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改名字流程
变更姓名审批程序:申请→窗口受理→现场审查→审批→办理。
1、未满16周岁公民要求变更现用姓名的,由父母或者监护人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填写申请报告,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经派出所审核批准后,办理变更。
2、已满16周岁公民要求变更现用姓名的,由本人填写申请报告,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证书原件及有关证明,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后,办理变更。
3、父母离异后一方要求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协议后,方能申请办理变更。
4、父母离异后一方亡故另一方再婚要求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
十六周岁以上未满十八周岁且以本人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可以自主决定本人姓名的变更,其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要求变更其姓名的,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的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经协商同意,要求变更该未成年人姓名的,应当征得其本人的同意;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姓名的变更,由其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协商一致后决定。
改名条件
1、本人要表达改名的意愿。
2、理由要充分,公安机关认可的正当理由: 未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监护人申请变更姓名的;姓名中含有生僻字、歧义字造成多种不便的;由于父母离异要求变更姓名的;由于被收养申请变更姓名的。
已满十六周岁由于出家要求变更姓名的;由于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失误造成姓名填写或微机录入错误的。其他理由的改名申请,公安机关概不受理。
3、本人要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改名、网络-公民变更姓名
B. 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名字是每个公民的标签,代表一个人的身份和名誉,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了,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同时,我们也可以进行名字的更改,但需要想要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具体流程为:1、本人携带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的刑警大队开具有无刑事处罚记录证明。2、到派出所领取《户口登记内容变更申请表》两张。3、将《户口登记内容变更申请表》拿到所在的村委会或居委会签字盖章并出具证明。4、草拟户籍改名字申请书,带着上述证明以及户口本、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然后即可办理新的身份证。
当然,更改名字也有一定的限制,身份证变更名字有严格的申报限制条件和理由,根据我国《身份证法》的规定,户口本与身份证的名字不相一致的、非自身原因而造成的身份证名字错误的、身份证名字或名字的谐音违背公共秩序、善良风俗,或者容易造成性别混淆、他人误解或伤及本人感情的、身份证名字中含有冷僻字,或者公安机关认定确需变更名字的其他特殊情形既可以更改名字。
拓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第一千零一十六条 自然人决定、变更姓名,或者法人、非法人组织决定、变更、转让名称的,应当依法向有关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事主体变更姓名、名称的,变更前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