序,简易程序不能转为普通程序。
简易程序的适用特点是什么?
1、简易程序只适用于基层法院审理的案件。
2、简易程序只能适用于事实清楚,被告人认罪的案件。
3、简易案件只能对初审案件。
4、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5、公诉案件检察人员可以出庭,也可以不出庭。
6、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程序简化。刑事诉讼法第177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不受本章第一节关于讯问被告人,询问证人、鉴定人、出示证据、法庭辩论程序规定的限制。
7、简易程序可以变更为第一审普通程序。刑事诉讼法第179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的过程中,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按照本章第一节或第二节的规定重新审理。
综上所述,一般的民事诉讼案件,如果是双方争议情况不严重的,而且权利分明比较清晰的,都会选择简单程序。因为简单程序的时效比较短,一般需要三个月左右就能够结束。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上述活动情形应当写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第二百一十六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对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可以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也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
⑵ 简易转普通程序的好处
一、简易程序,顾名思义,就是将案件受理和审理程序进行简化,加快诉讼流程,节省时间。理论上适用于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从起诉开始,一般3到6个月就可以结案。
而且在案件进展过程中,如果法院发现案件不适合走简易程序的,会变更会普通程序,但是审理期限还是从简易程序的立案日开始算。简易程序的诉讼费还是普通程序的一半,现在的案子,一开始都是先交的简易程序的诉讼费,后续如变更普通程序,再补交另一半诉讼费(不交视为撤回起诉)。
简易程序有两种启动方式,一个是法院主动启动,即案件受理后,就适用简易程序,特别是在法庭审理中。另一个就是当事人申请,至少是一审庭前要申请。
二、普通程序则程序十分完整,一般6到12个月可以结案,时间比较长。但是因为程序更完备,所以审理的也比较细。而且普通程序一旦确立,是不能转为简易程序的。
三、那么综上所述:
1、事实清楚、相对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对原告有利,因为可以高效解决事情。
2、事实不太清楚、案件里面的弯弯比较多的民事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则对被告更有利,因为审理越细,被告机会越多。
所以,原被告可以根据各自的情况,庭前进行申请,而这也是诉讼策略之一。
⑶ 简易程序可以转换为普通程序吗
可以
根据实践
一般简易程序结案时间是3个月
普通程序结案时间是6个月
如果简易程序在3个月内没有完结的话
就要转化成普通程序
另外关于上级法院发回重审的案件
也要用普通程序
另一种情况是立案时
立案庭根据案情
也可以排期为普通程序的
⑷ 民事案件简易程序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转变成普通程序
法律分析:一是当事人改变或增加诉讼请求,导致案情复杂化;二是因当事人依法申请法院调取证据、申请证人出庭等原因致使案件在3个月内难以审结;三是无法直接或者留置送达应诉通知书,需公告送达;四是虽然案件较为简单,标的额不大,但代表一类案件,可能影响大量相同或类似案件审理,等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所以,在此期间内不能审结的要转为普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