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冤假错案如何申诉
冤假错案的申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依职权提起再行审理的特殊诉讼程序。目的在于对已生效而确实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通过再次审理并作出判决予以纠正。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法院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在10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二审终审判决后,仍然不服的,可以提起申诉要求再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⑵ 冤假错案如何申诉
冤假错案一般情况下是要向最高院进行申诉的,也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起相应申诉。但是冤假错案的申诉基本上都是由最高人民法院来正式启动。在法律上有关冤假错案的性质是非常严重的,如果确认真的是冤假错案,被冤判的当事人是可以获得国家赔偿的。
【法律分析】
冤假错案的申诉指的就算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相关判决、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的,依职权提起再行审理的特殊诉讼程序。目的是在于对已经生效而确实有错误的判决以及裁定,通过再次审理并且作出判决予以相应的纠正。当事人以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相关申诉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于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不服的话,是可以在十天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相关上诉;二审终审判决以后,仍然存有不服的,是可以提起申诉要求再审的。对于刑事案件的申诉,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申诉状,应当写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申诉请求以及申诉的事实与理由;2、原生效刑事判决书或裁定书,经过法院复查或者再审的,应当附有驳回的通知书、再审判决书或者裁定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从收到发回的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审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