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终结执行后恢复执行的条件
终结执行后恢复执行的条件如下:
1. 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时,可向执行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2. 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后,可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3. 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执行和解协议时,对方当事人可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4. 执行案件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如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或人民法院可依职权恢复执行。
5. 执行案件因委托执行结案后,如因委托不当被受托法院退回委托,可恢复执行。
6. 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而终结执行的案件,条件具备时,申请执行人可申请恢复执行。
终结执行的影响及恢复条件:
1、终结执行的含义:指法院因一定原因暂时停止执行程序,待条件成熟或问题解决后,可以恢复执行;
2、恢复执行的条件:申请执行人提出恢复执行的申请,且原因消除或有新的执行线索和财产可供执行;
3、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执行法》中对终结执行和恢复执行的规定;
4、执行法院的职责:在终结执行后,法院应当继续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一旦发现新的财产线索,应当及时恢复执行;
5、申请执行人的权利:申请执行人在执行终结后,有权在法定期限内申请恢复执行,保护其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当被执行人出现新的可供执行财产、存在欺诈胁迫行为、执行和解协议未被履行、执行程序被裁定终结但后发现财产、委托执行不当被退回、或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具备时,申请执行人或人民法院均有权依法申请或依职权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法律依据】:
《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六条
下列案件,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恢复执行案件予以立案:
(一)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
(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对方当事人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
(三)执行实施案件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报结后,如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或者人民法院依职权恢复执行的;
(四)执行实施案件因委托执行结案后,确因委托不当被已立案的受托法院退回委托的;
(五)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而终结执行的案件,申请执行的条件具备时,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的。
㈡ 强制执行终本了该怎么办
强制执行终本后,当事人应当积极了解执行终本的含义与影响,分析原因并采取应对措施。
一、了解强制执行终本的含义与影响
强制执行终本,指的是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因各种原因无法继续执行,从而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这通常意味着当前执行案件未能实现全部或部分执行目标,但并不意味着执行案件就此结束。
二、分析强制执行终本的原因
强制执行终本的原因可能多种多样,如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标的物灭失或毁损、申请人撤销执行申请等。当事人需要了解具体原因,以便采取针对性的措施。
三、采取应对措施
1.申请恢复执行:当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时,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在申请恢复执行时,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材料,证明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及可执行性。
2.提起执行异议:当事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法院提出书面异议。执行异议的提出有助于纠正执行过程中的不当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寻求其他法律途径:除了申请恢复执行和提起执行异议外,当事人还可以考虑通过其他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如起诉被执行人、申请财产保全等。
四、咨询专业律师
面对强制执行终本的情况,当事人往往感到无所适从。此时,咨询专业律师是一个明智的选择。律师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建议,帮助当事人制定合适的应对策略。
综上所述:
强制执行终本后,当事人应当积极了解执行终本的含义与影响,分析原因并采取应对措施。在申请恢复执行、提起执行异议或寻求其他法律途径时,当事人应当注意提供相关证据材料,遵循法律程序。同时,咨询专业律师有助于当事人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㈢ 终结执行后如何恢复执行
终结本次执行后,申请恢复执行没有时间限制。只要申请人有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就可以随时向法院提出恢复执行的申请,法院会立即予以执行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的,可以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或依据职权恢复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九条、第二百五十条、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