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向法院起诉离婚的程序需要多长时间
【法律分析】
上法院起诉离婚要六个月时间。适用普通程序的离婚案件,立案到起诉到判决的时间一般为六个月时间,如果存在特殊情况,经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适用简易程序的,从立案到起诉到审结一般是三个月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㈡ 起诉离婚程序及材料需要多久
起诉离婚的流程:首先,需要准备好离婚起诉状,携带本人身份证、结婚证、财产分割清单,搜集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到法院立案庭进行起诉。其次,法院受理后安排开庭时间,当事人来参与开庭审理。最后,开庭审理结束后,等待下达裁判。材料有离婚起诉状、本人身份证、结婚证、财产分割清单等,大概需要三至六个月。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㈢ 起诉离婚程序要多久时间
法律分析:视情况而定程序不同,审理期限也不同。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如果离婚诉讼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在三个月内作出判决;如果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的,应当在六个月内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㈣ 离婚起诉整个流程走下来大概要多久
因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通常比较谨慎,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且无法律规定的婚姻过错,法院通常不会一次判离。通常需要两次及以上次数的诉讼才能够完成离婚目的,每次间隔时间为6个月以上。
每次离婚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当事人起诉后,如符合起诉条件,应当在7日内立案。人民法院如采用普通程序审理,应当在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受理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未限定延长次数及时间。如果适用简易程序,应在3个月内审结,经简易程序审理无法审结的,转入普通程序。如双方至少有一方对一审不服,可在收到判决书后15日内提起上诉,二审案件,应在二审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未限定延长次数和时间。
以上是基本的诉讼期间,但具体的时间因案件所在地域、案情、当事人态度、当事人身份等因素相差悬殊。
在北京地区,法院为降低审判压力,通常在离婚案件当中前置人民调解环节,调解时间一般为法院收到起诉状后2-3个月,调解不成的,才转入立案阶段,此时才计算立案时间。因为北京法院案件量巨大,通常安排开庭时间较晚,需要长达数月才安排开庭,如果双方是第一次离婚,且被告不同意离婚,一般只开一次庭,然后1-2个月时间出具判决书。如果原告不上诉,在双方均受到判决书后15日期满开始起算6个月禁诉期。期满后原告可以提起第二次诉讼。在第二次离婚诉讼中,因法院判离概率较大,基本会重复第一次诉讼活动,但第二次可能需处理抚养权问题、财产分割问题,需要开2、3次庭,甚至更多,每次庭审期间基本都需间隔1个月以上,如果双方调查财产不积极,仅双方耽误的时间就可能长达数月。综上,在北京地区起诉离婚,一般情况下,可能需要1-2年时间。
如果在二三线城市,上述周期相对短些,因为当地法院案件积压量相对北京较少。以本人诉讼经验,外地案件的第一次诉讼,通常能够在3个月简易程序阶段审结。
如果案情案情复杂,调取证据耗费时间较长,一般会延长审理周期。
如果被告在国外、在看守所、在监狱、下落不明等情况,送达起诉材料、开庭传票等材料周期将延长,如果穷尽送达方式仍然无法送达,需要公告送达,国内公告时间为60日,国外公告时间是6个月。
如果被告通过管辖异议、提起关联诉讼拖延时间,相应时间将延长,数月到数年时间不等。有的离婚案件周期可能长达五年甚至更久。
如果被告是女方,且处于怀孕或生育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起离婚。这也将延长诉讼的周期。
如果被告年迈、重病、患精神疾病、有自杀倾向等,法官可能考虑社会影响,即使原告第二次起诉也未必判决离婚,周期将延长。
如果被告是军人,且无婚姻过错,在未征得被告离婚同意的情况下,即使多次离婚,法院也不能判决离婚。
综上,离婚周期因各种因素,长短千差万别,若想快速离婚,建议还是通过协议离婚方式,给婚姻最后一份体面。
㈤ 起诉离婚的具体流程需要多长时间
起诉离婚经过如下流程:起诉、受理、调解、审判、判决、执行等。需要三到六个月长时间。若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需要六个月,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需要三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㈥ 起诉离婚的程序有哪些要多长时间
法律分析:起诉离婚的程序如下: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
4、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5、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6、开庭审理;
7、调解或者判决。
起诉离婚需要的时间适用普通程序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㈦ 起诉离婚程序要多长时间
法律分析:通常一审期限按照简易程序需要三个月,按普通程序算期限是六个月,二审期限是三个月,合起来一个离婚案件从头到尾少则3个月,多则9个月。假如在第一次提出离婚判决不准离婚的情况下,那么第二次提起诉讼,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要在六个月之后才可以提起第二次诉讼。按照这个期限计算,如果起诉两次才达到最终离婚目的,从时间上计算,差不多一共要一年半到两年左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㈧ 起诉离婚流程一般需要多长时间
诉讼离婚流程需要三到六个月长时间。但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经批准延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㈨ 起诉离婚一般要多久
您好,起诉离婚的,一般情况下,简易程序应该在起诉3个月内判决,普通程序最迟6个月,如涉及二审,二审的审理期限是3个月。另外,离婚案件如第一次法院不判离,在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情况下原告需要六个月后才能再次起诉。所以,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的案件,诉讼离婚可能需要一年半至两年的时间,如果涉及审计、评估不计入审限则时间更长。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有:民事起诉状、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相比协议离婚,诉讼离婚时间比较长,不过诉讼离婚不需要经过离婚冷静期,且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时,可以由法院判决。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1080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民事诉讼法》第124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第149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161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176条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