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转普通程序后多久开庭
法律分析: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的,审理期限是从立案的次日起开始计算,而不是从转换之日起开始计算。开庭时间以传票为准,一般一个月左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三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㈡ 案件开始简易程序审理后面转了普通程序审理,现已过六个月期限,下去法院还可延长谢谢
经本院院长批准,还可延长审限6个月。如案情特殊,还可申请上级人民法院延长审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