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简述软件的含义和分类
软件,拼音为Ruǎnjiàn,国标中对软件的定义为:与计算机系统操作有关的计算机程序、规程、规则,以及可能有的文件、文档及数据。
分类:
1、系统软件
系统软件为计算机使用提供最基本的功能,可分为操作系统和系统软件,其中操作系统是最基本的软件。
系统软件是负责管理计算机系统中各种独立的硬件,使得它们可以协调工作。系统软件使得计算机使用者和其他软件将计算机当作一个整体而不需要顾及到底层每个硬件是如何工作的。
2、应用软件
系统软件并不针对某一特定应用领域,而应用软件则相反,不同的应用软件根据用户和所服务的领域提供不同的功能。
应用软件是为了某种特定的用途而被开发的软件。它可以是一个特定的程序,比如一个图像浏览器。也可以是一组功能联系紧密,可以互相协作的程序的集合,比如微软的Office软件。也可以是一个由众多独立程序组成的庞大的软件系统,比如数据库管理系统。
(1)设置程序分类是什么意思扩展阅读:
软件的特点:
1、无形的,没有物理形态,只能通过运行状况来了解功能、特性、和质量
2、软件渗透了大量的脑力劳动,人的逻辑思维、智能活动和技术水平是软件产品的关键
3、软件不会像硬件一样老化磨损,但存在缺陷维护和技术更新
4、软件的开发和运行必须依赖于特定的计算机系统环境,对于硬件有依赖性,为了减少依赖,开发中提出了软件的可移植性
5、软件具有可复用性,软件开发出来很容易被复制,从而形成多个副本
② 行政程序的程序分类
从不同的角度,可以对行政程序作不同的分类。认识行政程序的分类及其内容,有助于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有助于行政相对人及时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内部行政程序与外部行政程序。以行政程序适用的范围为标准,可分为内部行政程序与外部行政程序。内部行政程序是指行政主体实施内部行政行为时所必须遵循的程序。如国家公务员的任免程序、报告审批程序、公文处理程序、规章备案程序等。外部行政程序是指行政主体作出外部行政行为所遵循的程序。如行政许可程序、行政处罚程序、行政强制执行程序等。
2.抽象行政行为程序与具体行政行为程序。以所涉及的行政行为的性质为标准,行政程序又可分为抽象行政行为的程序与具体行政行为的程序。行政行为有抽象与具体之分,行政程序也可以分为抽象行政行为的程序与具体行政行为的程序。抽象行政行为的程序是指行政主体实施抽象行政行为所必须遵循的步骤与方式。其范围涉及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国务院各部门制定部委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地方政府规章,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行政措施,其他行政机关发布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所必须遵守的步骤与方式。具体行政行为的程序是指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命令、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征收、行政征用、行政奖励、行政救助、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强制执行等行为所必须遵守的步骤与方式。
3.法定行政程序与意定行政程序。以法律是否明确规定和要求为标准,可将行政程序分为法定行政程序与意定行政程序。法定行政程序是指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和要求,行政主体必须遵循的行政程序,故又称强制性行政程序。例如,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行政主体必须告知当事人听证权之后才能作出,否则,行政处罚决定无效。意定行政程序,或称自由行政程序,是指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和要求,由行政主体自由裁量决定或选择采取的行政程序。
4.事先行政程序与事后行政程序。按照行政程序适用的时间顺序不同分为事先行政程序与事后行政程序。事先行政程序是指行政行为实施前或实施过程中应遵循的程序。如行政立法之前举行的听证程序,正式制定行政规章前的通告程序,行政决定产生之前进行的行政检查、调查程序。事后行政程序是指行政行为实施后,为确定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与适当性以及纠正违法、不当行为而适用的程序,如行政复议程序。
5.主要行政程序与次要行政程序。以行政程序对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所产生的影响是否具有实质性,可以将行政程序划分为主要行政程序与次要行政程序。主要行政程序是指行政主体若不遵守将可能对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产生实质影响的行政程序。例如,行政处罚中的表明身份程序、说明理由程序和听证程序等。次要行政程序是指行政主体不遵守并不会对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产生实质影响的行政程序。如行政复议决定的作出超过1天法定期限。它不会构成对相对人实体权利的直接影响,因而不会影响处于该程序中的实体行为的效力。
6.主动行政程序与依申请行政程序。以行政程序的发动及终结是否以行政主体依职权主动引起为标准,可以将行政程序划分为主动行政程序与依申请行政程序。行政行为可以分为主动行政行为与依申请行政行为,行政程序也相应地存在主动行政程序与依申请行政程序。主动行政程序是指行政主体主动引发或终结的行政程序。依申请行政程序则是指必须由行政相对人申请才有程序开始或因行政相对人撤回申请而使程序终了的程序。在行政程序中,绝大多数都属于主动行政程序,而不受类似于诉讼程序中“不告不理”的限制。如行政机关施行调查事实的程序不受当事人主张或声明的限制。依申请行政程序多适用于授益性行政行为,在行政程序中属于少数情形,如行政许可程序即属依申请行政程序。
7.行政立法程序、行政执法程序与行政司法程序。根据不同的行政职能为标准,可将行政程序分为行政立法程序、行政执法程序与行政司法程序。行政立法程序是指行政机关制定行政法律规范时所适用的程序。由于行政立法行为内容的广泛性、行为对象的不特定性和效力的后及性,行政立法程序一般都比较复杂、严格,如听证制度、会议制度、专家论证制度以及备案制度等成为行政立法程序不可缺少的内容。行政执法程序是指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职权、实施具体行政行为过程中所适用的程序。由于行政执法行为对象的特定性、内容的具体性和行为方式的多样性,决定了其程序的多样性和差异性,如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奖励、行政强制执行等方面,必须设置不同的程序制度。行政司法程序是指行政机关以第三方公断人的身份,依法解决行政管理范围内的纠纷所必须遵循的程序。它包括行政复议程序、行政裁决程序等。由于行政司法行为是解决行政争议、裁决行政纠纷的活动,具有准司法的特点,强调公平、公正应当是行政司法程序设置的最根本要求。
③ 电脑程序分类有哪些
计算机的软件系统由系统软件与应用软件组成。系统软件由操作系统、语言编译程序和数据库管理程序组成。应用软件有文字处理软件、媒体播放软件、辅助设计软件、信息管理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