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对照党员标准,按照什么程序,对党员进行评议
一般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进行。
1988年年底,各地按照中央要求,在试点的基础上,探索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至1991年,全国绝大多数基层党组织对党员进行了一次民主评议,取得好的效果。
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按照党中央部署,基层党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并进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一般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进行。许多地方根据不同类型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特点,分别细化党员发挥作用的具体内容,制定民主评议党员的具体标准。
(1)对照党员标准按照什么的程序扩展阅读
各党(总)支部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根据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情况,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
通过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进一步提高了党员党性修养,推动基层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坚定了理想信念,增强了责任意识;
进一步强化了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增强了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加强了党建与经营管理的融合,推动将学习成果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切实解决经营过程遇到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