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家属如何递交取保申请
1、取保候审的办理流程很简单,只需要写一份申请书,并将申请书交到被保人拘留所在地即可,可能是公安机关、检察院或法院。例如:被公安机关拘留的,将申请书交到公安机关就可以了。
2、一般来说,嫌疑人在被拘留之后其家属就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当然也可以自己提交申请,缴纳保证金或者提谨御供保证人之后,承诺违反了规定愿意承担相应的惩罚的,即可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的条件有哪些
1、只有符合以下条件的才能申请取保候审:
(1)可能将会被判处拘留、管制或其他的附加刑的;
(2)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或其他更重的处罚的,采取取保候审的行为不会导致其危害社会的。
2、以下几种情形更容易办理取保候审:
(1)主动认罪的;
(2)孕逗或妇;
(3)积极承认错误并且积极承担相应责任的;
(4)身患重病,有可能危害到生命的(在实际生活中,只有重病到危及生命的,才可能批准)
(5)案件中并没有通过暴力犯罪的;
(6)可能被判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的。
取保候审的办理流程很简单,只需要写一份申请书,并将申请书交到被保人拘留所在地祥指岩即可,可能是公安机关、检察院或法院。申请取保候审后,有关部门将会在3日内给予答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⑵ 取保候审家属需要什么手续
1、人保
取保候审申请人必须提出保证人,保证人符合《刑事诉讼法》第54条规定的,经司法机关批宽稿准,由保证人和被担保人(即被取保候审人)出具保证书。
保证人保证履行《刑事诉讼法》第55条的规定;被保证人保证遵守《刑事诉讼法》第56条的规定。取保候审人的人保手续即告终结。
2、财产保
司法机关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责令被取保候审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监护人出具由司示机关确定的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取保候审的财产保手续即告终结。
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最长不超过12个月,具体时间由司法机关决定),如果被取保候审人不违犯《刑事诉讼法》规定,司法机关不退还保证金,将其上缴国库。
根据不同情况,司法机关可以责令当事人重新办理取保手续,也可以转变为监视居住、逮捕等强制措施。
3、人保与财产保并用
即将上述人保、财产保的手续同时办理,并得到司法机关的认可,其取保候审手续即告终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腔悄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伍巧渣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⑶ 刑事拘留家属怎么办取保
刑事拘留家属办理取保的程序是:提出申请、提交材料、审查材料、作出决定等,具体情况下可以根据取保的具体原因来进行合法的认定,特别是有关取保的具庆顷体事项要结合实际而定。⑷ 取保候审的具体流程
法律分析:具体程序如下:1.取保候审的申请。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2.取保候审的决定。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3. 取保候审的执行。 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虚巧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凯首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第六十九条 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差孙键:(一)与本案无牵连;(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⑸ 取保候审的流程怎么走
取保候审的流程如下:
1、本人或家属及聘请的律师向办案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2、办案机团迟关填写《呈请取枯或搏保候审报告书》,经县市级公安机关批准;
3、提出保证人或提交保证金,经办案机关审查;
4、向被取保候审人宣布规定,交代事项,告知法律责任;
5、将被取保候审人移交派出所执行;
6、解除取保候审。
办理取保候审的条件有哪些
办理取保候审的条件如下: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没祥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⑹ 取保候审的流程怎么走
取保候审适用于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分子,还有虽然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但是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有危险性的犯罪分子也可以适用。除此之外,羁押期限届满但案件尚未审结的,也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程序。取保候审首先需要由本人或者家属向办案机关提出申请,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适用取保候审后,办案机关会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但两者不能同时适用。之后填写《取保候审决定书》,向被取败核保候审人交代注意事项,告知法律责任。最后将被取保候审人移交给派出所执行。⑺ 家属如何递交取保申请
办理取保候审的,家属将取保候审申请交给办案的公安侦查部门就可以。公安侦查部门认为当事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之一的就会同意申请取保候审的请求。公安侦查部门认为当事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之一的就会同意申请取保候审的请求。是向公安局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缺旦旁公安局应当在三日内给以明确答复,如果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公安局就批准取保候审,按时缴纳取保候审保证金,然后就可以回家。取保候审是我国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一种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取保候审的申请主体,对于取保候审的申请主体即申请取保候审的主体资格问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取保是什么意思:
1.取保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
2.通常对犯罪较轻,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对其行动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采用。
3.交取保申请书一般是需要在申请取保时就要提交,但对于在递交时一般就要根据向哪个机关申请的,就会由哪个机关受理申请书,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可以多咨询一下,如果在申请了之后而执法人员不同意取保的话,那么就需要说明其具体的理由。
法律依据:
《取保候审规定》第二十条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于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执行机关。执行机迟尺关收到决定机关的《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通知后,应当立即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伏橡通知决定机关。
⑻ 家属怎样办取保候审流程!
取保候审是家属将有犯罪嫌疑的亲人保释出来的行为,一般要有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才能被取保候审。家属应当写好取保候审申请书交给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然后缴纳保证金,之后就只需要等待回复即可了。
法律分析
相关机构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需要在相应的时间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法院判决之前,犯罪嫌疑人都是可以取保候审的。证据不足的,超期羁押的,都有可能会在这个阶段办理取保候审。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也应当遵循法律规定。不得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如果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也应及时到案。犯罪嫌疑人有任何违反取保候审期间相关规定的行为,已交纳保证金的,相关部门可没收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散顷行。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第七十二条 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冲局陆腊者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