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名字是每个公民的标签,代表一个人的身份和名誉,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了,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同时,我们也可以进行名字的更改,但需要想要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具体流程为:1、本人携带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的刑警大队开具有无刑事处罚记录证明。2、到派出所领取《户口登记内容变更申请表》两张。3、将《户口登记内容变更申请表》拿到所在的村委会或居委会签字盖章并出具证明。4、草拟户籍改名字申请书,带着上述证明以及户口本、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然后即可办理新的身份证。
当然,更改名字也有一定的限制,身份证变更名字有严格的申报限制条件和理由,根据我国《身份证法》的规定,户口本与身份证的名字不相一致的、非自身原因而造成的身份证名字错误的、身份证名字或名字的谐音违背公共秩序、善良风俗,或者容易造成性别混淆、他人误解或伤及本人感情的、身份证名字中含有冷僻字,或者公安机关认定确需变更名字的其他特殊情形既可以更改名字。
拓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第一千零一十六条 自然人决定、变更姓名,或者法人、非法人组织决定、变更、转让名称的,应当依法向有关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事主体变更姓名、名称的,变更前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
② 改名字需要什么流程和步骤
改名字的流程和步骤如下:
1、写更名申请;
2、到街道或单位开具证明,如果是学生到学校开证明,只需证明是本校学生即可;
3、到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申请更名,填更名申请表格,需要加盖户籍专用章,管片民警签字,所长签字;
4、到县级户籍部门签字;
5、公证,按要求超过十六周岁要的公民改名字需要公证;
6、到市公安局户籍部门签字,未满十六周岁无此步骤;
7、回到户口所在地户籍部门打印新的户口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第十八条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