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民事诉讼程序包括哪些程序
民事诉讼程序包括如下程序:
1、一审程序:起诉、受理、提交答辩状、法庭调查阶段、法庭辩论、作出判决、判决宣告;
2、二审程序: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起诉流程:
1、立案受理。原告向法院起诉,应递交起诉状和有关的证据材料,并按照被告人数递交起诉状副本和证据副本;
2、庭前准备。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五日内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
3、开庭审理。开庭审理时,首先由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由法官查明当事人到庭情况并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
4、上诉。当事人不服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者裁定,可以在法定期间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5、申请执行。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支付令发生法律效力后,债务人未按照上述文书所确定的期间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6、申请再审和申诉。当事人、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或有利害关系的案外人认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和调解确有错误时,可以申请再审。
综上所述,起诉是当事人就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判的行为。即请求法院通过审判,使被告人承担某种法律上的责任和义务。起诉须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还须属于受诉法院管辖范围。 起诉是维护合法权利的途径之一,但并不代表着一定要把司法程序进行到底。协商、调解、诉讼等途径,都是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依照本章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第一百八十六条
人民法院在依照本章程序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发现本案属于民事权益争议的,应当裁定终结特别程序,并告知利害关系人可以另行起诉。
第一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但审理选民资格的案件除外。
❷ 去法院起诉流程怎么走
一、去法院起诉流程怎么走
1、去法院起诉的流程如下:
(1)写好起诉书;
(2)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
(3)法院审查确定受理后就会开庭审理;
(4)法院判决;
(5)执行判决。民事案件审理时间:简易程序3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6个月内审结。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二、个人去法院起诉需要什么材料
去法院起诉需要的材料:
1、民事起诉状,一般包含当事人的身份信息、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受诉人民法院;
2、当事人身份信息,包括原告、被告、第三人的身份信息;
3、借条及转款凭证作为民间借贷案件的重要证据;
4、授权委托材料。
❸ 向法院起诉的程序
向法院起诉的基本流程如下: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申请立案,当事人准备证据资料;法院将送达开庭公告并在七个工作日内通知双方开庭时间;开庭当日带齐资料到庭举证辩论、发表意见;法庭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则由合议庭进行宣判;等待法院的判决和执行。
一、向法院起诉的程序是什么
1、向法院起诉的程序如下:
(1)写起诉状,首先将原被告双方的基本情况写清楚,然后列明诉讼请求,最后把事情原委写清楚;
(2)带上起诉状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证据原件及复印件到当地法院立案庭要求立案;
(3)立案后,法院会给被告送达起诉状,给原告送达举证通知。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二、向法院起诉需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向法院起诉需要满足的条件如下: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案件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第一百三十二条
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