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针对应收账款实施函证程序,结果表明回函不相符合,分析可能原因应当如何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
不符事项的原因可能是由于:
(1)双方登记入账的时间不同;
(2)一方或双方记账错误;
(3)被审计单位的舞弊行为。
其中:登记入账的时间不同而产生的不符事项主要表现为:①询证函发出时,债务人已经付款,而被审计单位尚未收到货款;②询证函发出时,被审计单位的货物已经发出并已作销售记录,但货物仍在途中,债务人尚未收到货物;③债务人由于某种原因将货物退回,而被审计单位尚未收到;④债务人对收到的货物的数量、质量及价格等方面有异议而全部或部分拒付货款等。
如果函证结果表明存在审计差异,注册会计师则应当估算应收账款总额中可能出现的累计差错是多少,估算未被选中进行函证的应收账款的累计差错是多少。为取得对应收账款累计差错更加准确的估计,也可以进一步扩大函证范围。
对未函证应收账款实施替代审计程序:
由于注册会计师不可能对所有应收账款进行函证,对下面三种情况:①未函证应收账款;②没回函的积极式函证;③对回函结果不满意。应采用替代程序,以验证这些应收账款的真实性:
注册会计师应抽查有关原始凭据,如销售合同、销售订单、销售发票副本、发运凭证及回款单据等,以验证与其相关的应收账款的真实性。
② 如何有效运用应收账款函证进行审计并应对可能的问题
审计过程中,为了揭示企业虚增利润的手法,特别是通过多记收入来抬高应收账款从而虚增资产和指标,应收账款函证被视为关键审计程序。函证是指审计人员直接向债务人核实应收账款记录的正确性,旨在验证账户余额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防止会计欺诈。
函证分为肯定式和否定式,根据被审单位控制的有效性、预计差错率和账户金额选择。控制良好的情况下,可能采用否定式函证,而对于存在争议或大额债务,通常选择肯定式。审计人员需在资产负债表日前或日后的适当时间发出询证函,并在审计工作结束前收到回复。
收到的回函如有差异,审计人员需深入分析,可能涉及购销双方记账时间不同、记账错误或舞弊。在函证结果存在差异时,审计人员需重新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和风险评估,并可能扩大函证范围以提高准确性。
尽管函证是重要的审计手段,但它并非万能。审计人员应认识到函证的局限性,它不能保证债务人付款,也不能发现所有问题。对于关联方或有业务依赖关系的公司,函证可能被操纵。因此,审计人员需要结合其他实质性测试,以评估债权回收的可能性和风险。
在实施函证审计时,还需要注意对回函的谨慎使用,避免过度依赖。同时,应建立相关制度和法规,规范函证流程,确保函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提高回函率和审计效率。
应收账款函证就是直接发函给被审计单位的债务人,要求核实被审计单位应收账款的记录是否正确的一种审计方法。函证的目的是证实应收账款账户余额的真实性、正确性,有关证明债务的存在和记录的可靠性,防止或发现被审计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在销售业务中发生的差错或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