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普通程序简化审和简易程序的区别
两者的联系: 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的转化:我国民事诉讼法律关于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的转化规定的是有条件单方向转化,即: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需要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可以转为普通程序;已经按照普通程序审理...
Ⅱ 什么事普通程序简化审理方式
刑事普通程序“简化审”,是指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对被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实无异议,并自愿认罪的第一审普通公诉案件时,在执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和程序的前提下,对法庭审理诸环节进行简化的一种审理方式。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诉讼只有两种诉讼程序,即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简化审”就属于普通程序的一种特别情况,它是在保证司法公正的前提下,对按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在审理时对某些环节进行的简化;是为提高诉讼效率而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所作的灵活运用;是在现行的刑事诉讼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普通程序所进行的改革。它既不是改变案件适用程序的性质,也不是刑事诉讼程序的创新,更不是普通程序的省略。
三、普通程序“简化审”的适用条件及提起的方式
(一)、刑事普通程序简化审的适用条件。刑事案件具备以下条件可以适用刑事普通程序简化审理方式进行审理:第一、被告人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或者对起诉书指控的主要事实,自愿认罪或基本认罪。第二、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清楚,所提供的证据之间有关联性,且足以证明犯罪事实。第三、适用刑事诉讼普通程序,应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案件。不能适用该程序的例外情形:第一、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盲人、又聋又哑的人犯罪案件。第二、在共同犯罪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涉案主要证人证言矛盾的案件及单位犯罪案件;第三、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及在当地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第四、拟判处死刑的案件;第五、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认为不宜适用简审方式的案件。
(二)、刑事普通程序简化审的提起。第一、普通程序适用简化审方式案件的提起应由人民检察院或被告人的辩护人在提起公诉后、开庭审理前提出书面建议,由人民法院决定。第二、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前,认为案件可以适用简化审方式审理的而控辩双方均未提出简化审方式审理的案件,可以决定适用普通程序简化审方式。第三、对拟提起简化审方式审理的案件,公诉人、辩护人应将准备在庭审中宣读或出示的全部证据复印件移送法院。第四、人民法院决定适用简化审方式审理的,实行庭前证据展示应当在出庭通知书中注明。第五、适用简化审方式审理的案件,开庭审理前,由案件主审人主持控辩双方进行庭前证据展示。开庭审理时,审判长应当公开宣布。第六、人民法院在适用简化审理的案件中,发现有不适合简化审方式审理的情形的有权恢复普通程序。
Ⅲ 什么情况可以走简易程序走简易程序意味什么
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一)对依法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的公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人民检查院建议或者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
(二)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三)被害人起诉的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根据以上条款可以看出,适用于简易程序的都是事实简单清楚,没有太大争议的并且社会危害性小的案件。但也并不是说就一定会坐牢,也许社会危害性不大,后果不严重但是案件较为复杂也会按照一般程序审理。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
不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形:
1、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2、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第二百一十四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
(二)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
(三)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
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
Ⅳ 一审判决是不是开完庭以后就可以出结果啊什么是简易程序什么是普通程序有什么区别啊
1、一审判决可以开完庭后就出结果,也可以择日宣判;
2、简易程序就是程序简化,时间短,一般20天你出判决;
3、普通程序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一般是3个月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