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市政工程的道路的全部审批手续流程是什么
以石门县为例,市政工程的道路的全部审批手续流程如下:
1、登记:窗口。
责任权限:申请人将项目所报送资料送政务中心住建局窗口,窗口对申报事项进行登记。时限:1个工作日
2、受理:窗口。
责任权限:
a、窗口将报送项目资料交相关责任股室进行初审,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告知理由;对符合受理条件的进行受理登记。
b、现场勘察:根据申请单位和个人提出的施工方案进行现场勘查,确定施工方案和线路、位置、范围,提出审查意见。时限:3个工作日。
3、复审:责任股室。
责任权限:对符合法定条件和相关标准要求的,签发予以许可意见;对不符合法定条件和相关标准要求的,不予许可,注明理由。时限:1个工作日。
4、审核:由分管局长签发审核意见。
责任权限:分管局长根据初审、复审意见对审批事项签署审核意见。时限:1个工作日。
5、核准:分管行政审批局长。
责任权限:根据项目的初审、复审和审核意见对审批的项目进行核准。时限:1个工作日。
6、发证:窗口。
责任权限:由窗口通知申请人办理有关手续,制作、发放行政许可证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时限:即时。
(1)什么报批程序扩展阅读:
申报材料:
一、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
1、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申请表(3份)。
2、规划批准签发的文件和有关设计图纸资料。
3、临时占用城市道路涉及交通安全的,需提交安全预案和提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意见。
4、临时占用城市道路有对道路造成损坏因素的,需提交道路保护措施。
5、道路挖掘工程现场施工方案。施工方案内容包括: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包括实际挖掘范围示意图,围栏范围示意图,施工设备及机具布置图,原材料及废料堆放图等;现场污水处理排放设计及粉尘、噪音控制措施;施工区域现有市政管网和周围筑物、构筑物的保护措施;现场卫生及安全保护措施;现场文明施工组织机构及责任人。
6、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为个人的,提供身份证;申请人为企业法人或组织的,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法人代表证)。
上述申报材料的原件核验后退还,收复印件。另有注明的除外。
二、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设施。
1、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管线、杆线设施申请表。
2、城市规划部门签发的文件和有关设计文件,施工图及施工方案。
3、安全评估报告及事故预警和应急抢救方案。
4、市政管线证明(燃气管道压力、供电线电区,是否属易燃易爆管线等)。
5、影响交通安全的,需提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意见。
三、依附于桥梁架设各种管线、杆线 。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3、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4、安全评估报告。
5、事故预警和应急抢救方案。
6、管线架设设计图纸。
7、桥梁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